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业绩考核年度、延长激励计划有效期,是公司综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后,为充分调动管理骨干及核心业务团队积极性所采取的应对措施。本次调整有利于更好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层利益结合在一起,能够进一步激发管理骨干及核心业务团队的工作热情,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22年10月27日
权忠光 | 夏执东 | 金 馨 | 王新 | 刘世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