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2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短信或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庆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三季报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前述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84)。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