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2-066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
? 新项目名称及投资金额: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为
68,211.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20,000.00万元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3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4,192,495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每股6.13元,本次发行公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4.3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249,238.2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9,750,756.15元。
2021年7月12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1]D-003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原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投资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实施主体 |
1 | 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 | 69,004.00 | 53,000.00 | 30,366.83 | 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
2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17,000.00 | 17,000.00 | 17,008.34 |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 86,004.00 | 70,000.00 | 47,375.17 |
(三)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0,366.83万元,公司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后的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项目名称 | 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 | 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 |
实施主体 | 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 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东莞市横沥镇 | 南昌市新建区 |
项目总投资 | 69,004.00 | 68,211.00 |
拟用募集资金金额 | 53,000.00 | 20,000.00 |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10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实施主体: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原项目开工时间为2020年4月,建设期2.8年,主要产品应用于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可穿戴设备和无人机等消费电子产品,预计内部收益率为17%。
实施情况:原项目计划总投资69,004.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53,000.00万元;累计已实际投入金额37,216.33万元,主要应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明细 | 投资金额 | 累积已实际投入金额 | 完成计划的进度 |
1 | 厂房装修及公共配套 | 9,925.00 | 8,599.42 | 86.64% |
2 | 设备及技术投资 | 44,079.00 | 21,767.41 | 49.38% |
3 | 铺底流动资金 | 15,000.00 | 6,849.50 | 45.66% |
合计 | 69,004.00 | 37,216.33 | 53.93% |
截至目前,原项目实际投入已完成9条生产线的建设,已能实现年产3,000万支,继续用于生产聚合物锂电池,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22,595.23万元,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2020年4月27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募集资金用于“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电池”)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建设,2021年7月相关募集资金到位。项目拟购置国内外先进的生产和检测设备,建设16条全自动智能化聚合物锂电池生产线。
公司根据3C消费类产品市场疲软的现状,认为继续增加投资会出现产能过剩的情况,同时公司为了降低成本,便于统一管理,于2021年下半年进行了内部产线调整。将原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的聚合物锂电池产线全部搬至东莞电池,产线搬迁后,东莞电池已达年产10,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的产能。截至目前,东莞电池关于聚合物锂电池的产线布局已饱和。
综上,公司决定终止“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的后续建设,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原募投项目部分未使用资金20,000.00
万元投资至“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电池”)在南昌新建区实施。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595.23万元用于支付原项目厂房装修、公共配套及设备的尾款,待结束后再履行原项目的结项程序。上述变更完成后将加快项目投资建设,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
三、 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
2、实施主体: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维科技术直接持有南昌电池100%的股权。
3、实施地点:本项目实施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
4、建设周期:24个月
5、项目建设内容: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占地面积约30,000平方米。
6、项目投资计划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68,211.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明细 | 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投资金额占比 |
1 | 建设工程费用 | 5,230.00 | - | 7.67% |
2 |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 | 42,040.00 | 20,000.00 | 61.63% |
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25.00 | - | 0.33% |
4 | 预备费用 | 436.00 | - | 0.64% |
5 | 建设期厂房租金 | 1,080.00 | - | 1.58% |
小计 | 建设投资 | 49,011.00 | - | 71.85% |
6 | 建设期利息 | 7,200.00 | - | 10.56% |
7 | 流动资金 | 12,000.00 | - | 17.59% |
合计 | 68,211.00 | 20,000.00 | 100.00% |
7、项目投资进度及回收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6年(含建设期),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前)为21.3%。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成本优势方面
国内钠资源储量丰富,地壳中钠元素的含量约为锂的423倍,更高丰度的钠资源保证了上游原材料价格的低廉,并且相较于锂元素,钠离子和铝在低电位下不易发生合金化反应,这使得钠离子电池的负极集流体可替换为低成本的铝箔,具有较好的成本优势。
2、产品特性方面
钠离子电池具备更优的安全性、放电性和工作温度区间。钠电池在放电的时候可以放电到0伏,不存在锂电池同情况下面临的安全问题,并且同浓度的钠盐电解液比锂盐电解液离子导电率更高,因此钠离子电池具有更优秀的快充性能。此外,钠离子电池低温性能更优异,在-20℃低温环境中,也拥有88%以上的放电保持率。
3、市场行情方面
钠离子电池具备资源丰富、成本低廉、安全性好等优势,可广泛应用于储能、两轮车等市场,前景较为广阔。
4、公司技术方面
(1)公司于2019年开始研究钠电池,初步掌握了材料配方体系、生产工艺条件相关的技术关键,并建立了钠电池工程研究中心,现已完成钠电池样品的生产制造。
(2)公司于2022年9月与浙江钠创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框架协议》及《增资协议》,投资款项现已支付,使得公司未来在生产钠电池的原材料供应方面得到有效保障。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综合测算,达产后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7.2%,静态投资回收期6年(含建设期),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 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近年来,钠电池不仅在能量密度上出现了技术上的突破,也具有成本更低、安全性能良好的优势,更匹配规模储能的应用场景,为钠电池的发展创造了巨大空间,EVTank预测钠离子理论市场空间到2026年将达到369.5GWh。
本项目拟研发并产业化的钠离子电池,主要面向二轮车及储能的领域,具
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本项目的实施可以不断增强公司在新能源电池领域的产品竞争力,进一步丰富公司电池产品种类,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盈利能力和市场地位,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长远发展规划和市场发展前景经多次研究讨论决定,具有较高的可行性。但由于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如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相关技术等因素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或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因外部因素而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项目实施进度不符合预期、建设成果不达预期的情形。
五、 新项目的审批情况
2022年10月12日,该项目已通过南昌市新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审批,并取得了《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六、 增资基本情况
(一) 增资事宜概述
鉴于南昌电池是新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拟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资金20,000.00万元用于增加南昌电池的注册资本,该部分增资专门用于“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的实施。
(二) 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投资主体: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陈良琴
4、注册资本:21,00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8年8月2日
6、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经开区坚磨大道699号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2MA382BX352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
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机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9月30日,南昌电池资产总额为38,313.75元,负债总额为122,381.73元,净资产为-84,067.98元,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38,219.78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南昌电池资产总额为54,160.94元,负债总额为
9.14元,净资产为54,151.80元,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01,591.52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本次增资前,公司直接持有南昌电池100%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直接持有南昌电池100%股权。
七、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关于本次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存储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意见
2、监事会审核意见
3、保荐人对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的意见
? 报备文件
1、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的说明报告
2、新项目立项机关、审批或备案机关的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