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公司已办理完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的登记事项,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2 年 10月11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增加301.90万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办理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68,486,353.00元增加至人民币471,505,353.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220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实际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具体修订内容拟定如下:
原条文内容 | 修订后条文内容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8,486,353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1,505,353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68,486,353股,其中普通股468,486,353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71,505,353股,其中普通股471,505,353 股。 |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2年10月修订)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予以披露。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