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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亚通: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Eternal Asia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Ltd.(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N26区海秀路2021号荣超滨海大厦A座

2111)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
增信措施情况:由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用评级结果:主体信用等级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AAA
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 明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2020年4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54号文同意注册,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第一期债券已于2020年5月29日发行,发行规模5亿元;第二期债券已于2020年6月12日发行,发行规模5亿元;第三期债券已于2020年11月2日发行,发行规模4亿元;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批文项下第四期发行,本期发行后如有剩余额度,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105.70亿元(2022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7.02%,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9.55%;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40亿元(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014.17万元、12,344.02万元和50,646.26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二、评级情况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主体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项评级为AAA。东方金诚将在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持续关注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受评主体”)和该债项相关的、可能影响其信用等级的重大事项,实施跟踪评级。东方金诚在信用等级有效期满后不再承担对该债项的跟踪评级义务。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东方金诚将按照监管规定或委托评级合同约定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不定期跟踪评级在东方金诚认为可能存在对该债项信用等级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启动。在该债项信用等级有效期内发生可能影响其信用评级的事项时,委托方或受评主体等相关方应及时告知东方金诚,并提供相关资料,东方金诚将就相关事项进行分析,视情况出具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如委托方或受评主体等相关方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跟踪评级所需相关资料,东方金诚将有权视情况采取延迟披露跟踪评级结果、确认或调整信用等级、公告信用等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等评级行动。东方金诚出具的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按照监管规定或委托评级合同约定向相关单位报送或披露,在该债项交易场所网站、东方金诚网站(http://www.dfratings.com)和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上予以公告,且在交易场所网站公告披露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渠道公开披露的时间。评级报告主要关注到如下风险:

(一)公司跨境和物流服务业务开展涉及较多外币结算,受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较大,面临一定的汇兑风险;

(二)受业务模式影响,公司应收账款、预付款项规模较大,存在一定资金占用,2022年6月末,受限资产占净资产比例为132.93%,资产流动性较差;

(三)公司向关联方联营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形成的关联交易规模较大;

(四)公司债务规模大,且以短期债务为主,一年内集中偿付压力较大,预计随着在建项目的投入,有息债务规模将增加。

三、本期债券由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发行人不能在募集说明书规定的付息日或兑付日按约定偿还本期债券的利息或/和本金,经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本期债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代表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

如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经营状况受到宏观经济、所处行业或自身因素的影响,导致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及支付能力发生负面变化,可能影响到担保人对本期债券履行其应承担的担保责任。

四、发行人目前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较好,但是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如果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经济政策和资本市场状况等不可控因素发生变化,或者发行人本身生产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影响到发行人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五、发行人目前整体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和较强的盈利能力,自公司成立以来,不存在银行贷款或已发债券延期偿付及违约的情况,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有重大违约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发行多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在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按期支付利息。在未来的业务经营过程中,发行人亦将秉承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由于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和行业自身的运行特点,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发生不可控的市场环境变化或发行人自身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发行人可能不能获得足额资金,从而影响其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导致本期债券投资者面临发行人的资信风险。

六、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9.89%、80.57%、

76.16%以及77.04%,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4.31%、84.43%、78.37%以及79.55%,均处于较高水平,且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张,总体债务规模有可能进一步上升,如果发行人未来资金筹措能力受到限制或者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到负面影响,发行人可能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

七、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12、1.13、1.13以及1.09,速动比率分别为0.87、0.93、0.95以及0.88,处于行业中下水平。但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流动资产主要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存货构成,流动资产质量较好,能为流动负债的足额偿还提供有效保障,并且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有所提高,但若未来发行人流动负债进一步增加或流动资产质量下降,导致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覆盖流动负债倍数降低,发行人将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

八、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14亿元、

20.98亿元、15.89亿元以及-2.67亿元,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因为发行人对宏观经济形势及财政、货币政策进行了综合分析,调整了业务战略,经营投资增加所致。

近年来发行人加强了业务管控,增加上游供应商的授信规模,加大对业务周转快的项目的投入,对业务周转慢的项目降低投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持续

好转,偿债能力进一步巩固,但若大量客户财务状况恶化或存货出现大额减值,将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或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九、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24.53亿元、123.21亿元、135.58亿元以及136.35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7.49%、37.27%、

39.68%以及37.67%,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重较高,此外,发行人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比例整体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虽然公司供应链业务范围主要覆盖IT通信、家电、母婴、食品、日化以及酒饮等行业,下游客户主要为KA大卖场(如沃尔玛、山姆、麦德龙等)、BC中型超市(大润发、银座、天虹等)、终端门店等,销售回款信用期一般在90天左右,应收账款对象信誉良好,在过往合作过程中回款情况较好,但如果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下游客户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将给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带来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和偿债能力。

十、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2.71亿元、58.15亿元、

54.37亿元以及71.14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1.89%、17.59%、15.91%以及19.65%,存货规模较大。供应链业务主要覆盖快速消费品行业,下游客户存货周转较快,为满足下游客户对供货及时性的较高要求,公司需要备足一定的货物。虽然目前存货库龄较短,周转较快,管理完善,但如果发行人对下游客户需求预估不足,就可能造成存货积压,形成存货跌价损失,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十一、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分别为131.49亿元、132.15亿元、141.13亿元以及140.52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1.38%、31.22%、

32.64%以及30.52%。上述受限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等,主要用于为银行贷款提供抵押和质押担保;另外截至2022年6月末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101.09亿元,其中有66.01亿元用于银行票据、履约、担保及贷款保证金,其使用权受到限制,占货币资金的65.30%。

虽然发行人资产受限的形成与供应链企业的商业模式和业务特点相符合,并且受限资产规模占资产总额的比例相对稳定,但如果发行人不能及时偿还相关借款,债权人将可能对抵、质押资产实施财产保全措施,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生产经营。

十二、截至2022年6月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企业的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余额为3.50亿元。若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外的被担保人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将可能面临被债权人要求代偿的风险。

十三、截至2022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合计230.07亿元,主要为短期借款。发行人在2022年6月末的有息债务偿付压力较大,具有一定的集中偿付风险。

尽管上述有息债务在月度间的分布较为均匀,且发行人已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对相关债务制订了详细的偿债安排,但若发行人经营业务及金融市场发生重大波动,公司资金来源保障不足,将对公司按期偿还上述债务构成不利影响。

十四、发行人所处供应链服务行业,行业毛利低,竞争激烈。发行人所面对的上游供应商多为世界五百强企业,对原材料、产品和下游销售渠道控制较强,谈判地位强势。发行人下游客户面对的是大型商超、规模电商、大型国企等,也对服务费的要求较为严格,整体利润空间较小。同时发行人国内商品流通分销以各地成立子公司方式运营,经营分散且运营风险较大,应收账款及存货规模大,占用发行人资金较高。

十五、发行人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简称:怡亚通,股票代码:002183.SZ),目前正常交易。发行人2022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05.24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5.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47.53%,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以快消品等民生类物资为主,受上半年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尤其公司的供应链服务、分销营销的最核心节点城市(上海、深圳)相继采取相关防疫措施,造成两地总仓对外的发货严重受阻,导致公司收入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发行人2022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7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18.72%,主要系公司业务收入下降,及上年同期客户贷款及垫款减少所致。

发行人近年来营业收入稳步增长,最近三年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持续为正,业务发展质量较好,流动资产占比较高,并积极降低融资成本,2022年上半年业绩下滑对于本期债券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不存在影响发行及上市条件的重大

违法违规情况。

十六、截至2022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230.07亿元,2021年末有息负债余额为211.89亿元,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有息负债18.18亿元,占2021年末净资产的17.64%。发行人新增借款主要为正常支取的银行授信借款、发行债券及其他形式的融资增加,均属于正常经营活动范围,目前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异常情况,对未来公司债券的偿付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上述新增借款数据尚未经审计。

十七、2018年9月9日,怡亚通控股、周国辉先生与深投控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怡亚通控股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106,134,89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转让给深投控,转让价格为5.5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怡亚通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78,979,7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85%;深投控持有公司股份388,453,7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30%,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2018年10月18日,上述协议约定的股份交割已经办理完毕。

发行人于2018年12月27日收到了公司第二大股东怡亚通控股出具的《放弃部分表决权的承诺函》,作出关于“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持有怡亚通的212,269,782股股份(占怡亚通股份总数的10%)对应的表决权”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大股东放弃部分表决权的公告》)。根据此承诺,怡亚通控股持有怡亚通股份表决权比例将由17.85%下降至7.85%。公司于次日(2018年12月28日)收到了公司第一大股东深投控出具的《取得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告知函》,深圳投控确认自怡亚通控股《放弃部分表决权的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深圳投控将取得怡亚通的控制权,正式成为怡亚通的控股股东。同时,怡亚通实际控制人由周国辉先生变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十八、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九、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议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二十、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目 录 ...... 9

释 义 ...... 10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 12

第二节 发行概况 ...... 23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27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1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11

第六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225

第七节 增信机制 ...... 233

第八节 税项 ...... 240

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 242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 253

第十一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 296

第十二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 300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322

释 义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我国、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怡亚通、发行人、公司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公司债券发行人
怡亚通商贸深圳市怡亚通商贸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联合数码控股深圳市联合数码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前身
深创投、创新投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投控、深圳投控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SAIF II MauritiusSAIF II Mauritius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King ExpressKing Express Technology Limited
联合精英科技深圳市联合精英科技有限公司,为西藏联合精英科技有限公司前身
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东方金诚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债券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本次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本期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承销协议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而签订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投资者、持有人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两者具有同一涵义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
报告期末、最近三年及一期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
元、万元、亿元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假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假日)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发行人本期发售的公司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货币政策、资金供求关系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市场利率变动将直接影响债券的投资价值。由于本期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如果未来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可能会使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水平产生不确定性。因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市场利率波动的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人在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流通。由于具体申请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注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流通。此外,由于债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转让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而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发行人目前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较好,但是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如果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经济政策和资本市场状况等不可控因素发生变化,或者发行人本身生产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影响到发行人的运营状况、

盈利能力,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尽管发行人已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多项偿债保障措施,以控制和降低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风险,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可能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等)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无法得到有效履行,进而影响发行人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息。

(五)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整体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和较强的盈利能力,自公司成立以来,不存在银行贷款或已发债券延期偿付或违约的情况,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有重大违约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发行多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在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按期支付利息。

在未来的业务经营过程中,发行人将继续秉承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作出的其他承诺。但由于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和行业自身的运行特点,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发生不可控的市场环境变化或发行人自身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发行人可能不能获得足额资金,从而影响其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导致本期债券投资者面临发行人的资信风险。

(六)评级风险

经东方金诚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并不代表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的偿还做出了任何保证,也不代表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做出了任何判断。

虽然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公司无法保证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或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由于公司的商业模式和业务特点,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达79.89%、80.57%、76.16%和77.04%。公司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可能对本期公司债券的偿付带来一定风险。

2、短期负债占比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的负债中短期负债占比较高,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金额为192.04亿元、198.32亿元、188.56亿元和210.55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7.37%、58.15%、57.25%和59.36%,占比权重较高,短期资金压力较大,债务结构不尽合理。

3、经营性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由于公司的商业模式和业务特点,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对营运资金需求较大,最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14亿元、20.98亿元、15.89亿元和-2.67亿元,呈下降趋势。

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下降的主要原因为业务量快速增长导致经营性占款和存货增加。公司业务运作过程中,需要为客户提供资金结算配套服务,消化客户应收、应付账款,提供信用支持以及向客户提供资金垫付服务等;由于公司上游客户多为世界500强企业及行业龙头企业,公司主要以现款提货方式为主;而在向下游分销时,需要保有一定量的安全库存,同时对下游卖场一般提供一定期限账期,因此,业务中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公司专门设立了风险控制部门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评价与跟踪,并加强了应收账款回收的管理力度。虽然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和应收账款周转速度较快,并通过外部资金融通等方式确保整体现金流的平衡,但若出现大额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或资金循环速度下降,可能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经营性现金流的波动仍可能使公司面临较大现金流风险。

4、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风险

由于公司的商业模式和业务特点,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重较高,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重分别达到29.72%、29.11%、31.35%和29.61%。虽然近三年公司90%以上应收账款的账龄为一年以内,应收账款绝大多数为一线品牌和世界五百强公司,客户均为实力较强、信誉较好的企业,但公司仍存在一定应收账款风险。

5、应收账款增长较快风险

发行人应收账款随着公司销售规模扩大而呈较快增长的趋势,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24.53亿元、123.21亿元、135.58亿元和136.35亿元。其中,发行人对账龄在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1%,1-2年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5%,2-3年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15%,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100%。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将会继续增长,如果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对公司资产质量以及财务状况将产生不利影响。

6、存货跌价风险

发行人存货余额较大,最近三年及一期末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2.71亿元、

58.15亿元、54.37亿元和71.14亿元,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等。由于发行人所处行业产品更替较快,为保证下游客户的发货及运转速度,需要发行人备足一定的货物。一旦预估不足,就可能造成存货积压,形成存货跌价损失,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7、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经济主体持有或运用外汇的经济活动中,因汇率变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201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2012年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将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对美元浮动幅度由原来的千分之五扩大至百分之一。2014年3月15日,央行发布的2014第5号公告宣布自2014年3月17日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由百分之一扩大至百分之二。2015年12月1日,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正式宣布,人民币将于2016

年10月1日加入SDR货币篮子(特别提款权),届时,SDR的自由兑换原则将增加汇率市场的波动性。近年来,国际金融市场的汇率波动频繁,且人民币处于汇率体制改革时期,人民币对国际主要货币的汇率波动较大,如果人民币在一定时期内波动幅度过大,或者因国内市场条件限制,公司控制人民币汇率风险的工具和手段跟不上业务的发展,则会对公司海外业务及盈亏产生一定影响。

8、受限资产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2年6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总额为140.52亿元,主要包括用于质押的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受限资产总额为净资产的132.93%。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较大,虽然符合供应链行业的特点,但如果发行人不能及时偿还相关借款,债权银行可能对被抵、质押的资产采取一定的保全措施,从而影响发行人正常的生产经营。

9、对外担保风险

截至2022年6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人民币3.50亿元。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规定实施对外担保。如果由于被担保人经营情况出现困难,无法按照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承诺,需要由发行人承担代缴责任的,则发行人面临对外担保的风险。

10、未来投资支出较大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99亿元、1.64亿元、0.89亿元和3.01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最近一期呈净流入状态。发行人将业务组织管理架构调整为十大业务平台,用于全面推动供应链商业生态圈建设,未来面临投资性支出较大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发行人所属行业属于供应链服务商,依托传统行业以及我国经济的增长、国民消费习惯等,其运营、盈利能力与经济发展和经济周期较为相关。随着近年来宏观经济的好转,2019-2021年,发行人营业总收入持续增长。目前,虽然我国经济整体形势稳中发展,但外部经济形势仍然有诸多不确定因素,如果未来经济增

长放慢或出现衰退,传统行业逐渐衰退,市场需求减弱,行业竞争加剧,供应链服务需求及毛利率将降低,从而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供应链管理服务模式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速而方兴未艾,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加入到供应链服务的行业中来,既有传统物流商的转型,也有新兴供应链服务者的加入,因此公司既与传统的物流、采购及经销商在局部领域内存在一定的竞争,又要与一些供应链综合服务商特别是一些国外大型物流企业进行竞争,存在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充分发挥多年深耕供应链管理服务积累的经验和优势,继续加强供应链业务多元化及管理的精细化的“内外兼修”,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来巩固行业领先者的地位。

3、业务模式风险

发行人业务模式是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的供应链管理服务,服务种类涉及整个供应链的各个节点,每个节点都需严格管理、谨慎控制。业务模式中各节点风险可能表现在如下方面:

(1)采购与分销执行的风险

当发行人接受客户委托代为采购产品时,可能因客户市场销售、生产制造周期的原因延迟提货,发行人可能会面临货物的采购或分销执行管理成本增加的风险。

(2)物流外包风险

发行人作为供应链专业服务商,所承担的物流环节主要通过外包来实现。物流外包是通过契约形式来规范物流经营者和物流消费者之间关系的,这种物流服务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系列委托与被委托、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可能因为外包方的履约不力(比如装卸失职、货物丢失,货物损坏,延迟等)或不可抗拒力而影响供应链效率,虽然发行人为物流环节实施了全面投保策略,转嫁货物灭损可能带来的损失,但仍可能因此影响到公司的信誉,从而给发行人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4、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部分股权质押导致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截至最新的股票质押公告日(2022年9月13日),发行人第二大股东怡亚通控股持有的44,500,000股公司股票处于质押状态,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4.92%,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71%。若极端情况导致怡亚通控股无法偿还融资本息,从而导致怡亚通控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部被处置,则持股比例的下降可能导致发行人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5、诉讼案件亏损风险

由于公司下属子公司较多,管理关系相对复杂,管理层次较多,且子公司经营范围区域较广,海内外产品和业务、跨文化及跨境管理仍面临较严峻的挑战,仍有可能不熟悉当地的法律而面临新的诉讼,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影响。

6、盈利能力较弱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供应链服务行业,行业毛利低,行业发展不规范,竞争激烈。发行人所面对的上游供应商均为世界五百强企业,对原材料、产品和下游销售渠道控制较强,谈判地位强势。同时发行人下游客户面对的是大型商超、规模电商、大型国企等,也对服务费的要求较为严格,整体利润空间较小,若未能持续保持并发展自身优势,则发行人未来的经营业绩可能出现波动。目前深投控成为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并且逐步将怡亚通的类金融板块剥离上市公司,该板块为集团持续产生较稳定的净利润,如果剥离,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会大幅度下降。

7、跨国业务经营风险

发行人在跨国经营中仍然面临一定的风险和挑战,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文化的融合、对境外分支机构的管理和控制、对国际不同区域市场的分析和判断、对位于境外仓库等的供应链管理以及对境外员工的相关管理等方面。此外,海外市场运营成本相对较高,同时由于文化、体制等方面差异,在业务运营模式、消费者偏好和市场需求等方面与国内市场存在较大差异。如果未来发行人未能及时根据海外市场环境的变化调整海外业务战略和模式,或是海外政治、经济环境、贸易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发行人跨国业务经营可能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8、突发事件引起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在经营业务过程中,存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各种类型的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如运输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将造成发行人经济损失、人

员伤亡及社会不良影响的风险。由于突发事件的本质在于事件本身无法预知且发生后实质影响的不确定性,这些事件的发生必然不利于发行人短期运营和经营业绩。虽然发行人对于各类突发事件有相应的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但不能忽视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9、渠道商无法履行回购义务的风险

发行人与渠道商成立子公司开展合作时,如在预期的年限内未达到目标,发行人将退出该子公司的经营或由合作渠道商实施回购,若渠道商到期无法履行回购义务,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10、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发行人业务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公司业务以快消品等民生类物资为主,受一季度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尤其公司的供应链服务、分销营销的最核心节点城市(上海、深圳)相继采取相关防疫措施,造成两地总仓对外的发货严重受阻,导致公司收入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如果发行人业务规模下滑较大,将会对发行人的偿付能力造成影响。

11、行业利润空间较小及资金占用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供应链服务行业,竞争激烈,行业毛利低。发行人所面对的上游供应商多为世界五百强企业,对原材料、产品和下游销售渠道控制较强,谈判地位强势。发行人下游客户面对的是大型商超、规模电商、大型国企等,也对服务费的要求较为严格,整体利润空间较小。同时发行人国内商品流通分销以各地成立子公司方式运营,经营分散且运营风险较大,应收账款及存货规模大,占用发行人资金较高。

(三)管理风险

发行人为外包服务性行业,经营操作需要十分严谨,细小的偏差都会导致很大损失。一方面,发行人日常采购执行、分销执行涉及进出口、保税物流、国际物流、仓储管理等多种业务流程。尽管发行人对各项日常运作制定了严格的操作规程与内控制度。但任何的内控管理措施都可能因自身及外界环境的变化、内部治理结构失效、当事者对某项事务的认知程度不够、执行人不严格执行现有制度等原因,导致管理风险。另一方面,发行人的分、子公司及运营平台分散在我国

华南、华东、华北、西南各大城市,各地的经济、市场环境各不相同,单一的规章制度难以对每家机构所面临风险的特殊性作出具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从而可能产生同管理与操作有关的风险。

1、人力资源风险

专业人才是供应链管理服务行业最重要的资产,也是从事该业务的基本条件。从事某个行业的供应链管理必须配备既熟悉该行业状况、产品、运行规则、法律法规又熟悉供应链管理理论与实务的专门人才。目前,国内熟悉非IT行业供应链管理的专业人才较少,公司拓展IT行业以外的业务,将面临专业人才少、人力资源成本较高的风险。

2、与计算信息系统安全有关的风险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是供应链管理服务行业的核心物质基础,是实现发行人供应链整合与资源共享,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关键。发行人供应链的优势在于通过高性能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使企业能够共享信息,致力于通过共享竞争信息,使供应链上的企业(制造商、供应商、分销商)及时做出或调整他们的生产策略,以便在市场上占据主动。发行人从2004年起与毕博公司(Bearingpoint)结合发行人自身及客户业务特点,共同研发了Eternal(怡亚通)信息系统。该系统是毕博公司通过CMM5认证样板项目。目前,公司业务已实现全面电子化处理,因此,发行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问题十分关注,努力通过防火墙、数据保密、访问控制、身份识别、权限管理、数据备份等多层次措施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信息资源的安全。然而,因为公司的电子商务平台针对客户开放,是一个开放式的信息平台,整个信息系统复杂,节点多,故存在计算机软硬件发生故障,系统遭受黑客攻击,信息资源安全受到威胁等风险。

3、结算配套服务风险

公司在办理结算配套服务过程中的管理风险和操作风险。由于公司是专业供应链供应平台,客户通过此平台的资金结算量大,单据众多,结算环节多,存在环节管理和人员操作风险。

4、公司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发行人自2009年开始实行380计划,在全国各地成立分子公司,2017年在

全国完成建立380个供应链整合平台,公司新设立子公司数量将持续增长。在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张下,经营管理的复杂程度也大大提高,呈现资产、人员、业务分散化的趋势,这对于公司在生产质量、人力资源、资金管理等方面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公司需要根据业务发展的情况,定期梳理内控制度,加强内控制度执行的监督、评价,及时纠正内控制度可能存在的缺陷。公司将在业务、财务、人员等层面进行层层把控,将风险降到最低。随着规模的扩张,公司内部的资源分配、协调、整合、激励、监控的管理需求越来越重要,公司将会在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方面面临新的挑战,也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和下属企业控制的风险。

5、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发行人已经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公司高管团队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具有主导作用和重大影响力,未来期间若发生突发性事件,发行人存在因突发性事件而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6、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为其母公司、子公司及合营和联营企业等。若发行人存在未能及时充分披露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未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关联交易内部抵销不充分等情况,可能给发行人带来一定的经营、财务、税务和法律风险,并进而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市场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7、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更带来的风险

2018年5月15日及2018年9月9日,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受让时任第一股东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13.30%及5.00%的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18.30%的股份,成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自2018年12月29日起,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持有怡亚通的212,269,782股股份(占怡亚通股份总数的10%)对应的表决权”的承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自此成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由周国辉先生变更为深圳市国资委,发行人成为深圳市市属国企成员。发行人可能面临着企

业属性变更而在人员整合、业务结构调整等方面产生的成本及风险。

(四)政策风险

1、外汇政策风险

近年来,国家在利率和汇率调整的频率加快。公司大量业务涉及外汇资金业务,公司通过加强外汇头寸管理、运用外汇资产负债管理、外汇远期合约等对外汇进行套期保值,努力减小汇率风险。同时,公司在提供供应链结算服务过程中,会根据汇率和利率的变动进行衍生金融交易以管理外汇风险及降低购汇成本。虽然本公司与客户在合约中明确约定汇率风险由客户(供应商)承担,但由于公司涉及外币贸易的业务量较大,需要保留一定量的外汇头寸,从而存在一定的外汇政策风险。

2、物流行业政策风险

尽管2009年国务院颁布《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2011年6月,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要“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均表明国家对于发展物流行业的积极支持态度。到“十四五”时期,根据《“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现代流通体系加快建设、商品和资源要素流动更加顺畅、商贸、物流设施更加完善等目标,成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物流行业的重要任务。但如果相关政策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生变化,使物流行业失去有利政策的支持,可能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的偿债能力,存在一定政策风险。

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 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期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2020年1月20日,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公司债券。2020年2月12日,发行人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公司债券,并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其他被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

发行人于2020年4月20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54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

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2年11月1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付息方式:按年付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11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

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5年11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

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55900881010722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2年10月27日。发行首日:2022年10月31日。预计发行期限: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1日,共2个交易日。网下发行期限: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1日。

2、本期债券上市/挂牌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此安排。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0〕754号),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3.00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拟用于偿还债务的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余额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上限(万元)到期时间是否可提前偿还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USD6,000.0030,000.002022/11/9
合计---30,000.00

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偿还有息负债的具体明细及金额。

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发行人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将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拟开设监管账户作为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措施。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

受托管理人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储存、划转和兑息、兑付资金归集情况。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22年6月30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3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3亿元全部计入2022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为3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5)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2022年6月30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发行对发行人合并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本期债券发行后(模拟)模拟变动额
流动资产3,619,887.493,619,887.49-
非流动资产984,313.12984,313.12-
资产合计4,604,200.614,604,200.61-
流动负债3,322,670.483,292,670.48-30,000.00
非流动负债224,480.71254,480.7130,000.00
负债合计3,547,151.193,547,151.19-
资产负债率(%)77.0477.04-
流动比率1.091.100.01

2、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期债券如能成功发行且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债务等,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将进一步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的发行将大大增强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同时为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使公司更有能力面对市场的各种挑战,保持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并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5月29日,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以下简称“20怡亚01”),发行规模5亿元,发行期限3年。根据20怡亚01《募集说

明书》,该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不低于10%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生活物资供应及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等流动资金,剩余部分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该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已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

2020年6月12日,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0怡亚02”),发行规模5亿元,发行期限3年。根据20怡亚02《募集说明书》,该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剩余部分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该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已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2020年11月2日,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20怡亚03”和“20怡亚04”),其中20怡亚03发行规模2.4亿元,发行期限3年;20怡亚04发行规模1.6亿元,发行期限3年。根据20怡亚03和20怡亚04的《募集说明书》,该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该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已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

三、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概况

公司中文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Eternal Asia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Ltd.股票代码:002183.SZ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怡亚通法定代表人:周国辉注册资本:259,700.9091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59,700.9091万人民币设立日期:1997年11月1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98406U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N26区海秀路2021号荣超滨海大厦A座2111

邮政编码:518101联系电话:0755-88393181传真:0755-88393322-3172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号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张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0755-88393181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

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饲料添加剂及煤炭的购销;铜精矿购销;有色金属制品的购销;润滑油的购销;会议服务;健身器材和康复设备的销售;健身器材和康复设备的安装及售后服务(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天然气的购销;经营电信业务。

网址:http://www.eascs.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历史沿革信息

1、股份公司设立以前的股权结构变化及验资情况

(1)怡亚通商贸成立

发行人前身为深圳市怡亚通商贸有限公司,1997年11月10日,自然人周国辉与黎少嫦以现金方式共同出资设立怡亚通商贸,怡亚通商贸的经营范围为“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注册资本为50万元,其中周国辉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黎少嫦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股权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周国辉30.0060.00%
2黎少嫦20.0040.00%

合计

合计50.00100.00%

(2)1999年增资

1999年1月13日,经怡亚通商贸股东会决议通过,怡亚通商贸注册资本由50万元增至550万元,其中周国辉以现金方式增资295万元黎少嫦以现金方式增资205万元。股权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周国辉325.0059.09%
2黎少嫦225.0040.91%
合计550.00100.00%

(3)2000年股权转让

2000年9月1日,怡亚通商贸股东黎少嫦与自然人周伙寿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黎少嫦将其在怡亚通商贸所持之40.91%股权以225万元转让给周伙寿。前述股权转让事宜经2000年9月5日怡亚通商贸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于2000年10月13日在深圳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股权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周国辉325.0059.09%
2周伙寿225.0040.91%

合计

合计550.00100.00%

(4)2001年增资

2001年5月20日,经怡亚通商贸股东会决议通过,股东周国辉以现金方式向怡亚通商贸增资1,450万元,并于2001年10月17日在深圳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股权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周国辉1,775.0088.75%
2周伙寿225.0011.25%
合计2,000.00100.00%

(5)2003年转让

2003年4月23日,股东周国辉将其所持之怡亚通商贸88.75%股权以1,000万元转让给联合数码控股。前述股权转让经2003年4月23日怡亚通商贸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于2003年7月23日在深圳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股权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联合数码控股1,775.0088.75%
2周伙寿225.0011.25%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合计

合计2,000.00100.00%

(6)2004年股权转让

2004年2月6日,经怡亚通商贸股东会决议通过,怡亚通商贸股东周伙寿将其所持有的10%怡亚通商贸股权以200万元转让给联合精英科技、0.5%怡亚通商贸股权无偿转让给周丽红、0.5%怡亚通商贸股权无偿转让给周爱娟。前述股权转让于2004年2月11日在深圳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股权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联合数码控股1,775.0088.75%
2联合精英科技200.0010.00%
3周丽红10.000.50%
4周爱娟10.000.50%
5周伙寿5.000.25%

合计

合计2,000.00100.00%

2、怡亚通商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2月11日,怡亚通商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作出如下决议:怡亚通商贸全体股东即联合数码控股、联合精英科技、周丽红、周爱娟、周伙寿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以怡亚通商贸截至2003年8月31日之净资产值70,822,231元为基准,按1:1比例折股,将怡亚通商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每股面值为1元,全部为普通股,改制后公司的名称变更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怡亚通商贸全体股东于同日就此签订了《发起人协议》。

2004年2月20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出具深府股[2004]4号《关于以发起方式改组设立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怡亚通商贸上述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至此,怡亚通商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总注册资本7,082.22万元。

3、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与增资

(1)2006年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6年4月14日,联合精英科技、周丽红、周爱娟、周伙寿分别与联合数码控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分别以120万元、10万元、10万元及5万元的价格向联合数码控股转让其在公司所持的6%、0.5%、0.5%及0.25%的股份。前述股份

转让已经深圳市工商局于2006年5月12日核准,变更后股权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联合数码控股6,798.9396.00%
2联合精英科技283.294.00%

合计

合计7,082.22100.00%

(2)2006年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6年10月9日,联合数码控股与联合精英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联合数码控股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8%的股份以954,166.67元的价格转让给联合精英科技。至此,发行人股东联合数码控股与联合精英科技,分别持有发行人已发行股份88%与12%。股权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联合数码控股6,232.3588.00%
2联合精英科技849.8612.00%
合计7,082.21100.00%

(3)2006年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6年10月10日,联合数码控股与创新投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联合数码控股以803万元的价格向创新投转让其在公司所持的113万股的股份。该次转让于2006年10月16日经深圳市工商局核准,变更后股权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联合数码控股6,119.1886.4%
2创新投113.001.6%
3联合精英科技849.8612.00%

合计

合计7,082.04100.00%

(4)2006年增资

2006年10月16日,联合数码控股、联合精英科技、创新投、SAIF IIMauritius与King Express联合签署了《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SAIF II Mauritius与King Express分别向公司增资1,822万美元与100万美元,分别获得公司股份20,620,288股及1,131,739股,占增资后公司股本的

22.27%和1.22%。2007年2月12日完成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注册资本为92,574,258元。股权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联合数码控股6,119.1866.10%
2创新投113.171.22%
3联合精英科技849.869.18%
4SAIF II Mauritius2,062.0222.27%
5King Express113.171.22%
合计9,257.42100.00%

4、公司挂牌上市及之后的股本增加和股权转让

(1)公开发行股票融资

经证监发行字[2007]367号文批准,公司以面值1元公开发行3100万股,并于2007年11月13日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23,574,258元。

(2)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0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08年5月22日,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007年的总股本123,574,258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23,574,258股,转增后总股本为247,148,516股。

(3)200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公司于2009年6月3日,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23,574,258元,转增后总股本为370,722,774股。

(4)200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公司于2010年5月18日,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85,361,387元,转增后总股本为556,084,161股。

(5)201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公司于2011年5月24日,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78,042,080元,转增后总股本为834,126,241股。

(6)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3年度,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总股本增加至986,126,241股。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合计不超过15,264万股(含15,264万股)股票。201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7号)核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26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有关议案。2013年4月,公司向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200万股,募集资金人民币63,232万元。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986,126,241股。

(7)2014年股权激励

2014年12月13日,怡亚通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完成证券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9,778万股,注册资本变为99,778万元。

(8)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5年,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总股本增加至1,037,374,924股。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合计不超过15,000万股(含15,000万股)股票。2015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01号)核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有关议案。2015年5月,公司向7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59万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22,855万元。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37,374,924股。

(9)2015年股权激励

2015年11月,公司向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245名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自主行权,向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53名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自主行权,行权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49,380,971股。

(10)2016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6年5月16日,发行人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10股,同时每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27日。本次除权结束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099,031,424股。

(11)2016年股权激励

2016年6月6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发行人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23,047,284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4,385,140份。发行人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相应调整为2,063.7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相应调整为435万份。

截至2016年11月17日,除1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有29份已获授股票期权尚未行权外,发行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和发行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均已行权完毕。

2016年11月18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223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具备行权资格,可行权数量为1,785.9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49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具备行权资格,可行权数量为413万份,行权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至2017年11月17日。

截至2018年6月30日,发行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行权数量合计2,198.90万份,发行人的股本总数增加至2,122,697,819股。

(12)2018年第一次股权转让

发行人控股股东就转让部分公司股份事项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于2018年5月15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怡亚通控股同意将其持有的怡亚通282,318,810股股份(占怡亚通股份总数的13.3%)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深投控。本次股份转让后,深投控持有怡亚通282,318,810股股份(占怡亚通股份总数的13.3%)。其作为怡亚通的股东,根据其持有的怡亚

通股份比例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承担股东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13)2018年第二次股权转让

发行人于2018年9月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通知,怡亚通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国辉先生与深投控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怡亚通控股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106,134,89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转让给深投控,转让价格为5.5元/股。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深投控将持有公司388,453,70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3%),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2018年10月18日,上述协议约定的股份交割已经办理完毕。

(14)2018年表决权转让

发行人于2018年12月29日公告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暨股票复牌的公告》,怡亚通控股已出具《放弃部分表决权的承诺函》,作出关于“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持有怡亚通的212,269,782股股份(占怡亚通股份总数的10%)对应的表决权”的承诺。怡亚通控股持有发行人股份表决权比例由17.85%下降至7.85%。深圳投控确认自怡亚通控股《放弃部分表决权的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深圳投控取得发行人的控制权,正式成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由周国辉先生变更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5)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总股本增加至2,597,009,091股。2020年7月26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0年8月12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2020年12月9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0年12月25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2021年1月5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1年1月22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次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2021年3月24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核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36,809,345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1

年7月,公司向1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74,311,272股,募集资金总额2,224,519,865.68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仍为259,700.9091万人民币。

(二)重大资产重组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一)股权结构

发行人为上市公司,股东较为分散,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排名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1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88,453,70114.96
2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23,979,79912.48
3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13,219,5948.21
4钱钰境内自然人29,890,3011.15
5王夷境内自然人22,920,7190.88
6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2其他21,345,3840.82
7崔一鸣境内自然人17,936,5010.69
8徐英壮境内自然人14,693,2000.57
9焦小亚境内自然人14,654,8070.56
10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4,060,8440.54
合计1,061,154,85040.86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控股股东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6月末其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比例为14.96%。深圳投控是2004年10月在原深圳市三家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基础上组建新设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深圳投控立足深圳城市发展战略,紧紧围绕科技创新,重点打造科技金融、科技园区、科技产业三个产业集群,服务深圳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深圳投控控股、参股企业众多,涉及行业范围广泛,主营业务板块包括科技园区开发与运营板块、科技金融板块、交通物流板块、现代服务业板块、制造与贸易板块等。深投控的相关情况如下:

注册名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建锋

注册资本:2,800,9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75664218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8楼、19楼

经营范围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担保等金融和类金融股权的投资与并购;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开展战略性新兴产

业领域投资与服务;通过重组整合、资本运作、资产处置等手段,对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进行投资、运营和管理;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截至2021年末,该公司总资产93,477,161.42万元,净资产36,743,431.64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24,252,787.74万元,净利润为2,341,990.15万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深投控持有发行人的股权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争议的情形。

(三)实际控制人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持有深圳投控100.00%的股权,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发[2009]9号),于2004年7月31日挂牌成立,作为深圳市政府的直属特设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授权监管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的股权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争议的情形。

四、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情况

1、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

截至2021年末,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480家,其中直接控股的一级子公司共计44家,合并一级子公司及持股情况见下表:

