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送出。
2、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碧波路572弄115号1幢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其中,董事俞张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见儿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运作。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