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红相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于2022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成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节能型牵引变压器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卧龙电气银川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卧龙”),公司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拟增加“银川市兴庆区苏银产业园产旺街18号”作为“节能型牵引变压器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相
关备案、签署有关协议或文件等事项。增加前后的实施地点如下:
投资项目 | 实施主体 | 增加前实施地点 | 增加后实施地点 |
节能型牵引变压器产业化项目 | 银川卧龙 | 银川市兴庆区兴源路221号 | 银川市兴庆区兴源路221号、银川市兴庆区苏银产业园产旺街18号 |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