序号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1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酒类批发、供应链管理和进出口业务100---设立
序号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2深圳市整购网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企业形象策划、文化交流100---设立
3深圳市怡亚通传媒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从事广告业务;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100---设立
4深圳市泰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预包装食品、医疗器械购销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收购
5广州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货物进出口100---设立
6深圳市怡亚通流通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软件开发与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7怡佰(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计算机研发与咨询、零售与批发、咨询服务与转口贸易60---设立
8深圳市怡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项目投资、供应链管理、计算机技术研发与销售100---设立
9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与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10联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以及投资控股100---收购
11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60---设立
12上海怡亚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与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13大连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与供应链管理6436设立
14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与供应链管理991设立
15深圳市怡亚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网上商贸及数据管理、商品销售及进出口100---设立
16深圳市怡明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电子设备贸易60---设立
17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销售7030设立
18深圳市怡亚通冷链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60---设立
19深圳市宇商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资产管理、咨询业务100---设立
20深圳市宇商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国融资租赁业务7525设立
21潼关县怡得金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金饰品加工及销售60---设立
22深圳市怡合辉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5149设立
23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7030设立
24赣州市宇商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小额贷款业务100---设立
25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原油、成品油等化工产品的贸易结算业务和交易业务100---设立
26深圳市怡通数科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互联网销售100---设立
27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咨询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28重庆市和乐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零售及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29深圳市怡亚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业管理及租赁、百货零售100---设立
30深圳市怡亚通益达教育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教育设备的研究开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55---设立
序号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31深圳前海信通建筑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船舶配套产品销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51---设立
32杭州怡亚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技术开发、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商品批发与零售100---收购
33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园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100---设立
34深圳市怡惠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维护、保养100---设立
35怡亚通产业创新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投资兴办实业;物流园区、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36江西省致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品批发零售51---收购
37重庆市怡海庆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100---设立
38上海怡深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企业管理咨询、100---设立
39华怡联合(深圳)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企业管理咨询、51---设立
40山东怡亚通平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100---设立
41湖南怡亚通智慧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企业管理咨询、90---设立
42宜宾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100---设立
43广州蔚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技术开发、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60---收购
44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简介如下:

(1)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注册成立,注册地与主要经营地均为深圳市,注册资本为230,000万元。主要业务从事供应链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为深度业务。深度业务是指从供应商采购货物后,将货物分销至分销商、直供商、卖场以及终端消费者的业务,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公司对货物拥有所有权。

(2)联怡(香港)有限公司

联怡香港于2004年2月20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为香港新界沙田安耀街3号汇达大厦22楼。联怡香港成立时,发行人出资80万港币,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经发行人三次增资,联怡香港注册资本变更为港币95,503.76万元。主要业务为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以及投资控股。

(3)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深圳怡亚通持股比例100%。营业范围包括原油、成品油、燃料油、沥青、石脑油、甲醇、天然气、石油芳酊等化工产品的贸易结算和交易业务;贸易经纪、供应链管理服务;能源、新能源、石油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石油运输行业的信息咨询、经纪信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

(4)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85年3月1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惠民路56号。注册资本为10,800万人民币,发行人持股比例66.67%。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电器制造;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电子产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照相机及器材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珠宝首饰批发;金银制品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电器辅件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结构制造;电工器材销售;电工器材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成立,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粤路202号一栋5楼A座,注册资本为35,000万元,公司主要业务为从事供应链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包括广度业务、全球采购业务、深度业务。

2、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财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净利润
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199,532.47124,533.3374,999.14338,386.70405.77

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42,038.1292,247.35249,790.77106,815.506,475.35
联怡(香港)有限公司234,536.6020,067.32214,469.282,266.6723,430.24

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

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150,746.36112,040.5138,705.85455,004.921,765.23

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5,952.64100,210.8775,741.77125,910.6110,687.73

(二)发行人合营、联营公司情况

1、合营、联营公司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共有53家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1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河北石家庄河北石家庄供应链管理49.00%权益法核算
2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河南郑州河南郑州供应链管理49.00%权益法核算
3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泸州四川泸州供应链管理43.00%权益法核算
4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浙江杭州浙江杭州制造业25.00%权益法核算
5漯河市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漯河河南漯河供应链管理49.00%权益法核算
6张掖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甘肃张掖甘肃张掖供应链管理48.00%权益法核算
7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四川成都四川成都供应链管理44.00%权益法核算
8合肥市卓怡恒通信息安全有限公司安徽合肥安徽合肥零售业42.00%权益法核算
序号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9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金融服务48.88%权益法核算
10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济南山东济南供应链管理34.00%权益法核算
11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广西南宁供应链管理34.00%权益法核算
12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广西贺州供应链管理49.00%权益法核算
13深圳怡食工坊食品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批发业45.00%权益法核算
14点晶网络(浙江)有限公司浙江杭州浙江杭州商务服务业37.33%权益法核算
15湖南怀化舞水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湖南怀化湖南怀化批发业39.00%权益法核算
16驻马店市产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河南驻马店商务服务业35.00%权益法核算
17怡家环境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广东中山广东中山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0.00%权益法核算
18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河北唐山河北唐山批发业43.00%权益法核算
19安徽大禹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安徽蚌埠安徽蚌埠批发业49.00%权益法核算
20济宁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济宁山东济宁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40.00%权益法核算
21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珠海广东珠海批发业45.00%权益法核算
22江苏淮安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淮安江苏淮安批发业49.00%权益法核算
23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北保定河北保定批发业49.00%权益法核算
24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东莞广东东莞商务服务业49.00%权益法核算
25深圳市源创营销服务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商务服务业40.00%权益法核算
26贵州省仁怀市共向共升酒业有限公司贵州遵义贵州遵义批发业34.00%权益法核算
27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南京江苏南京批发业48.00%权益法核算
28深圳市易新品牌服务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批发业40.00%权益法核算
29深圳市秘造酒业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商务服务业40.00%权益法核算
30深圳市星链供应链云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批发业36.97%权益法核算
31深圳市蚂蚁零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0.00%权益法核算
序号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32广西怡状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广西柳州批发业40.00%权益法核算
33怡亚通蝌蚪互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商务服务业40.00%权益法核算
34北京曌旭东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批发业45.00%权益法核算
35怡联佳乡(重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重庆市商务服务业40.00%权益法核算
36广西万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广西贵港广西贵港批发业19.80%权益法核算
37广西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广西南宁互联网和相关服务13.33%权益法核算
38上海福迈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批发业20.00%权益法核算
39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商务服务业49.00%权益法核算
40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商务服务业40.00%权益法核算
41亿方人工智能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3.00%权益法核算
42青岛城发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山东青岛山东青岛批发业43.00%权益法核算
43四川通富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四川绵阳四川绵阳供应链管理30.00%权益法核算
44重庆灵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重庆市综合企业7.95%权益法核算
45伟仕佳杰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综合企业17.33%权益法核算
46俊知集团中国香港中国香港制造业16.35%权益法核算
47深圳市怡亚通咨询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商务服务业35.00%权益法核算
48深圳市宇商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商务服务业20.00%权益法核算
49安徽鸿杰威尔停车设备有限公司安徽六安安徽六安专用设备制造24.20%权益法核算
50深圳怡亚通一体化智慧托管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商务服务业45.00%3.00%权益法核算
51EABC HEALTH LIMITED(越比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健康管理30.00%权益法核算
52轻藻(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生物科技18.00%权益法核算
53深圳市兴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软件和信息技术23.08%权益法核算

发行人主要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简介如下:

(1)伟仕佳杰控股有限公司

伟仕佳杰是亚太地区重要的科技产品渠道开发与技术方案集成服务商。服务网络密布中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尼、菲律宾、缅甸、老挝、柬埔寨九个国家,高度覆盖一带一路区域,透过50,000家渠道伙伴,服务19亿人群;伟仕佳杰是华为、新华三、阿里、腾讯、曙光、联想、惠普、戴尔、微软、苹果、甲骨文、希捷、西数等300多家世界500强科技企业,在亚太地区最重要的合作伙伴;业务覆盖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数据存储、数据分析、基础建设、网络安全、方案交付、移动互联、游戏娱乐、物联应用、可穿戴设备及虚拟现实产品等十二大领域,在云生态建设、IT运维服务、供应链金融、信创产业等拓展出全新版图,为全链路伙伴提供高效、持续、多元的商业生态闭环。

(2)俊知集团有限公司

2007年3月15日,俊知在宜兴环科园成立,多年来扎根通信传输行业,专注研发通信领域核心技术,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三年实现行业第一,四年成立党委,五年挂牌上市。公司的创新产品大量使用在3G、4G、5G无线移动通信、高速宽带网络、建筑工程、国防(光纤制导、航空航天)等多个领域,逐步形成了以“移动通信、光通信、传感、智慧工业”四大板块为主的产业链。

2、合营、联营公司财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公司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净利润
伟仕佳杰控股有限公司2,630,745.081,983,906.56646,838.526,404,928.86107,434.77

俊知集团有限公司

俊知集团有限公司560,964.10200,868.60360,095.50286,537.7020,746.70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一)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组织机构设置和运行情况

1、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拥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和完备的管理系统,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上独

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决策和监督机构。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划分了明确的职责权限。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及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审议批准公司因章程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10)修改本章程;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2)审议批准担保事项;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及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4)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组织机构设置

发行人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和生产经营管理机构。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1)总裁办

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

1)负责集团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制度制订与实施;

2)负责监督推动各部门、单位的行政制度政策的落实实施;

3)负责集团证照、印章、档案的管理和使用与公文管理;

4)负责集团一体化工作行政管理督导及公司级会议组织管理;

5)负责政府行业扶持项目协同支持;

6)负责集团行政团队建设和管理。

负责公司的总务管理工作1)负责集团各项接待活动、大型会务、活动的服务统筹与协调;2)负责集团下属分(子)公司的行政管理统筹协调;3)负责集团后勤餐饮、物业的对接协调;4)负责集团车队、前台及办公资源的管理工作;5)负责总务团队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司的物业管理工作1)负责制定公司自有物业管理中长期的发展规划;2)负责集团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工作质量标准(招商、报价等)体系的建立;3)负责集团物业管理团队的建设和管理;4)负责各基地物业部与属地平台及业务单位的协调管理接口;5)负责物业团队建设和管理。

(2)经管中心

1)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及要求,负责对公司各级经营组织经营管理活动的全面规范,理有效统筹及督导实施;

2)负责对公司年度经营策略及经营计划的编制与下达,并对公司各项业务经营和管理活动适时跟进,提供定期分析评估报告为管理决策服务;

3)协同财务、内控开展各级经营稽核与检查,推进经营改善与提升,完善公司经营组织的内部管理流程、制度、政策、方法及执行标准。

(3)人力资源中心

1)根据公司总体业务发展战略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机制,通过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高效和有效运作,促进公司业务顺利开展,为公司业务正常运作及发展提供人力资源的有效支持;

2)根据行业特征、公司的战略及团队的总体特性,营造积极向上的组织氛围,建设良好的企业文化,促进员工关系的和谐发展;

3)根据公司对人力资源体系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组织架构、人员体系和干部后备队伍及运作机制;

4)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制定有效的绩效管理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5)根据公司价值导向,制订薪酬福利政策并实施,提出合理的薪酬方案;

6)建立、完善并推行有利于员工成长的职业发展机制,通过培训、培养和任职资格管理,促进团队能力的提升和人岗匹配。

(4)财务管理中心

负责集团财务、资金管理工作;

1)负责制订公司财务目标、政策及会计核算管理等财务管理体系;

2)驱动年度经营预算计划流程,组织实施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以及对预算跟踪控制;

3)跟踪分析各财务指标,揭示潜在的经营问题供高层决策参考;

4)负责对股份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监督、重大资本性支出以及预算超支的审批;

5)负责公司各种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的准确编制、及时报出,负责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报告的编制及跟进审计安排;

6)负责公司的税务统筹管理、财务信息系统管理;

7)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求,制定有效的融资策略及计划,达到公司最优资本结构;

8)统筹管理公司资金,对公司资金的流入、流出及收支平衡制定管理方案;

9)集团财务队伍的建设、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

负责公司内控管理工作;

1)负责集团内控体系建设及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2)负责统筹法律事务、风险控制、资产保全管理等工作。

3)集团内控团队的建设、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

3、近三年及一期运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实现规范运作。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运行规范。

(二)内部管理制度

发行人为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目前已建立了一系列内控制度。

1、授权审批控制

对于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常规性交易,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工作细则》等制度,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公司规定了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对于重大合同、重大交易等特殊事项,超过权限范围的按照逐级审批或者授权的方式进行办理。

2、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设有财务部门,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具有会计执业资格的会计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明确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

3、财产保护控制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制度要求,公司对经营和办公所需的基础设施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存货等进行每年一次的定期盘点和定期抽查,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4、运营分析控制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细则》要求,公司一方面向各下属分子公司以及各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持续收集与其工作相关的各种信息,进行定性及定量分析后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给经营层;另一方面经营层定期、不定期地召开分子公司管理会议,

对有关经营、投资、融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进行综合讨论分析,并根据相关情况及时调整公司的经营思路,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5、绩效考核控制

公司建立了绩效考核制度,对公司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进行定期的行为考核和业绩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和晋升、辞退的依据。特别是公司“论功行赏,奖勤罚懒,优存劣汰”的绩效测评方法,充分激发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6、风险防范控制

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制度中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制定了详细的防范措施,明确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公司治理等各方面的风险控制方法,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合法性等目标的达成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7、担保制度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对公司对外担保的条件以及决策、审批、披露流程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之前(或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前),公司应将债务人的资信状况,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书面报告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公司对外担保,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担保合同应当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妥善保管,并及时通报监事会、董事会秘书和财务部门。公司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规范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操作,降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可能带来的风险。

8、重大投资制度

在投资管理方面,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大投资决策制度》,对公司的投资原则、投资管理范围及组织机构、投资计划和投资决策程序、投资监控管理、投资后评价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对公司运用资产进行投资、收购兼并、固定资产出售、租入或租出

固定资产等行为的审批权限进行了详细规定,规范了公司的投资行为,建立了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保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9、关联交易制度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了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关联交易操作及披露规则等事项,达到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公司处理关联交易的原则为:(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2)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3)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4)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5)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10、对子公司管理的内控制度

公司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对控股子公司的组织、财务、经营与投资决策、重大事项决策、内部审计、行政、人事及绩效考核等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主要包括下列控制活动:(1)建立对各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制度,明确向控股子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方式和职责权限等;(2)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督导各控股子公司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3)要求各控股子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向公司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4)要求控股子公司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5)定期取得并分析各控股子公司的季度(月度)报告,包括资产负债报表、损益报表、现金流量报表、向他人提供资金及提供担保报表等;

(6)建立对各控股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7)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公司应督促其控股子公司参照上述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11、对衍生品的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管理及监督。制度规定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交易业务。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须为公司自有资金。制度详细规定了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的研究、论证及审批流程,并规定了公司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监督及检查办法。

12、财务管理制度方面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及流程》、《分公司/事业部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借款和各项费用开支审批程序》、《财产盘点制度》、《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库存货物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实行的一体化管理模式,财务推行一体化垂直管理,成立集团财务中心对分、子公司财务进行划区管理,设华南区、华东区、北方区、海外区(海外香港总部),并实施财务负责人制度。财务管理以集团财务为核心,制定财务管理流程、制度,以垂直管理各分区,监察各大区业务流程、制度的执行,并指导各大区的财务工作。

13、资金管理方面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通过资金管理体系对全集团资金进行归集统筹,规范、高效流程化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各分公司/事业部资金收入必须经过财务部门,资金支出必须经过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资金信息必须集中于财务中心/财务部,由财务部门对信息进行处理加工并报领导决策使用。

14、投融资管理方面

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子公司向当地银行申请授信的工作指引》。在金融衍生品交易方面上,公司明确投资计划审批流程、从事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限制、集团和子公司各层审批权限。对投后监督与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方面,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制定具体的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限制账户的金额与用途,并制定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制度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方面,公司制定《子公司授信管理制度》和发布《关于强调集团统一授信

管理的通知》规定了子公司授信工作具体流程,限制授信额度的担保,集团原则上对非全资子公司的授信不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并制定了授信后风险管理的相应措施。

15、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或预案

为加强内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异常情况及突发事件的上报流程,确保各级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异常情况,增强内部异常情况反馈的双向沟通,完善重大事项及突发事项的审批机制,更好地防范风险,公司成立了内控领导小组,制定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跟进突发事件的解决。小组根据集团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和优化公司(包括各业务集群、分子公司)内控体系、政策、方法及执行标准;审核及评估各业务集群、分子公司重大经营项目导入和运作风险;评审及决策重大异常项目的解决方案和进展情况;是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

16、对资金运营的内部控制

(1)公司一直执行集中统一的财务管理体系,通过制度规范公司各业务类型、各层级的财务审批权限,包括经营预算、项目预算、资本业务、经营业务、管理业务、财务业务、融资业务等,覆盖集团所有业务。在集团统一标准的审批原则和流程下,根据业务性质的不同,分层级分权限进行管理:年度预算、资本性支出、融资业务、财务事项由集团统一集中审批管理,其他业务分层级按权限管理。公司每年根据业务发展及管理架构调整等需要,对财务审批制度进行回顾和修订,不断完善,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在多年历次财务审批制度修改修改中,资金安排、融资等始终由公司统一管理。体现财务集中、资金集中、更大程度控制风险的目的。

(2)公司确定资金集中统一管理的指导思想,建立起覆盖全集团的、高效严格的资金统一集中管理及统一结算体系。实行现金池管理模式,实现对属下企业资金的实时归集和运用,对资金实行监控、统计和分析,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同时有利于统筹公司资金使用。

(3)公司融资业务实行集中管理,企业项目融资及资金筹划由公司统一安排,公司根据现金流情况采用内部委贷、对外借款、发行债券等方式合理安排筹集和偿还资金,确保日常资金周转需求。

(4)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对未来经营活动、筹资活动进行全面计划、控制、分析和考核,将各项经济行为纳入预算管理轨道,增强业务和资金可控性;通过强化日常预算控制,实行滚动预算,建立月度分析和反馈机制。全面跟踪分析经营状况,各项经营收支实现了从会计核算事后控制到预算管理事前、事中控制,增强对业务和财务的可控性。

(5)公司已搭建覆盖全集团的内部控制体系,覆盖主要经营和管理活动。成立内控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有力推动内控建设持续开展。每年梳理优化风险控制矩阵,找出关键风险点,制定控制方案,并进行内控自我评价,发现问题,不断完善。

17、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为保障公司资金运作的正常运行,防止资金运转过程中出现短期资金断裂情况,最大程度的减少损失,保障资金运转安全,公司通过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对短期资金进行有效的调度组织,保障资金安全。公司通过资金管控流程和制度确保了短期资金应急的组织和实施,资金周转和资金运作严格根据年度、季度、月度资金计划统筹实施,确保资金运作和调度安全可控。

(三)发行人的独立性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有效,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五个方面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投资的企业分开,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控股股东能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

1、业务方面

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拥有独立完整的经营运作体系,独立开展业务,不依赖于控股股东或其它任何关联方。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人员方面

公司在人员、人事及劳资方面拥有独立的管理体系,公司人员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全独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职。

3、资产方面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拥有独立的经营场所,配套设施、房屋所有权等资产,与控股股东之间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的情况,公司对公司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

4、机构方面

公司依法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有效。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与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公司建立了独立于控股股东的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形成了公司独立与完善的管理机构和业务经营体系。

5、财务方面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中心,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独立依法纳税。公司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及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行为。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设置了符合规定人数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发行人共有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监事3名。监事会中职工监事1名,职工监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监事任期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起始日期有无境外居留权
周国辉董事长、总经理572022/10/17-2025/10/17
陈伟民副董事长、副总经理522022/10/17-2025/10/17
姚飞董事552022/10/17-2025/10/17
李程董事、副总经理492022/10/17-2025/10/17
邓建新独立董事582022/10/17-2025/10/17
邱大梁独立董事562022/10/17-2025/10/17
毕晓婷独立董事412022/10/17-2025/10/17
张少忠监事会主席562022/10/17-2025/10/17
林善贤监事362022/10/17-2025/10/17
张洪绪监事322022/10/17-2025/10/17
张冬杰副总经理492022/10/17-2025/10/17
莫京副总经理、财务总监502022/10/17-2025/10/17
张磊董事会秘书452022/10/17-2025/10/17

上述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1、董事会成员

周国辉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深圳大学电子与计算机专业毕业,英国威尔士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现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伟民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电子与信息系统专业,学士学位,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金融专业硕士学位,经济师。2004年6月入职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姚飞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经济学博士学位。历任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海通昆仑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程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历任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副部长;广东广盐乳业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战略招商部部长。现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邓建新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专业,学士学位,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历任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深圳天健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负责人、合伙人;中国证监会第七届、第八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北京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深圳市五岳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深圳市卓元道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邱大梁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1992年-2007年,先后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稽查局)。2008年起,历任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第一、第二届深圳市决策咨询委员会财税金融委员会委员;北川丘处鸡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深圳市时代速信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毕晓婷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2010年—2013年,任深圳宝行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现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张少忠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曾任多家贸易公司总经理,1997年至今在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物流部主管,总裁办副主任。现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林善贤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九江学院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初级会计师。2013年01月-2015年2月,曾任天津宁旭商贸有限公司融资主管职务。现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经理职务。

张洪绪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暨南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2年-2016年,曾任深圳市奔达康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资金主管职务。现在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任职。

3、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张冬杰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厦门大学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历任金威啤酒集团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莫京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职深圳市兴鹏海运实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金钱饲料(珠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高速公路石油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张磊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武汉大学传播学博士研究生,拥有工学学士学位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就职于安莉芳(中国)、创维集团、捷顺科技、前海大营资本、前海汇金所等,分别担任IT 经理、首席信息官、董秘、总经理、董事长等职位。现任职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及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如下: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周国辉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04月07日
姚飞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02月01日
姚飞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06月30日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如下: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周国辉西藏联合精英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04年02月03日
周国辉深圳全德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9月26日
周国辉深圳市物流产业共赢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03月01日
周国辉广东数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08月03日
周国辉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01月19日
周国辉亿方人工智能系统(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04月25日
陈伟民深圳市卓怡恒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02月01日
陈伟民深圳市宇商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18年05月08日
陈伟民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07月08日
陈伟民深圳怡亚通一体化智慧托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09月06日
陈伟民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09月12日
陈伟民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09月29日
陈伟民深圳市兴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0年12月25日
陈伟民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08月22日
陈伟民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01月19日
姚飞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09月16日
姚飞中国北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0月27日
姚飞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08月06日
姚飞深圳投控湾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8年05月25日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姚飞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2月12日
姚飞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法定代表人2019年12月18日
姚飞深圳投控发展合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9年12月19日
姚飞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0年08月06日
姚飞深圳投控中证信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0年08月06日
姚飞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09月09日
李罗力综合开发研究院副理事长2007年06月01日
李罗力深圳市马洪经济研究发展基金会创会理事长2017年12月01日
李罗力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创会名誉会长2020年01月01日
李罗力深圳市脑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7年09月01日
张顺和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执行事务合2014年09月16
伙)深圳分所伙人、所长
张顺和深圳市冠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29日
张顺和北京中煤汇峰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11月02日
张顺和深圳市财天下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常务)董事、总经理2016年12月19日
张顺和深圳市会计协会秘书长2018年02月12日
张顺和中京华(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负责人2017年02月28日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张顺和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04月20日
张翔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2009年09月01日
张翔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2012年10月01日
张翔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律硕士实务指导教授2008年06月01日
张翔深圳市律师协会监事2017年04月01日
张翔深圳市腾盛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01月01日
毕晓婷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4年02月01日
毕晓婷任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08月12日
丰伟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06月26日
丰伟深圳市嘉铭云帆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2018年07月17日
李程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06月26日
李程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09月29日
李程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22日
李程深圳市兴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25日
李程深圳市怡亚通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07月22日
莫京深圳市卓怡恒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02月01日
莫京云南本元支付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01月11日

4、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债券情况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高管姓名持股数(股)
1丰伟300,000.00
2莫京20,000.00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持有发行人公司债券。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况。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所在行业状况

供应链管理服务行业是新经济的产物,属于现代物流的范畴。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服务的共同点是两者都是为整个供应链提供服务,两者的差别在于提供服务的范围和供应链管理的集成程度的不同。根据所处供应链服务行业的阶段不同,供应链服务分为物流运输业;第三方物流业3PL,即设计、实施和运作一个企业的整个分销、采购、物流及供应链系统和专业供应链管理服务。

目前发行人所提供的是一站式供应链管理服务,其商业模式属于供应链管理服务范畴,处于行业的高级阶段。

1、行业现状

(1)国际市场第三方物流行业发展状况

在国际上,供应链管理行业是第三方物流行业发展的高级阶段,目前尚不是以独立行业形式存在,因此国外并无专门的供应链管理行业分类,供应链管理从学术分类上仍属于第三方物流行业。但国外第三方物流行业的管理思想、发展途径、盈利模式、未来发展趋势,是中国供应链管理企业普遍学习、借鉴的对象,对我国供应链管理行业的产生、发展、未来产业升级均有重要影响。

(2)国内市场发展概况

1)中国现代物流及供应链管理服务市场巨大

供应链管理在中国从属于“现代物流”范畴。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为现代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外包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加入WTO以后,中国国际贸易额的成倍增长,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15年全国物流运行情况通报》显示,2015年社会物流总费用10.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8%。其中,运输费用5.8万亿元,保管费用3.7万亿元,管理费用1.4万亿元。对于社会尤为关心的物流费用占GDP的比重,2015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16.0%,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体现我国物流运行效率有所提高,但总体效率仍属于较低水平,市场潜力很大。推动中国现代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外包发展的主要因素,首先是跨国企业正将更多的业务转向中国,并通过外包其广泛的物流功能来降低供应链成本;其次是中国公司为降低成本和增强核心竞争力也增加了对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外包的需求;再次是政府的激励措施也刺激了中国现代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外包市场的迅速发展。2)中国现代物流及供应链管理服务行业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目前,中国现代物流及供应链管理服务行业服务商还存在所提供的服务功能单一、增值服务薄弱的问题。大多数物流及供应链外包服务商提供的是基础性服务,如运输管理和仓储管理,增值服务及物流信息服务与支持物流的结算服务等只占较小的比例。增值服务也主要是货物拆拼箱,重新贴签/重新包装,包装/分类/并货/零部件配套,产品退货管理,组装/配件组装,测试和修理等,附加值也不高。

(3)消费品数字供应链服务商行业概况

消费品数字供应链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能够为消费品产业链上游品牌商和下游的分销商/零售商提供线上线下全渠道的数字化供应链相关服务,具体包括渠道分销、全域运营服务、物流服务、风控服务以及金融服务等,同时能够为上下游提供双向沟通及双向数据反馈。

目前整体行业处于发展转型期:1)萌芽阶段(2008年以前):消费品数字供应链服务商崛起于以淘宝网为代表的C2C平台;2)成长阶段(2008-2014年):

越来越多的品牌商开始拓展品牌运服渠道,服务商的市场开始扩大;3)转型阶段(2015-2018年):随着电商体量及B2C市场份额的逐步提高,消费品供应链服务

得以快速发展;服务商数量快速增加,行业加速整合,竞争日趋激烈。4)生态构建阶段(2019年以后):这一阶段后端供应链重要性凸显,供应链服务商整合全产业链,协同商流、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等环节,提供一站式服务,开始占据交易核心。

对于上游品牌商,服务商的价值体现为:一站式纵深服务品牌商。具体表现为:对于尚未进入中国的品牌商:服务商可以帮助品牌深化本地化服务,对市场需求精准定位,打开销售渠道,扩大品牌销量,提供端到端一站式的运营服务;对于已经进入中国的品牌商:服务商不断优化渠道运营策略,不断满足品牌商对拓展多渠道、多品类运营服务的需求,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

价值重塑:全渠道格局下推行全链路反馈,实现供应链提效。大数据将持续助力服务商的精细化运营,服务商基于数据助力品牌商开发针对中国市场的产品线、产品设计、SKU等。服务商通过有效的系统工具对数据进行整合,定期的跟

踪分析数据,帮品牌商分析品类、区域、目标客群等,及时捕捉消费者需求偏好,结合大数据为品牌建设与多渠道策略提供依据,降低品牌试错成本,提升决策效率。同时通过反向定制可以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购买需求。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供应链服务正在从商品供应端向消费者需求端转型,通过商品采购、订单处理、库存管理和物流配送实现其有效性,通过下游零售商及消费者反馈定制商品实现其反应性,提高供应链效率,从而重塑供应链价值,优化运营效果。

整合产业链生态,提供产业链各方之间的双向反馈。品牌商、服务商、零售商、消费者在品牌运营服务行业已经形成了一个动态循环的生态系统,服务商重构上下游的交易规则,提高多方业务收益协同发展。在中国市场重要性日益凸显的背景下,海外品牌商希望通过服务商拓展中国的销售渠道,从而推动品牌在中国市场的发展,同时利用服务商的渠道优势来扩大自身品牌的知名度,同时通过海量数据来分析消费者的购买偏好和需求,从而给产业链上游的生产商提供商品生产建议;服务商利用掌握的众多品牌资源,能够为线上线下渠道获取优质低价的海外商品,省去渠道与多品牌之间的繁琐对接,中小零售商能够借助服务商的供应链资源一站式履约C端;对于C端消费者来说,能够更加快捷的拿到正品优质的海外商品。

全品类、全渠道、全链路服务能力构筑竞争壁垒。品类/供应商延伸能力:基于渠道优势带来的强溢价能力与多品类延展,驱动规模化发展。

渠道夯实拓展能力:经销商渠道、KA渠道与新兴渠道组合发展,打造全域立体分销渠道,提供多元化交易服务。服务边界拓展能力:拓展服务边界与服务能力,构建仓储履约能力、居间服务能力、数字化能力、品牌运营能力和营销能力等。

公司作为中国消费品供应链领域的领军企业,经过二十五年发展,已经在消费品领域具备全渠道、全品类、全链路,纵深一体化服务能力,同时在消费品细分领域之白酒的定制化品牌运营业务已经取到显著成效,同时自有品牌也已经进入市场培育阶段,公司的行业地位稳步提升。

(4)行业盈利模式和竞争状况

根据企业提供的业务侧重不同和盈利模式,目前现代物流及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可分为四类:物流服务商、采购服务商、分销增值商和物流及供应链管理综合服务商。具体介绍如下:

企业类别简要描述收入来源(盈利模式)代表企业
物流服务商主要提供物流运输服务1、物流运输服务收入;2、与物流运输相关的仓储、货物装卸及货运代理收入中铁铁龙物流、中远航运、中海发展、锦江投资、中储股份、捷利股份、宝供物流
采购服务商主要为生产商(或经销商)提供代理采购、进口原材料及半成品采购服务,生产商(或经销商)可根据订单来进行半成品或成品的采购。1、代理采购(代理进口)服务收入;2、与代理采购(代理进口)相关的进口通关保税仓储等收入利丰集团
增值分销商主要为生产商提供营销支持、客户管理、货品管理服务1、市场营销服务收入;2、与市场营销相关的客户管理与货品管理等收入ImgramMicroArrow、Avnet、TechData、利和经销(IDS)、神州数码

目前,我国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服务行业主要竞争还集中在物流运输层面,增值服务商无论是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与国外同类企业有不小的差距,现代物流及供应链综合管理服务商开始出现,但其行业渗透度及服务集成度都还不高,多数现代物流及供应链管理服务商侧重在某个或某几个行业,使现代物流及供应链管理服务行业竞争状况呈现出细分市场相对垄断的竞争势态。

2、行业前景

进入21世纪,第三方物流行业出现一些新的变化:

(1)需要第三方物流服务的行业越来越多

当生产企业对外包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且消费者对产品的接近程度越来越近时,对第三方物流的需求就由潜在需求转换为现实需求。IT产品、办公用品、

高档消费品、汽车产品等行业的第三方物流已经非常盛行,而零售品、电信产品、耐用消费品也逐步进入培育期,为第三方物流行业提供新的发展空间。

(2)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的定位逐渐分化

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因服务的地域范围、提供的业务功能不同,企业往往选择不同的发展战略。进入21世纪,经过近十年的快速发展,全球的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也发生了明显的分化,一部分跨国企业如UFreight、FedEx、Menlo等已全方位发展,成为跨区域的供应链管理集成服务提供商;而另一部分企业则纵向发展,成为区域性供应链管理集成服务商,或者横向发展,成为全球性物流服务提供商。

(3)第三方物流的发展企业竞争与发展的需要

在全球化的浪潮中,各企业为增强市场竞争力,将企业的资金、人力、物力投入到其核心业务上,寻求社会化分工协作带来的效果和效率的最大化。专业化分工的结果导致许多非核心业务从企业生产经营中分离出来。企业考虑把供应链环节运作外包主要有两大驱动力:第一,要把资源集中在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上,以便获取最大的投资回报。那些不属于核心能力的功能应被弱化或者外包。而物流与供应链服务通常不被大多数的制造企业和分销企业视为他们的核心能力。第二,事实证明,企业单靠自己的力量降低供应链费用存在很大的困难。尽管从70年代至90年代,企业在提高物流及供应链管理效率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进展,但要取得更大的进展将付出更多努力,要想实现新的改善,企业不得不寻求其它途径,包括业务外包。这样,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外包的出现,实现了社会的合理分工,实现了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又使生产企业和专业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都得到了加强,效益显着提高。

(4)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供应链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技术基础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因特网技术以及各种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企业建设高效率的信息技术网络创造了条件,信息技术实现了数据的快速、准确传递,一方面提高了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在仓库管理、装卸运输、采购、订货、配送发运、认单处理的自动化水平,促使订货、包装、保管、运输、流通加工一体化,使物流企业与其它企业间的信息沟通交流、协调合作方便快捷,并能有效跟踪和管理

物流渠道中的货物,精确计算物流活动的成本,这就使客户企业可以随时跟踪自己的货物,因而放心地把自己的物流业务交由专业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处理,这些环境条件都促使了专业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的产生。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服务行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技术基础。

3、行业政策

国内供应链管理外包服务行业按行业划分属于现代物流行业大类。根据国务院于2004年8月1日发布的《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要求,为加强综合组织协调,国家建立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和协会参加的全国现代物流工作协调机制,成员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公安部、财政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等部门及有关协会组成,主要职能是提出现代物流发展政策、协调全国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等;同时根据意见要求,目前国家已取消了针对物流行业的行政性审批,公司所处的现代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外包服务行业已属于完全竞争性行业,不存在市场准入、生产额度等限制。

近几年国家还陆续出台了促进现代物流发展的法律法规,如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铁道部颁布的《铁路货物运输管理条例》,交通部颁布的《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中国民航总局颁布的《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等法律法规。此外,《港口法》、《运输市场准入条例》、《管道法》、《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也将相继出台,《铁路法》、《公路法》、《民航法》也在修订之中。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组织专家研究制定的《物流术语》已成为国家标准。

国务院8个部委发布了《全国物流标准2005-2010年发展规划》、国家质检总局与中国标准化委员会发布了《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物流标准化工作全面启动。行业组织通过物流企业等级评定和开展竞争力排名推动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自身建设和规范竞争。

2009年2月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了“到2011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

大型综合物流企业集团,初步建立起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节能环保、便捷高效、安全有序并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物流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物流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第三方物流的比重有所增加,物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物流业增加值年均递增10%以上;物流整体运行效率显著提高,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比目前的水平有所下降”的规划目标,并制定了“加强组织和协调”、“改革物流管理体制”、“完善物流政策法规体系”、“制定落实专项规划”、“多渠道增加对物流业的投入”、“完善物流统计指标体系”、“继续推进物流业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加快物流人才培养”、“发挥行业社团组织的作用”等政策措施,促进了物流行业快速健康的发展。至此,物流行业正式列入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的名单之中。2015年09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强调转变物流业发展方式。运用互联网技术大力推进物流标准化,重点推进快递包裹、托盘、技术接口、运输车辆标准化,推进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促进多式联运发展。大力发展智慧物流,运用北斗导航、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构建智能化物流通道网络,建设智能化仓储体系、配送系统。发挥互联网平台实时、高效、精准的优势,对线下运输车辆、仓储等资源进行合理调配、整合利用,提高物流资源使用效率,实现运输工具和货物的实时跟踪和在线化、可视化管理,鼓励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无车承运人”发展。推广城市共同配送模式,支持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在出口重点国家建设海外仓,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到“十四五”时期,根据《“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现代流通体系加快建设、商品和资源要素流动更加顺畅、商贸、物流设施更加完善等目标,成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物流行业的重要任务。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首家在国内上市,率先与国际接轨的综合性供应链服务商。发行人通过建立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机制,以灵活的服务产品组合,实现了“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的创新经营模式,发挥发行人对供应链各个环节的整合作用,旨在提供整体的供应链管理服务体系和平台,使各种企业都可通过公

司“无缝链接”,使用这一服务体系和平台,达到充分整合企业内外资源,提高运营效率,节省运营成本,敏捷生产和快速反应的目的,属于现代物流及供应链综合服务商,并在IT产品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服务细分市场有较强的垄断地位。经过长期的经营发展,发行人已基本确立了行业龙头的地位,专业技术、客户关系、人才积累等方面,均形成一定竞争优势。具体竞争优势如下:

1、地位优势

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行业对资本、技术、知识要求均较高,投入期较长,且与大型客户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较难,因此,该行业的进入门槛较高。而公司介入该行业时间较久,为国内首家上市的供应链服务商,已经基本确立了行业龙头地位。

