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吉电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2022年10月27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实参与表决的监事4人,监事丁鸣东先生因公无法出席,全权委托监事杨青春先生代为表决。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祖永先生主持。

5.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

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084)。

(二)审议《关于投资建设燕山湖智慧型乏汽提质梯级利用供暖系统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燕山湖智慧型乏汽提质梯级利用供暖系统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尖暖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尖暖公司”)拟在朝阳燕山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燕山湖电厂”)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资建设燕山湖智慧型乏汽提质梯级利用供暖系统项目,项目投资不高于4,466万元;项目每年的节能供热收入由上海尖暖公司与燕山湖电厂采用9:1比例分享,在上海尖暖公司收入总额达到实际工程投资的2倍(预计金额为8,932万元)后,上海尖暖公司将节能设备移交燕山湖电厂。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何宏伟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投资建设燕山湖智慧型乏汽提质梯级利用供暖系统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86)。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借款金额不超过50亿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才延福先生、牛国君先生、何宏伟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87)。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