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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创电气: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8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2-058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375.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6,554.39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830.6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5-0003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苏州二期变频器及伺服系统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9,110.336,623.242022年12月
2苏州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199.531,079.952022年12月
3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36,309.8617,703.19

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8)。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苏州二期变频器及伺服系统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22年12月2023年9月
2苏州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2年12月2023年9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2021年以来,公司募投项目“苏州二期变频器及伺服系统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及“苏州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反复的影响,基础建设进度及设备采购周期均有所放缓,尤其是2022年上半年以来,募投项目所在地苏州市紧邻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上海市,受苏州本地及上海疫情管控因素影响,人员跨区域流动受到较大的限制,公司所在地部分时段也实施了封闭式管理,施工进度及设备到位情况有所延后,致使项目实施进展未

达预期。为保障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根据目前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性研究,决定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3年9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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