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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太照明:主承销商关于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二〇二二年十月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太照明”、“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已2022年9月19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322号文同意注册。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187号)(以下简称“《发行注册办法》”),北交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1〕8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2021〕2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指南第2号——发行与上市》(北证公告〔2021〕27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特别条款》(中证协发〔2021〕25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对恒太照明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进行核查,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报告。

一、战略配售方案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核查

(一)战略配售方案

1、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2,22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22,020.38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08%(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人授予东北证券初始发行规模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2,553.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22,353.38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总股本的11.42%。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37.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15.18%,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3.20%。

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1,883.00万股;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

发行数量为2,216.00万股。

2、参与对象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选择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及与发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标准包括:

(1)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

(2)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

(3)最终战略配售投资者不超过10名。

结合《管理细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共

家战略配售投资者均符合以上选取标准。

、参与规模

序号机构名称拟认购股数(万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06个月
2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8.006个月
3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晨鸣资管-晨鸣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45.006个月
4嘉兴大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5.006个月
5杭州兼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兼济精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4.006个月
6江苏得桂私募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得桂专精特新精选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0.006个月
7一鼎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一鼎新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0.006个月
8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006个月
合计337.00-

、配售条件本次发行共

家战略配售投资者已分别与发行人、主承销商订立了参与此次战略配售的三方认购协议,不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并承诺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5、限售条件上述获配对象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6个月。

(二)战配方案和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和配售资格核査意见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及战略配售数量符合《管理细则》中“战略投资者不得超过10名”和“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足5,000万股的,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的要求。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目前均合法存续,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亦符合《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具有参与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资格。

二、本次战略配售投资者的具体情况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8名,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17814402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资本1292677.6029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5-10-25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营业期限1995-10-25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股东上市公司不适用于披露全部股东信息。根据中信证券2022年半年报,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17.67%中国中信有限公司15.52%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23%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符合《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系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资金来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锁定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的股票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BNPWEU6H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新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2-05-26
主要经营场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大道84号数字经济产业园4#综合楼509房-K007
经营期限2022-05-26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合伙人信息宋娜出资比例96.00%金向华出资比例2.00%海南新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2.0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了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经核查,北京鼎翰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8日,系其股东以自有资金出资成立的投资公司,其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7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3960)。

2、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基金产品信息

基金名称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编号SVT633
备案时间2022-06-22
基金类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北京鼎翰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63960
基金管理人登记时间2017年07月27日
基金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基金编号为SVT633,备案日期为2022年06月22日。

3、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截至本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签署日,根据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声明》,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支配主体为其基金管理人北京鼎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鼎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金向国。

4、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符合《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5、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承诺函,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使用合法募集的资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7、锁定期

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

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晨鸣资管-晨鸣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3C9EJ52C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郝筠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6-04-21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青大三路8号1604户
经营期限2016-04-21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以上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郝筠持股30.00%张涛持股25.00%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00%青岛知利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5.00%彭翱持股5.00%冯民堂持股5.0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了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经核查,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

日,系其股东以自有资金出资成立的投资公司,其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6年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33008)。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基金产品信息

基金名称晨鸣资管-晨鸣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SXA919
备案时间2022-08-10
基金类型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33008
基金管理人登记时间2016-08-15
基金托管人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晨鸣资管-晨鸣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基金编号为SXA919,备案日期为2022年08月10日。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及实际控制人为郝筠。

4、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晨鸣资管-晨鸣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符合《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5、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晨鸣资管-晨鸣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晨鸣资管-晨鸣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晨鸣资管-晨鸣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出具的承诺函,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晨鸣资管-晨鸣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使用合法募集的资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7、锁定期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晨鸣资管-晨鸣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次获配的股票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嘉兴大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嘉兴大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代码91330482MA2B95TY6C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大简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成立日期2018年1月9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长胜路1188弄2幢1单元501室-3
营业期限自2018年1月9日营业期限至2038年1月8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信息大简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2.5%杜旭珍出资比例为16.25%都志源出资比例为12.5%周多出资比例为12.5%张峰出资比例为12.5%谢庆华出资比例为6.25%吴文云出资比例为12.5%陈军出资比例为12.5%张志伟出资比例为12.5%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了嘉兴大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嘉兴大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嘉兴大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经核查,大简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

日,系其股东以自有资金出资成立的投资公司,其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5日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22807)。

2、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基金产品信息

基金名称嘉兴大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编号SVY705
备案时间2022-7-15
基金类型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大简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22807
基金管理人登记时间2015-09-10
基金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嘉兴大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基金编号为SVY705,备案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

3、执行事务合伙人

经核查,嘉兴大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实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为大简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大简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孙继伟。