2、平台优势

发行人拥有遍布中国及亚太地区的国内/国际物流配送网络;拥有遍布中国的营运网络;拥有强大的信息系统网络。

发行人总部设在深圳,在国内外成立了北京、上海、香港、新加坡等近570家分子公司,在全国建立了近320多个B2B或B2C的多功能、全方位、专业化的供应链服务网点,在美国、德国、新加坡等国家设立国际采购或供应链服务平台。公司完善了ERP、CRM等系统,信息网络覆盖全国各地办公室和各地仓库。全国可控仓储面积近100万平米,整合运营车辆超5000辆,物流专业人员5000多人。通过这些遍布全国及海外的分子公司和供应链服务网点,依托营运网,公司形成了覆盖全国,辐射全球的供应链管理平台。

3、客户资源优势

发行人已与400多家国内、国际知名的公司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为许多包括世界500强在内的众多跨国公司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包括GE、Philips、Cisco、英迈国际、Benq、Dell、松下、柯达、OKI、AMD等世界500强企业,及中国财险(PICC)、清华同方、方正、海尔、康佳、海信数码、TCL及浪潮等中国大型企业。这些优质客户一般信誉良好,本身发展迅速,业务不断增长,使得发行人的服务业务稳定,且增长潜力巨大,业务风险较小,同时,使发行人能借助这些优质客户在各行业的巨大影响拓展服务业务范围,为拓展潜在客户奠定良

好基础,逐步扩大和强化公司的品牌优势。另外,由于发行人业务特点决定,发行人与客户之间趋向于一个利益共同体,随着业务深入,客户对发行人的依赖性不断增长,客户稳定性较强。

4、品牌及人才优势

发行人是国内第一家上市的供应链服务公司,发行人服务的专业性,敏捷性在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发行人拥有经验丰富的高级管理队伍,对经营模式的多类型供应链管理服务均具经验。高级管理团队大部分成员在加入发行人之前已取得丰富经验。发行人的高级管理团队,使发行人有能力维持及战略性地发展业务以满足客户需要,并与客户紧密合作,为客户开发合适及度身定做的供应链管理服务解决方案。

5、先进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是供应链管理服务行业的核心物质基础,是实现发行人供应链整合与资源共享,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关键。发行人为不断提升内部管理及更好的满足客户业务需求,从2004年起投入巨资与毕博公司(BearingPoint)结合发行人自身及客户业务特点,共同研发了Eternal信息系统。

该系统是毕博公司通过CMM5认证样板项目。

发行人的信息系统集成了物流仓储管理、订单管理、通关管理、财务控制、数据分析、采购/分销管理和客户查询、实时跟踪等功能。可全面支持发行人针对不同客户业务类型提供完整解决方案,并可根据客户的需求量身订制各类业务报表,全面支持客户业务开展。

多年来,系统的功能和稳定性经过每年数百亿业务信息流量的考验;目前,系统每季度仍有一次升级。

6、市场跨行业拓展优势

中国宏观经济良好走势以及物流及供应链外包行业强劲的需求给公司带来了极佳的发展机遇,使公司从1997年至今保持较快发展速度。尽管公司发展速度很快,但中国物流及供应链外包渗透率仍很低,跨行业发展空间十分广阔。

发行人提供的“一站式供应链管理服务”模式对企业供应链有极强的渗透性和紧密性,使得发行人很容易通过现有行业向相关行业的延伸与渗透,如果某些作为供应商或生产商的高科技企业已成为发行人的客户,那么他们的客户(如他们的供应商或购买商)则也很容易成为发行人的新客户,这是因为发行人为企业提供的供应链管理服务模块已成为企业整体供应链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了。目前,发行人在服务的行业如IT、电子产品、医疗器械、家电、快速消费品、汽车后等。

7、较完善的内部风控体系优势

2004年发行人开始建立风险控制制度,至今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风控体系,该风控体系包括系统性风险与非系统性风险,内部风险与外部风险,管理风险与业务风险等多方面,覆盖公司整个业务流程。发行人已经形成较为成熟、严谨的风险控制文化。

(三)公司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1、国际竞争环境

国际市场上,第三方物流企业往往在不同行业中体现出差异化竞争优势。例如,在美国,Exel在食品和零售业占据领先地位,而Menlo则在电子/高科技领域拔得头筹,Ryder则在公用事业和耐用消费品领域有不俗表现。在亚洲,UFreight在汽车、电讯、零售、办公室用品等领域均占重要地位,是亚洲地区领先的第三方物流企业,MSAS则是其在电讯、零售、办公用品领域强劲的竞争对手。在欧洲,Exel、Frans Maas、T&B位列前三位。在南美洲,DDF、Cotia、Ryder分列前三位。在欧洲和南美洲市场,第三方物流主要集中在汽车、零售、办公室用品三个领域。在全球范围内,美国市场的第三方物流行业最为发达,覆盖领域最广,渗透率最高。而亚洲、欧洲、南美市场的第三方物流市场正在培育之中,发展空间广阔。

2、公司面临的两方面的竞争

(1)来自专业服务商的竞争

公司面临的来自专业服务商的竞争主要是指专业的物流服务商、增值经销商和采购服务商的竞争。他们主要提供供应链上某项或几项的专业服务。

物流服务商主要提供物流运输服务,这是供应链管理的传统的基础性服务,目前,提供该项服务的企业众多。它们依靠庞大的运输设施占据某种运输市场。公司作为专业供应链服务商,自身并不大量投资购建运输设施,而是将整合的供应链服务业务中的物流运输再分包给专业的物流服务商,因而,公司与专业的物流服务商更多的表现为合作的关系。

(2)来自综合服务商的竞争

供应链综合服务在中国刚刚兴起,目前只在IT等少数行业运用较多,在这些领域,公司的竞争主要来于专业服务商的竞争,目前国外著名供应链综合服务主要有香港嘉里物流、C.H.Robinson、DFDS、UTI Worldwide等。这些公司已开始在亚太地区拓展业务,同时,公司拟大力拓展海外市场,这样一来,国外这些相关公司与公司会逐渐发生业务竞争。

3、公司的国际竞争对手情况

从全球范围看,供应链管理行业源自第三方物流行业。目前,国际知名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参与供应链管理业务竞争。此类企业在资本、团队、管理、品牌、技术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下表是最近几年国际第三方物流企业通过并购方式进入中国市场的部分案例:

所属国收购方被收购方
美国DHL中外运速递公司
荷兰TNT华宇
美国FedEx大田物流
美国YRC佳吉
美国Menlo熙可

国际第三方物流企业目前主要侧重于提供面向公众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并逐步扩大向企业客户提供服务的范围。目前,公司主要潜在国际竞争对手的经营特色如下表所示:

竞争对手经营特色
DHL-Exel

1、强大的国际化网络;

2、专业的管理团队;

3、优势客户资源较多;

4、品牌知名度高;

5、信息系统强。

KWE1、强大的国际化网络; 2、专业的管理团队;

3、优势客户资源较多;

4、成本较低。

目前,国际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参与国内供应链管理服务竞标时,因其所能提供的服务内容不一定完整,因此,往往需要选择一或两个国内合作伙伴协作,因此,国际第三方物流企业现阶段与国内供应链管理企业之间保持既竞争又合作的关系。从竞争角度看,与公司较为完整的一站式供应链服务相比,国际第三方物流企业竞争优势并不明显,且国际竞争对手适应中国国情、提升竞争力仍需要较长时间。因此,目前阶段国际第三方物流企业并未对公司构成较大竞争压力,但在未来具有较强的潜在竞争力。

4、公司国内竞争对手情况

目前,国内供应链管理行业尚处较为初级的阶段,从事供应链管理业务的企业分别在不同的细分行业和业务类型上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竞争优势。除发行人外,国内经营供应链管理相关业务的A股上市公司主要有象屿股份、华鹏飞、普路通。

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公司名称主营业务营业收入净利润
怡亚通全程供应链服务提供商,以承接全球整合企业的非核心业务外包为核心,实现了物流外包、商务外包、结算外包和信息系统及信息处理外包等一站式供应链管理外包服务。702.524.46
象屿股份商品采购供应及综合物流服务、物流园区平台开发运营4,625.1627.20
华鹏飞国内电子信息产业领域专业物流服务商,主要为电子信息产业客户提供“一体化、一站式、个性化”的综合物流整体解决方案5.410.37
普路通为客户提供供应链方案设计、代理采购和分销、库存管理、资金结算、通关物流以及信息系统支持等诸多环节在内的一体化供应链管理服务25.720.37

如上所示,怡亚通在销售收入总额以及净利润方面均处于行业前列,竞争力较强。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公司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饲料添加剂及煤炭的购销;铜精矿购销;有色金属制品的购销;润滑油的购销;会议服务;健身器材和康复设备的销售;健身器材和康复设备的安装及售后服务(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天然气的购销;经营电信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消费品数字化供应链服务商之一,以“整合、共享、合作、创新”为核心理念,依托遍布全国的供应链服务体系和快消品深度分销网络体系的先发优势,聚焦消费品细分领域打造自有品牌,同时为消费品上游品牌商提供一站式营销运营服务,从而满足不断升级的消费品市场需求。

2、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毛利润构成及毛利率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各主营业务板块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发行人各业务板块营业收入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分销+营销2,747,526.6690.016,511,823.6592.756,530,426.2695.876,548,039.9191.16
营业收入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品牌运营153,327.485.02351,948.575.01206,561.273.03159,633.392.22
跨境和物流服务167,878.195.50193,813.922.76105,166.821.54510,033.267.10
平台间关联交易-16,314.95-0.53-36,819.24-0.52-30,121.74-0.44-34,339.72-0.48
合计3,052,417.37100.007,020,766.90100.006,812,032.60100.007,183,366.85100.00

发行人各业务板块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成本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分销+营销2,578,396.3290.436,155,332.8593.616,210,663.5096.526,196,637.8991.32
品牌运营132,335.094.64287,913.014.38169,195.612.63139,921.492.06
跨境和物流服务156,911.465.50168,812.052.5784,884.661.32483,741.417.13
平台间关联交易-16,314.95-0.57-36,819.24-0.56-30,121.74-0.47-34,339.72-0.51
合计2,851,327.91100.006,575,238.67100.006,434,622.03100.006,785,961.06100.00

发行人各业务板块销售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毛利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分销+营销169,130.3584.11356,490.8180.02319,762.7684.73351,402.0388.42
品牌运营20,992.3910.4464,035.5614.3737,365.669.9019,711.904.96
跨境和物流服务10,966.735.4525,001.875.6120,282.165.3726,291.866.62
平台间关联交易--------
合计201,089.47100.00445,528.23100.00377,410.58100.00397,405.79100.00

发行人各业务板块销售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营业毛利率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分销+营销6.165.474.905.37
品牌运营13.6918.1918.0912.35
跨境和物流服务6.5312.9019.295.15
平台间关联交易----
合计6.596.355.545.53

3、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发行人作为国内领先的供应链服务商,专注于整合各方资源,打造一个集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的一站式供应链整合服务平台,专业承接企

业的非核心业务外包。公司聚合了包括Intel、GE、飞利浦、宝洁、雀巢、玛氏、美素佳儿等100余家世界500强及1000多家国内外著名企业的优势资源,业务嵌入电脑、通讯、医疗器械、快速消费品等10多个领域,有效帮助合作伙伴提高核心竞争力。

发行人主营业务是为企业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提供效率和增值服务。公司战略定位为整合型平台、服务企业,致力于成为全球最优秀的“一站式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发行人的“一站式供应链管理服务”是由客户订单需求开始,范围涵盖并贯穿从产品设计到原材料供应、生产、销售等整个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间经过运输和仓储,把产品送到最终用户的各项业务。发行人利用供应链管理系统对供应链中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商流进行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

发行人主营业务流程图

基于其主营业务,发行人的物流网络遍及全国,覆盖全国主要一、二级城市超过50个,已达120个DC&RDC(DC:配送中心Distribution Center、RDC:区域配送中心regional distribution center),在上海、大连、长沙、深圳共建有5个自有物流基地。发行人自2004年起先后进入上海、苏州、天津、大连、深圳、广州、东莞、成都、厦门、青岛等地的保税物流园区和保税物流中心。目前发行人覆盖全国的物流图如下:

2021年怡亚通经过三年对业务的重整和重构,实现了“以供应链服务体系和快消品深度分销网络体系为依托,打造一体化营销服务平台和品牌孵化平台”的战略落地。随着供应链行业发展逐渐细化,发行人也在不断拓展新的业务类型,按实现营业收入来区分,主要包括分销+营销、品牌运营、跨境和物流服务、平台间关联交易。

(1)分销+营销

分销+营销业务版块为将公司原来的广度国内分销执行、深度380分销平台合并而来,近年来广度国内分销执行业务规模逐渐增大,其运营模式与深度业务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因此逐渐淡化了广度和深度的概念,将分销类的业务统一合并至“分销+营销”版块核算,主要聚焦快速消费品,涵盖母婴、日化、酒饮、食品、家电、医药、IT、通信等行业,服务网络达到320个城市。

1)分销

怡亚通拥有覆盖全国各级城市乃至东南亚等地区的深度分销网络体系,在大数据管理和深度供应链维度实现从品牌商到终端的网络扁平,颠覆过去粗放原始分散的经销商模式,构建一体化运营的快捷、高效的直供渠道,帮助合作伙伴突破渠道拓展瓶颈,深入低线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

广度分销是指产品从生产企业(制造商)或代理商到电商客户、直供客户或指定渠道的部分。公司致力于搭建分销平台,为客户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分销服务,通过订单管理、商务管理、物流管理、结算管理、信息管理,促进上游客户的销售量,帮助企业实现商业价值的最大化。深度分销是指公司从上游品牌商采购货物后,将货物直接分销至大型卖场、门店、超市;公司对于货物在销售至卖场、超市、门店之前拥有货物的所有权。该服务使得供应商减少了与众多经销商、直接终端进行商务沟通、物流配送及结算的交易环节,流通环节的压缩有利于节约代理成本,提高供货效率,加强了供应商对终端的掌控能力,提高了毛利率水平;公司以买卖差价的形式分享了供应商降低的代理成本和分销成本。

广度分销业务的简化流程如下:

①经营模式:分销主要集中在电子产品领域。经营模式为:公司与电子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签署《经销商协议》或《平台服务协议》,向生产商或代理商按照协议协定价格采购电子产品,并根据协议约定,按照厂商指定价格销售给协议约定的电商客户或者在协议约定的渠道内销售产品。公司提供渠道管理、信息数据服务、物流配送等供应链服务。

②盈利模式:公司与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分别签署采购合同(订单)和销售合同(订单),盈利最终体现为货物的买卖差价。

③承担的经营风险:公司分销业务的具体商业条款由公司与电子产品的厂商及代理商协商签订,不同类型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营风险有所差异。

比如与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广东分公司的合作中,公司分别作为飞利浦小家电的经销商和苹果手机的经销商,在协议约定渠道内进行销售,产品全部以买断的形式进行采购,合同约定供应商原则上不负责退货或保价,公司

需要承担一定的存货风险。但是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小家电产品的更新换代比较慢,公司采购的安全库存保持在90天之内,基本不会发生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对于超期较久的库存商品,供应商也会给予优惠政策。苹果手机的需求量较大,周转速度较快,没有出现过滞销导致的库存风险。而公司与青岛雷神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海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百纳威尔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合作中,公司作为供应链服务商,向上述供应商采购的产品均销售给供应商指定的电商或特定客户,公司按照采购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服务费,服务费一般在每批次怡亚通应付供应商的货款中以折扣形式抵消,最终体现为货物买卖差价。该类分销服务中,基本不需要承担存货风险。

④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

A、物流配送服务、国内物流及流通加工(增值)服务及仓储服务:公司在深圳、上海、北京、香港建设了一流的营运平台,在香港、深圳、广州、上海、北京、西安、武汉、成都、沈阳、大连、厦门建立了专业配送(仓储)中心。公司采取“门到门”和“门到港”服务,有汽运、空运、铁运、海运、联运等多种运输配送方式以供选择。以各地配送中心为基地辐射其覆盖区域范围的一、二级城市和主要三级城市的区域配送服务,提供特快专递、专人专送、专车配送、异地调拨及配套的信息反馈、代收货款等服务。B、分销平台服务:公司与电子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签署协议,向生产商或代理商按照协议协定价格采购电子产品,并根据协议约定,按照厂商指定价格销售给协议约定的电商客户或者在协议约定的渠道内销售产品。同时提供渠道管理、信息数据服务、物流配送等服务,帮助上游委托方提高销售量,实现商业价值最大化。

深度分销业务的经营模式如下:

①经营模式:公司与上游的品牌商(主要为世界五百强或行业前三的知名品牌,包括宝洁、联合利华、雀巢、中粮、美赞臣、欧莱雅等)签署《经销协议》,约定怡亚通或其子公司在特定区域或渠道经销品牌商的产品,公司从供应商采购货物后,将货物销售给大卖场(KA)、中型超市(BC)、药店、母婴店、批发商等终端门店。下游合作伙伴中,全国性超市有20多家,主要有沃尔玛、步步高、家乐福、华润万家、大润发、人人乐、新华都、易初莲花、欧尚、北京华联等,并为京东商城、

唯品会等电商客户提供产品。公司与上游品牌商及下游终端客户均签署买卖合同,从合同形式来看,商品买卖为买断和卖断形式。

公司按经销协议协定价格向供应商提货,并根据下游终端门店的指令和销售计划进行供货。公司根据终端门店的分布情况,通过其位于全国30多个省份的近300家分销子公司合理布局仓储和物流,保证及时有效的供货,同时提供渠道开发维护、信息管理等服务,不断推动下游终端的销量。目标是通过网络体系建设、全国性物流和仓储系统建设以及信息化建设,搭建全国性的B-to-B分销平台,使品牌商品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最低的成本进入终端门店,从而进入消费者手中。从根本上解决地区发展不平衡、区域差异、物流成本高、经销体系混乱导致的假冒伪劣商品、零售价格差异较大等问题,使三四线城市、农村地区也能以较低的成本购买到品牌商品,让广大消费者受益,也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

②盈利模式:盈利直接体现为货物的买卖差价。公司提供分销服务的产品主要为世界五百强或行业前三的知名品牌,品牌认知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分销业务主要是提供物流配送、仓储、信息管理、渠道开发维护等分销服务,按照上游供应商的指导价格将产品分销至下游客户,因此货物的买卖价差实质为公司提供分销服务的服务费。

③承担的经营风险:经营过程中,需要买断上游品牌商的货物,存在一定的存货风险。但公司存货周转率较高,对于存在到期风险的快消品,公司会与品牌商进行沟通,确定低价促销的方案,比如买一送一活动,品牌商给予公司相应补贴。部分即将到期产品,供应商会根据产品价值,给予公司一定比例的破损补贴,甚至直接退货或换货。对于没有补偿方案的存货,公司根据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再根据可变现净值与该部分存货的账面余额进行比较确定是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由于分销服务的品牌大多数为世界500强和行业内知名公司,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部分品牌对即将逾期商品会给予公司退货及促销补贴,公司实际发生的存货损失风险较低。

④提供的服务内容

A、商务服务负责与供应商、终端门店的信息沟通、商务谈判、订单确认;每月需预估订货发货量,在约定期间内向供应商申报下月销售计划,通常分上旬、中旬、下旬订单申报订货单(每次订货量至少达到最低标准);与终端门店沟通订单。B、物流服务物流服务主要包括提供仓储和配送两方面。仓储:库房面积、每天最低接货量及可储存货物数量达到供应商的规范要求;保持最低库存量以满足产品的正常周转存储需要;到达仓库前的道路需满足供应商发货车的行驶条件、保证接货卸货时间段符合当地交通部门要求;清点收货后及时确认及反馈。库房环境符合相关安全法规要求,卫生整洁;设立专门的产品存储区域,严禁货物混放。

配送:用符合供应商要求的货车运输产品,确保产品到达目的地;按日提供每日进销存报表;协助供应商召回特定产品;配送产品到指定渠道范围,不得越区销售;保证订单到达后,订货商品及时送入渠道分销商,以避免断货。C、与上游供应商及下游终端门店分别结算,不涉及垫付资金等资金配套服务公司与供应商的结算包括:采购商品后信用期内支付货款或款到发货、完成既定销售计划的奖励金或折扣等。公司与终端门店的结算包括:销售商品后信用期内收回货款,或现款现货。上述结算属于货物流通过程中正常的商业结算,不存在为上下游垫付资金的行为。

D、渠道开发、维护及分销客户管理

建立下级终端门店数据库,包括但不限于地址、联系电话、资金、运力、仓储,协助供应商客户经理做好动态销售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每月的销售额及各类产品的销量、进货周期及每次进货额;保证按照与供应商约定的价格或价格区间销售,不得低价倾销给下级经销商;与供应商一起按月对终端门店进行铺货率及铺货情况进行考核,并定期召开例会,总结月度工作业绩,分析研讨市场形势并制定销售策略,布置下月任务与政策。

E、市场推广以及促销管理公司需向终端门店提供促销活动的相关服务,如店面装修、张贴和派发广告材料、理货、品尝和发放样品、收集市场反馈信息等,供应商定期抽查各类促销赠品、促销活动、促销政策的到位情况及铺货率;如合同有约定,公司需派驻专职负责销售产品的销售人员(由供应商或公司承担相关费用)、处理售后服务工作(包括退货、换货,消费者投诉等)。

深度分销业务收入基本来自国内,业务的发展主要依托于平台项目,平台建立主要以整合收购当地经销商的形式,经销商一般通过品牌商或省级企业推荐及调研等其他渠道,发行人选择的标准一般为世界500强或国内知名的品牌且销售业绩排在本区域行业前三,年销售规模在1-2亿元以上的经销商,与发行人有共同价值理念,在经过发行人尽职调查团队进行可行性调研后(且董事长会与全国所有有意向整合的经销商的小股东面谈),与小股东按6:4或7:3比例共同出资成立新公司开展业务。

目前,平台内的公司分布区域主要以湖北、重庆、山西、陕西、山东、广西等,中西部二、三线城市为主;另外广东、上海占比也较大。目前,发行人经销商分布大体呈现区域+业务设置特点,即发行人在二三线城市整合当地最优质的经销商,该类经销商业务通常在当地深耕快速消费品(白酒、饮料、日化、母婴等)几年甚至十几年,经验丰富,具备敏感的市场洞察力。单个经销商注册资本在发行人进驻前通常为100万-1000万不等,而待怡亚通整合后注册资本通常为1000万-6000万之间(部分平台公司注册资本达1亿元)。

发行人对平台公司的管控措施如下:

①整合后的当地优质经销商,发行人与当地经销商各占出资比例7:3或6:4(注册资本),总部负责品牌规划、渠道规划,以及定期下达需完成的收入、利润等指标,经销商负责合资公司的内部管理。

②平台公司管理方面,发行人实行矩阵式管理架构,各个业务集群负责管理下设分、子公司的业务运营,但子公司资金调度、骨干人员配置、财务核算等方面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各集群及下属子公司可以与公司总部在财务、IT人力资源、行政、客服、风控、营运等方面共享。

③资金管理方面,发行人对控股子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通过资金管理体系对全集团资金进行归集统筹,规范、高效流程化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各分公司/事业部资金收入必须经过财务部门,资金支出必须经过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资金信息必须集中于财务中心/财务部,由财务部门对信息进行处理加工并报领导决策使用。

④在业务管理上,总部负责品牌规划、渠道规划,以及定期下达需完成的收入、利润等指标,合资公司负责具体的业务发展。

⑤在系统管理体系上,发行人有严谨的系统管理体系的输出,全集团共享内部信息平台,大数据化、科学化管理;达成全行业全球全网全渠道的运营,令到原来有传统渠道和传统生意高度共享植入整盘生意。自深度供应链业务发展以来,通过平台的覆盖,已成功导入上游品牌客户近千家,其中宝洁、中粮、联合利华、雀巢等在内的世界500强企业品牌和细分行业前三名客户众多,平台服务涵盖各大卖场(KA)、中型超市(BC)、药店、母婴店、批发商等在内的各种终端门店,已经实现了重点业务区域的全渠道覆盖,并为京东商城、唯品会等电商客户提供产品。

业务上下游主要品牌及销售终端列举如下:

行业合作品牌
上游母婴行业多美滋、惠氏、雅培、雀巢、可瑞康等
食品行业雀巢、卡夫、中粮、益海嘉里、玛氏等
日化行业宝洁、联合利华、欧莱雅、曼秀雷敦、高露洁等
酒饮行业红牛、加多宝、泸州老窖、红花郎等
下游KA大卖场沃尔玛、山姆、麦德龙、永旺等
BC中型超市大润发、银座、天虹等
终端门店系统药店、母婴店、批发商及电商等

2)营销

公司的营销运营服务是整合分销对B端的覆盖能力以及营销对C端的销售能力,打通B2B2C的通道,实现线上(主流电商渠道、新流量渠道)线下(320个城市百万终端门店)消费场景全覆盖,产品触达终端、以及消费行为完成的全过程管理。

目前公司的营销服务可以实现品牌形象塑造、产品设计策划、整合营销策划、

客户需求分析、线上线下渠道管理、CRM管理、售前售后服务、仓储物流等全链路一体化营销管理闭环。

(2)品牌运营

怡亚通在与众多知名品牌长期合作的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并进入品牌的高附加值业务,通过深化、优化现有品牌运营和管理模式,覆盖产品设计、渠道营销、产品分销和终端销售全过程,针对优质品牌进行品牌运营和管理工作。凭借品牌运营的专业能力、多品牌营销的运营一体化能力,充分挖掘品牌潜力寻求更大发展,从而掌握对品牌以及价格制定的主动权,实现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在高端酱酒类领域,通过“品牌运营+渠道赋能”的闭环商业模式为不同成长阶段的品牌商提供产品定制、视觉设计、营销策划、营销执行、分销、零售等全流程服务。如公司于2019年在开启酒类国代产品运营之路,至今打造了“钓鱼台珐琅彩”、“国台黑金十年”等多个单品,一度成为酱酒界黑马。2020年以上两款产品完成近7亿元销量。2021年,怡亚通将在成功打造酒类爆款单品的基础上进行业态衍生,计划与数家在贵州茅台镇有实力、底蕴的酒业公司进行深度合作,成立品牌运营合资公司。同时,怡亚通在食品、日化、母婴、家电等其他流通行业积极进行品牌运营布局,开启新的品牌发展之路。

(3)跨境和物流服务

跨境和物流服务主要是公司为生产型企业提供涵盖进出口报关、商检、物流仓储等一系列代理服务,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服务费,为上下游客户搭建“供需桥梁”,通过直供服务成为上下游客户的渠道连接器。依托公司二十余年采购执行、销售执行等业务能力,深入整合上下游资源,形成一站式的采销平台,从上游寻找全球不同供应商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资源,到下游对接全球渠道需求,实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资源的“全球买,全球卖”的供应链服务体系。

跨境服务是指供应链管理中从原材料供应商到生产企业(制造商)的部分。公司凭借专业的运作经验和先进的企业资源管理系统(ERP),通过对供应链的整合,在供应商与生产商之间建立起紧密的、资源共享的动态企业联盟,使生产商可根据生产需求实现实时原材料及半成品采购,制造商可根据订单来进行半成品或成品的JIT(实时生产)采购。跨境服务能够为企业实现零库存管理,帮助企业进行供应商

管理及采购运作管理,包括物流、订单、商务、结算、信息互动等等,使企业更专注于自身的核心业务;扁平中间不必要的代理环节,既降低了采购成本又实现了弹性供应链缓冲功能。跨境服务的简化流程如下:

跨境服务的主要经营模式、盈利模式及承担的经营风险A.经营模式:公司与客户签署《供应链服务协议》,接受客户的委托,代理客户从境外(含香港)进口指定产品,并提供物流、代理报关等供应链服务。同时,以怡亚通或境外子公司的名义向境外供应商支付采购价款。客户按照进口货物总价款的一定比例向怡亚通支付综合服务费用,综合费用含装货费、汽运费、报关费、保险费、运输费、开证费等,对于大多数客户,公司不代垫货款和税金,公司从事境外代理采购主要通过开立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因此客户占用的主要是信用证额度,较少涉及货币资金占用。

B.盈利模式:按进口货物完税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客户收取服务费,并根据要求向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C.承担的经营风险:虽然公司系代理客户进行采购,如果客户弃单或违约,公司需承担相关存货风险,并通过处置相关产品、没收客户保证金等方式收回资金。公司对于少部分需要代垫货款和税金的客户制定了严格的筛选机制,代理采购产品设置了行业和产品名录,产品主要集中在通用性强、变现较快的电子类产品,同时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即使客户出现违约风险,公司也可通过产品的变现及时回收资金。

物流服务是公司将原有的物流业务从各业务板块中分离出来集合而成新的服务平台,从企业物流转变、升级、发展为物流企业,将怡亚通公司所涉及的物流资源进行社会化平台服务打造。通过公司现有的全国物流干线网络、仓储网点,形成

全国运营网络,覆盖从国际物流、进口通关、国内仓储、干线运输及城配能力的综合型的物流服务体系。

(4)平台间关联交易

该平台并非为公司的主营业务板块,主要系公司各平台之间存在少量关联方交易,在计入收入时需冲减抵消,因此列入营业收入明细内。

4、业务经营情况

(1)分销+营销

分销+营销业务主要聚焦快速消费品,涵盖母婴、日化、酒饮、食品、家电、医药、IT、通信等行业,服务网络达到320个城市。

2020年度,公司分销+营销业务实现营业总收入654.40亿元,同比下降0.35%;2021年度,公司分销+营销实现营业总收入651.62亿元,同比下降0.42%;2022年1-6月,受疫情影响,消费品分销及营销业务在供给端、流通端、需求端均出现抑制与阻滞,公司消费品分销+营销实现营业总收入274.75亿元,同比下降19.34%。

在分销+营销方面,公司以产业供应链服务的核心优势为抓手,依托公司庞大的销售渠道网络和不断壮大的营销合伙人团队建设,大力做强做深消费品的分销+营销业务,同时瞄准品牌客户痛点,利用公司的平台优势,帮助客户进一步深度管理渠道,掌控终端营销,实现销量的增加,从而提升公司的服务内容和订单金额。报告期内,公司分销+营销业务营业总收入各行业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行业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酒饮152,169.11420,036.49550,063.70714,678.47
家电993,566.521,574,736.011,616,876.841,392,299.16
母婴350,548.591,297,624.921,302,059.041,575,179.86
IT、通信584,744.241,370,674.451,246,211.721,024,725.50
日化255,358.43671,089.91690,714.28662,056.89
医疗43,258.3274,169.5460,329.1247,556.96
工业原材料179,657.36624,106.49522,029.79467,664.76
食品143,373.93364,085.16504,215.37622,137.02
其他44,854.60119,709.3151,503.9660,887.60
合计2,747,531.106,516,232.286,544,003.826,567,186.22

(2)品牌运营

公司的品牌运营服务能力和形式不断创新和提升,不仅限于在原有线下渠道铺开,也结合立体式营销(传统渠道+圈层推广+媒体营销),借助线上抖音、电商、整购网、怡通天下等新媒体工具打造多场景营销,如店铺代运营、内容种草、网红直播推广及私域运营等,提升品牌运营的能力和成效。近三年怡亚通在白酒品牌运营业务上异军突起,陆续打造出酱酒届黑马——钓鱼台“珍品壹号”和国台“黑金十年”,2021年下半年增加了酱酒定制新产品金沙酒业的“摘要12”。目前越来越多品牌方相信怡亚通的品牌运营能力,选择与怡亚通强强联合,例如:达能、国际米兰足球俱乐部、法国SCHNEIDER等,品牌运营所涉及的行业从酒类拓展至母婴、日化、家电等多个行业。2021年11月进博会,怡亚通与品牌方签下79.6亿元的战略合作,成为本届展会深圳交易团签约金额最大的专场活动。

在白酒的品牌运营取得成功后,公司在白酒领域迈出新的步伐,2021年开始打造自有酱酒品牌产品矩阵。结合消费趋势与行业调研,抓住国潮风向,联合“大唐不夜城”打造出具有盛唐文化的特色IP酱酒产品——“大唐秘造”。在基酒供应酒厂甄选了位于茅台镇酱酒核心产区,产能排名前五,且毗邻“国台酒业”、年产能超5000吨的——“大唐酒业”,从源头把控白酒品质;在产品形象上,把握消费者心理,结合中高端消费、商务宴请等不同场景,分圈层分别打造“金樽”“金玺”“金顶”三款产品;价格带覆盖在300-1200区间;在文化内核上将“酒”与酒仙“李白”“长恨歌”等元素绑定,塑造品牌文化内核,主打差异化;在渠道营销上,联合线下传统经销渠道与线上新兴流量渠道,多渠道同步推广,搭配沉浸式品鉴会、超级旅游IP等方式吸引用户,提升品牌知名度。而从酒品至推广,全链条的精细化管理及可落地的活动方案这一系列的举措均向市场证明了怡亚通品牌孵化的能力。

公司白酒价格带已经实现从300元到3000元的覆盖。

报告期内,品牌运营业务各行业营业收入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行业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酒饮38,567.72124,495.5987,001.7237,871.90
纺织服装27,512.4749,661.1026,849.4427,051.67
母婴34,055.1371,726.48677.67-
IT、通信51,852.6398,395.4590,107.5094,407.02
行业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其他1,339.537,669.951,924.94302.80
合计153,327.48351,948.57206,561.27159,633.39

(3)跨境和物流服务

在国家宏观战略的引领下,公司继续携手各地政府及国企成立合资公司,提供专业化供应链服务。截止2021年底,累计成立30多家合资公司,签订70多份综合商业合作协议,覆盖范围达到56个城市;累计发展60多个行业事业部,涉及IT电子、工业原材料、新能源、民生与消费等优质产业。

“怡亚通模式”的产业供应链平台已在南宁、贺州、济南等城市陆续得到验证。在运营团队的协同下,部分合资公司已取得显著的产业升级效果,例如兴港怡亚通全年业绩突破40亿规模。另一方面,结合政策方向,继续将“怡亚通模式”开拓至新产业链。例如在“一带一路”的背景下,关注沿线优势产业,与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签订战略协议,通过嵌入式供应链服务贯穿产业全链条,构建基于多式联运的产业集聚、资源共享、配置优化的产业生态。

5、收入结构及上下游客户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收入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额比例销售额比例销售额比例销售额比例
国内2,573,814.0484.326,017,821.8685.716,355,033.7693.296,719,056.9593.54
国外478,603.3315.681,002,945.0414.29456,998.856.71464,309.906.46
合计3,052,417.37100.007,020,766.90100.006,812,032.60100.007,183,366.85100.00

从业务收入总额来看,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总额保持稳定,是发行人的传统优势业务。

从区域划分来看,主要经营主体集中在国内,国外公司主要为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也包含一些新加坡及东南亚国家的分子公司。

2019-2021年度,公司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2021年度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2020年度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2019年度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第一名215,401.573.07529,518.027.761,014,040.9214.08
第二名198,285.392.82322,402.924.72388,359.015.39
第三名185,338.802.64172,251.572.52300,559.474.17
第四名115,149.251.64127,357.311.87169,798.032.36
第五名106,884.841.52118,633.631.74151,439.142.10
合计821,059.8511.691,270,163.4518.612,024,196.5828.10
其中:关联方销售额占比-3.16-1.74--

2019-2021年度,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2021年度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2020年度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2019年度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第一名326,120.825.07293,242.274.66409,190.206.42
第二名256,201.783.98222,099.163.53244,641.553.84
第三名211,423.883.29193,361.563.07223,487.563.51
第四名211,367.773.29193,229.473.07208,919.783.28
第五名201,255.293.13182,822.372.91203,108.743.19
合计1,206,369.5318.761,084,754.8417.241,289,347.8320.22
其中:关联方采购额占比-3.29-4.66--

(五)发行人相关业务资质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尚未到期的主要资质证书或许可情况如下:

