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信海直: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8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2022年10月20日发送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2名,实际出席的董事12名。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自2021年度起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信永中和”)为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过去一年的审计服务中,信永中和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拟聘任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议案的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2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王鹏先生、马雷先生、李刚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王鹏先生、马雷先生、李刚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兢兢业业,对公司业务发展、经营管理及公司治理等重大工作给予指导,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持续稳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董事会对王鹏先生、马雷先生、李刚先生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闫增军先生、唐明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闫增军先生、唐明通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闫增军,男,1971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公司飞行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唐明通,男,1964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历任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党委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

闫增军先生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法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唐明通先生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法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两者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闫增军先生、唐明通先生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议案将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议案的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总经理王鹏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财务负责人李屹东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王鹏先生、李屹东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王鹏先生、李屹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拟聘任闫增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拟聘任关颐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聘任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议案的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日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