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许敏、叶建芳、孙林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