资质证书证书编号或批准文号发证单位发证/认定时间及说明许可范围/资质等级获得单位到期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4453066866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2017年4月19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有效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368782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8年2月2日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无期限
外汇登记证NO/00122075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无期限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粤深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237号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9月27日Ⅱ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Ⅱ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不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Ⅱ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诊断试剂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Ⅱ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诊断试剂不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 经营方式:批零兼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无期限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粤深食药监械经营许20190364号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2019年7月25日Ⅲ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需低温冷藏运输贮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2024年7月24日
资质证书证书编号或批准文号发证单位发证/认定时间及说明许可范围/资质等级获得单位到期日期
委员会存),Ⅱ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Ⅲ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不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Ⅱ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不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Ⅲ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不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Ⅲ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诊断试剂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Ⅲ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诊断试剂不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 经营方式:批发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深宝应急危经字[2021]028号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3月29日煤油(1571)、汽油(1630)、柴油【闭杯闪点≦60℃】(1674)、1,2,3-三甲基苯(1799)、1,2-二甲苯(355)、1,2-二乙基苯(684)、1,3-二乙基苯(685)、1,3-二甲苯(356)、1,3-环己二烯(944)、1,4-二甲苯(357)、2,2-二甲基丙烷(429)、苯(49)、苯胺(51)、苯酚(60)、苯乙烯(稳定的)(96)、丙烷(139)、环丙烷(936)、乙烷(2661)等共67个品种。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3月28日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沪(浦)应急管危经许[2020]201151上海市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4月16日许可经营范围:批发(不带储存设施)经营品名,3-二甲基氨基亚甲基亚氨基苯基-N-甲基氨基甲酸酯(或其盐酸盐)等品种,具体品种见许可证附页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3年4月15日
资质证书证书编号或批准文号发证单位发证/认定时间及说明许可范围/资质等级获得单位到期日期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440300061105深圳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6月10日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大型物件运输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6月9日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沪浦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0313号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2月28日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不含体外诊断试剂)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无期限
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浦市监酒批字第JY13101150143785-JP号上海市酒类转卖管理局2020年8月14日酒类商品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3年7月17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101150143785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9月21日预包装食品销售(包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3年7月177日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271790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8年11月27日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无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3116660222中国人民共和国洋山海关(保税)2014年12月18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长期有效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沪浦食药监械经营许20160412号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15日三类:6815注射穿刺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8医用磁共振设备,6830医用X射线设备,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6858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6年6月11日
资质证书证书编号或批准文号发证单位发证/认定时间及说明许可范围/资质等级获得单位到期日期
及器具,6877介入器材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书2011189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深圳)2014年12月2日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无期限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粤深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2553号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7月15日全部二类医疗器械(包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无期限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3070587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9年11月28日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无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4453168987中国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2014年12月2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长期有效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440307121991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2月13日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包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2日
对外贸易备案登记表2029810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深圳)2014年11月6日——深圳市怡亚通冷链供应链有限公司无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4453062059中国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2014年11月6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深圳市怡亚通冷链供应链有限公司长期有效
资质证书证书编号或批准文号发证单位发证/认定时间及说明许可范围/资质等级获得单位到期日期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粤深南应急管经字[2021]095号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12月24日煤油(1571)、汽油(1630)、柴油【闭杯闪点≦60℃】(1674)、石脑油(1964)、石油原油(1967)、甲基叔丁基醚(1148)、甲醇(1022)、乙醇(无水)(2568)、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358)、苯(49)、石油醚(1965)、异丙基苯(2688)、正庚烷(2782)、2-丙醇(111)、乙酸乙酯(2651)、正丁醇(2761)、苯胺(51)、苯酚(60)、氢氧化钾(1667)、共20种危险化学品。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4年12月23日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305884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7年10月17日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无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440316637V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2014年10月8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长期有效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2019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6年7月19日——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无期限
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深公交停管许字A01704号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2019年10月社会公共类深圳市怡亚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0月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3084899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7年3月23日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深圳市怡亚通保税物流有限公司无期限
资质证书证书编号或批准文号发证单位发证/认定时间及说明许可范围/资质等级获得单位到期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4403467533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2017年3月23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深圳市怡亚通保税物流有限公司长期有效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一)0007365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8年2月6日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一)深圳市怡亚通保税物流有限公司无期限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3694979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8年4月20日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长期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4453962818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2018年5月18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无期限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辽交运管许可大字210200800258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2016年2月19日道路货运站(场)经营(专营仓储服务)大连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30年12月31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6501060058869头屯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0月16日批零兼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新疆诚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5日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粤深食药监械经营许20190434号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8月20日Ⅲ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Ⅱ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需低温冷藏运输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8月19日
资质证书证书编号或批准文号发证单位发证/认定时间及说明许可范围/资质等级获得单位到期日期
贮存),Ⅲ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不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Ⅱ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不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Ⅲ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不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Ⅲ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诊断试剂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Ⅲ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诊断试剂不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 经营方式:批发(为其他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
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证发沪市监酒批字第0306020101204009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2月26日酒类商品上海深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2月25日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3694079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8年1月10日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深圳市怡明科技有限公司无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4453165272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2015年9月1日企业经营类别: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深圳市怡明科技有限公司长期有效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369499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8年4月23日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无期限
海关注册登记证书4453060177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2018年5月4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长期有效
资质证书证书编号或批准文号发证单位发证/认定时间及说明许可范围/资质等级获得单位到期日期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110012100351北京市顺义区商务委员会2012年6月15日经营类型:批发企业;主要经营品种:白酒,啤酒,葡萄酒北京市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无期限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412801204235驻马店市烟草专卖局2018年6月6日卷烟、雪茄烟驻马店市华通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6月5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5201150130184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2月3日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含酒类)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贵州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2月2日
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工法证字第2401120227号贵阳市观山湖区总工会2017年11月30日贵州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4201020020137武汉市江岸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14日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散装熟食);特殊食品销售武汉市大鸿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12月13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20171267号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16日经营范围:6813计划生育器械,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杭州万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无期限
河南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410311100535洛龙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8月3日各类酒类产品,经营类型为批零兼营洛阳洛百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无期限

在经营过程中,对于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资质证书或许可证书,发行人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办理或续期,以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发行人及旗下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资质证书或许可证书,除因集团整体业务规划调整而主动不续期外,不存在到期无法续期的情况,亦不会因业务资质证书或许可证书无法续期而对发行人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未发生实质性变更情况。

(七)发行人经营方针及战略

2022年公司将继续推行大消费生态平台建设,借助数字化工具,大力推进业务模式升级,不断提升品牌运营能力,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利润率。怡亚通的主旋律是革新,公司将以“高回报率”“低负债率”“高增长率”为要求加快推进新业务模式代替传统分销业务,尽快减少直至退出纯垫资项目。

1、持续布局消费品赛道

2021年度,公司按照行业重新设立六大专业公司,将拥有横向一体化、纵向专业化的组织管控模式,每个专业公司更易深入本行业领域,进行专业化运作,为品牌孵化与运营奠定基石。2022年,公司预计将在酒水、家电、日化等领域孵化数十款自有品牌,从“消费场景”“产品设计”及“价值定位”等多纬度考虑消费者需求,参与产品的营销策划、分销、零售等全流程环节,实现与品牌的共同成长。同时,借助强大的深度分销网络体系,遍布全国的供应链服务体系、经销伙伴和渠道终端优势,助力运营自有品牌,提升利润空间。

怡亚通品牌运营酒类布局:

2、业务模式持续升级

公司业务模式已从传统供应链和分销业务并重模式,升级为以分销+营销业务为基础,大力发展高毛利的品牌运营业务。从单纯的资金驱动转向为资金+能力驱动并行,依靠品牌运营及营销能力推进公司业务发展。2022年公司将借助数字化技术,整合已有的线上平台,布局社交电商、新零售线上渠道,共同赋能线下渠道,实现线上线下全链路一体化运营。预计3-5年,公司线上、线下的业务比例将从1:3转变为2:3。

3、持续完善数字化能力

公司将持续完善数字化能力。一方面,借助已经推出的多款APP,如专业药企直供平台-药购网,品牌直供平台-怡通天下,一体化供应链解决方案提供商-家电客等,帮助公司在多领域多渠道拓展现有业务;另一方面按计划投入使用一些新APP赋能品牌运营,为中小企业提供资源共享、开放的产业整合服务,帮助营销合伙人管理私域流量。

(八)核心竞争力

1、卓越的品牌运营能力

怡亚通拥有丰富的品牌运营经验、强劲的市场开拓能力并超凡的营销模式创新能力的管理团队。为标的产品从品牌定位、产品设计、品牌传播、分销覆盖、营销策划等方面来提供量身定制的一站式品牌营销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服务。

2、优质客户资源

怡亚通与100余家世界500强企业及2600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关系,服务行业已经实现消费品全品类覆盖,主要包括:酒饮、服装、家电、日化、母婴、食品、医药等多个领域,形成了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和竞争优势,能有效地帮助合作伙伴提高核心竞争力。

3、全球化的服务网络

怡亚通加速服务网络全球化布局,建立遍布中国、辐射全球的服务网络,打破地域、资源、环境的限制,使全球优势资源在最大范围里实现共享,帮助合作伙伴满足全球化发展的需要。

4、高效的深度分销网络体系

怡亚通拥有覆盖全国各级城市乃至东南亚等地区的深度分销网络体系,在大数据管理和深度供应链维度实现从品牌商到终端的网络扁平,颠覆过去粗放原始分散的经销商模式,构建一体化运营的快捷、高效的直供渠道,帮助合作伙伴突破渠道拓展瓶颈,深入低线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

5、健全的物流体系

怡亚通拥有六大区域集散中心,覆盖全国30多个省级行政区的300多个城市的物流网络,具备为客户提供深入1-6线城市的B2B、B2C深度配送运作能力,24小时内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供最优质的客户体验。

6、领先的大数据管理系统

怡亚通以二十五年的供应链信息化发展经验为基础,结合国内外领先技术,自主研发出契合供应链行业特点、满足各类业务模式需求的大数据管理系统。该系统实现全程移动互联化,提升运营管理能力及效率,为公司内部员工及外部客户提供高效完善的操作体验,保证业务往来及运作过程中的信息数据安全。系统服务范围覆盖客户关系管理、业务运营、物流仓储及运输、财务管理、人力资源、智能办公等业务管理模块。

八、媒体质疑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对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媒体质疑事项。

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本节的财务会计信息及有关分析反映了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19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公司合并及单体财务报表。本募集说明书中2019、2020及2021年度所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分别来源于2019、2020及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公司及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0]00441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公司及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1]00740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公司及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2]00689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2019—2021年合并及母公司报表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的披露规定。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会计信息,请参阅本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为完整反映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在本节中,本公司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主,并结合母公司财务报表来进行财务分析以作出简明结论性意见。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1、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352,182,658.008,363,345,417.0011,162,759.0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39,713,460.0039,713,46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2,274,942.00-12,274,942.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51,822,484.00-151,822,484.00
应收账款12,877,706,082.0012,750,094,066.00-127,612,016.00
应收佣金及手续费118,322.00118,322.00
应收款项融资-151,822,484.00151,822,484.00
预付款项3,319,634,804.003,319,634,804.0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083,626,957.001,056,574,913.00-27,052,044.00
其中:应收利息19,252,715.00-19,252,715.00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01月01日调整数
存货8,188,559,211.008,188,559,211.0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67,865,458.00267,865,458.00
流动资产合计34,253,790,918.0034,137,728,135.00-116,062,783.0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2,015,234,237.002,023,324,193.008,089,956.00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5,488,519.00-35,488,519.00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42,401,412.0042,401,412.00
长期股权投资1,760,035,537.001,760,035,537.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0,001.0050,001.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8,463,902.0018,463,902.00
投资性房地产1,383,687,002.001,383,687,002.00
固定资产1,554,450,130.001,554,450,130.00
在建工程515,520,376.00515,520,376.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114,393,304.001,114,393,304.00
开发支出
商誉254,625,768.00254,625,768.00
长期待摊费用200,556,411.00200,556,411.00
递延所得税资产247,155,713.00279,248,201.0032,092,488.00
其他非流动资产14,892,622.004,428,720.00-10,463,902.00
非流动资产合计9,138,441,031.009,151,184,957.0012,743,926.00
资产总计43,392,231,949.0043,288,913,092.00-103,318,857.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9,201,453,266.0019,256,278,482.0054,825,216.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50,000,000.005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4,901,710.004,901,71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4,901,710.00-4,901,710.00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01月01日调整数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6,112,835,424.006,112,835,424.00
应付账款1,310,855,280.001,310,855,280.00
预收款项985,840,789.00985,840,789.00
合同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475,000,000.00475,000,000.00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40,556,140.00140,556,140.00
应交税费193,247,595.00193,247,595.00
其他应付款1,933,386,657.001,827,325,396.00-106,061,261.00
其中:应付利息112,650,850.006,589,589.00-106,061,261.00
应付股利3,601,221.003,601,221.0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66,806,700.001,266,806,700.00
其他流动负债400,000,000.00400,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32,074,883,561.0032,023,647,516.00-51,236,045.0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1,160,722,111.001,168,430,322.007,708,211.00
应付债券1,300,000,000.001,343,527,834.0043,527,834.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5,915,209.005,915,209.00
递延收益12,633,216.0012,633,216.00
递延所得税负债203,111,751.00203,111,751.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682,382,287.002,733,618,332.0051,236,045.00
负债合计34,757,265,848.0034,757,265,848.00
所有者权益:
股本2,122,697,819.002,122,697,819.00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01月01日调整数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285,899,865.001,285,899,865.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544,792,957.00537,697,124.00-7,095,833.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40,044,234.00240,044,234.0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718,367,285.001,646,701,396.00-71,665,889.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911,802,160.005,833,040,438.00-78,761,722.00
少数股东权益2,723,163,941.002,698,606,806.00-24,557,135.00
所有者权益合计8,634,966,101.008,531,647,244.00-103,318,857.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3,392,231,949.0043,288,913,092.00-103,318,857.00

2、2020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项目2019年12月31日重分类2020年1月1日
预收款项1,023,251,468-1,009,227,80614,023,662
合同负债---899,019,927899,019,927
其他流动负债---110,207,879110,207,879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项目报表数假设按原准则影响
预收款项20,546,534831,395,962-810,849,428
项目报表数假设按原准则影响
合同负债722,304,508---722,304,508
其他流动负债88,544,920---88,544,920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项目报表数假设按原准则影响
营业收入68,256,101,53372,780,263,175-4,524,161,642
营业成本64,346,220,26268,870,381,904-4,524,161,642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771,968,526.008,771,968,526.0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71,729,502.0071,729,502.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12,453,212,167.0012,453,212,167.00
应收款项融资238,094,725.00238,094,725.00
预付款项2,796,119,263.002,796,119,263.0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163,875,588.001,163,875,588.0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7,270,997,293.007,270,997,293.0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454,044,686.00454,044,686.00
流动资产合计33,220,802,448.0033,220,802,448.00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852,802,702.00852,802,702.00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28,375,414.0028,375,414.00
长期股权投资2,391,969,473.002,391,969,473.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50,001.00550,001.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7,217,751.0017,217,751.00
投资性房地产1,397,428,813.001,397,428,813.00
固定资产1,481,645,845.001,481,645,845.00
在建工程622,023,533.00622,023,533.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077,503,956.001,077,503,956.00
开发支出
商誉234,661,811.00234,661,811.00
长期待摊费用199,737,051.00199,737,051.00
递延所得税资产376,563,307.00376,563,307.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8,680,479,657.008,680,479,657.00
资产总计41,901,282,105.0041,901,282,105.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8,103,855,275.0018,103,855,275.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70,000,000.007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1,295,216.001,295,216.00
应付票据7,068,608,031.007,068,608,031.00
应付账款1,340,010,805.001,340,010,805.00
预收款项1,023,251,468.0014,023,662.00-1,009,227,806.00
合同负债899,019,927.00899,019,927.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21,842,958.00121,842,958.00
应交税费155,810,216.00155,810,216.00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其他应付款774,334,753.00774,334,753.0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3,540,513.003,540,513.0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00,600,000.001,100,6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110,207,879.00110,207,879.00
流动负债合计29,759,608,722.0029,759,608,722.0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1,536,880,234.001,536,880,234.00
应付债券1,947,206,669.001,947,206,669.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5,197,200.005,197,200.00
递延收益12,242,743.0012,242,743.00
递延所得税负债214,796,047.00214,796,047.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716,322,893.003,716,322,893.00
负债合计33,475,931,615.0033,475,931,615.00
所有者权益:
股本2,122,697,819.002,122,697,81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293,758,745.001,293,758,745.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580,533,095.00580,533,095.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46,015,673.00246,015,673.0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688,417,723.001,688,417,723.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931,423,055.005,931,423,055.00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少数股东权益2,493,927,435.002,493,927,435.00
所有者权益合计8,425,350,490.008,425,350,49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1,901,282,105.0041,901,282,105.00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382,030,645.003,382,030,645.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6,338,720,983.006,338,720,983.00
应收款项融资8,869,449.008,869,449.00
预付款项580,736,095.00580,736,095.00
其他应收款8,127,800,081.008,127,800,081.0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149,906,000.00149,906,000.00
存货1,072,544,774.001,072,544,774.0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24,025,307.00224,025,307.00
流动资产合计19,734,727,334.0019,734,727,334.0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5,689,105,654.005,689,105,654.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760,309,587.00760,309,587.00
固定资产527,400,656.00527,400,656.00
在建工程577,650,910.00577,650,91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无形资产908,288,265.00908,288,265.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75,474,084.0075,474,084.00
递延所得税资产79,215,016.0079,215,016.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8,617,444,172.008,617,444,172.00
资产总计28,352,171,506.0028,352,171,506.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2,688,882,038.0012,688,882,038.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1,295,216.001,295,216.00
应付票据4,289,948,682.004,289,948,682.00
应付账款1,460,933,487.001,460,933,487.00
预收款项364,046,210.000-364,046,210.00
合同负债324,292,291.00324,292,291.00
应付职工薪酬13,451,145.0013,451,145.00
应交税费37,344,010.0037,344,010.00
其他应付款1,686,395,215.001,686,395,215.0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33,000,000.00633,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39,753,919.0039,753,919.00
流动负债合计21,175,296,003.0021,175,296,003.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724,154,347.00724,154,347.00
应付债券1,947,206,669.001,947,206,669.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1,100,000.001,100,000.00
递延收益4,411,765.004,411,765.00
递延所得税负债51,984,678.0051,984,678.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728,857,459.002,728,857,459.00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负债合计23,904,153,462.0023,904,153,462.00
所有者权益:
股本2,122,697,819.002,122,697,81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056,122,099.001,056,122,099.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190,309,808.00190,309,808.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43,817,964.00243,817,964.00
未分配利润835,070,354.00835,070,354.00
所有者权益合计4,448,018,044.004,448,018,044.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8,352,171,506.0028,352,171,506.00

3、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项目2020年12月31日原列报金额重分类追溯调整后2020年12月31日列报金额
预付款项2,429,360,495-13,941,3212,415,419,174
使用权资产---304,667,115304,667,115
租赁负债---290,725,794290,725,79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273,827,062.0010,273,827,062.0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01月01日调整数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157,408,579.00157,408,579.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12,321,421,725.0012,321,421,725.00
应收款项融资473,553,660.00473,553,660.00
应收佣金手续费325,823.00325,823.00
预付款项2,429,360,495.002,415,419,174.0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336,029,527.001,336,029,527.0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5,814,761,883.005,814,761,883.0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49,241,956.00249,241,956.00
流动资产合计33,055,930,710.0033,041,989,389.00-13,941,321.0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758,765,793.00758,765,793.00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20,871,400.0020,871,400.00
长期股权投资2,881,084,054.002,881,084,054.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50,001.00550,001.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8,717,751.0018,717,751.00
投资性房地产1,485,064,015.001,485,064,015.00
固定资产1,402,925,842.001,402,925,842.00
在建工程738,821,200.00738,821,20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304,667,115.00304,667,115.00
无形资产1,160,668,392.001,160,668,392.00
开发支出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01月01日调整数
商誉235,815,415.00235,815,415.00
长期待摊费用197,577,863.00197,577,863.00
递延所得税资产371,633,159.00371,633,159.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9,272,494,885.009,577,162,000.00304,667,115.00
资产总计42,328,425,595.0042,619,151,389.00290,725,794.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8,675,905,029.0018,675,905,029.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26,132,478.0026,132,478.00
应付票据6,243,487,809.006,243,487,809.00
应付账款1,109,853,520.001,109,853,520.00
预收款项20,546,534.0020,546,534.00
合同负债722,304,508.00722,304,508.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03,281,284.00103,281,284.00
应交税费172,996,776.00172,996,776.00
其他应付款907,386,477.00907,386,477.0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3,780,513.003,780,513.0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56,342,536.001,156,342,536.00
其他流动负债88,544,920.0088,544,920.00
流动负债合计29,226,781,871.0029,226,781,871.0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1,325,195,553.001,325,195,553.00
应付债券3,282,407,167.003,282,407,167.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290,725,794.00290,725,794.0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01月01日调整数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4,931,467.004,931,467.00
递延收益14,267,870.0014,267,87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251,292,792.00251,292,792.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878,094,849.005,168,820,643.00290,725,794.00
负债合计34,104,876,720.0034,395,602,514.00290,725,794.00
所有者权益:
股本2,122,697,819.002,122,697,81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294,688,141.001,294,688,141.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519,416,824.00519,416,824.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55,248,397.00255,248,397.0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781,398,208.001,781,398,208.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973,449,389.005,973,449,389.00
少数股东权益2,250,099,486.002,250,099,486.00
所有者权益合计8,223,548,875.008,223,548,875.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2,328,425,595.0042,619,151,389.00290,725,794.00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140,833,888.005,140,833,888.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4,615,636,164.004,615,636,164.00
应收款项融资388,103,010.00388,103,010.00
预付款项330,179,597.00330,179,597.00
其他应收款8,444,975,169.008,444,975,169.0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01月01日调整数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987,086,195.00987,086,195.0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47,192,435.0047,192,435.00
流动资产合计19,954,006,458.0019,954,006,458.0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7,402,460,985.007,402,460,985.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772,297,589.00772,297,589.00
固定资产506,646,593.00506,646,593.00
在建工程24,369,174.0024,369,174.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85,718,561.00185,718,561.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01,382,543.00101,382,543.00
递延所得税资产87,632,129.0087,632,129.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9,080,507,574.009,080,507,574.00
资产总计29,034,514,032.0029,034,514,032.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2,111,906,631.0012,111,906,631.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26,132,478.0026,132,478.00
应付票据2,972,514,250.002,972,514,250.00
应付账款1,874,956,053.001,874,956,053.00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64,905,006.00264,905,006.00
应付职工薪酬9,456,028.009,456,028.0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01月01日调整数
应交税费70,727,944.0070,727,944.00
其他应付款2,244,110,250.002,244,110,250.0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63,500,000.00963,5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32,473,828.0032,473,828.00
流动负债合计20,570,682,468.0020,570,682,468.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602,277,919.00602,277,919.00
应付债券3,282,407,167.003,282,407,167.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834,267.00834,267.00
递延收益4,294,118.004,294,118.00
递延所得税负债53,782,878.0053,782,878.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943,596,349.003,943,596,349.00
负债合计24,514,278,817.0024,514,278,817.00
所有者权益:
股本2,122,697,819.002,122,697,81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056,095,103.001,056,095,103.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191,267,740.00191,267,740.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53,050,688.00253,050,688.00
未分配利润897,123,865.00897,123,865.00
所有者权益合计4,520,235,215.004,520,235,215.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9,034,514,032.0029,034,514,032.00

4、2022年1-6月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颁布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
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就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进行了明确.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变更。公司于 2022 年 08 月 0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5号》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解释第15号的新旧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该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该解释的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根据解释第15号的新旧衔接规定,企业应当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时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解释,累积影响数应当调整首次执行该解释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应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以上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会计估计变更

1、2019年度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

无。

2、2020年度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

无。

3、2021年度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

无。

4、2022年1-6月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

无。

上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表决审议通过。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一)2019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9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主体共547家,较上期增加18家,减少

43家,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变更原因
龙岩市怡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山东纳森电器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长沙鑫竹供应链有限公司设立
山东怡网星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设立
南通鑫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沈阳得香华商贸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沈阳好广得商贸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合一众业(福建)商贸有限公司设立
Easun Energy PTE.,Ltd设立
怡亚通怡合(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邳州市瑞之阳商贸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深圳怡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杭州怡亚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德宏腾瑞医药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梅州市怡亚通城乡供销服务有限公司设立
温州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市家安技术有限公司设立
杭州美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2、2019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变更原因
四川和丰行贸易有限公司转让
郴州市怡兴稀贵金属供应链有限公司注销
桂林华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深圳市星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转让
峨眉山市嘉顺商贸有限公司注销
重庆金虹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玉林市意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本溪市凯亚超市有限公司注销
本溪市和怡达超市有限公司注销
可祥拓展有限公司转让
可祥物流有限公司转让
湖南万睿医药有限公司转让
名称变更原因
深圳市易新品牌服务有限公司转让
黑龙江省怡亚通万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连云港鸿裕佳商贸有限公司注销
广州市怡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广西怡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益阳和乐一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注销
浏阳市鑫志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重庆怡美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广州怡粤酒业有限公司转让
泉州怡闽酒业有限公司转让
上海怡亚通润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内蒙古怡亚通商贸有限公司注销
深圳市卓怡恒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转让
深圳市恒通仁聚科技有限公司转让
卓怡恒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转让
襄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汕头市怡亚通正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福州永达汇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宁波熊旺商贸有限公司注销
河南怡亚通商贸有限公司注销
平顶山市诚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河南怡诚源商贸有限公司注销
广东蕴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广州蕴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转让
河北德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保定市华美通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仪征韵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深圳市前海金怡通黄金珠宝供应链有限公司注销
安徽怡惠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安徽莲鹤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江西省标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二)2020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0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主体共501家,较上期增加24家,减少70家,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

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变更原因
湖南怡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市怡乐通物流有限公司设立
浙江合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湖州市怡海仓储服务有限公司设立
上海怡通特供应链有限公司设立
上海怡临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设立
怡亚通产业创新投资(深圳)有限公司设立
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宜宾怡亚通产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怡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市怡惠供应链有限公司设立
吉林省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收购
山东省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收购
辽宁怡亚通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收购
江西省致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收购
上海怡亚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贵州康福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收购
深圳怡亚通产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设立
郑州家家悦商贸有限公司设立
河南省申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天津怡亚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上海怡亚通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扬州众辰博业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山东云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2、2020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变更原因
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限公司处置
重庆怡亚通川渝化妆品有限公司处置
上海怡亚通璟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陕西怡澜韵商贸有限公司处置
上海宝宁食品有限公司处置
周口市时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天津天怡华智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云南怡安宜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武汉市德燕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名称变更原因
武汉源浩源商贸有限公司处置
武汉汇亚源商贸有限公司处置
武汉万源江商贸有限公司处置
重庆经典酩酒酒业有限公司处置
重庆丽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重庆丽桥食品有限公司处置
宜宾市真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巴彦(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上海品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处置
上海璨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处置
上海璨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处置
浙江百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处置
杭州缤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杭州德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山东怡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处置
怡骅能源(大连)有限公司处置
浙江舟山伊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湖北伊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贵州伊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南京伊斯特威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湖南伊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安徽伊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Easun Energy PTE.,Ltd处置
怡骅国际有限公司处置
河南星链逸臣氏母婴用品连锁有限公司处置
杭州三角洲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处置
丹东怡瑞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山西怡亚通驰恒战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广元市怡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河南怡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河北耕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开封市亿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南京君策酒业有限公司处置
商丘天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商丘晟通商贸有限公司处置
南通银月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置
四川君策酒业有限公司处置
名称变更原因
青岛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注销
盘锦怡锦佳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河南省瑞峰母婴用品有限公司注销
浙江金元家电有限公司注销
贵州省怡明君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贵州天际展飞商贸有限公司注销
南昌凹凸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大同怡亚通怡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河北怡信通物流有限公司注销
广州永添盛物流有限公司注销
丽水市怡亚通乐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怡亚通国际美妆有限公司注销
台州市密森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注销
安阳市连泽商贸有限公司注销
商丘欣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海南盛宏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江西兴联汇都供应链有限公司注销
惠州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江西百诚电器商贸有限公司注销
苏州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注销
江苏怡亚通百分国际美妆有限公司注销
阜新市青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海南怡亚通纤依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三)2021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1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主体共480家,较上期增加39家,减少60家,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变更原因
怡嘉物流 (香港)有限公司设立
重庆市怡海庆物流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市怡顺源物流有限公司设立
福建省民君医药有限公司收购
上海怡深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设立
湖北怡嘉物流有限公司设立
广东省东泽药业有限公司收购
名称变更原因
华怡联合(深圳)技术有限公司设立
山东怡亚通平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市怡龙物流有限公司设立
新疆怡通嘉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贵州链上酱香酒业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市美丽与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河南省豫婴骏商贸有限公司设立
杭州百诚汇鲸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武汉市萌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广西乐雀天贸易有限公司设立
北京康宝通商贸有限公司设立
浙江舟山伊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收购
贵州仁怀首粮酒业有限公司设立
湖南怡亚通智慧供应链有限公司设立
浙江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济南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资源整合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母婴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市怡宁物流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太原怡亚通智运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吉林省怡亚通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怡新能源有限公司设立
怡亚通联家供应链有限公司收购
深圳市星耀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临沧腾瑞医药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食品有限公司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酒业有限公司设立
宜宾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凯荟集团有限公司收购
深圳市怡领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广州蔚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收购

2、2021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变更原因
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转让
青岛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注销
山东怡信通物流有限公司注销
乐山怡亚通丰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邯郸市天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沈阳惠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泉州兴联汇都贸易有限公司转让
怀化鑫星火供应链有限公司转让
吉安鑫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名称变更原因
义乌市军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山东怡达鑫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长沙新燎原供应链有限公司转让
芜湖怡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扬州恒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山东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销
山东怡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驻马店市华通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绵阳怡联世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浙江德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山西怡亚通深度物流有限公司注销
南安市亚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驻马店市金谷商贸有限公司转让
福州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注销
重庆市万和食品有限公司转让
新疆怡亚通嘉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怀化鑫怡商贸有限公司注销
安徽怡峰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嘉兴怡亚通怡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大连怡亚通欣惠物流有限公司转让
温州嘉源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注销
山东怡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泉州泓津贸易有限公司转让
厦门兴丽汇都贸易有限公司转让
福州鸿瑞达贸易有限公司注销
青岛畅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转让
上海诗蝶化妆品有限公司注销
怡亚通蝌蚪互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转让
深圳市新秀供应链有限公司转让
杭州常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销
西部怡亚通供应链管理(重庆)有限公司注销
浙江易元宏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广州遂兴商贸有限公司注销
安徽怡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锦州共和乐金凯达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贵州怡品醇酒类营销有限公司注销
宁波怡亚通三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江西省菱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名称变更原因
大连怡亚通能源有限公司注销
惠州市星链快迪零售服务有限公司转让
洛阳怡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昆明亮宝商贸有限公司转让
山东怡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山东纳森电器有限公司转让
沈阳得香华商贸有限公司注销
沈阳好广得商贸有限公司注销
厦门兴联汇都实业有限公司转让
梅州市怡亚通城乡供销服务有限公司注销
山东云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转让
福州兴联汇都贸易有限公司转让
天津春溢通物流有限公司注销

(四)2022年1-6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2年6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主体共486家,较上年末增加22家,减少16家,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1-6月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变更原因
青岛城发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收购
湖南荣润医药有限公司收购
广泰实业(广东)有限公司收购
山东宝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收购
深圳市铂欣科技有限公司收购
深圳市辉庭科技有限公司收购
北京凯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设
深圳市怡云智科技有限公司新设
怡领数云(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新设
元气小巷(深圳)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新设
阳江海怡通建材加工有限公司新设
深圳市怡亚通元潮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新设
海南省怡亚通医疗供应链有限公司新设
成都聚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设
名称变更原因
深圳市怡亚通圳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设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大唐酒业有限公司收购
贵州省仁怀市大唐锦绣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收购
贵州省仁怀市大唐红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收购
贵州省仁怀市大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收购
贵州省仁怀市大唐返璞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收购
深圳怡芯联合科技有限公司新设
广东金怡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新设

2、2022年1-6月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变更原因
杭州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注销
安徽怡安盛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衡阳怡亚通百富勤供应链有限公司转让
宁波市骏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江西祥安商贸有限公司转让
江西美鑫商贸有限公司转让
南昌尊美商贸有限公司转让
贵州省金怡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石家庄市怡亚通金万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上海怡亚通玖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上海怡亚通拓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怡亚通怡合(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东营翰博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珠海市怡亚通顺潮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赣州市宇商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转让
上海怡亚通熙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10,914.22944,542.351,027,382.71877,196.8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15,740.867,172.95
衍生金融资产499.940882.34
应收票据27,194.0057,153.96
应收账款1,363,461.491,355,805.031,232,142.171,245,321.22
应收款项融资1,664.883,700.3747,355.3723,809.47
应收佣金及手续费32.5876.07
预付款项301,526.18307,942.72242,936.05279,611.9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59,246.82177,634.16133,602.95116,387.56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5783.189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711,419.19543,711.72581,476.19727,099.73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43,960.7725,990.8724,924.2045,404.47
流动资产合计3,619,887.493,416,563.523,305,593.073,322,080.2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2,076.8975,876.5885,280.27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1,461.361,621.392,087.142,837.54
长期股权投资322,176.24304,738.22288,108.41239,196.9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5.000180.0055.0055.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888.972,150.761,871.781,721.78
投资性房地产148,506.40148,506.40148,506.40139,742.88
固定资产170,986.28136,725.43140,292.58148,164.58
在建工程110,262.8193,788.0773,882.1262,202.35
生产性生物资产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9,862.0521,340.56
无形资产132,759.25118,331.82116,066.84107,750.40
开发支出
商誉24,755.9824,091.0223,581.5423,466.18
长期待摊费用13,495.3618,188.5519,757.7919,973.71
递延所得税资产38,103.4336,373.0237,163.3237,656.3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984,313.12908,012.12927,249.49868,047.97
资产总计4,604,200.614,324,575.644,232,842.564,190,128.2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861,301.081,648,660.561,867,590.501,810,385.53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7,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2200.7759451.422,613.25129.52
应付票据631,170.99662,043.04624,348.78706,860.80
应付账款303,179.56259,796.57110,985.35134,001.08
预收款项535.3496335.592,054.65102,325.15
合同负债85,695.5595,947.0172,230.4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7,351.4810,158.9710,328.1312,184.30
应交税费12,282.5321,047.7817,299.6815,581.02
其他应付款164,066.1684,222.7190,738.6577,433.48
其中:应付利息16.25132.50135.44
应付股利1,929.851,793.81378.05354.05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44,171.21236,892.43115,634.25110,060.00
其他流动负债10,715.8011,991.598,854.49
流动负债合计3,322,670.483,031,547.662,922,678.192,975,960.87
非流动负债: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77,033.5611,952.96132,519.56153,688.02
应付债券107,020.67207,422.92328,240.72194,720.67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17,742.4520,136.99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493.15519.72
递延收益1,277.631,327.351,426.791,224.27
递延所得税负债21,406.4121,342.2125,129.2821,479.6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24,480.71262,182.43487,809.48371,632.29
负债合计3,547,151.193,293,730.093,410,487.673,347,593.16
所有者权益:
股本259,700.91259,700.91212,269.78212,269.78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02,698.84302,238.29129,468.81129,375.8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59,003.8545,524.1951,941.6858,053.31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0,011.3730,011.3725,524.8424,601.5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23,174.44220,061.32178,139.82168,841.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74,589.40857,536.08597,344.94593,142.31
少数股东权益182,460.02173,309.48225,009.95249,392.74
所有者权益合计1,057,049.421,030,845.55822,354.89842,535.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604,200.614,324,575.644,232,842.564,190,128.21

(二)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052,421.827,025,175.536,825,610.157,202,513.15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其中:营业收入3,052,417.377,020,766.906,812,032.607,183,366.85
利息收入4.444,408.6313,577.5519,146.30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3,046,116.566,977,495.066,841,618.307,226,987.13
其中:营业成本2,851,327.916,575,238.676,434,622.036,785,961.06
利息支出11.17439.394,028.449,952.17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3,568.888,850.608,768.689,302.36
销售费用43,250.03106,080.4188,300.3952,121.51
管理费用67,076.20146,690.23156,880.68195,027.99
研发费用710.181,252.611,516.411,783.71
财务费用80,172.19138,943.15147,501.69172,838.32
其中:利息费用72,277.49144,942.08161,976.75175,177.35
利息收入11,379.5614,007.7517,051.6816,099.49
加:其他收益7,046.826,145.554,142.132,945.2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284.8638,748.8831,316.1247,253.6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0,983.2033,656.5920,857.8325,392.3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50.56-5,065.5112,666.695,221.4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299.24-32,539.72-14,948.73-20,854.5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317.53-3,639.98-8,548.24-8,319.5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9.55-140.79-38.02-92.12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4,850.0651,188.918,581.811,680.08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加:营业外收入320.305,057.143,308.531,514.09
减:营业外支出2,328.382,342.581,873.59979.4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2,841.9853,903.4610,016.752,214.70
减:所得税费用2,195.179,261.681,567.00277.8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646.8044,641.778,449.761,936.8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646.8044,641.778,449.761,936.87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501.1650,646.2612,344.029,014.17
2.少数股东损益-2,854.35-6,004.48-3,894.26-7,077.3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4,762.23-6,481.79-6,612.924,205.96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3,479.66-6,417.49-6,111.634,283.60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3,479.66-6,417.49-6,111.634,283.60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864.441,207.905,614.40765.58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89.99-151.50
3.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6.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7.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1,615.21-7,625.39-11,916.013,669.52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8.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282.57-64.29-501.30-77.63
七、综合收益总额25,409.0438,159.991,836.836,142.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6,980.8144,228.776,232.3913,297.7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571.78-6,068.78-4,395.56-7,154.9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50.220.060.04
(二)稀释每股收益0.050.220.060.04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408,699.917,840,283.577,768,975.098,348,556.8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减少额9,995.82113,841.11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31,301.94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62,967.412,095,531.731,571,844.11868,128.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271,667.329,967,117.249,350,815.029,330,526.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272,254.787,405,864.087,252,611.247,831,979.1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5,442.16114,717.04123,286.48161,555.23
支付的各项税费35,535.2046,341.7070,375.0989,858.2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35,161.542,241,263.611,694,768.23985,738.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98,393.699,808,186.439,141,041.049,069,131.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726.36158,930.81209,773.98261,395.6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461.999,034.175,023.735,153.0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0.16152.53970.20997.2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52,766.0544,585.3622,509.155,2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949.0427,384.9233,843.9712,698.2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3,227.2581,156.9862,347.0624,048.5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7,839.5045,516.7925,556.2723,721.43
投资支付的现金6,500.0012,245.1319,998.4819,867.03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479.88245.13103.3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762.5613,970.33185.8920,268.6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3,102.0672,212.1345,985.7763,960.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125.198,944.8516,361.29-39,911.9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68.76228,791.21943.0078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868.768,544.00943.0078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776,877.572,284,942.843,330,196.333,966,846.5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49.7584,368.12243,207.51363,003.65
保证金存款减少额607,450.341,718,585.891,606,546.921,534,092.0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90,246.424,316,688.055,180,893.765,864,722.2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600,263.562,639,261.583,154,188.754,030,662.9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8,986.84155,051.85163,954.20196,982.9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1,256.197,495.711,792.881,523.08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9,151.0947,489.93318,713.83287,518.24
保证金存款增加额541,510.431,636,975.031,744,843.431,566,227.4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69,911.914,478,778.395,381,700.216,081,391.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334.51-162,090.34-200,806.45-216,669.4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926.08-406.98479.04-625.3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5,659.415,378.3425,807.854,189.0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4,944.44209,566.10183,758.25179,569.2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40,603.85214,944.44209,566.10183,758.25

