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2022年9月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4日完成限制性股票发行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195,394,544股增加至1,202,669,044股,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202,669,044元。现对《公司章程》中所涉及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5,394,544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2,669,044元。 |
2 | 第二十四条 公司股份总数1,195,394,544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四条 公司股份总数1,202,669,044股,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等手续,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