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汉玲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2022年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参数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参数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核,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原授予的激励对象1人已离职,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