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东方园林集团环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和2022年5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同意公司自本议案获得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为了满足各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求,将72.9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分配至有担保需求的各级控股子公司。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东方园林集团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环保”)因生产经营的需要,近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路支行签署了《额度授信合同》,集团环保向银行申请2.4亿元额度授信,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可向集团环保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0,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集团环保可用担保额度为46,200万元;本次担保后,集团环保可用担保额度为22,2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方园林集团环保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12月08日
3、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5号3号楼C301
4、法定代表人:杨水清
5、注册资本:14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环境污染设施运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4.29%,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5.71%。
8、财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集团环保总资产430,588万元,总负债146,724万元,净资产283,864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2021年度营业收入50,843万元,利润总额2,958万元,净利润3,281万元。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集团环保总资产414,115万元,总负债130,151万元,净资产283,964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2022年1-9月营业收入36,481万元,利润总额102万元,净利润-43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中2021年12月31日数据经审计,2022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9、经核查,集团环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额度:最高2.4亿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每笔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风险控制措施:集团环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集团环保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集团环保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48,585.97万元,占2021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2.41%。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223,741.43万元,对外担保金额为124,844.54万元,占2021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80%和11.6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债务及在审诉讼对应的担保金额为22,884.83万元。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因租金收益权转让相关事宜向公司提起诉讼,公司于2022年8月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支付受让租金收益权的对价款及相关利息、费用,公司已上诉。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及时支付利息提起诉讼,公司于2022年8月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山东希元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费用,王静和东方园林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公司已上诉。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