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子公司湖南华菱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增资可以增强财务公司资本金规模,充分发挥财务公司作为内部金融平台的优势,满足公司其他子公司不断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同时,有利于进一步增强财务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提升财务公司竞争力。增资完成后,财务公司股权结构不变,公司将继续合并其报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赵俊武、肖海航、蒋艳辉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