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8时在公司总部C-105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董秘办已于2022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邬建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八名董事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王伟玮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拓普集团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拓普集团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认该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议案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拓普集团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并授权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湖州市长兴县一宗工业用地的使用权,面积为101,624平方米(约152亩)。为简化流程,提高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完成上述包括参与地块竞拍、以及在拍得上述土地后与相关政府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一系列程序。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