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池文茂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列席3人。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