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石华山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列席4人。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