(四)公司报告期内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36,733.22650,175.40514,083.39338,203.06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91.8782.34
应收票据8,684.8113,415.15
应收账款650,505.32464,235.13461,563.62633,872.10
应收款项融资3,439.7238,810.30886.94
预付款项121,286.68129,569.0933,017.9658,073.61
其他应收款872,434.831,039,958.82844,497.52812,780.0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2,618.692,618.6914,990.60
存货174,430.73108,229.1698,708.62107,254.48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3,552.203,852.494,719.2422,402.53
流动资产合计2,587,719.662,412,957.301,995,400.651,973,472.7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702,332.76715,306.36740,246.10568,910.57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77,229.7677,229.7677,229.7676,030.96
固定资产52,207.9151,551.9950,664.6652,740.07
在建工程3,331.552,948.022,436.9257,765.0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130.54156.97
无形资产19,691.3218,083.2518,571.8690,828.8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7,686.2411,449.7410,138.257,547.41
递延所得税资产4,168.164,011.608,763.217,921.5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867,778.24880,737.70908,050.76861,744.42
资产总计3,455,497.903,293,695.002,903,451.402,835,217.1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111,419.10882,636.601,211,190.661,268,888.2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281.31417.902,613.25129.52
应付票据496,567.07484,642.70297,251.43428,994.87
应付账款280,230.28348,429.57187,495.61146,093.35
预收款项36,404.62
合同负债30,821.4851,430.7526,490.50
应付职工薪酬820.661,187.21945.601,345.11
应交税费3,106.9710,231.087,072.793,734.40
其他应付款432,791.90417,663.31224,411.03168,639.52
其中:应付利息16.25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15,214.69165,226.1696,350.0063,300.00
其他流动负债3,571.505,866.683,247.38
流动负债合计2,574,824.962,367,731.952,057,068.252,117,529.6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60,000.0060,227.7972,415.43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付债券107,020.67207,422.92328,240.72194,720.67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1,201.05160.39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83.43110.00
递延收益411.76417.65429.41441.18
递延所得税负债5,380.675,390.645,378.295,198.4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74,014.15213,391.59394,359.63272,885.75
负债合计2,748,839.112,581,123.542,451,427.882,390,415.35
所有者权益:
股本259,700.91259,700.91212,269.78212,269.78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78,328.35278,117.91105,609.51105,612.2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19,087.4619,108.0819,126.7719,030.98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9,791.6029,791.6025,305.0724,381.80
未分配利润119,750.47125,852.9689,712.3983,507.04
所有者权益合计706,658.79712,571.46452,023.52444,801.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455,497.903,293,695.002,903,451.402,835,217.15

(五)公司报告期内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1,205,905.042,987,434.462,716,415.612,834,444.83
减:营业成本1,127,395.622,820,503.552,580,984.082,697,186.74
税金及附加510.201,940.651,541.391,759.74
销售费用4,757.469,277.114,151.168,565.90
管理费用14,157.9530,916.6423,988.8025,678.30
研发费用125.69553.00523.32
财务费用55,160.0492,574.09111,290.63114,651.28
其中:利息费用50,803.8798,292.86111,121.51109,901.63
利息收入9,797.478,115.295,818.245,006.68
加:其他收益878.18730.021,247.86853.6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315.8319,417.188,499.2821,079.6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174.113,295.671,696.3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52.382,277.69-1,284.93-720.5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24.83-2,576.38-734.84-3,531.6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34.30-2,332.50-711.80-840.0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78-1.407,290.061.13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304.5049,611.338,212.202,921.81
加:营业外收入4,103.89513.23144.81
减:营业外支出1,507.481,703.92167.0824.1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797.0252,011.298,558.343,042.50
减:所得税费用511.487,145.96-674.38-2,928.9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285.5444,865.339,232.725,971.4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285.5444,865.339,232.725,971.44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0.61-18.7095.79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0.61-18.7095.79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0.61-18.7095.32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0.48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4,264.9344,846.639,328.525,971.44

(六)公司报告期内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382,896.753,534,316.193,298,982.592,852,188.59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07,500.481,483,366.391,297,217.51606,803.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90,397.235,017,682.574,596,200.103,458,992.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431,899.753,106,214.653,258,732.552,775,080.1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191.3012,414.4010,991.5912,035.80
支付的各项税费11,938.9313,077.5610,518.0015,015.0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14,810.791,730,401.011,277,538.59636,866.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65,840.774,862,107.624,557,780.733,438,997.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443.54155,574.9538,419.3719,994.6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21.998,689.4619,946.45446.9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5.0145.6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49,075.2431,529.803,662.005,2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79.5958,539.99135,052.5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1,876.8198,759.25158,706.005,692.6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559.1513,996.6022,954.899,647.72
投资支付的现金6,333.7532,242.6123,514.97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24,879.03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6,929.203,745.8535.89248,414.9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8,822.1149,985.0746,505.75282,941.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945.2948,774.18112,200.25-277,249.0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20,247.21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211,688.721,181,068.892,071,693.012,158,774.3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662.98295,829.0392,211.05292,646.47
保证金存款减少额385,010.85918,898.00730,042.32816,323.2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18,362.562,616,043.122,893,946.383,267,744.0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972,127.011,631,140.801,978,903.861,941,630.6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1,449.85105,121.08113,536.22120,063.4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8,800.0045,268.17232,500.00
保证金存款增加额363,732.361,038,945.25906,995.30705,225.7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97,309.222,804,007.133,044,703.542,999,419.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1,053.34-187,964.01-150,757.17268,324.1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711.82-305.78478.26-267.1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0,376.3316,079.34340.7210,802.7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1,642.8585,563.5185,222.7974,420.0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2,019.18101,642.8585,563.5185,222.79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2022年1-6月/6月末2021年度/末2020年度/末2019年度/末
总资产(亿元)460.42432.46423.28419.01
总负债(亿元)354.72329.37341.05334.76
全部债务(亿元)292.07276.70306.83297.57
所有者权益(亿元)105.70103.0882.2484.25
营业总收入(亿元)305.24702.52682.56720.25
利润总额(亿元)1.285.391.000.22
净利润(亿元)1.064.460.840.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亿元)0.903.74-1.57-2.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1.355.061.230.90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2.6715.8920.9826.14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3.010.891.64-3.99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12.03-16.21-20.08-21.67
流动比率1.091.131.131.12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2022年1-6月/6月末2021年度/末2020年度/末2019年度/末
速动比率0.880.950.930.87
资产负债率(%)77.0476.1680.5779.89
债务资本比率(%)73.4372.8678.8677.93
营业毛利率(%)6.596.355.545.53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1.914.654.084.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67.122.071.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10-1.99-2.27
EBITDA(亿元)-23.8219.5520.13
EBITDA全部债务比(%)-8.616.376.77
EBITDA利息倍数-1.641.191.13
应收账款周转率2.255.435.505.67
存货周转率4.5411.699.838.78
【注:(1)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100%;
(6)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100%;
(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8)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100%;
(10)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1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1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盈利能力、现金流量、偿债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如下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构成,主要是因为发行人为供应链服务企

业,为客户提供采购、分销、配送、仓储、金融等全程供应链服务,固定资产投入较少,随着发行人业务的快速增长,存货、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导致流动资产占比较高。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10,914.2221.96944,542.3521.841,027,382.7124.27877,196.8520.9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15,740.860.377,172.950.17
衍生金融资产499.94080.0182.340.00
应收票据27,194.000.5957,153.961.32
应收账款1,363,461.4929.611,355,805.0331.351,232,142.1729.111,245,321.2229.72
应收款项融资1,664.880.043,700.370.0947,355.371.1223,809.470.57
应收佣金及手续费32.580.0076.070.00
预付款项301,526.186.55307,942.727.12242,936.055.74279,611.936.6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59,246.823.46177,634.164.11133,602.953.16116,387.562.78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5783.18970.1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711,419.1915.45543,711.7212.57581,476.1913.74727,099.7317.35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43,960.770.9525,990.870.6024,924.200.5945,404.471.08
流动资产合计3,619,887.4978.623,416,563.5279.003,305,593.0778.093,322,080.2479.2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2,076.890.0575,876.581.7985,280.272.04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1,461.360.031,621.390.042,087.140.052,837.540.07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股权投资322,176.247.00304,738.227.05288,108.416.81239,196.955.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5.00010.0080.000.0055.000.0055.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888.970.042,150.760.051,871.780.041,721.780.04
投资性房地产148,506.403.23148,506.403.43148,506.403.51139,742.883.34
固定资产170,986.283.71136,725.433.16140,292.583.31148,164.583.54
在建工程110,262.812.3993,788.072.1773,882.121.7562,202.351.4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9,862.050.4321,340.560.49
无形资产132,759.252.88118,331.822.74116,066.842.74107,750.402.57
开发支出
商誉24,755.980.5424,091.020.5623,581.540.5623,466.180.56
长期待摊费用13,495.360.2918,188.550.4219,757.790.4719,973.710.48
递延所得税资产38,103.430.8336,373.020.8437,163.320.8837,656.330.9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984,313.1221.38908,012.1221.00927,249.4921.91868,047.9720.72
资产总计4,604,200.61100.004,324,575.64100.004,232,842.56100.004,190,128.21100.00

1、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发行人货币资金主要核算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877,196.85万元、1,027,382.71万元、944,542.35万元和1,010,914.22万元,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20.93%、24.27%、21.84%和21.96%,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重较大的原因是由于发行人经营模式需要将大量人民币存款作为保证金以取得外币代付及借款等。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加150,185.85万元,增幅为17.12%%。2021年末较2020年末减少-82,840.36万元,降幅为8.06%。2022年6月末较2021年末增加66,371.87万元,增幅为7.03%。发行人其他货币资金余额较大,主要为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履约以及担保等的保证金和定期存款。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库存现金590.93444.11575.63682.08
银行存款340,012.92214,500.33208,990.47183,076.17
其他货币资金670,310.36729,597.91817,816.60693,438.60
合计1,010,914.22944,542.351,027,382.71877,196.85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45,184.6643,065.5849,126.7144,789.29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660,080.14726,853.05810,608.0044,789.29

(2)应收账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245,321.22万元、1,232,142.17万元、1,355,805.03万元和1,363,461.49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72%、29.11%、31.35%和29.61%。2020年末较2019年末减少13,179.04万元,降幅为1.06%。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加123,662.86万元,增幅为10.04%。2022年6月末较2021年末增加了7,656.46万元,增幅为0.56%。按计提坏账准备的类型划分,应收账款分类情况如下:

2022年6月末:

单位:万元,%

类别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8,768.734.8041,813.2860.8026,955.45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363,364.7095.2026,858.661.971,336,506.04
其中:
账龄分析组合1,341,613.5193.6825,771.101.921,315,842.41
其他组合21,751.181.521,087.565.0020,663.62
合计1,432,133.43100.0068,671.9462.771,363,461.49

2021年末:

单位:万元,%

类别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7,939.674.7739,978.1558.8427,961.51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354,886.7695.2327,043.252.001,327,843.52
其中:
类别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账龄分析组合1,323,486.1193.0225,473.211.921,298,012.90
其他组合31,400.652.211,570.035.0029,830.62
合计1,422,826.43100.0067,021.404.711,355,805.03

2020年末:

单位:万元,%

类别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4,642.063.4721,658.6848.5222,983.38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242,576.1496.5333,417.352.691,209,158.79
其中:
账龄分析组合1,220,400.9694.8132,308.592.651,188,092.37
其他组合22,175.181.721,108.765.0021,066.42
合计1,287,218.20100.0055,076.034.281,232,142.17

2019年末:

单位:万元,%

类别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0,544.522.3515,607.5051.1014,937.02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268,078.9397.6537,694.732.971,230,384.20
其中:
账龄分析组合1,257,310.6996.8237,156.322.961,220,154.37
其他组合10,768.240.83538.415.0010,229.82
合计1,298,623.45100.0053,302.234.101,245,321.22

其中,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2022年6月末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291,877.7812,918.781.00
1-2年30,580.751,529.045.00
2-3年9,213.761,382.0615.00
名称2022年6月末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年以上9,941.229,941.22100.00
合计1,341,613.5125,771.10--
名称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274,229.5712,742.301.001,163,170.3211,631.701.001,193,776.8911,937.771.00
1-2年30,423.961,521.205.0030,691.401,534.575.0031,430.111,571.515.00
2-3年8,968.071,345.2115.008,702.261,305.3415.009,948.991,492.3515.00
3年以上9,864.519,864.51100.0017,836.9817,836.98100.0022,154.7022,154.70100.00
合计1,323,486.1125,473.21--1,220,400.9632,308.59--1,257,310.6937,156.32--

基于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需要,公司于2018年调整了对部分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将2017年度工程类的应收账款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会计政策的调整主要是基于新增业务的实际情况做的调整。公司于2017年收购浙江百诚集团,其中包含有工程类公司,主要是考虑了工程项目一般需交纳5%左右的保证金,且保证金的收回具有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工程类应收账款的余额5%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2022年6月末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应收工程类款项21,751.181,087.565.00
合计21,751.181,087.56--
名称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应收工程类款项31,400.651,570.035.0022,175.181,108.765.0010,768.24538.415.00
合计31,400.651,570.03--22,175.181,108.76--10,768.24538.41--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末: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25,207.911.76252.08
第二名25,072.481.75250.72
第三名11,760.300.82117.60
第四名11,166.150.78111.66
第五名8,336.200.5883.36
合计81,543.045.69

2021年末: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24,609.031.73246.09
第二名19,888.091.40198.88
第三名13,479.070.95134.79
第四名10,376.940.73103.77
第五名9,488.850.6794.89
合计77,841.975.48

2020年末: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17,360.281.35173.60
第二名16,530.361.28165.30
第三名12,999.591.01130.00
第四名12,513.290.97125.13
第五名10,347.420.80103.47
合计69,750.955.41

2019年末: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23,365.591.80233.66
第二名15,024.071.16150.24
第三名11,807.190.91118.07
第四名11,568.080.89115.68
第五名9,597.290.7495.97
合计71,362.215.50

(3)预付账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分别为279,611.93万元、242,936.05万元、307,942.72万元和301,526.1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67%、5.74%、

7.12%和6.55%。2020年末较2019年末减少36,675.88万元,降幅为13.12%。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加65,006.67万元,增幅为26.76%。2022年6月末较2021年末减少6,416.54万元,降幅为2.08%。预付账款按账龄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93,922.1797.48300,089.9897.45234,767.2696.64273,736.0497.90
1至2年6,272.112.086,367.622.076,780.402.790.531.90
2至3年754.650.25807.940.261,388.390.57568.560.20
3年以上577.250.19677.180.22----
合计301,526.18100.00307,942.72100.00242,936.05100.00279,611.93100.00

公司预付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占当年预付账款余额的95%以上。公司预付账款对象主要为五粮液、雷神科技、玛氏食品、雀巢、茅台,基本为国内外一流企业,信誉良好,坏账风险较小。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6月末:

单位名称期末金额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预付款时间未结算的原因
第一名15,767.275.232022年滚动结算
第二名8,735.882.902022年滚动结算
第三名7,206.992.392022年滚动结算
第四名6,251.372.072022年滚动结算
第五名4,656.761.542022年滚动结算
合计42,618.2714.13

2021年末:

单位名称期末金额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预付款时间未结算原因
第一名20,657.766.712021年滚动结算
第二名10,566.163.432021年滚动结算
第三名10,366.273.372021年滚动结算
第四名10,000.003.252021年滚动结算
第五名7,076.252.302021年滚动结算
合计58,666.4319.05

2020年末:

单位名称期末金额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预付款时间未结算原因
第一名6,112.122.522020年滚动结算
第二名5,769.662.372020年滚动结算
第三名5,717.112.352020年滚动结算
第四名5,618.902.312020年滚动结算
第五名5,210.632.142020年滚动结算
合计28,428.4111.70

2019年末:

单位名称期末金额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预付款时间未结算原因
第一名10,1853.642019年滚动结算
第二名7,2122.582019年滚动结算
第三名5,1701.852019年滚动结算
第四名5,0461.82019年滚动结算
第五名4,8721.742019年滚动结算
合计32,48511.62

(4)其他应收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116,387.56万元、133,602.95万元、177,634.16万元和159,246.82万元,主要包括应收出口退税、员工借支及备用金、押金、海关保证金等。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加17,215.39万元,增幅为14.79%。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加44,031.21万元,增幅为32.96%,主要系关联方往来款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款增加所致。2022年6月末较2021年末减少18,387.34万元,降幅为10.35%。

1)其他应收款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2022年6月末账面余额2021年末账面余额2020年末账面余额2019年末账面余额
非关联方往来款38,465.8740,435.5143,027.3437,785.41
关联方往来款27,162.442,251.34
应收出口退税74.8950.35163.23784.76
员工借款及备用金19,715.2117,936.7412,045.4015,414.08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款49,303.5044,127.1126,814.7014,825.88
押金46,313.1743,887.0541,219.3035,963.96
保证金19,290.1616,940.4615,414.7911,307.69
政府补助2,095.952,232.07
其他6,342.1610,856.2715,129.6214,437.89
合计181,600.92203,628.01153,814.39132,771.02

2)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不含应收利息、应收股利。

2022年6月末:

组合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34,253.1718.8625,547.7774.598,705.40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147,347.7581.142,589.521.76144,758.23
其中:账龄组合62,029.2034.162,589.524.1759,439.68
无风险组合85,318.5546.98--85,318.55
合计181,600.92100.0028,137.2815.49153,463.64

2021年末:

组合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30,341.8614.9023,208.1776.497,133.69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173,286.1585.102,785.681.61170,500.48
其中:账龄组合67,359.4633.082,785.684.1464,573.78
关联方组合27,162.4413.34--27,162.44
无风险组合78,764.2538.68--78,764.25
合计203,628.01100.0025,993.8512.77177,634.16

2020年末:

类别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26,368.0917.1416,582.1062.899,785.99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127,446.2982.863,629.332.85123,816.96
其中:账龄组合58,766.8038.213,629.336.1855,137.46
无风险组合68,679.5044.65--68,679.50
合计153,814.39100.0020,211.4313.14133,602.95

2019年末:

类别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26,550.7320.0013,241.0149.8713,309.71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106,220.2980.003,142.442.96103,077.85
其中:账龄组合43,534.5632.793,142.447.2240,392.11
无风险组合62,685.7347.21--62,685.73
合计132,771.02100.0016,383.4612.34116,387.56

其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1年以内(含1年)54,938.9358,752.3947,928.0133,624.20
1至2年4,306.405,561.836,997.025,526.96
2至3年1,128.311,323.741,225.372,180.64
3年以上1,655.561,721.502,616.392,202.76
其中:3至4年1,655.561,721.502,616.392,202.76
合计62,029.2067,359.4658,766.8043,534.56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2022年6月末: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款10,568.00一年内5.82105.68
第二名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款5,554.69一年内3.0655.55
第三名押金5,000.00一年内2.75
第四名押金5,000.00一年内2.75
第五名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款3,300.00一年内1.8233.00
合计-29,422.69-16.20194.23

2021年末: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款27,162.44一年以内13.34
第二名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款10,568.00一年以内5.19105.68
第三名押金5,000.00一年以内2.4650.00
第四名押金5,000.00一年以内2.4650.00
第五名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款3,300.00一年以内1.6233.00
合计-51,030.44-25.07238.68

2020年末: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押金5,000.00一年以内3.25
第二名押金5,000.00一年以内3.25
第三名股权转让款3,273.80一年以内2.1332.74
第四名股权转让款2,400.00一年以内1.5624.00
第五名股权转让款2,150.00一年以内1.4021.50
合计-17,823.80--11.5978.24

2019年末: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出售股权5,033.79一年以内3.79
第二名出售股权3,995.00一年以内3.01
第三名出售股权和关联方往来3,900.00一年以内2.9432.74
第四名关联方往来2,051.02一年以内1.5424.00
第五名业务经营1,220.27一年以内0.9221.50
合计-16,200.08--12.2078.24

4)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决策及信息披露机制关于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根据交易对象是否为关联方,发行人制定了相应的审批和信息披露机制,主要内容如下:

对于关联方的资金占用,公司的财务部门设置关联人名单数据库,如发生关联人资金往来,会自动报警,同时将该交易报告财务总部领导及董事会秘书按公司内部规章及法规处理。根据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交易所的监管法规的规定,超过30万(关联个人)或3000万(关联法人)资金占用需要及时披露,直至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表决。

对于非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达到以下标准

的交易(含非关联方资金占用)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①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②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③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④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⑤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5)关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事项的说明

发行人已在本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隔离机制。

另外,发行人已出具募集资金用途说明,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二级市场股票投资、不转借他人,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

发行人将避免不必要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解。目前,发行人没有新增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解的计划。如果在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发生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解情况,将严格按照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解的相关制度进行审批并公告相关事项。

(5)存货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27,099.73万元、581,476.19万元、543,711.72万元和711,419.1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35%、13.74%、

12.57%和15.45%。随着深度供应链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客户的订单增加使得存货增加。公司存货基本为国内外一线品牌的快速消费品,且供货商对商品供应量及定价有严格控制,公司存货跌价风险较小,并进行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0年末较2019年末减少145,623.54万元,降幅为20.03%。2021年末较2020年末减少37,764.47万元,降幅为6.49%。2022年6月末较2021年末增加167,707.47万元,增幅为

30.84%,主要系公司新增合并子公司贵州大唐酒业的存货。存货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末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
库存商品721,053.229,811.25711,241.97
周转材料177.23177.23
合计721,230.459,811.25711,419.19
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644.39644.39
库存商品553,438.729,901.51543,537.21592,841.7611,548.34581,293.41740,296.6614,028.70726,267.96
周转材料174.51174.51182.78182.78187.38187.38
合计553,613.239,901.51543,711.72593,024.5311,548.34581,476.19741,128.4314,028.70727,099.73

2、非流动资产

(1)发放贷款及垫款

发放贷款及垫款科目主要用于体现金融行业发放贷款或垫款的金额,发行人所涉及业务均为发放贷款业务。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发放贷款及垫款科目余额分别为85,280.27万元、75,876.58万元、2,076.89万元和0.0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4%、1.79%、0.05%和0.00%。2020年末较2019年末减少9,403.69万元,降幅为11.03%。2021年末较2020年末减少73,799.69万元,降幅为97.26%,主要原因为受市场金融环境影响,为了规避风险,公司主动收缩了供应链金融业务。2022年6月末较2021年末减少了2,076.89万元,降幅为100.00%。报告期内,发行人宇商金控平台板块收入在公司营业收入中的占比相对较少,截至报告期末,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完成转让。发行人近年来正在逐步收缩及剥离金融板块业务,逐步减少宇商金控平台业务的营业收入。

发放贷款及垫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个人贷款和垫款64.2313,297.8826,574.88
企业贷款和垫款4,071.2869,054.7865,773.60
其中:贷款4,071.2869,054.7865,773.60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4,135.5182,352.6692,348.48
应收未到期利息2.98274.26480.28
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其中:个人应收利息1.8870.68149.04
企业应收利息1.11203.59331.24
减:贷款减值准备2,061.616,750.347,548.49
贷款和垫款净额2,076.8975,876.5885,280.27

报告期内,怡亚通委托贷款及垫款未实际形成坏账,逾期未收回的委托贷款及垫款基本都有足额的担保或抵押物(大部分为房产),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在小贷业务风险控制方面,公司建立了严格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小额贷款的业务流程,实行严格的客户准入政策,制定有针对性的贷款方案,同时一直坚持以下风控原则,以确保贷款业务质量:

A.小额分散原则:坚持1+N战略布署,致力于服务核心企业“1”的优质上下游企业,并且单笔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以分散风险;

B.分期还本原则:原则上要求贷款客户必须按期等额还本,以逐步降低风险敞口,万一出现风险也可以将损失降到最低;

C.双人双岗贷前调查原则:要求每个项目都必须由风控经理和客户经理双人双岗进行贷前调查,并分别出具调查报告,以确保调查的真实性和全面性,防范道德风险;

D.贷审会审批原则:要求每个贷款项目都必须经贷审会审核批准,并严格按贷审会要求执行。

(2)长期股权投资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239,196.95万元、288,108.41万元、304,738.22万元和322,176.24万元。2018年末较2017年末增加20,925.29万元,增幅为13.49%,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71%、6.81%、7.05%和6.94%。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加48,911.46万元,增幅为20.45%。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加16,629.82万元,增幅为5.77%。2022年6月末较2021年末增加17,438.02万元,增幅为5.72%。截至2022年6月末,被投资单位均为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账面价值
VST HOLDING LTD. 伟仕控股116,258.96
TRIGIANT GROUP LIMITED 俊知集团70,572.24
重庆灵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319.11
深圳市宇商科技有限公司224.10
广西万能源贸易有限公司157.59
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39,631.34
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086.51
安徽鸿杰威尔停车设备有限公司7,396.00
深圳市易新品牌服务有限公司55.69
四川通富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406.26
亿方人工智能系统(深圳)有限公司110.26
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1,857.51
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3,541.31
驻马店市产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693.07
张掖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1,753.26
深圳市蚂蚁零兽科技有限公司290.07
合肥市卓怡恒通信息安全有限公司19,284.70
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79.86
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3,078.76
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350.15
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5,692.26
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117.01
深圳怡亚通一体化智慧托管有限公司4.59
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限公司16,570.04
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742.37
深圳市源创营销服务有限公司193.34
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116.05
漯河市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688.40
深圳市怡亚通咨询有限公司75.00
深圳怡食工坊食品有限公司322.13
广西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465.44
济宁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268.87
点晶网络(浙江)股份有限公司2,795.89
安徽大禹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471.68
江苏淮安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740.84
深圳市兴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131.95
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460.98
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638.53
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749.73
贵州省仁怀市共向共升酒业有限公司1,612.93
轻藻(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57.95
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728.65
被投资单位账面价值
怡家环境科技(广东)有限公司247.78
湖南怀化舞水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398.76
深圳市秘造酒业有限公司256.87
广西怡状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7.54
上海优恩健康科技有限公司323.89
合计322,176.24

(3)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厂房、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及电子设备。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48,164.58万元、140,292.58万元、136,725.43万元和170,986.2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54%、

3.31%、3.16%和3.71%。2020年末较2019年末减少7,872.00万元,降幅为5.31%。2021年末较2020年末减少3,567.16万元,降幅为2.54%。2022年6月末较2021年末增加34,260.85万元,增幅为25.06%,主要系公司合并范围变动,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单位:万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电子设备机械设备合计
2022年6月末140,209.762,794.8814,303.6313,678.01170,986.28
2021年末122,120.452,532.7212,072.25-136,725.43
2020年末125,132.423,180.5311,979.64-140,292.58
2019年末127,488.904,169.0916,506.60-148,164.58

(4)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为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计算机软件。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分别为107,750.40万元、116,066.84万元、118,331.82万元和132,759.25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57%、2.74%、2.74%和2.88%。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加8,316.44万元,增幅为7.72%。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加2,264.98万元,增幅为1.95%。2022年6月末较2021年末增加14,427.43万元,增幅为

12.19%。

2014年2月发行人取得深圳市发改委颁发怡亚通总部大厦重大项目证书,同月7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意怡亚通总部大厦项目

招牌挂用地出让方案。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该地块招拍挂流程已结束,发行人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足11.94亿元人民币的地价,并办妥土地证照(宗地号:A002-0043)。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该地块已完成前期的资质证书办理,目前已在施工建设中。

单位:万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计算机软件及其他合计
2022年6月末109,988.1222,771.12132,759.25
2021年末97,137.6021,194.22118,331.82
2020年末93,898.1122,168.72116,066.84
2019年末88,015.6119,734.78107,750.40

(二)负债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总负债分别为3,347,593.16万元、3,410,487.67万元、3,293,730.09万元和3,547,151.19万元。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加62,894.51万元,增幅1.88%。2021年末较2020年末减少116,757.58万元,降幅3.42%。2022年6月末较2021年末增加253,421.10万元,增幅7.69%。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861,301.0852.471,648,660.5650.051,867,590.5054.761,810,385.5354.08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7,000.000.21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2,200.780.06451.420.012,613.250.08129.520.00
应付票据631,170.9917.79662,043.0420.10624,348.7818.31706,860.8021.12
应付账款303,179.568.55259,796.577.89110,985.353.25134,001.084.00
预收款项535.350.02335.590.012,054.650.06102,325.153.06
合同负债85,695.552.4295,947.012.9172,230.452.1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7,351.480.2110,158.970.3110,328.130.3012,184.300.36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交税费12,282.530.3521,047.780.6417,299.680.5115,581.020.47
其他应付款164,066.164.6384,222.712.5690,738.652.6677,433.482.31
其中:应付利息16.250.00132.500.00135.440.00
应付股利1,929.850.051,793.810.05378.050.01354.050.01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44,171.216.88236,892.437.19115,634.253.39110,060.003.29
其他流动负债10,715.800.3011,991.590.368,854.490.26
流动负债合计3,322,670.4893.673,031,547.6692.042,922,678.1985.702,975,960.8788.9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77,033.562.1711,952.960.36132,519.563.89153,688.024.59
应付债券107,020.673.02207,422.926.30328,240.729.62194,720.675.82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17,742.450.5020,136.990.61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493.150.01519.720.02
递延收益1,277.630.041,327.350.041,426.790.041,224.270.04
递延所得税负债21,406.410.6021,342.210.6525,129.280.7421,479.600.6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24,480.716.33262,182.437.96487,809.4814.30371,632.2911.10
负债合计3,547,151.19100.003,293,730.09100.003,410,487.67100.003,347,593.16100.00

1、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负债规模保持稳定,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组成。

(1)短期借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810,385.53万元、1,867,590.50万元、1,648,660.56万元和1,861,301.08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54.08%、54.76%、50.05%和52.47%。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加57,204.98万元,

增幅为3.16%。2021年末较2020年末下降218,929.95万元,降幅为11.72%,主要原因是公司归还了部分到期的银行借款,使得余额有所下降。2022年6月末较2021年末增加212,640.52万元,增幅为12.90%。明细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质押借款366,904.75289,709.38416,741.28289,024.12
未到期票据/信用证贴现1,164,511.40309,042.761,028,856.941,314,385.52
应付未到期利息327,297.042,688.74417,643.20203,004.65
抵押及保证借款2,587.881,047,219.684,349.093,971.23
合计1,861,301.081,648,660.561,867,590.501,810,385.53

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发放贷款及垫款质押、抵押取得短期借款。

(2)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发行人应付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票据分别为706,860.80万元、624,348.78万元、662,043.04万元和631,170.99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1.12%、18.31%、20.10%和17.79%。2020年末较2019年末下降82,512.02万元,降幅为11.67%。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加37,694.25万元,增幅为6.04%。2022年6月末较2021年末减少30,872.05万元,降幅为4.66%。

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商品采购款及劳务款。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134,001.08万元、110,985.35万元、259,796.57万元和303,179.56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00%、3.25%、7.89%和8.55%。2020年末较2019年末减少23,015.73万元,降幅为17.18%。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加148,811.21万元,增幅为134.08%,主要系公司为了减少资金占用,加大与供应商沟通,给予公司一定的信用账期,使得应付款增加。2022年6月末较2021年末增加43,382.99万元,增幅为16.70%。

公司上游供应商主要为国内外一流企业,其产品的市场需求较大、大众认知度高、营销和广告支持较好从而使得上游供应商较为强势,大部分供应商不提供回款信用期,而是要求“款到发货”或者“现款现货”,因此公司应付账款规模相对较小,而保证程度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规模较大。应付票据/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种类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应付票据
商业承兑汇票2,715.8614,747.034,284.5838,489.17
银行承兑汇票627,273.83641,524.25613,764.87662,546.47
期票1,181.305,771.766,299.335,825.17
合计631,170.99662,043.04624,348.78706,860.80
应付账款
应付商品采购款及劳务款303,179.56259,796.57110,985.35134,001.08
合计303,179.56259,796.57110,985.35134,001.08

报告期各年末应付票据余额前五名明细情况如下:

1)发行人截至2019年末应付票据余额前五名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金额与发行人的关系采购内容期限
1第一名165,100.00供应商家电一年内
2第二名93,791.21供应商母婴一年内
3第三名79,795.21供应商母婴一年内
4第四名28,442.00供应商家电一年内
5第五名21,572.00供应商化工一年内
合计388,700.42

2)发行人截至2020年末应付票据余额前五名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金额与发行人的关系采购内容期限
1第一名24,668.80供应商快消品、家电1年内
2第二名19,982.03供应商家电1年内
3第三名8,665.01供应商快消品1年内
4第四名7,130.72供应商快消品、家电1年内
5第五名6,725.40供应商快消品、家电1年内
合计67,171.96

3)发行人截至2021年末应付票据余额前五名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金额与发行人的关系采购内容期限
1第一名47,521.16供应商快消品、家电1年内
2第二名25,395.91供应商快消品、家电1年内
序号公司名称金额与发行人的关系采购内容期限
3第三名18,652.16供应商快消品、家电1年内
4第四名17,371.00供应商快消品1年内
5第五名12,054.79供应商快消品、家电1年内
合计120,995.02

发行人已就其报告期内应付票据的情况作出如下声明及承诺:“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发、取得和转让票据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以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方式进行融资的行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分别就上述事宜作出如下声明及承诺:“(1)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签发、取得和转让票据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以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方式进行融资的行为;(2)若发行人或控股子公司其因票据融资行为遭受任何损失、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或产生任何法律纠纷,本公司/本人自愿承担所有赔偿责任以及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3)预收款项

预收款项为代客户的供应商收取而未转交给该供应商的部分货款及向客户预收的部分货款。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预收款项分别为102,325.15万元、2,054.65万元、335.59万元和535.35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06%、0.06%、

0.01%和0.02%。2020年末较2019年末减少100,270.49万元,降幅为97.99%。2021年末较2020年末减少1,719.06万元,降幅为83.67%。2022年6月末较2021年末增加199.76万元,增幅为59.52%,主要系预收租金增加所致。报告期内预收账款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科目重分类所致。

(4)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主要为股东借款及押金保证金。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77,433.48万元、90,738.65万元、84,222.71万元和164,066.16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31%、2.66%、2.56%和4.63 %。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加13,305.17万元,增幅为17.18%。2021年末较2020年末减少6,515.94万元,降幅为7.18%。2022年6月末较2021年末增加79,843.45万元,增幅为94.80%,主要

系来自于合资公司小股东的经营性资金投入增加以及并购大唐股份并表增加的其他应付款所致。其他应付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应付利息16.25132.50135.44
应付股利1,929.851,793.81378.05354.05
其他应付款162,120.0682,296.4090,360.6076,943.98
其中:非金融机构借款118,538.3146,612.4659,313.4545,691.19
押金及保证金28,954.7322,495.5619,924.3520,048.94
代收款7,428.556,611.044,780.535,128.56
应付未到期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116.50
其他162,120.066,577.356,225.776,075.29
合计164,066.1684,222.7190,738.6577,433.48

