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386 号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你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0.83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7元,合计派发现金股利0.39亿元。你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上市,募集资金净额12.26亿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4.19亿元。2022年9月30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拟使用1.25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10月17日经你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如下事项:
1.请你公司结合主要股东持股比例及财务状况,本次利润分配的筹划过程及提案、审议情况,你公司股本规模及股价情况,近5年你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具体时间、金额及主要股东和其一致行动人的分红资金用途等具体情况,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比例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上市后不久即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必要性,是否存在通过现金分红向主要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是否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请你公司结合主要业务模式及主营业务开展情况、日常运营所
需资金情况等进一步详细说明将1.25亿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必要性,并说明在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不久即进行现金分红的合理性,说明是否存在将募集资金间接用于利润分配的情形,你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是否合规。
3.请你公司补充说明筹划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过程,包括提议人、参与筹划人、内部审议及决策程序等,以及公司在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并核查说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及其近亲属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是否存在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情形。
4.请你公司核实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一个月内你公司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研的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向特定投资者透露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形,是否存在利用利润分配方案炒作股价的情形。
5.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在11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