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10月19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2022年10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总部九楼第一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由董事长曾智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059)。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董事会同意聘任胡仁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2-062)。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