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七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4日(星期五)以书面、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3、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一致审议通过: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22年10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对外派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及义务、管理考核、培训学习等做出明确要求。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情请阅2022年10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