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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装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装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锡装股份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9.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9,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9,80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0,000.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14日出具《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626号)审验确认。

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及管理。截至2022年10月26日,公

司已经使用募集资金0.00万元,余额110,072.5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结息

72.58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1年产12,000吨高效换热器生产建设41,777.6441,777.64
2年产300台金属压力容器及其配套建设8,000.008,000.00
3补充营运资金60,222.3660,222.36
合计110,000.00110,000.00

三、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进展。因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造成影响,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现金管理期限

授权期限自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范围

募集资金: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自有资金: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选择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其他

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范围内办理现金管理的具体操作,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上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财务部门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门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品种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其使用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拟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锡装股份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温国山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海桑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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