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或“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核查了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伟创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钟彦儒】 | 【唐海燕】 | |
【鄢志娟】 |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