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9日以书面及通讯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杜伟民先生,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