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2-059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资质: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
截至2021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超1,10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文中,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7份。
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穗欣,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毅,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费用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
元。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根据2022年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与评价,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能够严格执行指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备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且自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和公正。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通过《关于聘请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 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