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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直: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8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2-032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信永中和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自2021年度起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过去一年的审计服务中,信永中和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二、拟续聘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3.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潘传云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詹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颖女士,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于2020年1月13日因执业某上市公司2018年度年报审计项目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受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已整改完毕。除此之外,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拟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信永中和签署相关协议。

三、拟续聘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认为在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按照工作计划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定2022年度审计报酬为100万元人民币。

(二)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本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本事项提请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5.信永中和营业执业证照,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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