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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杰电气: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8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情况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赵志宏先生发行不超过81,521,739股(含本数)股票,发行价格为3.68元/股,并与赵志宏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调整后向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赵志宏先生发行不超过73,369, 565股(含本数)股票,发行价格为3.68元/股,并与赵志宏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本次发行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

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认购人:赵志宏签订时间:2022年10月27日协议名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主要内容

1、认购金额和认购数量

(1)认购人参与认购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人将向认购人发行新股不超过73,369,565股。

(2)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比例进行相应调整。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认购人认购股数上限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且不受本补充协议中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下限的限制)。

(3)认购人同意按照《认购协议》中约定的价格及约定的条件以现金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27,000.00万元。

2、认购资金的来源

认购人本次参与认购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自有资金来源于工资薪酬、公司分红款和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款等,自筹资金以股权质押融资为主,若自有资金和股权质押融资合计金额不足,则通过外部借款方式筹集剩余认购资金,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3、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于《认购协议》同时生效。本补充协议为《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与《认购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认购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以《认购协议》为准。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与赵志宏先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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