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790 证券简称:联迪信息 公告编号:2022-069
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8月23日,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15,660,000股,发行方式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8.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5,2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4,939,820.34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2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投入进度(%) (3)=(2)/(1) |
1 | 募投项目应用软件交付体系及能力提升项目 | 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7,100.63 | 38.33 | 0.54% |
2 | 募投项目数据中台技术平台研发项目 | 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1,308.91 | 113.50 | 8.67% |
3 | 募投项目业务网络 | 南京联迪信息系 | 800.00 | 1.48 | 0.19% |
体系与信息化建设项目 | 统股份有限公司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1,284.44 | 1,284.44 | 100.00% |
合计 | - | - | 10,493.98 | 1,437.75 | 13.70% |
截至2022年10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南京雨花支行 | 551902002410222 | 70,710,105.13 |
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南京雨花支行 | 551902002410955 | 11,970,184.87 |
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南京雨花支行 | 551902002410665 | 7,995,050.16 |
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南京雨花支行 | 551902002410833 | 0.00 |
合计 | - | - | 90,675,340.16 |
注:列示的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金额(元)”均包含了存放资金的结息。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投向情况
公司日常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应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司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得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二)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流动资金需求的不断增加,加之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日元兑人民币汇率低位徘徊等因素,公司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较为迫切;同时,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1,284.44万元截至2022年10月20日已经全部用完。
(三)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前12个月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流动资金需求。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进行,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四、决策程序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