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京国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