证券代码:837046 证券简称:亿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2-055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9月26日,公司发行普通股15,000,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方式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6,212,815.58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26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序号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3)=(2)/(1) |
1 | 变压器和电抗器改扩建项目 |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3,662.11 | 3,662.11 | 0% |
2 | 研发中心项目 |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517.18 | 517.18 | 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 | 2,688.63 | 515.60% |
合计 | - | - | 8,179.29 | 6,867.92 | 515.60% |
截至2022年10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梅村支行 | 20750188000144345 | 3,662.11 |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0401210000002344 | 517.18 |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工博园支行 | 1103057419100068772 | 2,173.03 |
合计 | - | - | 6,352.32 |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于决议有效期限内使用总金额(任意时点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及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四、对公司的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二)监事会意见
(三)保荐机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保荐机构认为:亿能电力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亿能电力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东北证券对亿能电力本次拟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核查意见》 |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