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0 月 23 日通过邮件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张友良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充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1、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续期及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申请银行授信,并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及
第三方担保机构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接受迟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续期的事项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能有效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迟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未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未来为保持授信的延续和融资渠道的通畅,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时,可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