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公司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莉莉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2022年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参数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审议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参数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原授予的激励对象1人已离职,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2,580股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审议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