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88 股票简称:龙江交通 编号:临2022—047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1-037号公告)。2021年11月11公司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拟回购公司股份不超过1,100万股且不低于550万股,回购金额不超过4,950万元,全部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21-041号),以及于2021年11月1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1-043号)。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并于2021年12月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详见2021年12月7日刊载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临2021-051号)。
回购期间,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1、007、008、011、021、023、027、030、036、043号)。
(二)截至2022年10月2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0,408,6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79%,回购的最高价格为3.40元/股,最低价格为2.81元/股,回购均价为3.28元/股,使用总金额34,112,473.5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1年10月28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21-041号)。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均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0,408,65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79%,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本次回购后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 | 0 |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15,878,571 | 100.00 | 1,315,878,571 | 100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 - | 10,408,656 | 0.79 |
股份总数 | 1,315,878,571 | 100.00 | 1,315,878,571 | 100.00 |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计10,408,656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的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