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关于公司拟将投资项目“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用于“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存储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能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2、本次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楼百均、阮殿波、吴巧新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