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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0月21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收购广东粤水电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了提升装备制造整体实力,做大做强陆上风电装备制造业务,积极拓展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业务,扩大风电装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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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业务规模,提升经营业绩,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晋丰实业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收购阳江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粤水电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29.94%股权。
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购广东粤水电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