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方嘉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嘉盛”)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东方嘉盛募投项目变更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东方嘉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16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东方嘉盛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5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94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截至2017年7月24日,东方嘉盛共募集资金446,818,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1,051,685.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5,766,514.4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1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8年7月19日,东方嘉盛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及“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实施的主体由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东方嘉盛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东方嘉盛及中信证券于2018年9月20日、2018年11月14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也相应地变更,同时终止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8月1日,东方嘉盛对原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变更为“兴亚股权投资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涉及的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也

相应变更。东方嘉盛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原开立的账号为8110301013000363927的募集资金专户截止至2019年10月31日的余额,全部转至东方嘉盛新开设的账号为8110301012200479423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已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三方监管协议同时解除。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8,112.87547.337,565.54
医疗器械供应链管理项目3,986.44990.772,995.67
兴亚股权投资项目3,850.003,850.000
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8,493.772,021.526,472.25
信息化建设项目3,717.442,907.95809.49
补充流动资金12,028.8612,028.860

上述未使用募集资金均在专户存储。

二、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一)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

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原计划总投资13,489.01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8,112.87万元,该项目已备案,备案号深福田发改备案[2015]0154号。公司拟在7个国内跨境电子商务进口试点城市(上海、杭州、宁波、重庆、郑州、深圳、广州)建设运营跨境电商服务网点,在海外城市包括德国汉堡、澳大利亚悉尼、俄罗斯莫斯科、美国洛杉矶建设运营跨境电商服务网点。通过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服务网络建设,公司拟为跨境电商客户提供仓储、运输、包裹分拣、代理报关、资金结算、信息化服务等综合供应链管理服务,从而有效拓展新客户,提升公司的增长潜力。由于该项目涉及国内外11个城市且当前国际贸易市场环境复杂,前期调研、报批、落地建设等周期较长,且成本较高,原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投入金额等都已经不再符合目前国内外业务发展的现状和实际需求。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547.3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7,565.54万元。

(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

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原计划总投资12,118.16万元,其中拟以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投入8,493.77万元(含置换已支付的部分前期投入),其余项目投资款仍由公司以自有资金3,624.39万元投入。

公司拟在深圳市龙岗区建设智慧仓库,智慧仓库建设项目包含仓储楼及综合楼两部分,将打造集现代物流、高标准仓储、生活配套中心、综合营运中心、物流电商平台为一体的现代化、五星智慧仓,项目总用地面积9,982.27㎡,容积率为2.2,建筑面积29,542.41㎡,预计于2022年12月竣工投产,目前该项目已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2,021.5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472.25万元。

由于“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涉及国内外11个城市且当前国际贸易市场环境复杂,前期调研、报批、落地建设等周期较长,且成本较高,原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投入金额等都已经不再符合目前国内外业务发展的现状和实际需求,致使原募投项目无法正常实施。

由于“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地处二级水源保护区,且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目前存在环保政策面调出调进的变化,虽公司已在积极应对协调,追赶施工进度,但预计无法在预期内竣工投产。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公司拟对“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及“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变更,原计划投入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14,037.79万元及其利息(利息金额以银行结算为准)将全部转为投入“‘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后续具体情况,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关注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募投项目变更后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公司新募投项目为“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如下:

实施主体重庆东方嘉盛协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组团U分区U14-1/01北侧部分地块(公告序号:G21035)。公司已取得重庆市渝北区空港组团U分区U14-1/01北侧部分地块(公告序号:G2103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为66,145.00平方米,用地面积55.59亩,总建筑面积70722.62平方米
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额为29,516.36万元,其中拟通过募集资金投入14,037.79万元,剩余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项目建设期本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24个月
项目建设内容将打造汇集智慧供应链协同管理中心、跨境电商产业园加速器、配套服务平台等功能于一体的物流园区,其中仓储用房70750.79平方米

重庆东方嘉盛协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由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

2、项目可行性分析

东方嘉盛于2017年在深交所上市,坚持实施“一体化供应链服务纵深发展”和“战略投资孵化”双轮驱动战略发展,全面推进各业务板块一体化供应链服务协同发展,专注消费电子、消费食品、医疗健康、跨境电商四大类行业。

本项目拟在重庆市渝北区建设“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包含仓储建筑、配套设施、设备用房和其他四部分,项目建成后将汇集智慧供应链协同管理中心、跨境电商产业园加速器、配套服务平台等功能。项目总用地面积66,145㎡,容积率为1.07,建筑面积70,722.62㎡,预计于2023年11月29日竣工投产,目前该项目已取得重庆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重庆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战略支点,处在“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联结点上,山城重庆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全力构建新形势下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枢纽。

重庆独特的地理区位、重要的战略地位,在国家对外开放格局中的地位非常独特重要。在世界向东看、中国向西开放的大背景下,重庆充分利用独特的区位

优势,实现东南亚、南亚、欧洲市场联通,有助于加快新发展格局的形成。改革开放以来,重庆逐步发展成为西部地区联结全球市场的枢纽,不断增强全球市场资源配置的能力,是中国西部地区和全球两个市场资金流、商品流、人才流、信息流流动的重要枢纽,集聚优势和辐射效应明显。

“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助力重庆现有产业的转型升级以及新产业引入,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终端、笔电产业、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医疗器械及设备、消费品等行业;协同平台的建立对产业生态圈的深度整合、创新、升级带来促进作用,并推动这些产业在重庆的落地扎根。同时基于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凭借渝新欧国际铁路的便利化,助力跨境企业引进来走出去。本项目的实施,夯实公司在重庆的跨境电商基地布局,提升服务竞争力,增加财务盈利。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29,516.36万元,其中拟以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投入14,037.79万元,其余项目投资款仍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具体如下表:

序号项目投入总金额 (万元)已投入金额(万元)剩余投资金额(万元)投入总金额占比
1土地成本6,148.656,012.43136.2220.83%
2前期工程费3,069.521,425.981,643.5410.40%
3基础设施费844.340844.342.86%
4建安工程费18,795.66018,795.6663.68%
5开发间接费200.000200.000.68%
6预备费458.190458.191.55%
合计29,516.367,438.4122,077.95100%

4、项目风险分析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是公司基于行业现状和未来发展前景以及服务大客户的理念审慎提出的,有较高的可行性。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项目完成后,如果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存在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四、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29,516.3614,037.792023/11/29
2医疗器械供应链管理项目6,628.133,986.442023/12/31
3信息化建设项目6,180.873,717.442022/12/31
4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12,028.86不适用
5兴亚股权投资项目3,8503,850-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结合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募投项目变更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东方嘉盛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的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做出的审慎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便于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东方嘉盛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

七、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东方嘉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中信证券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孔少锋叶建中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