4、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嘉兴大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符合《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5、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嘉兴大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嘉兴大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嘉兴大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承诺函,嘉兴大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使用合法募集的资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7、锁定期嘉兴大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杭州兼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兼济精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兼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328224753F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王绍勃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5-02-15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路999号6幢209-4-029
经营期限2015-02-15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除证券、期货,以上经营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王绍勃出资比例10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了杭州兼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杭州兼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杭州兼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经核查,杭州兼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15日,系其股东以自有资金出资成立的投资公司,其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5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16034)。

2、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基金产品信息

基金名称兼济精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SXJ380
备案时间2022-9-29
基金类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杭州兼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16034
基金管理人登记时间2015年06月17日
基金托管人名称国信证券

经核查,兼济精选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基金编号为SXJ380,备案日期为2022年

日。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经核查,杭州兼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及实际控制人为王绍勃。

、战略配售资格经核查,杭州兼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兼济精选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符合《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关联关系主承销商取得了杭州兼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兼济精选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杭州兼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兼济精选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根据杭州兼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兼济精选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出具的承诺函,杭州兼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兼济精选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使用合法募集的资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锁定期杭州兼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兼济精选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配的股票锁定期为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六)江苏得桂私募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得桂专精特新精选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得桂私募基金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1MA23N9JR5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黄丹昀
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日期2020-12-09
主要经营场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7D
经营期限2020-12-09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私募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黄丹昀出资比例为85.71%杨晓东出资比例为14.29%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了江苏得桂私募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江苏得桂私募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江苏得桂私募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经核查,江苏得桂私募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9日,系其股东以自有资金出资成立的投资公司,其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22年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73103)。

2、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基金产品信息

基金名称得桂专精特新精选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SVP721
备案时间2022-05-16
基金类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江苏得桂私募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73103
基金管理人登记时间2022-02-11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得桂专精特新精选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基金编号为SVP721,备案日期为2022年5月16日。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江苏得桂私募基金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黄丹昀。

4、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江苏得桂私募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得桂专精特新精选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符合《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5、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江苏得桂私募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得桂专精特新精选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江苏得桂私募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得桂专精特新精选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江苏得桂私募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得桂专精特新精选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出具的承诺函,江苏得桂私募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得桂专精特新精选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使用合法募集的资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7、锁定期

江苏得桂私募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得桂专精特新精选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次获配的股票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一鼎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一鼎新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一鼎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00MA3DMRUT68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孙辰
注册资本基金规模2.3亿/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7年5月12日
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长城西路6号华普国贸大厦703-706
经营期限2020-12-09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北京华软盈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50%君道资本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35%未来家办(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5%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了一鼎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一鼎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一鼎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经核查,一鼎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12日,系其股东以自有资金出资成立的投资公司,其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7年1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6089)。

2、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基金产品信息

基金名称一鼎新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SQK190
备案时间2021-11-25
基金类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一鼎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66089
基金管理人登记时间2017年12月5日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一鼎新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基金编号为SQK190,备案日期为2021年11月25日。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一鼎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北京华软盈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赓宇。

4、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一鼎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一鼎新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一鼎新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符合《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5、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一鼎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一鼎新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一鼎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一鼎新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一鼎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一鼎新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出具的承诺函,一鼎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一鼎新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使用合法募集的资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7、锁定期

一鼎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一鼎新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配的股票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八)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7720519P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范力
注册资本500.750.2651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3年4月10日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营业期限1993年4月10日至*****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3.81%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3.01%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76%中新苏州工业园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60%苏州营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18%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2.09%苏州物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85%苏州高新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82%苏州信托有限公司1.79%国表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利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68%其他56.4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东吴证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符合《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主承销商取得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根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系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资金来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锁定期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的股票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战略投资者是否存在《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之第三十七条的禁止情形核査

《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之第三十七条规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投资者承诺股票在本所上市后股价将上涨,或者股价如未上涨将由发行人购回股票或者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二)主承销商以承诺对承销费用分成、介绍参与其他发行人战略配售等作为条件引入战略投资者;

(三)股票在本所上市后发行人认购发行人战略投资者及其控股子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

(四)发行人承诺在战略投资者获配股份的限售期内,任命与该战略投资者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参与战略配售的除外;

(五)除本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主体外,战略投资者使用非自有资

金认购发行人股票,或者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六)其他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根据发行人及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提供的相关承诺函及战略配售协议,并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认为:本次战略配售不存在《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战略投资者的核查结论综上所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认为,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符合《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前述战略投资者符合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具备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配售资格;前述战略投资者的认购数量、认购金额及限售期安排符合相关规定;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前述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不存在《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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