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技术”、“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2年10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和资料。
(三)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无缺席会议的董事。
(五)会议由董事长何承命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维科技术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将投资项目“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
的部分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用于“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实施主体由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变更为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东莞市横沥镇变更为南昌市新建区,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存储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维科技术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定于2022年11月14日上午9点30分,在宁波市柳汀街225号月湖金汇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事项及具体安排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维科技术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