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于10月27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6人,实际参加监事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呆账核销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核销呆账220,677,878.9元,本次呆账核销涉及资产已全额计提减值,不影响公司本年度利润。
监事会认为:本次呆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呆账核销涉及的资产已根据会计政策全额计提减值,不影响公司本年度利润,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披露更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呆账核销事宜。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