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增补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022年10月27日上午,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经审查候选人简历,我们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建玲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任董事职务的要求。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陈建玲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李波、王波
2022 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