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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400080股票简称:华业3编号:临2022-143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资本”或“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编号:临2022-003),相关案件情况详见上述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2022)粤03执9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执行各方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业信托”)
被执行人:西藏华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华烁”)
被执行人: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诉讼费执行
二、(2022)粤03执9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内容:
申请执行人大业信托与被执行人西藏华烁、华业资本诉讼费执行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粤民初151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粤执116号执行裁定,指定由法院执行。法院于2022年1月5日依法立案执行,认为本案被执行人目前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不能提供财产可供执行,本次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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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诉讼案件对本公司的影响本次执行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2022)粤03执9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