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合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仅为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仅为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丹红 阎孟昆 徐小华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