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四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四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7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1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化工”)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山西省分行申请贷款金额不超过1.54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不超过38个月。为满足华盛化工的资金需要,保证上述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为上述业务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山西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
公司全资子公司美锦(天津)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贸易”)向天津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0.00万元,授信敞口人民币10,000.00万元,期限为1年。为满足天津贸易的资金需要,保证上述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将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天津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1)。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章程修正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5,615.95万股已于2022年9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现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进行调整,调整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70,271,048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26,430,548元。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270,271,048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326,430,548股,均为普通股。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15:00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3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九届四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