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悦安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8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10月2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艳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在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主营业务及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能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