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10:00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小英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务指南》《季报格式》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有关规定,经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