2、非流动负债

(1)长期借款

公司长期借款主要为针对具体物流园项目的抵押借款。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153,688.02万元、132,519.56万元、11,952.96万元和77,033.56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59%、3.89%、0.36%和2.17%。2020年末较2019年末减少21,168.47万元,降幅为13.77%。2021年末较2020年末减少120,566.59万元,降幅为90.98%,主要系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2022年6月末较2021年末增加65,080.60万元,增幅为544.47%。长期借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质押借款165,767.12138,990.60153,407.18153,151.53
未到期应付利息306.04212.36519.56536.50
转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89,039.60-127,250.00-21,407.18-
合计77,033.5611,952.96132,519.56153,688.02

公司以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抵押取得长期借款。

(2)应付债券

公司应付债券包括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债券分别为194,720.67万元、328,240.72万元、207,422.92万元和107,020.67万

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82%、9.62%、6.30%和3.02%。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加133,520.05万元,增幅为68.57%,主要系发行公司债券所致。2021年末较2020年末减少120,817.80万元,降幅为36.81%,主要系公司债券到期所致。2022年6月末较2021年末减少100,402.25万元,降幅为48.40%。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应付债券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证券简称发行日期债券余额
19怡亚通MTN0022019-08-163.50
19怡亚012019-12-192.00
20怡亚012020-05-295.00
20怡亚022020-06-125.00
20怡亚通MTN0012020-08-126.00
20怡亚042020-11-021.60
20怡亚032020-11-022.40
合计25.50

(三)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052,421.827,025,175.536,825,610.157,202,513.15
其中:营业收入3,052,417.377,020,766.906,812,032.607,183,366.85
利息收入4.444,408.6313,577.5519,146.30
二、营业总成本3,046,116.566,977,495.066,841,618.307,226,987.13
其中:营业成本2,851,327.916,575,238.676,434,622.036,785,961.06
利息支出11.17439.394,028.449,952.17
税金及附加3,568.888,850.608,768.689,302.36
销售费用43,250.03106,080.4188,300.3952,121.51
管理费用67,076.20146,690.23156,880.68195,027.99
研发费用710.181,252.611,516.411,783.71
财务费用80,172.19138,943.15147,501.69172,838.32
其中:利息费用72,277.49144,942.08161,976.75175,177.35
利息收入11,379.5614,007.7517,051.6816,099.49
加:其他收益7,046.826,145.554,142.132,945.2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284.8638,748.8831,316.1247,253.64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0,983.2033,656.5920,857.8325,392.3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50.56-5,065.5112,666.695,221.4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299.24-32,539.72-14,948.73-20,854.5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317.53-3,639.98-8,548.24-8,319.5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9.55-140.79-38.02-92.12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4,850.0651,188.918,581.811,680.08
加:营业外收入320.35,057.143,308.531,514.09
减:营业外支出2,328.382,342.581,873.59979.4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2,841.9853,903.4610,016.752,214.70
减:所得税费用2,195.179,261.681,567.00277.8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646.8044,641.778,449.761,936.87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501.1650,646.2612,344.029,014.17
2.少数股东损益-2,854.35-6,004.48-3,894.26-7,077.30

1、总体盈利情况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总收入分别为7,202,513.15万元、6,825,610.15万元、7,025,175.53万元和3,052,421.82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变动2.79%、-5.23%、

2.92%和-15.52%。发行人2012年开始布局深度供应链业务,在全国设立380平台点,到2014年成效明显,推动深度供应链业务成倍增长。同时,因深度供应链因发生了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因此货物价值一同计入收入,金额较大,因此导致近年来收入快速增长。公司业务以快消品等民生类物资为主,受2022年上半年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尤其公司的供应链服务、分销营销的最核心节点城市(上海、深圳)相继采取相关防疫措施,造成两地总仓对外的发货严重受阻,导致公司收入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6,785,961.06万元、6,434,622.03万元、6,575,238.67万元和2,851,327.91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变动4.28%、-5.18%、

2.19%和-15.92%,与营业收入变动保持一致。

2、期间费用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期间费用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费用金额43,250.03106,080.4188,300.3952,121.51
占营业总收入比重1.421.511.290.72
管理费用金额67,076.20146,690.23156,880.68195,027.99
占营业总收入比重2.202.092.302.71
研发费用金额710.181,252.611,516.411,783.71
占营业总收入比重0.020.020.020.02
财务费用金额80,172.19138,943.15147,501.69172,838.32
占营业总收入比重2.631.982.162.40
合计金额191,208.60392,966.40394,199.16421,771.54
占营业总收入比重6.265.595.785.86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421,771.54万元、394,199.16万元、392,966.40万元和191,208.60万元,总体较为稳定,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86%、5.78%、5.59%和6.26%。

(1)发行人销售费用2020年较2019年增加36,178.88万元,增幅为69.41%。2021年较2020年增加17,780.02万元,增幅为20.14%。2022年1-6月较上年同期减少8,507.57万元,降幅为16.44%。公司近年来销售费用增长较快,主要原因系公司业务快速增长,支付给促销人员的工资增加。

(2)发行人管理费用2020年较2019年减少38,147.31万元,降幅为19.56%,主要系人工费用降低所致。2021年较2020年减少10,190.45万元,降幅为6.50%。2022年1-6月较上年同期减少5,386.97万元,降幅为7.43%。

(3)发行人研发费用2020年较2019年减少267.30万元,降幅为14.99%。2021年较2020年减少263.79万元,降幅为17.40%。2022年1-6月较上年同期增加221.95万元,增幅为45.46%,主要系研发人员薪酬增加所致。

(4)发行人财务费用2020年较2019年减少25,336.64万元,降幅为14.66%。2021年较2020年减少8,558.54万元,降幅为5.80%。2022年1-6月较上年同期增加10,620.89万元,增幅为15.27%。发行人财务费用随债务融资规模而变动。

3、盈利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盈利指标如下:

单位:%

指标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毛利率6.596.355.545.53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1.914.654.084.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67.122.071.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10-1.99-2.27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毛利率总体略有提升,各项盈利能力指标总体向好,盈利能力逐步增强。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271,667.329,967,117.249,350,815.029,330,526.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98,393.699,808,186.439,141,041.049,069,131.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726.36158,930.81209,773.98261,395.6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3,227.2581,156.9862,347.0624,048.5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3,102.0672,212.1345,985.7763,960.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125.198,944.8516,361.29-39,911.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90,246.424,316,688.055,180,893.765,864,722.2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69,911.914,478,778.395,381,700.216,081,391.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334.51-162,090.34-200,806.45-216,669.4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5,659.415,378.3425,807.854,189.04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发行人的商业模式决定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量非常大。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1,395.66万元、209,773.98万元、158,930.81万元和-26,726.36万元,呈下降趋势。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下降的主要原因为业务量快速增长导致经营性占款和存货增加。公司业务运作过程中,需要为客户提供资金结算配套服务,消化客户应收、应付账款,提供信用支持以及向客户提供资金垫付服务等;由于公司上游客户多为世界500强企业及行业龙头企业,公司主要以现款提货方式为主;而在向下游分销时,需要保有一定量的安全库存,同时对下游卖场一般提供一定期限账期,因此,业务中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公司专门设立了风险控制部门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评价与跟踪,并加

强了应收账款回收的管理力度。根据上市公司半年报,2022年1-6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18.72%,主要系受上半年疫情影响公司业务收入下降,及上年同期客户贷款及垫款减少所致。发行人从2017年以来,深度供应链平台已基本完成,公司放缓了并购的步伐,同时随着该平台的效益逐渐显现出来,公司加大与上下游客户沟通,上游提高了票据、账期的结算方式,下游客户也协商压缩了部分回款账期,同时公司加大了存货的管理,提升存货周转效率,从多方面有效的减少资金占用,实现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转正。供应链服务企业在业务过程中提供资金结算配套是业务经营的要求。发行人在广度供应链业务过程中一般需向客户提供资金配套服务,深度供应链业务过程中需要提供先行支付货款向上游供应商买入货品,然后分销至下游卖场或其他终端,存在大量的存货、应收账款资金占用及服务。供应链服务企业为客户提供的资金结算支持及后期回收情况对其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重大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大,分别为868,128.88万元、1,571,844.11万元、2,095,531.73万元和862,967.41万元,是公司收取的代客户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9,911.90万元、16,361.29万元、8,944.85万元和30,125.19万元。2020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9年度增加56,273.19万元,增幅为140.99%,主要系支付其他金融资产的现金减少且发行人当年处置子公司、收回定期存款及债权投资所致。2021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年度减少7,416.44万元,降幅为45.33%,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2022年1-6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2,235.95万元,增幅为1527.22%,主要系公司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6,669.41万

元、-200,806.45万元、-162,090.34万元和120,334.51万元。2020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2019年末增加15,862.96万元,增幅为7.32%。2021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2020年度增加了38,716.11万元,增幅为19.28%,主要系当年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2022年1-6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40,770.67万元,增幅199.92%,主要系公司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近年来,由于市场整体流动性偏紧,公司通过商务谈判变更结算方式减少了现金类业务占比,增加了票据类业务占比,票据的开立和承兑又不体现在现金流量表的筹资板块,,使得筹资板块现金流为净流出状态。

(五)偿债能力分析

发行人报告期内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2022年1-6月/6月末2021年度/末2020年度/末2019年度/末
流动比率1.091.131.131.12
速动比率0.880.950.930.87
EBITDA-23.8219.5520.13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1.641.191.13
资产负债率77.0476.1680.5779.89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总体较为稳定,速动比率总体有所上升,由于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特点,银行短期借款金额较大,因此流动比率较低,但总体仍维持在相对稳定水平。

最近三年,发行人EBITDA分别为20.13亿元、19.55亿元和23.82亿元,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13、1.19和1.64,EBITDA对于债务利息的保障程度较高。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9.89%、80.57%、76.16%和

77.04%。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较高,但是发行人资产中低风险的保证金质押借款规模较大,剔除该部分质押借款及相应用于质押的货币资金之后,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六)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发行人报告期内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2年1-6月/6月末2021年度/末2020年度/末2019年度/末
应收账款周转率2.255.435.505.67
存货周转率4.5411.699.838.78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67、5.50、5.43及2.25,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总体较为稳定。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8.78、9.83、11.69及4.54,总体呈上升趋势,存货周转率良好。

(七)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公司作为中国消费品供应链领域的领军企业,经过二十五年发展,已经在消费品领域具备全渠道、全品类、全链路,纵深一体化服务能力,同时在消费品细分领域之白酒的定制化品牌运营业务已经取到显著成效,同时自有品牌也已经进入市场培育阶段,公司的行业地位稳步提升。

1、卓越的品牌运营能力

怡亚通拥有丰富的品牌运营经验、强劲的市场开拓能力并超凡的营销模式创新能力的管理团队。为标的产品从品牌定位、产品设计、品牌传播、分销覆盖、营销策划等方面来提供量身定制的一站式品牌营销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服务。

2、优质客户资源

怡亚通与100余家世界500强企业及2600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关系,服务行业已经实现消费品全品类覆盖,主要包括:酒饮、服装、家电、日化、母婴、食品、医药等多个领域,形成了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和竞争优势,能有效地帮助合作伙伴提高核心竞争力。

3、全球化的服务网络

怡亚通加速服务网络全球化布局,建立遍布中国、辐射全球的服务网络,打破地域、资源、环境的限制,使全球优势资源在最大范围里实现共享,帮助合作伙伴满足全球化发展的需要。

4、高效的深度分销网络体系

怡亚通拥有覆盖全国各级城市乃至东南亚等地区的深度分销网络体系,在大数据管理和深度供应链维度实现从品牌商到终端的网络扁平,颠覆过去粗放原始分散的经销商模式,构建一体化运营的快捷、高效的直供渠道,帮助合作伙伴突破渠道拓展瓶颈,深入低线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

5、健全的物流体系

怡亚通拥有六大区域集散中心,覆盖全国30多个省级行政区的300多个城市的物流网络,具备为客户提供深入1-6线城市的B2B、B2C深度配送运作能力,24小时内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供最优质的客户体验。

6、领先的大数据管理系统

怡亚通以二十五年的供应链信息化发展经验为基础,结合国内外领先技术,自主研发出契合供应链行业特点、满足各类业务模式需求的大数据管理系统。该系统实现全程移动互联化,提升运营管理能力及效率,为公司内部员工及外部客户提供高效完善的操作体验,保证业务往来及运作过程中的信息数据安全。系统服务范围覆盖客户关系管理、业务运营、物流仓储及运输、财务管理、人力资源、智能办公等业务管理模块。

六、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一)有息债务类型结构

截至2022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为230.07亿元,类型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期初金额占比期末金额占比
银行借款1,715,674.0780.971,863,333.0380.99
公司债券163,214.177.70162,439.177.06
项目期初金额占比期末金额占比
企业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149,208.757.0499,581.504.33
信托借款70,350.003.3267,450.002.93
境外债券----
债权融资计划、除信托外的资管融资等----
其他有息负债20,411.840.96107,861.524.69
合计2,118,858.83100.002,300,665.22100.00

(二)有息负债期限结构

截至2022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期限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1,861,301.08-----1,861,301.08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89,171.21-----89,171.21
长期借款306.0465,499.93---11,227.5877,033.55
其他应付款11,138.71-----11,138.71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155,000.00-----155,000.00
应付债券7,020.67100,000.00----107,020.67
合计2,123,937.71165,499.93---11,227.582,300,665.22

(三)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2022年6月末金额占比
信用借款432,373.6318.79
抵押借款1,194,043.2451.90
质押借款412,227.6817.92
一年内到期的无担保债券(不含短期融资券)--
应付债券262,020.6711.39
其他流动负债-短期融资券--
合计2,300,665.22100.00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 (万元)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深圳投资控股2,800,90023.1723.17

(二)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酒类批发、供应链管理和进出口业务100---设立
重庆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酒类批发、供应链管理和进出口业务---100设立
重庆怡禾田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60设立
重庆高乐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食品批发零售,日用百货销售---60收购
成都市怡亚通仙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批发零售贸易---60设立
福建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批发零售贸易---100设立
福建宏亚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批发兼零售贸易---60设立
龙岩市宏大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保健品、工艺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的销售---100设立
三明华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福建怡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福建省翼盛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物流---60设立
成都怡达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运输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100设立
福州伟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漳州大正通海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60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零售于批发、供应链服务、进出口贸易---70设立
福建省中银兴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一般贸易---60收购
厦门中联宝田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收购
福州盛世航港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收购
三明中允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等批发、零售---70设立
大同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初级农产品加工及销售;供应链管理;进出口业务;货运代理;食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100设立
广西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100设立
深圳市整购网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企业形象策划、文化交流100---设立
广西科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国普通货运;批发兼零售---60收购
广西怡嘉伟利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批发兼零售---60收购
柳州市友成合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60设立
广西怡亚通大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及日用百货销售---60设立
广西友成合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企业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60设立
山东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批发零售贸易---100设立
山东环通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75设立
山东怡泽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60设立
滨州怡通商贸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及商品批发、零售业务---60设立
淄博怡亚通众兴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批发兼零售贸易、进出口业务---60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传媒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从事广告业务;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100---设立
青岛怡凯盛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乳制品批发零售,文化办公用品销售---60设立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青岛怡通众合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批发零售家电,五金交电,日用百货---60设立
青岛新顶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购销及电子网络技术开发等---100收购
山东怡方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乳制品批发零售,文化办公用品销售---60设立
东营翰博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六安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及相关信息咨询---100设立
浙江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咨询及供应链管理业务---100设立
金华市富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国预包装、散装食品及乳制品等的批发零售---60收购
深圳市泰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预包装食品、医疗器械购销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收购
浙江怡亚通永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怡亚通供应链管理及咨询---60设立
绍兴吉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电子商务平台及网络设备技术研发---60设立
广州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货物进出口100---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流通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软件开发与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怡佰(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计算机研发与咨询、零售与批发、咨询服务与转口贸易60---设立
深圳市怡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项目投资、供应链管理、计算机技术研发与销售100---设立
河北怡亚通佰合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化妆品、日用品、日用洗涤用品、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零售---56设立
MCMDistribution(M)Sdn.Bhd.马来西亚马来西亚商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100设立
NEOElectronicsPte.Ltd.新加坡新加坡商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70设立
惠州市安新源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实业投资、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80收购
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兴办实业---80收购
江苏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100设立
南通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60设立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博雅(江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60设立
江苏怡亚通宜妆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WorldtoneSCSLtd.新加坡新加坡电子产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70设立
江苏怡亚通锦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江苏怡亚通新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60设立
扬州市邗江鹏程百货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日用百货销售---100收购
盐城市和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与相关信息咨询服务---60设立
苏州捷亚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与相关信息咨询服务---60设立
杭州佳宝化妆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南通欣智东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苏州怡华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60设立
苏州市好景来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食品、玩具、工艺品等销售---100收购
江苏闽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60设立
金聚龙智能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电子商务平台及网络设备技术研发---60设立
南通鑫蒙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电子商务平台及网络设备技术研发---60设立
台州市国星电器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100收购
安徽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100设立
安徽怡和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批发兼零售贸易---60设立
芜湖怡佳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运作管理,供应链管理信息咨询---60设立
一冉(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日用百货等批发兼零售---70收购
吉林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100设立
宿州怡连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100设立
安庆怡达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商品批发零售---60设立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安庆市双腾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品批发、零售、供应链管理咨询---100设立
长沙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货物仓储;交通运输咨询服务;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国际货运代理。---61设立
湖北省怡乐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货运代办、仓储服务、装卸服务;国际货运代理业务。---60设立
合肥光烁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购销及供应链服务---60收购
合肥金燕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国饮料、食品批发零售---100收购
广西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货物运输;仓储服务,包装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60设立
贵州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预包装、散装食品及乳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和进出口业务---100设立
贵州省金怡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贵州省怡莼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黑龙江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货运代理服务---80设立
重庆怡信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货运信息咨询;人力搬运、装卸---60设立
山西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酒类批发、供应链管理和进出口业务---100设立
江西怡站通深度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普通货物单位仓储服务---60设立
怀化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业务---60设立
山西怡馨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日用品、化妆品、办公用品的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100设立
天津怡亚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进出口业务---100设立
天津怡亚通隆泰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批发兼零售---60设立
EternalAsiaSupplyChainManagement(S)Pte.Ltd.新加坡新加坡物流及供应链管理业务---100设立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怡雪隆(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60设立
陕西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酒类批发、供应链管理和进出口业务---100设立
兴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上海中国香港计算机产品贸易---60设立
陕西怡美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辽宁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100设立
卓优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投资控股---60设立
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物流及供应链服务---100设立
沈阳百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企业管理,国内一般贸易---60设立
大连旺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大连佳润多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预包装食品、母婴食品批发零售---100设立
阜新市怡亚通久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预包装食品、粮油、小家电、办公用品、妇婴用品、洗化用品、日用百货、批发及零售---60设立
联怡时计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钟表贸易---70设立
联怡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物流及供应链管理---80设立
天津市家氏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75收购
湖北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信息咨询---100设立
怡辉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电子产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100设立
十堰怡亚通蒙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60设立
宜昌怡亚通新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60设立
联怡全球采购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服装贸易---100设立
EternalAsiaSupplyChainManagement(USA)Corp.美国美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业务---100设立
怡雅荟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服装贸易及供应链服务---70设立
荆州市新大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物流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武汉市好伙伴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信息咨询---60设立
武汉融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信息咨询---60设立
武汉观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武汉怡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信息咨询---60设立
武汉美利美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四川省嘉恒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国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及家用食品批发及供应链管理---100收购
黑龙江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100设立
大庆宏泰源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100设立
黑龙江省信合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70设立
鹤岗市溥庆源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食品批发---60设立
联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电子产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100设立
四川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酒类批发、供应链管理和进出口业务---100设立
世盛行国际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60设立
深圳市润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100设立
联怡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商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100设立
成都高乐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市场营销会展服务---60收购
成都高夫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购销及供应链服务---60收购
江西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怡路国际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兴办实业、国内贸易---100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电子商务平台及网络设备技术研发---100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医疗用品及器材销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100设立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南昌市新建区中聚润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进贤永昌隆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深圳市小怡家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品牌管理咨询、国内贸易、投资咨询---100设立
江西瑞泰恒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贸易;网上贸易代理;贸易咨询服务;会展服务;供应链管理;国内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100设立
温州和乐百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超市经营---70设立
南昌尊美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贸易、展览展示服务及家用电器安装维修---100设立
江西美鑫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贸易、家电安装及服务---100设立
河南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预包装食品批发及零售;从事进出口业务---100设立
新乡市怡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日用百货批发、零售---60设立
深圳市粤煮粤好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餐饮---100收购
郑州怡亚通翔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洗化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100设立
郑州鑫怡翔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预包装食品、化妆品、日用百货等商品销售---100设立
深圳市怡家宜居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100收购
南京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业务---100设立
河南怡信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ETERNALUNITED(BVI)LIMITED中国香港中国香港物流及供应链服务---100设立
重庆怡飞酒类营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酒类批发、供应链管理和进出口业务---55设立
厦门迪威怡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国内一般贸易---60设立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汕头市怡亚通亨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及信息咨询---60设立
福州怡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上海深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上海卓品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收购
上海怡亚通盛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通讯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销售---60设立
上海怡亚通松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机电设备销售---60设立
上海怡亚通龙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食品流通,商务信息咨询---60设立
上海怡亚通思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会务服务、商务咨询---60设立
龙岩市精博亚通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上海怡亚通申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咨询及供应链管理业务---60设立
广西怡桂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60设立
上海怡亚通瑞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食品批发及供应链管理业务---60设立
山东怡美堂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进出口业务---60设立
上海怡亚通玖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山东怡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乳制品批发零售,文化办公用品销售---60设立
杭州万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预包装食品(凭许可证经营);初级食用农产品(除药品);日用百货、五金电器的批发和零售---60设立
上海怡亚通熙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温州瑞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咨询---60设立
云南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云南怡亚通雄越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一般贸易---60设立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云南怡亚通乐而业电器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国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国内贸易、物资供销、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宁波市骏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咨询---60设立
文山怡众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食品、百货供应链服务---100设立
云南怡亚通美是康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70设立
广州市永团诚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一般贸易---60设立
河源市怡亚通泰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服务信息咨询---60设立
广东怡和康达威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60设立
新疆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100设立
新疆嘉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60设立
新疆诚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60设立
宁波一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咨询---60设立
河北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100设立
邯郸市安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60设立
丽水市怡亚通阳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60设立
河北怡通和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市场营销管理、咨询策划、商品批发零售---60设立
唐山怡通泰禾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张家港保税区申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小家电、电子产品、日用百货、通讯设备的购销及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60收购
南京怡亚通旺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与相关信息咨询服务---60设立
贵州省怡兴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100设立
安徽怡成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88设立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广东怡天力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一般贸易---60设立
山东金链佳经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一般贸易---60设立
海南怡亚通联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企业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60设立
广东尊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60设立
安徽豪顺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家用电器、通讯产品销售及维修服务---60收购
长春怡辰聚华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日用百货、服装、五金、建材、文化用品、家用电器、箱包鞋帽经销---60设立
吉林省怡亚通吉诺尔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蚌埠怡舟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100设立
安徽怡新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珠海市怡亚通顺潮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70设立
河源市金盈通酒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批发兼零售、销售及网上销售:酒类、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水果、办公用品、日用百货、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母婴用品、粮食(大米)、植物油---70设立
内蒙古深怡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100设立
内蒙古怡晟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食品经营;食品销售;化妆品、文化用品、橡胶制品销售---60设立
太原吉百佳商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一般贸易---60收购
中山市怡亚通伟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60设立
深圳市商付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计算机硬件技术开发、贸易---100设立
深圳市怡合盈通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兴办实业、贸易---60设立
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长沙怡亚通鑫竹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及相关信息咨询---60设立
株洲鑫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与服务---100设立
山西怡亚通运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一般贸易---60设立
湖南金之津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和信息咨询---60设立
湖南怡之顺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湖南鑫之族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山西怡亚通馨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预包装食品销售---60设立
湖南鑫梧桐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服务(不含道路运输);化妆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的销售---60设立
衡阳怡亚通百富勤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湖南义珍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70设立
株洲金巢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西安鸿瑞速冻食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食品批发及供应链管理业务---80收购
广东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企业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100设立
鞍山市怡安汇金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批发兼零售贸易---60设立
北京市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锦州市怡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一般贸易---60设立
沈阳恒怡欣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武汉市大鸿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供应链管理和进出口业务---60设立
北京鼎盛怡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服装、鞋帽、计算机转件及辅助设备、家电等销售---60收购
沈阳怡亚通泽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批发兼零售贸易、商务咨询---65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与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互联网销售及供应链服务---100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保税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与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上海怡亚通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与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上海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与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齐齐哈尔市鹤丰源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食品、酒、饮料、粮食、工艺品、电器、玻璃制品、日用杂货、纸制品、保健用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60设立
上海怡亚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与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北京春溢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仓储服务;货运代理---60收购
哈尔滨怡亚通三星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60设立
厦门怡亚通深度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与供应链管理---60设立
上海实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安徽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道路普通运输、仓储服务、货物配送(均不含危险品);装卸服务;物流咨询服务;货运代理业务。---60设立
陕西怡亚通深度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普通货物运输(冷藏保鲜)。(仓储(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60设立
连云港怡乐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装卸服务;承办陆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运输咨询业务;自---60设立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江西省优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批发兼零售贸易---60设立
江西裕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江西祥安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贸易---60设立
广州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服务---60设立
河南怡站通深度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服务---60设立
云南怡悦深度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服务---80设立
河南省一马食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一般贸易---60收购
杭州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服务---88设立
联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以及投资控股100---收购
安阳市广晟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相关信息咨询---60设立
郑州日日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相关信息咨询---60设立
郑州丰和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批发零售贸易---60设立
濮阳汇诚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上海中牟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收购
上海怡亚通拓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上海怡亚通菩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食品流通,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批发---60设立
上海怡亚通星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上海新世纪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9收购
云南怡联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廊坊市高端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石家庄市怡亚通金万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批发零售贸易---60设立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河北佳鹏兴业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家用电器、建材、日用杂货、汽车批发零售---60设立
承德国大祥瑞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长春怡盛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酒、饮料、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60设立
吉林省顺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服务---60设立
长春市怡和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70设立
肇庆市新泽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企业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60设立
娄底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酒类批发、供应链管理和进出口业务---60设立
常德新德希望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郴州永祥鑫盛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企业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100设立
北京怡亚通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技术开发、企业管理及产品购销业务---100设立
北京怡通永盛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批发预包装食品、乳制品;销售办公用品、日用杂品---60设立
北京市金元子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预包装、散装食品及乳制品---60收购
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60---设立
上海怡亚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与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北京怡通余氏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北京怡通秦力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大连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与供应链管理6436设立
辽宁怡亚通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与供应链管理991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网上商贸及数据管理、商品销售及进出口100---设立
上海晟源酒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上海伦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数码技术服务及进出口业务---60收购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上海尚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太阳能光伏设备及辅助材料和配件的销售---70设立
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咨询---100设立
深圳市怡明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电子设备贸易60---设立
北京怡福康宝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食品、电子计算机硬件及辅助设备等销售---60设立
成都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仓储服务及进出口业务---100设立
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销售7030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冷链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60---设立
深圳市宇商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资产管理、咨询业务100---设立
深圳市宇商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国融资租赁业务7525设立
潼关县怡得金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金饰品加工及销售60---设立
深圳市怡合辉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5149设立
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7030设立
赣州市宇商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小额贷款业务100---设立
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原油、成品油等化工产品的贸易结算业务和交易业务100---设立
EternalAsia(S)Pte.Ltd.新加坡新加坡电子产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70设立
ETERNALFORTUNEFASHIONLLC.美国美国服装贸易及供应链服务---100设立
鑫怡国际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商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60设立
深圳市怡通数科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互联网销售100---设立
世盛行国际贸易(深圳)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广州市和又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信息咨询;商品零售贸易;商品批发贸易---60设立
深圳市锦和乐快消品物资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辽宁和乐金凯达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咨询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重庆市和乐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零售及供应链管理100---设立
长沙市和又乐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超市经营---60设立
南昌市和乐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超市经营---60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业管理及租赁、百货零售100---设立
本溪市怡通乐达超市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超市管理服务---100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益达教育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教育设备的研究开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55---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教学设备的研究开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100设立
云南怡亚通志忠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60收购
昆明悦鑫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重庆怡亚通医药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100收购
湖北怡亚通瑞泽医药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60设立
云南腾瑞医药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收购
深圳前海信通建筑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船舶配套产品销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51---设立
陕西汇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收购
北京玉叶康宝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7设立
本溪市瑞福乐食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副食品、蔬菜、豆制品等销售---100设立
沈阳和乐金凯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70收购
上海粤煮粤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服务、咨询及供应链管理业务---100收购
怡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新能源技术开发与咨询---100收购
青岛添之汇丰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70设立
建水县龙井药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100设立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上海枫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收购
蚌埠怡冉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甘肃怡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青海怡卓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收购
河南怡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承德越翔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电器及通讯设备销售维修---100设立
北京虹枫货运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收购
泸州市禾一田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上海青瀚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收购
广州怡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北京怡佳永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互联网销售及供应链服务---100设立
安徽怡顺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青岛海飞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电子及网络技术服务、商品批发零售---100设立
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7收购
江西省怡亚通标榜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贸易---100设立
南昌昌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一般贸易---100设立
林州市兴龙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日用百货等批发、零售---100收购
天津市佳鹏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浙江百诚集团金华电器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90收购
浙江远诚电器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85收购
ETERNALASIA(INDONESIA)PTE.LTD.新加坡新加坡商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70设立
ETERNALASIA(VIETNAM)PTE.LTD.新加坡新加坡电子产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70设立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ETERNALASIA(MALAYSIA)SDN.BHD.马来西亚马来西亚电子产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70设立
ETERNALASIA(PHILIPPINES)PTE.LTD.新加坡新加坡电子产品购销及供应链管理---70设立
MCMDistribution(S)Pte.Ltd.新加坡新加坡电子产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100设立
EternalAsia(Australia)Pte.Ltd.澳大利亚澳大利亚电子产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70设立
EternalAsiaDistribution(S)Pte.Ltd.新加坡新加坡商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100设立
EternalAsiaDistribution(Thailand)Co.,Ltd.泰国泰国商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90设立
ETERNALASIA(S.W.ASIA)PTE.LTD.新加坡新加坡商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100设立
TWILIGHTVISIONLIMITED新加坡新加坡电子产品购销及供应链业务---100设立
西安鸿茂泰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收购
西安泓品尚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收购
安徽怡安盛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电器百货批发销售及产品咨询服务;设备租赁;商务咨询---100设立
蚌埠佳华快消品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100收购
浙江百诚集团温州电器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80收购
浙江百诚超市配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7收购
北京京信百诚电器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70设立
上海润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75收购
新昌县世纪百诚新苗家电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67收购
浙江信诚电器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收购
浙江国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67收购
浙江百诚未莱环境集成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80收购
浙江五星电器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收购
浙江百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服务---93收购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浙江卓诚数码电器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收购
新疆合力纵横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100设立
浙江百诚音响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85收购
浙江国大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95收购
浙江京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咨询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收购
福州闽沣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物流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上海铸诚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67收购
浙江百诚同和塑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收购
嘉兴百诚电器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80收购
浙江百诚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收购
浙江千诚电器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86收购
杭州汉倍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7收购
长沙育邦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咨询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商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教育投资与开发,计算机项目研发、进出口贸易、咨询业务---55设立
江苏百诚电器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90收购
浙江百诚家电售后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60收购
浙江百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70收购
常熟市好景来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食品经营、零售与批发、进出口贸易---100设立
上海怡亚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金属材料、化工原料,机械设备,日用百货,矿产品、建材的销售,供应链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货物运输代理---60设立
咸宁怡亚通香城医药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医疗器械,---60收购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健身器材、化妆品的批发
宜宾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普通货运、装卸服务、仓储服务,物流信息咨询、供应链管理及咨询服务---70设立
深圳市怡泽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初级农产品的零售及批发,供应链管理;版权代理服务;软件开发,普通货物运输;搬家运输服务;货物专用运输---100设立
杭州兴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服务:供应链管理及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酒类、日用百货---60设立
龙岩市怡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物流及供应链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60设立
长沙鑫竹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展览服务---100设立
山东怡网星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物流及供应链管理、进出口、仓储服务---60设立
南通鑫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物流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合一众业(福建)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食品、保健食品、日用家电、日用品的批发、代购代销及网上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展览展示服务---60设立
怡亚通怡合(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物流及供应链管理、会务、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服务---99设立
深圳市瑞之阳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的批发零售、计算机软件研发、进出口业务---100收购
深圳怡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技术开发及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51设立
杭州怡亚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技术开发、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商品批发与零售100---收购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德宏腾瑞医药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药品的批发零售,日用品销售、商务信息咨询、进出口贸易---51收购
温州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的批发零售、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商务信息咨询---51设立
深圳市家安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租赁服务、供应链管理、信息咨询、活动策划---100设立
杭州美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日用家电、日用品的批发---100收购
扬州众辰博业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销售---100设立
深圳市怡乐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与咨询,运输、仓储服务,国内贸易,进出口业务---100设立
湖南怡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品批发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100设立
上海怡亚通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品牌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浙江合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品批发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60设立
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园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100---设立
湖州市怡海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与咨询,运输、仓储服务,国内贸易,进出口业务---100设立
吉林省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药品的批发零售,日用品销售、商务信息咨询---70收购
贵州康福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药品的批发零售,日用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67收购
宜宾怡亚通产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园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100设立
深圳市怡惠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维护、保养100---设立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山东省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药品的批发零售,日用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93收购
上海怡通特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100设立
辽宁怡亚通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药品的批发零售,日用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100收购
上海怡临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100设立
怡亚通产业创新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投资兴办实业;物流园区、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深圳怡亚通产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投资兴办实业;物流园区、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上海怡亚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品批发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51设立
深圳怡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数字技术的研发与技术服务;数据分析及数字化资源开发---51设立
郑州家家悦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品批发零售---60设立
河南省申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品批发零售---60设立
天津怡亚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品批发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51设立
江西省致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品批发零售51---收购
怡嘉物流(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品批发零售、进出口业务---51设立
重庆市怡海庆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100---设立
深圳市怡顺源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51设立
福建省民君医药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药品的批发零售,日用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70收购
上海怡深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企业管理咨询、100---设立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湖北怡嘉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51设立
广东省东泽药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药品的批发零售,日用品销售,商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85收购
华怡联合(深圳)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企业管理咨询、51---设立
山东怡亚通平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100---设立
深圳市怡龙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品批发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51设立
新疆怡通嘉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60设立
贵州链上酱香酒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食品批发与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51设立
深圳市美丽与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技术开发、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商品批发与零售---80设立
河南省豫婴骏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杭州百诚汇鲸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技术服务与咨询、日用品销售---51设立
武汉市萌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商品批发与零售---100设立
广西乐雀天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商品批发与零售---100设立
北京康宝通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商品批发与零售---100设立
浙江舟山伊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的批发与零售---100收购
贵州仁怀首粮酒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技术开发、食品批发与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湖南怡亚通智慧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企业管理咨询、90---设立
浙江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药品的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70设立
济南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企业管理咨询、---100设立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深圳市怡亚通资源整合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建筑材料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母婴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母婴用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100设立
深圳市怡宁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企业管理咨询、---51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商品批发与零售---100设立
太原怡亚通智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技术开发及产品购销业务---51设立
吉林省怡亚通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60设立
深圳怡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60设立
怡亚通联家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供应链方案设计、供应链渠道设计与管理---100收购
深圳市星耀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新材料技术研发、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60设立
临沧腾瑞医药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药品的批发零售、日用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食品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国内贸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100设立
深圳市怡亚通酒业有限公司中国中国酒类经营、商品批发及零售---100设立
宜宾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100---设立
凯荟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51收购
深圳市怡领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技术开发、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商品批发与零售---60设立
安徽怡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商品批发零售及供应链管理服务---60设立
广州蔚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技术开发、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60---收购

