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加强公司风险管理,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保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拟为公司和子公司、公司和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被保险人”)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险”)。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一)投保人: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含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三)责任限额:1亿元人民币(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5万元/年(具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以后年度公司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
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上述事项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勤勉尽责、依法履行职责。我们同意《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监事会同意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