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和平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
长至2023年11月17日)。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详见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控股股东借款有效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借款有效期系公司根据当前业务发展、经营运作及战略发展的实际需求而定,有利于稳定公司资金来源渠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详见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详见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