(三)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河北石家庄河北石家庄供应链管理49.00%权益法核算
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河南郑州河南郑州供应链管理49.00%权益法核算
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泸州四川泸州供应链管理43.00%权益法核算
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浙江杭州浙江杭州制造业25.00%权益法核算
漯河市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漯河河南漯河供应链管理49.00%权益法核算
张掖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甘肃张掖甘肃张掖供应链管理48.00%权益法核算
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四川成都四川成都供应链管理44.00%权益法核算
合肥市卓怡恒通信息安全有限公司安徽合肥安徽合肥零售业42.00%权益法核算
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圳市金融服务48.88%权益法核算
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济南山东济南供应链管理34.00%权益法核算
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广西南宁供应链管理34.00%权益法核算
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广西贺州供应链管理49.00%权益法核算
深圳怡食工坊食品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批发业45.00%权益法核算
点晶网络(浙江)有限公司浙江杭州浙江杭州商务服务业37.33%权益法核算
湖南怀化舞水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湖南怀化湖南怀化批发业39.00%权益法核算
驻马店市产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河南驻马店商务服务业35.00%权益法核算
怡家环境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广东中山广东中山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0.00%权益法核算
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河北唐山河北唐山批发业43.00%权益法核算
安徽大禹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安徽蚌埠安徽蚌埠批发业49.00%权益法核算
济宁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济宁山东济宁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40.00%权益法核算
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珠海广东珠海批发业45.00%权益法核算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江苏淮安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淮安江苏淮安批发业49.00%权益法核算
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北保定河北保定批发业49.00%权益法核算
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东莞广东东莞商务服务业49.00%权益法核算
深圳市源创营销服务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商务服务业40.00%权益法核算
贵州省仁怀市共向共升酒业有限公司贵州遵义贵州遵义批发业34.00%权益法核算
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南京江苏南京批发业48.00%权益法核算
深圳市易新品牌服务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批发业40.00%权益法核算
深圳市秘造酒业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商务服务业40.00%权益法核算
深圳市星链供应链云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批发业36.97%权益法核算
深圳市蚂蚁零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0.00%权益法核算
广西怡状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广西柳州批发业40.00%权益法核算
怡亚通蝌蚪互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商务服务业40.00%权益法核算
北京曌旭东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批发业45.00%权益法核算
怡联佳乡(重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重庆商务服务业40.00%权益法核算
广西万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广西贵港广西贵港批发业19.80%权益法核算
广西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广西南宁互联网和相关服务13.33%权益法核算
上海福迈食品有限公司上海上海批发业20.00%权益法核算
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商务服务业49.00%权益法核算
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商务服务业40.00%权益法核算
亿方人工智能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3.00%权益法核算
青岛城发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山东青岛山东青岛批发业100.00%权益法核算
四川通富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四川绵阳四川绵阳供应链管理30.00%权益法核算
重庆灵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重庆市综合企业7.95%权益法核算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伟仕佳杰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综合企业17.33%权益法核算
俊知集团中国香港中国香港制造业16.35%权益法核算
深圳市怡亚通咨询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商务服务业35.00%权益法核算

(四)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深圳怡食工坊食品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点晶网络(浙江)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湖南怀化舞水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驻马店市产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怡家环境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安徽大禹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济宁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江苏淮安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漯河市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深圳市源创营销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贵州省仁怀市共向共升酒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深圳市易新品牌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深圳市秘造酒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深圳市星链供应链云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深圳市蚂蚁零兽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广西怡状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张掖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合肥市卓怡恒通信息安全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怡亚通蝌蚪互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北京曌旭东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怡联佳乡(重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广西万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广西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上海福迈食品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亿方人工智能系统(深圳)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VST HOLDING LTD. 伟仕控股本公司联营企业
TRIGIANT GROUP LIMITED 俊知集团本公司联营企业
深圳市宇商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青岛城发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EABC HEALTH LIMITED 越比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深圳市怡亚通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公司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公司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本公司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华茂典当行有限公司本公司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监、高职务的企业
深圳市卓怡恒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恒怡多精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43%股权,为该公司实际控股人
联合数码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伟仕佳杰(重庆)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方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任关键管理人员配偶担任董、监、高职务的企业
云南本元支付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担任董、监、高职务的企业
周景成关联自然人
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控制企业
湖北深投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担任董、监、高职务的企业

(五)关联交易情况

1、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137,336,432.00185,298,432.00
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2,599,733.0018,865,383.00
亿方人工智能系统(深圳)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32,521.0075,382.00
深圳市易新品牌服务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180,384.006,883.00
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152,793,220.00659,134,945.00
驻马店市产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242,028,578.00386,470,554.00
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806,433,430.002,932,422,696.00
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2,114,238,761.00458,947,746.00
张掖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122,207,367.00324,942,468.00
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916,044,518.00588,526,436.00
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879,617,281.00274,447,778.00
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541,159,536.00339,964,718.00
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216,872,116.0036,044,459.00
漯河市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44,844,076.00
深圳怡食工坊食品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802,588.00
济宁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349,125,956.00
江苏淮安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45,018,829.00
安徽大禹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123,342,505.00
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54,281,092.00
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85,078,055.00
湖南怀化舞水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12,301,014.00
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317,170,332.00
EABC HEALTH LIMITED 越比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108,024.00
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261,805,244.00
广西怡状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64,515.00
深圳市秘造酒业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772,277.00
上海福迈食品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127,115.00
青岛城发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118,933,551.00238,389,793.00
深圳市方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588,449.00
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32,295,298.00114,734,597.00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广西万能源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249,623,677.00493,010,329.00
怡家环境科技(广东)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1,214,280.00
怡亚通蝌蚪互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21,027.00
点晶网络(浙江)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5,649,742.00
深圳市宇商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235,849.001,699,706.00
深圳市蚂蚁零兽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16,990.0084,454.00
深圳市源创营销服务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9,636,103.00
深圳市星链供应链云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1,875,808.00
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226,071,827.00
合肥市卓怡恒通信息安全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76,798,822.00
怡联佳乡(重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3,485,520.00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利息费用及服务费37,697,840.0093,577,005.00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利息费用及服务费8,976,698.0049,125,157.00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利息费用及服务费11,698,113.0023,535,954.00
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利息费用及服务费7,169,811.00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利息费用及服务费5,451,750.0020,583,000.00
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利息费用及服务费1,915,998.00
合肥市卓怡恒通信息安全有限公司利息费用及服务费2,216,956.001,041,517.00
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息费用及服务费1,230,444.00123,472.00
合计7,922,833,883.007,547,409,033.00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1,151,492,493.001,182,531.00
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1,068,848,352.001,186,336,298.00
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769,922.00212,264.00
广西万能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348.00
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1,044,978,987.00441,985,666.00
驻马店市产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831,382,151.00850,290,035.00
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90,223,085.00650,717,841.00
张掖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132,824,192.00486,546,593.00
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228,223.00
四川天原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20,183.00
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479,647.00
合肥市卓怡恒通信息安全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6,901,419.006,821,774.00
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55,982.00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2,226,967.004,636,481.00
怡联佳乡(重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256,303.00826,107.00
深圳市宇商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81,877.00
深圳市蚂蚁零兽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26,361.0047,854.00
亿方人工智能系统(深圳)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12,779,820.007,550,323.00
深圳市方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77,106.00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62,654.00
深圳市卓怡恒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32,046.00
漯河市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722,372.00
深圳怡食工坊食品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1,580,923.00
济宁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142,446,119.00
安徽大禹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44,622,611.00
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123,642.00
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9,385,516.00
湖南怀化舞水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46,494,213.00
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182,179.00
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593,208.00
广西怡状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13,448.00
深圳市秘造酒业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7,408,359.00
上海福迈食品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122,642.00
怡亚通蝌蚪互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1,573,361.00
点晶网络(浙江)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84,742,587.00
深圳市星链供应链云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12,410,576.008,326,671.00
贵州省仁怀市共向共升酒业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94,975.00
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457,824.00
北京曌旭东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137,825.00
湖北深投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57,552.00
云南本元支付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69,982.0031,805.00
深圳市怡亚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7,547.00
广西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3,734,159.00607,255.00
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101,060.007,537,997.00
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15,921.0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564,048.00
合计4,701,136,901.003,653,931,361.00

4、关联租赁情况

(1)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租赁130,647.00113,213.00
深圳市蚂蚁零兽科技有限公司物业租赁247,173.0027,057.00
深圳市星链供应链云科技有限公司物业租赁2,571,429.002,271,429.00
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租赁20,806.0027,218.00
深圳市宇商科技有限公司物业租赁165,000.00
深圳市和航怡亚通咨询有限公司物业租赁12,567.00
深圳市易新品牌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租赁12,834.00
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物业租赁1,077,299.00
合计4,060,188.002,616,484.00

(2)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无。

5、关联担保情况

(1)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8,830,000.002021年02月10日2024年02月09日
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4,620,000.002021年06月01日2024年05月30日
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835,000.002021年10月29日2024年10月28日
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700,000.002021年04月01日2024年03月31日
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2,902,600.002021年07月01日2024年06月30日
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674,000.002021年05月01日2024年04月30日
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186,200,000.002021年04月27日2024年04月26日
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49,980,000.002021年01月01日2023年12月31日
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10,320,000.002021年07月30日2024年07月29日
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13,723,400.002021年06月29日2024年06月28日
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21,315,000.002021年08月02日2024年08月01日
济宁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2,000,000.002021年04月23日2024年04月22日
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6,457,500.002021年10月09日2022年10月08日
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4,873,600.002021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15日
合计461,431,100.00

(2)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周国辉2,535,537,167.002022年01月01日2022年12月31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周国辉719,438,934.002020年10月25日2021年11月24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供应链有限公司/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辽宁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周国辉1,503,803,641.002021年07月30日2022年07月30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895,320,098.002021年06月15日2022年05月27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0,000,000.002019年08月21日2022年08月20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周国辉747,627,397.002021年02月24日2022年02月23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周国辉739,118,600.002021年04月23日2022年04月13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80,000,000.002021年06月30日2022年06月30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45,771,582.002021年04月02日2022年04月02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822,335,000.002021年12月09日2022年12月09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周国辉643,668,420.002021年10月08日2022年09月22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5,000,000.002021年10月25日2022年10月24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87,600,000.002021年03月16日2022年03月16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400,000,000.002021年08月06日2022年08月05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698,919,370.002020年09月15日2022年02月22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俊知集团/伟仕控股478,500,000.002021年01月01日2021年12月31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000,000.002021年02月05日2022年02月05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50,000,000.002021年11月23日2022年11月23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周国辉327,326,467.002021年08月13日2022年08月13日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周国辉340,436,803.002021年07月20日2022年07月20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4,789,364.002020年03月01日2022年03月01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97,276,515.002021年11月01日2022年11月01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85,783,209.002021年04月01日2022年04月01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98,234,000.002021年11月09日2022年11月09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19,715,000.002021年03月21日2022年03月20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47,570,959.002021年04月01日2022年04月01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7,587,764.002021年04月01日2022年04月01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20,147,745.002021年08月04日2022年08月03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36,540,388.002021年05月01日2023年05月01日
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00.002019年04月25日2022年04月25日
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350,000,000.002019年08月20日2022年08月20日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00.002019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3日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500,000,000.002020年06月02日2023年06月02日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500,000,000.002020年06月16日2023年06月16日
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600,000,000.002020年08月14日2023年08月14日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40,000,000.002020年11月04日2023年11月04日
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60,000,000.002020年11月04日2023年11月04日
合计17,598,048,423.00

6、关联方资金拆借

(1)向关联方拆入资金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002021年12月24日2022年12月23日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002021年12月24日2022年12月23日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002021年12月24日2022年12月23日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0,000,000.002021年09月16日2022年09月15日
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0.002021年04月14日2022年04月13日
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000,000.002021年06月18日2022年05月14日
合计157,000,000.00

(2)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无。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5,442,781.005,740,190.00

8、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驻马店市产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53,020,656.00
应收账款合肥市卓怡恒通信息安全有限公司7,561,080.00
应收账款亿方人工智能系统(深圳)有限公司2,025,360.00
应收账款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5,011,310.0067,761,336.00
应收账款山东怡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7,396,867.0047,396,867.00
应收账款怡骅能源(大连)有限公司16,635,949.0016,635,949.00
应收账款贵州伊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6,901,934.00
应收账款安徽伊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9,909,784.0039,909,784.00
应收账款点晶网络(浙江)有限公司(原浙江百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339,126.00
应收账款深圳怡食工坊食品有限公司97,994.00
合计166,391,030.00261,212,966.00
预付账款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5,766,542.00
预付账款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57,696,559.00
预付账款驻马店市产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14,505,426.002,461,101.00
预付账款广西万能源贸易有限公司21,007,545.00
预付账款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57,246,417.00
预付账款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2,639,268.00
预付账款怡家环境科技(广东)有限公司2,163,651.00
合计76,554,762.0086,931,747.00
其他应收款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71,624,400.00
合计271,624,400.00

(2)本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短期借款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00.00
短期借款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55,943,319.00
合计55,943,319.001,000,000,000.00
应付票据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应付票据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40,972,000.00
合计140,972,000.00
应付账款山东交运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9,873,463.00
应付账款驻马店市产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17,387,817.00
应付账款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475,211,629.00
应付账款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118,755,780.0046,604,690.00
应付账款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311,205,507.0071,307,199.00
应付账款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6,579,373.0023,256,081.00
应付账款漯河市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274,601.00
应付账款深圳怡食工坊食品有限公司287,194.00
应付账款济宁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20,547,914.00
应付账款江苏淮安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1,324,040.00
应付账款安徽大禹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61,702,677.00
应付账款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0,439,307.00
应付账款深圳市盐田港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9,738,202.00
应付账款湖南怀化舞水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3,343,574.00
应付账款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0,056,935.00
应付账款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86,521,558.00
应付账款深圳市源创营销服务有限公司2,935,085.001,386,398.00
应付账款张掖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50,562,500.00
应付账款青岛城发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46,119,279.00
应付账款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46,687,987.00
应付账款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41,845,000.00
合计1,526,184,656.00527,769,134.00
合同负债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234,827.00
合计2,234,827.00
其他应付款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0,000,000.00136,000,000.00
其他应付款深圳市易新品牌服务有限公司330,746.00
其他应付款深圳怡食工坊食品有限公司2,000,000.003,500,000.00
其他应付款贵州省仁怀市共向共升酒业有限公司8,000,000.00
其他应付款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0.00
其他应付款合肥市卓怡恒通信息安全有限公司120,000,000.00
其他应付款深圳市卓怡恒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4,264,387.00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点晶网络(浙江)有限公司(原浙江百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0,193,621.00
其他应付款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限公司3,535,099.00
其他应付款周景成490,001.00490,001.00
合计60,820,747.00372,983,108.00
应付利息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325,000.00
应付利息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1,363,000.00
应付利息合肥市卓怡恒通信息安全有限公司1,041,517.00
应付利息深圳市怡丰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3,472.00
合计1,325,000.002,527,989.00

(六)关联方交易决策

对于关联交易管理,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发行人实际,制订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该办法对公司关联交易范围、定价、决策程序等做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1、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及决策程序

(1)公司审批关联交易权限如下:

股东大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的,此关联交易必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董事会:审议并决定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

董事长经董事会授权,可以决定不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人民币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董事会在审查有关关联交易的合理性时,须考虑以下因素:

1)如该项关联交易属于向关联方采购或销售商品的,则必须调查该交易对公司是否更有利。当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或销售产品可降低公司生产、采购或销售成本的,董事会应确认该项关联交易的存在具有合理性。

2)如该项关联交易属于提供或接受劳务、代理、租赁、抵押和担保、管理、研究和开发、许可等项目,则公司必须取得或要求关联方提供确定交易价格的合法、有效的依据,作为签订该项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

(3)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2)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3)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4)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股东及当事人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采取回避原则;

5)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2、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包括成交价格与交易标的账面值、评估值以及明确、公允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以及因交易标的特殊而需要说明的与定价有关的其他特定事项;若成交价格与账面值、评估值或者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的,应当说明原因。如交易有失公允的,还应当披露本次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利益转移方向。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一)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6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不含发行人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34,971.35万元,占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3.31%。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9,5202022年1月10日1,270.35三年
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322.502021年2月10日883三年
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3152021年10月29日2,076.09三年
成都蓉欧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3152022年3月14日1,389三年
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67.42021年4月1日467.4三年
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290.262021年7月1日2,290.26三年
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67.42021年5月1日467.4三年
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67.42022年3月30日467.4三年
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24,5002021年4月27日5,145三年
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2,4502021年8月2日2,131.50三年
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1,7152021年7月30日1,715三年
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922022年3月28日382三年
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1,372.342021年6月29日1,372.34三年
济宁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0002021年4月23日2,840三年
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9,0002021年10月9日2,778.48一年
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1,2502021年11月16日4,366.73二年
安徽大禹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1,4702022年6月8日1,009.40一年
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4502022年1月7日2,450二年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保定交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4502022年4月1日1,470二年
合计34,971.35

(二)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2022年6月末,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

或行政处罚情况。

(三)重大承诺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已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已签约但尚未完全履行
固定资产投资132,315.6636,159.98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存在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租赁合同,根据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年以内13,520.9011,496.81
1—2年7,847.518,257.11
2—3年4,419.936,276.06
3年以上4,100.127,771.36
合计29,888.4633,801.34

发行人或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方)或第三人发生下列诉讼、仲裁事项:1、涉案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且占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5%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2、可能导致的损益达到发行人上年度净利润的10%,且绝对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诉讼、仲裁事项;3、未达到上述标准或者没有具体涉案金额的诉讼、仲裁事项,发行人基于案件特殊性认为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偿债能力或债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截至2022年6月末,发行人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660,080.14用于银行质押贷款
应收票据161,132.09用于银行保理借款
存货12,729.20用于银行质押开具票据
固定资产71,415.27用于银行抵押贷款
无形资产56,300.61用于银行质押、保理借款
在建工程96,494.41用于银行抵押贷款
长期股权投资86,010.91用于银行抵押贷款
投资性房地产74,164.58用于银行抵押贷款
应收账款186,831.20用于银行质押贷款
合计1,405,158.42

第六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评级时间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评级公司较前次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4月12日AA稳定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2019年6月17日AA稳定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2019年6月17日AA稳定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不适用
2019年7月17日AA稳定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2019年7月31日AA稳定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2019年11月29日AA稳定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不适用
2019年11月29日AA稳定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2020年5月15日AA稳定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2020年6月3日AA稳定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2020年6月5日AA稳定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2020年6月5日AA稳定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不适用
2020年6月12日AA稳定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2020年7月28日AA稳定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2020年10月9日AA稳定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2021年6月11日AA稳定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2021年6月11日AA稳定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不适用
2022年6月7日AA稳定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2022年6月8日AA稳定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不适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体评级均为AA级,评级展望均为“稳定”。发行人本期债券主体及债项评级机构为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主要

系原评级机构合约到期,重新选聘后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中选。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信用评级未发生变化。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东方金诚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经东方金诚综合评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该等级反映了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

1、评级报告基本观点

东方金诚认为,公司分销+营销业务经营范围覆盖全国320个城市,覆盖范围广泛,上下游客户涉及国内外知名企业,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受益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及经营积累,公司所有者权益整体增长,资本实力有所增强,2019年~2021年,经营性净现金流持续净流入,收入获现能力较好;深担增信的担保代偿能力极强,对本期债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有很强的增信作用。同时,东方金诚也关注到,公司跨境和物流服务业务开展涉及较多外币结算,受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较大,面临一定的汇兑风险;公司应收账款、预付款项规模较大,存在一定资金占用,受限资产规模大,资产流动性较差;公司向关联方联营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形成的关联交易规模较大;公司债务规模大,且以短期债务为主,一年内集中偿付压力较大。

外部支持方面,控股股东深投控是深圳市国资委下属的以科技金融、科技园区、新兴产业和高端服务业为主业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作为其下属高端服务业板块重要的营运主体,未来公司在融资等方面将持续获得股东及相关各方的大力支持。

综合分析,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极低。

2、优势

(1)公司分销+营销业务经营范围覆盖全国320个城市,覆盖范围广泛,上下游客户涉及宝洁、飞利浦、欧莱雅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具有一定竞争优势;

(2)受益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及经营积累,公司所有者权益整体增长,资本实力有所增强;2019年~2021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持续净流入,收入获现能力较好;

(3)作为控股股东深投控下属高端服务业板块重要的营运主体,未来公司在融资等方面将持续获得股东及相关各方的大力支持;

(4)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到期偿付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有很强的增信作用。

3、关注的风险

(1)公司跨境和物流服务业务开展涉及较多外币结算,受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较大,面临一定的汇兑风险;

(2)受业务模式影响,公司应收账款、预付款项规模较大,存在一定资金占用,2022年6月末,受限资产占净资产比例为132.93%,资产流动性较差;

(3)公司向关联方联营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形成的关联交易规模较大;

(4)公司债务规模大,且以短期债务为主,一年内集中偿付压力较大,预计随着在建项目的投入,有息债务规模将增加。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东方金诚将在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持续关注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受评主体”)和该债项相关的、可能影响其信用等级的重大事项,实施跟踪评级。东方金诚在信用等级有效期满后不再承担对该债项的跟踪评级义务。

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东方金诚将按照监管规定或委托评级合同约定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不定期跟踪评级在东方金诚认为可能存在对该债项信用等级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启动。

在该债项信用等级有效期内发生可能影响其信用评级的事项时,委托方或受评主体等相关方应及时告知东方金诚,并提供相关资料,东方金诚将就相关事项进行分析,视情况出具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委托方或受评主体等相关方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跟踪评级所需相关资料,东方金诚将有权视情况采取延迟披露跟踪评级结果、确认或调整信用等级、公告信用等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东方金诚出具的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按照监管规定或委托评级合同约定向相关单位报送或披露,在该债项交易场所网站、东方金诚网站(http://www.dfratings.com)和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上予以公告,且在交易场所网站公告披露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渠道公开披露的时间。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及使用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其一直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虽然银行授信不具备强制执行力,但仍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发行人具备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在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共获得的授信总额为219.47亿元,未使用额度为73.99亿元。

单位:亿元

获授信主体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已使用额度尚未使用额度
发行人本部工商银行福田支行35.5025.3610.15
发行人本部中国银行深圳分行11.007.193.81
发行人本部建设银行福田支行44.0015.0428.96
发行人本部中信银行高新区支行10.008.951.05
发行人本部国开行深圳分行10.0010.00-
发行人本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8.507.481.02
发行人本部上海银行宝安支行13.007.395.61
发行人本部平安银行宝安支行2.802.80-
发行人本部华夏银行深南支行4.001.462.54
发行人本部交通银行南山支行10.008.221.78
发行人本部兴业银行皇岗支行6.506.440.06
获授信主体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已使用额度尚未使用额度
发行人本部光大银行西丽支行1.800.151.65
发行人本部民生银行科苑支行5.002.882.12
发行人本部江苏银行深圳分行4.004.00-
发行人本部上海浦发罗湖支行7.606.990.61
发行人本部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6.644.791.85
发行人本部北京银行科技园支行4.001.003.00
发行人本部珠海华润宝体支行1.501.50-
发行人本部农业银行布吉支行3.303.270.03
发行人本部东莞银行深圳分行4.003.400.60
发行人本部富邦华一深圳分行0.550.550.00
发行人本部汇丰银行深圳分行3.122.970.15
发行人本部马来亚银行深圳分行1.961.860.10
发行人本部宁波银行3.000.982.02
发行人本部佛山农商行3.603.200.40
发行人本部渣打银行2.502.480.02
发行人本部恒生银行0.600.580.02
发行人本部广发银行5.003.201.80
发行人本部华侨永亨2.001.370.63
发行人本部华兴银行4.000.004.00
合计219.47145.4873.99

(二)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债务违约记录及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不存在债务违约记录。

(三)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已发行的境内外债券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发行的境内外债券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债券简称发行方式发行日期回售日期到期日期债券期限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债券余额募集资金用途存续及偿还情况
119怡亚01公募2019-12-19-2022-12-2332.005.402.00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正常存续
220怡亚01公募2020-05-29-2023-06-0235.004.805.00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根据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不低于10%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生正常存续
序号债券简称发行方式发行日期回售日期到期日期债券期限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债券余额募集资金用途存续及偿还情况
活物资供应及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等流动资金,剩余部分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320怡亚02公募2020-06-12-2023-06-1635.004.705.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剩余部分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正常存续
420怡亚04公募2020-11-02-2023-11-0431.605.301.6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正常存续
520怡亚03公募2020-11-02-2023-11-0432.405.302.4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正常存续
公司债券小计16.0016.00
619怡亚通MTN001公募2019-04-23-2022-04-2535.005.67-本期发行规模为5亿元,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以进一步优化企业有息债务结构。已兑付
719怡亚通MTN002公募2019-08-162021-08-202022-08-202+15.005.40-本期发行规模为5.00亿元,拟用于归还即将到期的中期票据和银行借款。已兑付4
820怡亚通MTN001公募2020-08-12-2023-08-1436.005.186.00发行人首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6亿元,拟用于归还即将到期的银行借款。正常存续
债务融资工具小计16.006.00
合计32.0022.00

(四)发行人及子公司已获批文尚未发行的债券情况

2020年4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54号文同意注册,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第一期债券已于2020年5月29日发行,发行规模5亿元;第二期债券已于2020年6月12日发行,发行规模5亿元;第三期债券已于2020年11月2日发行,发行规模4亿元;本次批文剩余6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

截至报告期末,本期债券尚未到期。

行完毕。

(五)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末存续的境内外债券情况

序号债券简称发行方式发行日期回售日期到期日期债券期限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债券余额募集资金用途存续及偿还情况
119怡亚01公募2019-12-19-2022-12-2332.005.402.00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正常存续
220怡亚01公募2020-05-29-2023-06-0235.004.805.00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根据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不低于10%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生活物资供应及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等流动资金,剩余部分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正常存续
320怡亚02公募2020-06-12-2023-06-1635.004.705.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剩余部分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正常存续
420怡亚04公募2020-11-02-2023-11-0431.605.301.6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正常存续
520怡亚03公募2020-11-02-2023-11-0432.405.302.4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正常存续
公司债券小计16.0016.00
619怡亚通MTN002公募2019-08-162021-08-202022-08-202+15.005.403.50本期发行规模为5.00亿元,拟用于归还即将到期的中期票据和银行借款。正常存续5
720怡亚通MTN001公募2020-08-12-2023-08-1436.005.186.00发行人首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6亿元,拟用于归还即将到期的银行借款。正常存续
债务融资工具小计11.009.50
合计27.0025.50

截至报告期末,本期债券尚未到期。

(六)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最近三年,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过严重违约现象。

(七)本期发行后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假设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3亿元,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为人民币19亿元,占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净资产(105.70亿元)的比例为17.97%。

第七节 增信机制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及时、足额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保证担保

(一)担保概况

本期债券由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证人”、“担保人”或“深担增信”)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期债券保证人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及业务情况

名称: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富康社区东环二路8号中执时代广场A座21层K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87、89、91号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2栋C16层

法定代表人:温卫民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5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开展再担保业务;开展诉讼保全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投标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业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及其他非融资担保业务。(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深担增信成立于2019年11月,是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担保集团”)设立的增信融资担保子公司,初始注册资本60.00亿元。深圳担保集团成立于1999年12月,前身为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是深圳市政府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而设立的专业担保机构,2019年11月由“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更为现名。

截至2022年6月末,深担增信股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深担增信出资情况表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400,000.0066.67%
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200,000.0033.33%
合计600,000.00100.00%

截至2022年6月末,深担增信的控股股东为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深圳担保集团,是深担增信的实际控制人。深担增信股东持有的深担增信股份无抵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深担增信主要业务为直接融资担保,客户主要以深圳市民营企业为主,费率具体标准是根据被担保企业主体评级以及项目风险评估来确定。

深担增信委托贷款业务主要为债券担保客户提供前置服务以及为上市公司及民营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提供股票质押服务,为客户提供短期的流动资金。

2、企业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情况

根据深担增信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末/1-6月2021年末/度
总资产676,961.30658,561.63
总负债30,012.5023,284.49
净资产646,948.80635,277.15
流动资产656,054.29638,103.65
流动负债29,920.0123,192.00
营业总收入29,075.7136,027.24
利润总额15,565.2827,556.05
净利润11,671.6520,660.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30.8197,343.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67.06-108,105.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536.25-10,762.55
资产负债率(%)4.433.54
净资产收益率(%)1.823.31
流动比率(倍)21.9327.51
速动比率(倍)21.9327.51

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担保人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2〕441B01101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资信状况

2022年7月6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2年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评定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4、担保人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及其占净资产额的比例

截至2021年末,担保人在保项目数692笔,期末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490.86亿元(剔除分期还款)。截至2021年末,担保人净资产为63.53亿元,期末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与净资产的比值为7.73。

截至2022年6月末,担保人在保项目数1716笔,期末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388.74亿元(剔除分期还款)。截至2022年6月末,担保人净资产为64.69亿元,期末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与净资产的比值为6.01。

5、与发行人的关系

深担增信的最终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发行人控股股东相同;深担增信的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相同。

(三)担保函情况

保证人已就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出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函。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即视为同意保证函全部条款并接受保证函项下全部权利与义务。

1、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鉴于: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券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含叁亿元)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同意为本期债券提供其担保责任范围内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有提供担保的主体资格。担保人提供本担保函项下担保的行为,已获得担保人内部有权机构的授权批准。

(3)担保人在出具本担保函时,已就财务状况及涉及的仲裁、诉讼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披露,具有代债券发行人清偿债务的能力。

担保人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在此承诺对本期债券的到期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担保函具体担保事宜如下:

第一条 被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含叁亿元),期限三年期,具体发行方式以实际发行为准。

本期债券的具体名称、发行规模、期限、品种由债券发行人为发行本期债券而编制的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予以规定。

第二条 债券到期本期债券的到期日由募集说明书具体规定。债券发行人应于本期债券的兑付和付息期限内清偿本期债券的全部本金和利息。第三条 保证方式在保证期间内,担保人对本期债券承担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第四条 保证范围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第五条 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保证期间内,如债券发行人不能在募集说明书规定的期限内按约定偿付本期债券本金和/或利息,担保人应在收到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书面索赔要求后,在不超过担保人担保范围的情况下,根据担保函向债券持有人履行担保义务。

经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担保人保证在接到债券持有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书面索赔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债券持有人清偿相关款项。第六条 保证期间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期债券发行首日至本期债券到期日后贰年止。

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在保证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或其在保证期间主张债权后未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前再行向担保人追偿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七条 债券的转让或出质

本期债券持有人依法将本期债券转让或出质给第三人的,担保人按照本担保函的规定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八条 主债权的变更

经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核准/批准,本期债券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时,需经过担保人书面同意后,担保人按照担保函的规定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九条保证责任的减少

债券发行人偿还本期债券的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后,担保人的保证责任相应同等减少。

担保人在保证责任范围内代为清偿本期债券的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后,在代偿额度范围内的保证责任随即解除。

第十条 担保人的进一步声明和承诺

本担保是一项持续性的担保,只要债券发行人未按本期债券发行时确定的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债务和责任,担保人即承担本担保函项下的义务。

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函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担保函规定的责任。

第十一条 担保函的生效和变更

本担保函于本期债券发行之日起生效。在本担保函第六条规定的保证期间内不得变更或撤销本担保函。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担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法律)。因本担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规则适用申请仲裁时该机构的规则。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担保人同意债券发行人将本担保函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同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有关机关,并随同其他文件一同提供给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查阅。

(四)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及存续期间切实履行如下义务:

1、发行人在债券发行前已核查并确认保证人具有担保资格,不存在因保证人欠缺担保资格而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事由。

2、持续关注保证人资信水平的变化情况。如发现保证人资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发行人承诺于2个交易日内告知并积极协助配合受托管理人与保证人进行沟通协商,同时督促保证人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其预计无法承担保证责任的,发行人承诺将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尽力维持本期债券增信措施的有效性。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在10个交易日内与本期债券持有人协商追加其他保证、抵质押担保等增信措施,并在30个交易日内落实相关安排。

4、当发行人发生已经或预计无法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或者发生其他可能触发担保责任相关情形的,发行人承诺自相关事项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与保证人积极沟通,要求其按照保证合同或其他相关约定切实履行保证义务。

5、当保证人资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发生需要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等情形时,发行人承诺及时告知并积极协助、配合受托管理人与保证人进行沟通协商。

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上述约定的承诺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承担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继续履行、协商变更履行方式、支付违约金、支付合理费用的违约责任。

第八节 税项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投资者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企业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本期债券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对本期债券在交易所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公司债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四、税项抵销

本期债券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本期债券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发行人承诺,在债券存续期内,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一)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情况,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积极配合和支持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定期报告的草拟、审核、通报和发布程序如下:

(1)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提供基础资料,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2)定期报告草案编制完成后,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董事审阅;

(3)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

(4)监事会负责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后,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具体办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关注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和披露进展情况,出现可能影响定期报告按期披露的情形应立即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定期报告披露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将定期报告文稿通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临时公告的草拟、审核、通报和发布程序如下:

(1)由证券部负责草拟公告,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经董事长批准后,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实施披露事宜;

(2)涉及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公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的,应先按《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分别提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临时公告内容应及时通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重大信息报告、流转、审核和披露程序如下: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信息后应当第一时间报告公司董事长并同时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董事会秘书做好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应当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报告与本部门、本公司相关的重大信息;公司对外签署的涉及重大信息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备忘录等文件在签署前应当知会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秘书确认,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前确认的,应当在相关文件签署后立即报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前述报告正常情况下应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报告,紧急情况下可以电话等口头形式进行报告;董事会秘书认为有必要时,报告人应提供书面形式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该等信息相关的协议或合同、政府批文、法律、法规、法院判决及情况介绍等。报告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相关材料,认为确需尽快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应立即通知证券部起草信息披露文件初稿交董事长审定;需履行审批程序的,尽快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3)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将审定或审批的信息披露文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在符合条件的媒体上公开披露。

上述事项发生重大进展或变化的,相关人员应及时报告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及时通知证券部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5、公司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以下流程:

(1)证券部制作信息披露文件;

(2)董事会秘书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核;

(3)董事长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定或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4)董事会秘书将信息披露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

(5)在符合条件的媒体上进行公告;

(6)董事会秘书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7)证券部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进行归档保存。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具体职责及其履职保障

1、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除董事会秘书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并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得对外发布任何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2、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中的职责为:

(1)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

(2)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涉及信息披露事宜的所有文件。

(3)负责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除监事会公告外,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发布。

(4)准备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报告和文件。

(5)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包括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促使公司及时、合法、真实和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6)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联络人,负责准备和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文件,组织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任务;

(7)负责信息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措施。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加以解释和澄清,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

(8)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它职责。

3、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相关工作。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经营管理层应当建立有效机制,确保董事会秘书能够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公平性和完整性。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对上报的内部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

4、公司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具体办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联系投资者、接待来访、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过的资料等日常工作。

5、公司董事应当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公司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董事会应当定期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在年度董事会报告中披露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6、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负责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监督,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重大缺陷应当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督促公司董事会进行改正。公司董事会不予改正的,应当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在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监事会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

7、公司监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发现其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出现的重大事件、已披露的事件的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答复董事会关于涉及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公司其他情况的询问,以及董事会代表股东、监管机构作出的质询,提供有关资料,并承担相应责任。

8、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对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上述部门和公司应当指定专人作为信息联络人,负责所属部门、公司相关信息的收集、核实及报送。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应当督促本部门或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和报告制度,确保本部门或公司发生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信息及时通报给公司证券部或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向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收集相关信息时,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应当按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并积极给予配合。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有责任将涉及公司经营、对外投资、融资、股权变化、重大合同、担保、资产出售、高层人事变动、以及涉及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等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件时,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件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人员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9、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向其聘用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与执业相关的所有资料,并确保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后及时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股东大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股东大会作出解聘、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决议的,公司应当在披露时说明更换的具体原因和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

(三)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议和披露的职责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公司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因故无法形成有关定期报

告的董事会决议的,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方式对外披露相关事项,说明无法形成董事会决议的具体原因和存在的风险。公司不得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

3、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安排落实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编制定期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对公司定期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当依法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4、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意见影响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

公司不予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公司董事会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公司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

负责公司定期报告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无故拖延审计工作影响公司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6、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情况,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积极配合和支持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公司应当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各方不得通过

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9、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除董事会秘书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并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得对外发布任何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10、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中的职责为:

(1)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

(2)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涉及信息披露事宜的所有文件。

(3)负责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除监事会公告外,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发布。

(4)准备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报告和文件。

(5)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包括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促使公司及时、合法、真实和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6)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联络人,负责准备和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文件,组织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任务;

(7)负责信息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措施。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加以解释和澄清,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

(8)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它职责。

11、公司董事应当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公司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董事会应当定期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在年度董事会报告中披露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12、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负责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监督,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重大缺陷应当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督促公司董事会进行改正。公司董事会不予改正的,应当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在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监事会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

13、公司监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发现其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出现的重大事件、已披露的事件的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答复董事会关于涉及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公司其他情况的询问,以及董事会代表股东、监管机构作出的质询,提供有关资料,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

1、公司定期报告的草拟、审核、通报和发布程序如下:

(1)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提供基础资料,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2)定期报告草案编制完成后,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董事审阅;

(3)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

(4)监事会负责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后,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具体办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关注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和披露进展情况,出现可能影响定期报告按期披露的情形应立即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定期报告披露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将定期报告文稿通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临时公告的草拟、审核、通报和发布程序如下:

(1)由证券部负责草拟公告,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经董事长批准后,由董

事会秘书负责实施披露事宜;

(2)涉及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公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的,应先按《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分别提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临时公告内容应及时通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重大信息报告、流转、审核和披露程序如下: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信息后应当第一时间报告公司董事长并同时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董事会秘书做好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应当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报告与本部门、本公司相关的重大信息;公司对外签署的涉及重大信息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备忘录等文件在签署前应当知会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秘书确认,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前确认的,应当在相关文件签署后立即报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

前述报告正常情况下应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报告,紧急情况下可以电话等口头形式进行报告;董事会秘书认为有必要时,报告人应提供书面形式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该等信息相关的协议或合同、政府批文、法律、法规、法院判决及情况介绍等。报告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相关材料,认为确需尽快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应立即通知证券部起草信息披露文件初稿交董事长审定;需履行审批程序的,尽快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3)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将审定或审批的信息披露文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在符合条件的媒体上公开披露。

上述事项发生重大进展或变化的,相关人员应及时报告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及时通知证券部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4、公司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以下流程:

(1)证券部制作信息披露文件;

(2)董事会秘书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核;

(3)董事长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定或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4)董事会秘书将信息披露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

(5)在符合条件的媒体上进行公告;

(6)董事会秘书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7)证券部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进行归档保存。

(五)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1、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2、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发生本制度第三十条规定的重大事件,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对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上述部门和公司应当指定专人作为信息联络人,负责所属部门、公司相关信息的收集、核实及报送。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应当督促本部门或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和报告制度,确保本部门或公司发生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信息及时通报给公司证券部或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向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收集相关信息时,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应当按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并积极给予配合。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有责任将涉及公司经营、对外投资、融资、股权变化、重大合同、担保、资产出售、高层人事变动、以及涉及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等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件时,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件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人员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4、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信息保密工作承担首要责任,副总经理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保密工作承担首要责任,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对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保密工作承担首要责任。

二、定期报告披露

发行人承诺,将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月内披露年度报告,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且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交所相关定期报告编制要求。

三、重大事项披露

发行人承诺,当发生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债券价格、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或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其他事项时,或者存在关于发行人及其债券的重大市场传闻时,发行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并持续披露事件的进展情况。

四、本息兑付披露

发行人承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深交所其他业务要求及时披露本息兑付安排。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一、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利息在存续期内于每年11月1日(如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其他机构支付。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间每年的11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本期债券到期日为2025年11月1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偿债资金来源

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按照合并报表口径计算,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营业总收入分别为720.25亿元、682.56亿元、702.52亿元及

305.24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0.19亿元、0.84亿元、4.46亿元及1.0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14亿元、20.98亿元、15.89亿元及-2.67亿元。鉴于其稳定的经营业绩和较强的盈利能力,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保障能力较强。

三、偿债应急保障措施

(一)流动资产及时变现

截至2022年6月末,发行人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构成,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78.62 %,而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组成。截至2022年6月末,发行人非受限货币资金35.08亿元。公司应收账款对象信誉较好,按时回款,过往年度产生坏账金额很小,应收账款质量较高,截至2022年6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为136.35亿元,足以支付本期公司债券本息;此外公司存货主要为快速消费品,其周转较快,变现能力较强,同样能为公司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很好的保障。

(二)畅通的外部融资渠道

发行人长期与各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在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共获得的授信总额为219.47亿元,未使用额度为

73.99亿元。虽然银行授信不具备强制执行力,但发行人良好的外部融资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足额的信贷支持,是发行人偿债来源的有力补充。

四、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财务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设立专项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发行人将于发行前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专项账户资金来源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途径。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三)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之“六、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办法》的要求,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订立了《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之“七、受托管理人”。

(五)严格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公司债办法》、《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五、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一)违约情形及认定

以下情形构成本期债券项下的违约:

1、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或其他相关约定,未能按期足额偿还本期债券的本金(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偿还、债券回售、债券赎回、债券置换、债券购回、到期兑付等,下同)或利息(以下合称还本付息),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2、发行人触发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约定,导致发行人应提前还本付息而未足额偿付的,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3、本期债券未到期,但有充分证据证明发行人不能按期足额支付债券本金或利息,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仲裁,发行人应提前偿还债券本息且未按期足额偿付的,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4、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金钱给付义务外的其他承诺事项且未按持有人要求落实负面事项救济措施的。

5、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和《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文件关于交叉保护的约定且未按持有人要求落实负面事项救济措施的。出现下列任一情形,则视为发行人违反了交叉保护的约定:发行人在其他债务(包括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贷款、授信、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等)项下发生违约,或其他债务已被宣告加速到期或可以被宣告加速到期,并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

6、发行人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

7、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发生其他经受托管理人和(或)债券持有人合理判断对本次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二)违约责任及免除

1、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发行人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本期债券构成“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之“五、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之“(一)违约情形及认定”第6项外的其他违约情形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约定,继续履行相关承诺或给付义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协商变更履行方式。本期债券构成“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之“五、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之“(一)违约情形及认定”第6项外的其他违约情形的,发行人可以与本期债券持有人协商变更履行方式,以新达成的方式履行。

2、发行人的违约责任可因如下事项免除:

(1)法定免除。违约行为系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该不可抗力适用《民法典》

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

(2)约定免除。发行人违约的,发行人可与本期债券持有人通过协商或其他方式免除发行人违约责任。

(三)争议解决方式

1、发行人、本期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等因履行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的约定发生争议的,争议各方应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相关事项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或减少因违反约定导致的不良影响。

如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通过如下方式解决争议: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如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债券持有人因本期债券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发生争议,不同文本对争议解决方式约定存在冲突的,各方应协商确定争议解决方式。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以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为准。

(四)加速清偿及处置措施

1、出现下列任一情形,视为发生加速清偿事件:

(1)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或其他相关约定,未能按期足额偿还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发行人不能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偿还、债券回售、债券赎回、债券置换、债券购回、到期兑付等,下同)或利息(以下合称还本付息)。或者,发行人触发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约定,导致发行人应提前还本付息而未足额偿付的。

(2)发行人或其关联企业在其他债务(包括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贷款、授信、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等)项下发生违约,或其他债务已被宣告加速到期或可以被宣告加速到期,对本期债券的兑付有重大不利影响的。

(3)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发生任一加速清偿事件,受托管理人应召开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持有

人会议规则形成有效持有人会议决议,以决定本期债券是否全部提前到期,受托管理人或债券持有人会议宣布债券提前到期前,须征得增信机构同意。特别的,发生任一加速清偿事件,若增信机构履行了任意一次的担保义务或代偿义务等,增信机构有权请求本期债券提前全部到期或实施其他加速清偿方案。

3、在发生加速清偿事件后,如果发行人采取了债券持有人、增信机构、受托管理人认可的救济措施,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可根据持有人会议决议或其他相关约定取消加速清偿等相关事项。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

为保证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债券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利益。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以下仅列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

1、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以及《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二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项下的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期债券”是指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采用分期发行(如有)的本次债券中的任一期;若本次债券不涉及分期发行,“本期债券”指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之投资者。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第三条 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的本期债券享有一票表决权,但发行人、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以下简称“担保人”,如有)、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股东和上述股东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下同)、担保人的关联方或发行人的关联方持有的未偿还本期债券无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第四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1)当发行人提出变更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发行人的建议作出决议;

(2)当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和/或本金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发行人和担保人(如有)偿还本期债券利息和/或本金作出决议;

(3)当发行人发生或者进入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申请破产等法律程序时,对是否接受发行人提出的建议以及是否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参与该等法律程序(含实体表决权)等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4)对更换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决议;

(5)在本期债券存在担保的情况下,在担保人或担保物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6)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7)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第五条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 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息,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5)发行人因减资、合并、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事项,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7)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8)增信机构、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且对债券持有人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9)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的其他情形;

(10)发生募集说明书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加速清偿等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其中,就上述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及第(8)项情形,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就是否采取应对措施及应多措施的具体内容进行决议。

前款规定的情形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的,受托管理人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或《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简化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或决议方式,但应当及时披露相关决议公告。

受托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上述第(9)款约定书面提议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召集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召集会议的具体安排或不召集会议的理由。

同意召集会议的,受托管理人应于书面回复日起15个交易日内召开会议,提议人同意延期召开的除外。受托管理人不同意召集会议或者应当召集而未召集会议的,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受托管理人应当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必要协助。

第六条 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履行其职责,发行人、本期债券的担保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履行会议召集人的职责。

单独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该债券持有人为会议召集人。

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多个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则合并发出会议通知的债券持有人推举的一名债券持有人为会议召集人(该名被推举的债券持有人应当取得其已得到了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

面值总额10%以上的多个债券持有人同意共同发出会议通知以及推举其为会议召集人的书面证明文件,并应当作为会议通知的必要组成部分)。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向有关登记或监管机构申请锁定其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锁定期自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之时起至披露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或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时止,上述申请必须在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前被相关登记或监管机构受理。

第七条 受托管理人或者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人(以下简称“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交易日发布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召集人认为需要紧急召集持有人会议以有利于持有人权益保护的除外。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债券发行情况;

(2)召集人、会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会议时间和地点;

(4)会议召开形式。持有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形式;会议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的,受托管理人应披露网络投票办法、计票原则、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信息;

(5)会议拟审议议案。议案应当属于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有明确的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则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

(6)会议议事程序。包括持有人会议的召集方式、表决方式、表决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

(7)债权登记日。应当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个交易日;有权参加持有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债权登记日为准;

(8)提交债券账务资料以确认参会资格的截止时点:债券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9)委托事项。债券持有人委托参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持有人会议并履行受托义务。

会议拟审议议案应当最晚于债权登记日前公告。议案未按规定公告的,不得提交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召集人可以就其已公告的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会议通知,但补充会议通知至迟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7日前发出,并且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告。召集人有权视情况简化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或者决议方式,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公告,但不得对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第八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消除,召集人可以公告方式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除上述事项外,非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确需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的,召集人应当及时公告并说明变更原因,并且原则上不得因此而变更债券持有人债权登记日。

第九条 于债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人。

拟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至迟应在会议召开日之前5日以书面方式向会议召集人确认其将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其所持有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并提供《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即进行参会登记);未按照前述要求进行参会登记的债券持有人无权参加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如进行参会登记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未超过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则召集人可就此发出补充会议通知,延期至参会登记人数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达到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后召开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另行公告会议的召开日期。

第十条 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原则上应在发行人住所地所在地级市辖区内的适当场所召开;会议场所、会务安排及费用等由发行人承担。

第十一条 债券持有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的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接受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并配合推动决议的落实,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人员及其权利

第十二条 除法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外,于债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发表意见或进行说明,也可以提出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

(1)发行人;

(2)本期债券担保人及其关联方;

(3)持有本期债券且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股东、上述股东的关联方或发行人的关联方;

(4)债券受托管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者除外);

(5)其他重要关联方。

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股东、上述股东的关联方或发行人的关联方持有的本期未偿还债券的本金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有表决权的本期未偿还债券的本金总额。

第十三条 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召集人负责起草。议案内容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内,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业务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或者约定,有利于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具有明确并切实可行的决议事项。

受托管理人拟召集持有人会议的,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以提出议案,受托管理人应当将相关议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受托管理人应当就全部拟提交审议的议案与发行人、提议人及其他相关方充分沟通,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或协助提议人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

第十四条 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发行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重要关联方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提出临时议案。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前10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提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之日起5日内在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临时提案内容。

除上述规定外,召集人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不得修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包括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中未列明的提案,或不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内容要求的提案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十五条 债券持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应当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但无表决权(债券受托管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者或受债券持有人委托参会并表决的除外)。

受托管理人可以作为征集人,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其代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征集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题和表决事项,不得隐瞒、误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代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书。

第十六条 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投票代理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

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十七条 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是否具有表决权;

(3)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4)投票代理委托书的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第十八条 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未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24小时之前送交召集人。

发行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等关联方及债券增信机构应当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接受债券持有人等相关方的问询,并就拟审议议案的落实安排发表明确意见。资信评级机构可以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持续跟踪债券持有人会议动向,并及时披露跟踪评级结果。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第十九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网络等方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由律师见证。见证律师原则上由为债券发行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担任。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第二十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需由超过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出席方为有效。

第二十一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如果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召集的,由债券受托管理人指派的代表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果由发行人或本期债券的担保人召集的,由发行人或本期债券的担保人指派的代表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果由单独和

/或合并代表10%以上的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召集的,由该债券持有人共同推举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会议主席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共同推举一名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在该次会议开始后1小时内未能按前述规定共同推举出会议主席,则应当由出席该次会议的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最多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第二十二条 召集人负责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名称(或姓名)、出席会议代理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证件号码、持有或者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及其证券账户卡号码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的相关信息等事项。第二十三条 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第二十四条 会议主席有权经会议同意后决定休会、复会或改变会议地点。经会议决议要求,会议主席应当按决议修改会议时间及改变会议地点。休会后复会的会议不得对原先会议议案范围外的事项做出决议。

6、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

第二十五条 向会议提交的每一项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正式任命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为“弃权”。

第二十六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应当由至少两名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一名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和一名发行人代表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第二十七条 会议主席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第二十八条 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的,如果会议主持人未提议重新点票,

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席应当即时点票。第二十九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网络、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有效。募集说明书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特别约定的,以募集说明书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为准。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

第三十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有书面会议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召集人代表和见证律师签名。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及担保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第三十一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占发行人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比例;

(2)召开会议的日期、具体时间、地点;

(3)会议主席姓名、会议议程;

(4)各发言人对每一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5)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6)债券持有人的质询意见、建议及发行人代表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7)债券持有人会议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二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和记录员签名,连同表决票、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等会议文件一并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保存。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的保管期限为十年。

第三十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议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会议主席应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进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直接终止该次会议,并及时公告。第三十四条 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

(2)会议有效性;

(3)各项议案的议题和表决结果。

7、附则

第三十五条 受托管理人应当积极落实并督促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落实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按规定和约定及时披露决议落实的进展情况及后续安排。

持有人会议决议需要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落实的,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或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并及时予以披露。

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未按规定或约定落实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法定或约定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除涉及发行人商业秘密或受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限制外,出席会议的发行人代表应当对债券持有人的质询和建议作出答复或说明。

第三十七条 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有效性发生争议,应在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三十八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自发行人本期债券债权初始登记日起生效。如《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条款不符合现行或将来法律、法规和规则要求的,各方应当以现行或将来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为准,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发行的本期债券视为同意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接受其中指定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视为同意《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如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各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组成。如未作特殊

说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的相关条款适用于本次债券中各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各期债券持有人认可并承认《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上述效力。第三十九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超过”不包括本数。

七、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全体持有人的委托,担任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发行人同意聘任中信建投证券,并接受受托管理人的监督。

发行人与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凡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同意该《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本章仅列示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全文。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1、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欧阳程、宋雁翔、李晨毓、柏龙飞、王哲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35层ABCD房
联系电话:0755-23619652
传真:0755-88604112
邮政编码:518038

2、《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发行人与中信建投证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

3、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的利害关系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同时担任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尽职履责的利益冲突情形。

4、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措施

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次债券提供担保,且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其与发行人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将通过以下措施管理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形及进行相关风险防范:

(1)债券受托管理人作为一家综合类证券经营机构,在其(含其关联实体)通过自营或作为代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参与各类投资银行业务活动时,可能存在不同业务之间的利益或职责冲突,进而导致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产生利益冲突。相关利益冲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双方之间,一方持有对方或互相地持有对方股权或负有债务。

(2)针对上述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按照《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等监管规定及其内部有关信息隔离的管理要求,通过业务隔离、人员隔离、物理隔离、信息系统隔离以及资金与账户分离等隔离手段,防范发生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相冲突的情形、披露已经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并在必要时按照客户利益优先和公平对待客户的原则,适当限制有关业务。

(3)截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署,中信建投证券除同时担任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和债券受托管理人之外,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尽职履责的利益冲突情形。

(4)当债券受托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发行人以及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认可债券受托管理人在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服务之目的而行事,并确认债券受托管理人(含其关联实体)可以同时提供其依照监管要求合法合规开展的其他投资银行业务活动(包括如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直接投资、研究、证券发行、交易、自营、经纪活动等),并豁免债券受托管理人因此等利益冲突而可能产生的责任。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 债券受托管理事项为维护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发行人聘任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本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凡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关于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更换债券受托管理人时,亦视同债券持有人自愿接受继任者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第二节 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行人享有以下权利:

(1)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2)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更换受托管理人的议案;

(3)对债券受托管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所从事的行为,发行人有权予以制止;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上述制止行为应当认可;

(4)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本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发行人所享有的其他权利。

2、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

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在本期债券任何一笔应付款项到期日前一工作日的北京时间上午十点之前,发行人应向债券受托管理人做出下述确认:发行人已经向其开户行发出在该到期日向兑付代理人支付相关款项的不可撤销的付款指示。

3、发行人应当指定专项账户(即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不得挪作他用,并应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发行人应当设立专项账户(即偿债保障金专户),用于本期债券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不得挪作他用。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付息日5个交易日前,将应付利息全额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在债券到期日(包括回售日、赎回日及提前兑付日等,下同)10个交易日前,将应偿付或者可能偿付的债券本息的百分之二十以上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并在到期日2个交易日前,将应偿付或者可能偿付的债券本息全额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发行人未能足额提取偿债保障金的,不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发行人应当至少提前二十个交易日将本期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分期偿还等的资金安排以书面形式发送债券受托管理人。

4、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5、发行人应当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指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和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咨询事宜,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由发行人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发行人应当在本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和联络人的信息,并及时披露其变更情况。受托管理人应当指定专人辅导、督促和检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情况。

6、信息披露应当通过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业务专区或者以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应当符合交易所的要求。备查文件为电子文件、传真件、复印件的,应当确保与原件一致。

7、债券信息披露文件中涉及审计、法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等事项的,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信评级机构等审查验证,并出具书面意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信评级机构等应当具备相关监管部门认定的业务资格。

8、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披露信息前,应当确保将该信息的知悉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披露、透露或者泄露信息内容,不得提前通过其他方式披露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不正当行为。

发行人在境内和境外市场同时发行债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市场披露的与发行人有关的信息,应当同时在交易所披露。

9、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或者具有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形的,及时披露可能会损害信息披露义务人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向交易所申请暂缓披露,并说明暂缓披露的理由和期限:

(1)拟披露的信息未泄漏;

(2)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

(3)债券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交易所同意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暂缓披露相关信息。暂缓披露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暂缓披露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暂缓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暂缓披露期限届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暂缓披露事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形,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或者损害信息披露义务人利益的,可以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披露。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其他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自愿披露应当符合信息披露有关要求,遵守有关监管规定。

12、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报告或回复交易所就相关事项提出的问询,不得以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或者需要保密等为由不履行报告或回复交易所问询的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回复交易所问询,或者未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规定和交易所要求进行报告,或者交易所认为必要的,交易所可以向市场说明有关情况。

13、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信主体、专业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发行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14、发行人为交易所上市公司的,应当同时遵守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15、债券募集说明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应当按照《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承销机构或者相关专业机构,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16、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生下列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者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发行人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受托管理人,并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提交并披露重大事项公告,说明事项起因、状态及其影响等,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同时根据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前款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者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3)发行人出售、转让主要资产或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4)发行人放弃债权、财产或其他导致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6)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7)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8)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9)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失信行为,或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发生重大变动;

(10)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或者发生变更;

(11)发行人发生可能导致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挂牌转让条件的重大变化;

(12)发行人主体或者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13)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4)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5)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16)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发行人披露重大事项后,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其影响。发行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受到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

披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转让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应当在转让达成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

17、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半年报和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新增关联方占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60%的,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发行人披露半年报或年度报告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受托管理人提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书面申请,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债券持有人的申请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做出决议,限制发行人继续新增关联方借款的规模,并规定发行人不履行会议决议应当承担的责任。发行人应当无条件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上款所述新增关联方占款是指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任何形式有偿或无偿占用发行人资金累计新增额度。

18、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半年报和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新增对外担保金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60%的,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发行人披露半年报或年度报告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受托管理人提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书面申请,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债券持有人的申请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做出决议,限制发行人继续新增对外担保的规模,并规定发行人不履行会议决议应当承担的责任。发行人应当无条件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19、第18条所称对外担保应扣减发行人提供的反担保额度,即因第三方向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而需向其提供原担保金额范围内的反担保额度。

20、发行人应按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从债券托管机构取得债权登记日转让结束时持有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名册,并在债权登记日之后一个转让日将该名册提供给债券受托管理人,并承担相应费用。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应每年(或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合理要求的间隔更短的时间)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或促使登记公司提供)更新后的债券持有人名册。

21、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发行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22、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追加担保,追加担保的具体方式包括增加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和/或用财产提供抵押和/或质押担保,并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同时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办理其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23、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落实相关还本付息及后续偿债措施的安排并及时报告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受托管理人。

24、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信机构等相关主体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履行其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四条项下的各项受托管理职责,积极提供受托管理调查所需的资料、信息和相关情况,全力支持、配合受托管理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工作,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所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所有为受托管理人了解发行人及/或保证人(如有)业务所需而应掌握的重要文件、资料和信息,包括发行人及/或保证人(如有)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关联机构或联营机构的资产、负债、盈利能力和前景等信息和资料;

(2)受托管理人或发行人认为与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相关的所有协议、文件和记录的副本;

(3)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9条约定发行人需向受托管理人提供的资料;

(4)其它与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相关的一切文件、资料和信息。

发行人须确保其提供的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确保其向受托管理人提供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不会违反任何保密义务,亦须确保受托管理人获得和使用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不会违反任何保密义务。

发行人认可受托管理人有权不经独立验证而依赖上述全部文件、资料和信

息。如发行人发现其提供的任何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可能产生误导,或者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系通过不正当途径取得,或者提供该等文件、资料和信息或受托管理人使用该等文件、资料和信息系未经所需的授权或违反了任何法律、责任或在先义务,发行人应立即通知受托管理人。

25、发行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受托管理人能够有效沟通。

本期债券设定保证担保的,发行人应当敦促保证人配合受托管理人了解、调查保证人的资信状况,要求保证人按照受托管理人要求及时提供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期报告及征信报告等信息,协助并配合受托管理人对保证人进行现场检查。

26、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成债券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应当向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27、发行人应当在交易所为债券提供转让前,披露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结果公告、挂牌转让公告书和信用评级报告(如有)。

28、发行人应当按照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在债券派息、到期兑付、回售、赎回、利率调整、分期偿还、开始换股、调整换股价格等业务发生前,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在债券回售、赎回等业务完成后,应当及时披露业务结果公告。

29、发行人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分别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至少记载以下内容的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但债券募集说明书在发行时已经披露相关内容的除外:

(1)发行人概况;

(2)发行人经营与公司治理情况;

(3)上半年财务会计报告或者经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4)已发行未到期债券募集资金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情况及履行的程序、年末余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并说明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募集资金用途发生变更的,应说明已经履行的程序及是否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5)已发行且未到期债券其他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跟踪评级情况(如有)、增信措施及其变化情况、债券本息兑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是否存在偿付风险,报告期内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等;

(6)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况及相关风险防范、解决机制(如有);

(7)债券募集说明书载明的发行人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8)涉及和可能涉及发行人的重大诉讼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债券按期偿付的重大事项;

(9)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30、发行集合债的,其中任意发行人均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相关规定履行定期报告披露义务。

3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转让交易。

32、发行人应当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规定向受托管理人支付本期债券受托管理报酬和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其他额外费用。

33、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则的前提下,发行人应当在公布年度报告后15个交易日内向受托管理人提供一份年度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并根据受托管理人的合理需要向其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发行人应当在公布半年度报告后15个交易日内向受托管理人提供一份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复印件。

34、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

2、受托管理人应当向交易所报备其受托管理业务负责人、联络人及其变更情况。

3、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持续动态监测、排查、预警并及时报告债券信用风险,采取或者督促发行人等有关机构或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信用风险和处置违约事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受托管理人应当全面调查和持续关注发行人与保证人(如有)的资信状况、担保物(如有)价值、权属情况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出现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受托管理人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1)就《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5条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和保证人(如有)的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

(2)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3)调取发行人、保证人(如有)银行征信记录;

(4)对发行人和保证人(如有)进行现场检查;

(5)约见发行人或者保证人(如有)进行谈话。

5、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存续期间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偿债保障金提取以及信息披露等募集说明书约定应履行义务的执行情况。受托管理人应当至少提前二十个交易日掌握本期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分期偿还等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并于本期债券付息日和到期日二个交易日前向深交所提交发行人本息筹备情况说明。

6、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调查和持续关注,并至少每年向债券持有人披露一次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7、发行人为债券设定增信措施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发行前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权利证明或者其他相关文件,并在增信措施有效期内妥善保管。

8、在债券存续期间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等事务。

9、发生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或者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要求并督促发行人及时采取追加担保等偿债保障措施,并可以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

10、发行人预计或者已经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督促增信机构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及时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和履行相关偿付义务,并可以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接受全部或者部分债券持有人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申请财产保全、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等法律程序。

11、负责除本期债券正常到期兑付外被实施终止转让后,本期债券的登记、托管及转让等事宜。

12、受托管理人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储存、划转和兑息、兑付资金归集情况。

13、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的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4、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15、对于受托管理人因依赖其合理认为是真实且经适当方签署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证书、书面陈述、声明或者其他文书或文件而采取的任何作为、不作为或遭受的任何损失,受托管理人应得到保护且不应对此承担责任;受托管理人依赖发行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而通过邮件、传真或其他数据电文系统传输发出的合理指示并据此采取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行为应受保护且不应对此承担责任。但受托管理人的上述依赖显失合理或不具有善意的除外。

16、受托管理人应妥善安排除债券正常到期兑付外被终止挂牌转让后,债券登记、托管及转让等事项;

17、除法律、法规和规则禁止外,受托管理人可以通过其选择的任何媒体宣布或宣传其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接受委托和/或提供的服务,以上的宣布或宣传可以包括发行人的名称以及发行人名称的图案或文字等内容。

18、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销机构、增信主体等相关主体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积极提供受托管理调查所需的资料、信息和相关情况,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9、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获得受托管理报酬。

第四节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

2、受托管理人应在至少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3)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4)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5)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6)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有效性及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7)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如有);

(8)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9)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5条约定情形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10)受托管理人认为需要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因故无法按时披露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提前披露《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的延期披露公告,说明延期披露的具体原因、预计披露时间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债券还本付息能力的情况与风险等事项。

债券出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5条规定的重大事项、发行人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发生债权债务等利害关系时,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及时披露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说明事项起因、影响以及受托管理人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相关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还应在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3、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受托管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1)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发生利益冲突;

(2)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

(3)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4)《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5条约定的情形。

出现上述第(4)款情形时,受托管理人应当说明事项起因、影响以及受托管理人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第五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报酬及费用

1、除《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应由发行人或债券持有人承担的有关费用或支出外,受托管理人不就其履行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责任而向发行人收取报酬。

2、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受托管理人为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责任时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全部合理费用和支出由发行人承担:

(1)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产生的会议费(包括场地费等会务杂费)、公告费、差旅费、出具文件、邮寄、电信、召集人为债券持有人会议聘用的律师见证费等合理费用;

(2)受托管理人为债券持有人利益,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而聘请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包括律师、会计师、评级机构、评估机构等)提供专业服务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只要受托管理人认为聘请该等中介机构系为其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合理所需,且该等费用符合市场公平价格,发行人不得拒绝;

(3)因发行人预计不能履行或实际未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募集说明书项下的义务而导致受托管理人额外支出的其他费用。

上述所有费用应在发行人收到受托管理人出具账单及相关凭证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受托管理人支付。

3、发行人未能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受托管理人申请财产保全、提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程序所涉及的相关费用(以下简称“诉讼费用”),按照以下规定支付:

(1)受托管理人设立诉讼专项账户(以下简称“诉讼专户”),用以接收债券持有人汇入的,因受托管理人向法定机关申请财产保全、对发行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程序所需的诉讼费用;

(2)受托管理人将向债券持有人及时披露诉讼专户的设立情况及其内资金(如有)的使用情况。债券持有人应当在上述披露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诉讼费用汇入诉讼专户。因债券持有人原因导致诉讼专户未能及时足额收悉诉讼费用的,受托管理人免予承担未提起或未及时提起财产保全申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

程序的责任;

(3)尽管受托管理人并无义务为债券持有人垫付本条规定项下的诉讼费用,但如受托管理人主动垫付该等诉讼费用的,发行人及债券持有人确认,受托管理人有权从发行人向债券持有人偿付的利息及/或本金中优先受偿垫付费用。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债券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到期兑付本次债券本金和利息;

(2)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单独或合并持有10%以上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3)监督发行人涉及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有关行为,当发生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事项时,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使或者授权债券受托管理人代其行使债券持有人的相关权利;

(4)监督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受托履责行为,并有权提议更换受托管理人;

(5)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2)债券受托管理人依《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所从事的受托管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本次债券持有人承担。债券受托管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所从事的行为,未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追认的,不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发生效力,由债券受托管理人自行承担其后果及责任;

(3)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并受其约束;

(4)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他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对发行人启动诉讼、

仲裁、申请财产保全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债券持有人应当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各类保证金、担保费,以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因按债券持有人要求采取的相关行动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或支出),不得要求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其先行垫付;

(6)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七节 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1、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次债券提供担保,且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其与发行人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将通过以下措施管理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形及进行相关风险防范:

(1)债券受托管理人作为一家综合类证券经营机构,在其(含其关联实体)通过自营或作为代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参与各类投资银行业务活动时,可能存在不同业务之间的利益或职责冲突,进而导致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产生利益冲突。相关利益冲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双方之间,一方持有对方或互相地持有对方股权或负有债务。

(2)针对上述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按照《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等监管规定及其内部有关信息隔离的管理要求,通过业务隔离、人员隔离、物理隔离、信息系统隔离以及资金与账户分离等隔离手段,防范发生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债券受托管理人作为受托管理人履职相冲突的情形、披露已经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并在必要时按照客户利益优先和公平对待客户的原则,适当限制有关业务。

(3)截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署,债券受托管理人除同时担任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之外,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尽职履责的利益冲突情形。

(4)当债券受托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的约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发行人以及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认可债券受托管理人在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服务之目的而行事,并确认债券受托管理人(含其关联实体)可以同时提供其依照监管要求合法合规开展的其他投资银行业务活动(包括如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直接投资、研究、证券发行、交易、自营、经纪活动等),并豁免债券受托管理人因此等利益冲突而可能产生的责任。

第八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履行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1)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持续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提议变更受托管理人;

(3)债券受托管理人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4)债券受托管理人提出书面辞职;

(5)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出现本条第(1)项、第(2)项或第(5)项情形且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出现本条第(3)项情形的,发行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聘请新的受托管理人;出现本条第(4)项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推荐新的受托管理人。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自新任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受托管理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深交所、协会报告。

3、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第九节 信用风险管理

1、为了加强本次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保障本次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协议》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切实履行信用风险管理职责,加强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工作。

2、发行人在债券信用风险管理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本次债券还本付息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债券还本付息事项;

(2)提前落实偿债资金,按期还本付息,不得逃废债务;

(3)按照规定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影响偿债能力和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

(4)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并化解可能影响偿债能力及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及时处置预计或已经违约的债券风险事件;

(5)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他相关机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或者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3、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加强本次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履行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1)建立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或岗位从事信用风险管理相关工作;

(2)对本次债券信用风险进行持续动态开展监测;

(3)发现影响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及时督促发行人披露相关信息,进行风险预警;

(4)按照《债券受托管协议》约定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必要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时披露影响债券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

(5)督促发行人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信用风险或处置违约事件;

(6)根据相关规定、约定或债券持有人委托,代表债券持有人维护合法权益;

(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或者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4、债券受托管理人出现不再适合继续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情形的,在依法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之前,由中国证监会临时指定的相关机构履行债券风险管理职责。

第十节 陈述与保证

1、发行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1)发行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签署和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已经得到发行人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发行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发行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2、债券受托管理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1)债券受托管理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司;

(2)债券受托管理人具备担任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资格,且就债券受托管理人所知,并不存在任何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债券受托管理人丧失该资格;

(3)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和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已经得到债券受托管理人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第十一节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双方在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

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还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2、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双方应当立即协商以寻找适当的解决方案,并应当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如果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目标无法实现,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提前终止。第十二节 违约责任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以下任一事件均构成发行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期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期债券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或回购(如适用)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和/或利息;

(2)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根据发行人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的约定,发行人未能偿付该等债务融资工具到期或被宣布到期应付的本金和/或利息;

(3)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第

(1)项所述违约情形除外)且将对发行人履行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面值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予纠正;

(4)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5)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6)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发行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期债券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7)在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3、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受托管理人行使以下职权:

(1)在知晓该行为发生之日的五个交易日内告知全体债券持有人;

(2)在知晓发行人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13.2条第(一)项规定的未偿还本期债券到期本息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会议决议规定的方式追究发行人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发行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等法律程序;在债券持有人会议无法有效召开或未能形成有效会议决议的情形下,受托管理人可以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等法律程序;

(3)在知晓发行人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13.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第13.2条第(一)项除外),并预计发行人将不能偿还债务时,受托管理人应当要求并督促发行人及时采取追加担保等偿债保障措施,并可以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

因受托管理人实施追加担保、督促发行人履行偿债保障措施产生的相关费用,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6.2条的规定由发行人承担;因受托管理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6.3条的规定由债券持有人承担;

(4)及时报告深交所、协会。

4、加速清偿及措施

(1)如果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13.2条项下的任一违约事件且该等违约事件一直持续30个连续交易日仍未得到纠正,债券持有人可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形成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所有未偿还的本

期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

(2)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采取了下述救济措施,受托管理人可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有关取消加速清偿的内容,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1)受托管理人收到发行人或发行人安排的第三方提供的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总和:所有到期应付未付的本期债券利息和/或本金、发行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应当承担的费用,以及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权收取的费用和补偿等;或

2)《债券受托管理协议》13.2条所述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债券持有人通过会议决议的形式豁免;或

3)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同意的其他措施;

(3)本条项下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有关加速清偿、取消或豁免等的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网络、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5、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发行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6、双方同意,若因发行人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任何规定、承诺和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本期债券发行、挂牌转让的申请文件或募集说明书以及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披露的其他信息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因发行人违反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与本期债券发行、挂牌转让相关的任何法律规定或规则,从而导致受托管理人或任何其他受补偿方遭受损失、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他人对受托管理人或任何其他受补偿方提出权利请求或索赔),发行人应对受托管理人或其他受补偿方给予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偿付受托管理人或其他受补偿方就本赔偿进行调查、准备、抗辩所支出的所有费用),以使受托管理人

或其他受补偿方免受损害,但因受托管理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重大过失而导致的损失、责任和费用,发行人无需承担。第十三节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签订、效力、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

2、《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在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节 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于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自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生效。《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至本次债券全部还本付息终结之日。《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效力不因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更换而受到任何影响,对续任受托管理人继续有效。

2、除非法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任何变更,均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补充协议后生效。《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于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的变更,如涉及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应当事先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任何补充协议均为《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终止:

(1)本次债券期限届满,发行人按照约定还本付息完毕;

(2)因本次债券发行失败,债券发行行为终止;

(3)本次债券期限届满前,发行人提前还本付息;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终止前,发行人应当对本期债券进行还本付息。发行

人还本付息并予以公告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方能终止

4、如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各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均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如未作特殊说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适用于本次债券分期发行的每一期债券,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各期债券持有人认可并承认《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上述效力。第十五节 终止上市/挂牌后相关事项

1、如果本次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办理终止上市/挂牌后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2、受托管理人对本次债券终止上市后提供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不收取报酬。

第十六节 附则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的权利或义务。

2、《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如有一项或多项条款在任何方面根据任何适用法律是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且不影响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整体效力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其他条款仍应完全有效并应被执行;如《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条款不符合现行或将来法律、法规和规则要求的,各方应当以现行或将来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为准,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3、《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超过”不包括本数。

4、《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正本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各执贰份,其余供发行人申报使用。

第十一节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N26区海秀路2021号荣超滨海大厦A座2111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信息披露经办人员:常晓艳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电话:0755-23619652

传真:0755-88604112

有关经办人员:欧阳程、宋雁翔、李晨毓、柏龙飞、王哲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1幢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7-18层

负责人:王玲

联系电话:010-58785682

传真:010-58785599有关经办人员:林青松、刘晓光

(四)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负责人:梁春联系电话:010-58350011传真:010-58350012有关经办人员:杨劼、陈良、周珊珊、刘基强、张洪富

(五)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3号楼2048-80法定代表人:崔磊联系电话:010-62299800传真:+8610 62299803有关经办人员:高君子、杨欣怡

(六)增信机构: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富康社区东环二路8号中执时代广场A座21层K室

法定代表人:温卫民

联系电话:0755-86971875

传真:-

有关经办人员:张豪

(七)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负责人:张国平联系电话:0755-21899999传真:0755-21899000

(八)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法定代表人:王常青联系电话:0755-23619652传真:0755-88604112有关经办人员:欧阳程、宋雁翔、李晨毓、柏龙飞、王哲

(九)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总经理:沙雁联系电话:0755-82083333传真:0755-82083947

(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负责人:王颖联系电话:0755-88021806传真:0755-88024830

有关经办人员:闻廉弘邮政编码:518000

二、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衍生品交易部持有发行人股票(怡亚通,002183)710,275股。除以上情况外,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十二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发行人声明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

周国辉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周国辉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陈伟民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姚 飞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李 程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邓建新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邱大梁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毕晓婷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签名:

张少忠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签名:

林善贤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签名:

张洪绪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张冬杰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莫京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张 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欧阳程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刘乃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主承销商授权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

签字律师: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经本所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资信评级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信评级机构负责人:

【】

签字资信评级人员:

【】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一)怡亚通2019年、2020年、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注册本期公司债发行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及查询网站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一)发行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联系人:常晓艳

(二)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35层ABCD房

联系人:欧阳程、宋雁翔、李晨毓、柏龙飞、王哲联系电话:0755-23619652

三、查阅时间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期间,每日9:0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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