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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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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裕包材: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7

证券简称: 宏裕包材 证券代码: 837174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桔乡大道1号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Hubei Hongyu New Packaging Materials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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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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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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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034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不超过2,339万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每股面值1.00元
定价方式通过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后,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确定。
每股发行价格不低于11.07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询价结果等因素协商确定。
预计发行日期
发行后总股本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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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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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 2

本次发行概况 ...... 3

重大事项提示 ...... 4

目录 ...... 7

第一节 释义 ...... 8

第二节 概览 ...... 12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3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8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 87

第六节 公司治理 ...... 161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83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26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44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62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 363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 369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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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普通名词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宏裕包材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如在2015年11月3日股份公司成立以前使用“本公司”、“公司”,指股份公司前身宜昌宏裕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宏裕塑业、有限公司宜昌宏裕塑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前身
安琪酵母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宜昌市国资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安琪生物、安琪集团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
夷陵城发投宜昌夷陵城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太一股权投资基金太一(宜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安琪滨州安琪酵母(滨州)有限公司
安琪赤峰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
安琪伊犁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
安琪俄罗斯安琪酵母(俄罗斯)有限公司
安琪埃及安琪酵母(埃及)有限公司
安琪纽特安琪纽特股份有限公司
安吉斯特墨西哥安吉斯特股份公司
安琪融资租赁安琪融资租赁(湖北)有限公司
安琪新加坡安琪酵母(新加坡)有限公司
可克达拉安琪可克达拉安琪酵母有限公司
福邦农业伊犁福邦新农业有限公司
安琪铁岭安琪酵母(铁岭)有限公司
安琪济宁安琪酵母(济宁)有限公司
安琪酶制剂安琪酶制剂(宜昌)有限公司
湖北纽宝湖北纽宝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安琪资管安琪(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W&HWindm?ller & H?lscher,德国包装机械的领先供应商
BOBST公司

博斯特公司,是向折叠彩盒、瓦楞纸箱和软包装行业包装和标签制造商提供设备和服务的世界领先的供应商

永新股份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002014.SZ
上海艾录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301062.SZ
天成科技蚌埠天成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838451.NQ
天鸿新材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832601.NQ
旺旺集团上海旺旺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亲亲集团亲亲食品集团(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盼盼食品福建盼盼食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金发集团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十三香集团驻马店市王守义十三香调味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伊利股份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口味王集团湖南口味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
卫龙食品漯河市卫龙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蒙牛集团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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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榨菜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稳健医疗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爱尚食品爱尚(山东)有限公司
成都圣恩成都圣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恒鹏山东恒鹏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新桥化工顺德市杏坛镇吕地新桥化工厂
新桥实业佛山市顺德区新桥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昊颖工贸新余市昊颖工贸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瑞通天元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大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三年及一期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次发行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34万股普通股(A股)的行为
股东大会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公司章程》《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经宏裕包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及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上市后适用的《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新三板、股转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宜昌市环保局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原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宜昌市安监局宜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专业名词释义
MDOMachine Direction Orientation的英文缩写,即纵向拉伸。MDO工艺是在一定温度和拉伸比下对吹塑薄膜或者流延薄膜生产线生产的薄膜进行拉伸,然后对其进行热处理,之后将其再冷却至室温
PET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的英文缩写,为热塑性聚酯中的一种,是对苯二甲酸与乙二醇的缩聚物
BOPETBiaxially Oriented Polyester Film的英文缩写,指的是双向拉伸聚酯薄膜。BOPET薄膜具有强度高、刚性好、透明、光泽度高等特点;无嗅、无味、无色、无毒、突出的强韧性
BOPABiaxially Oriented Polyamide (Nylon)Film的英文缩写,指的是双向拉伸尼龙薄膜,双向拉伸尼龙薄膜是生产各种复合包装材料的重要材料
BOPPBiaxially Oriented Polypropylene Film的英文缩写,指的是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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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拉伸聚丙烯薄膜,一般为多层共挤薄膜,是由聚丙烯颗粒经共挤形成片材后,再经纵横两个方向的拉伸而制得
VMPETVacuum Aluminized Polyesters的英文缩写,指的是聚酯镀铝膜,既有塑料薄膜的特性,又具有金属的特性。薄膜表面镀铝的作用是遮光、防紫外线照射,既延长了内容物的保质期,又提高了薄膜的亮度,从一定程度上代替了铝箔,也具有价廉、美观及较好的阻隔性能
VMCPPVacuum Aluminized Cast Polypropylene Film的英文缩写,指的是真空镀铝流延聚丙烯薄膜,是以特殊配方镀铝级共挤流延聚丙烯薄膜为基材,采用高真空镀铝及等离子表面处理技术在镀铝级共挤流延聚丙烯薄膜基材的处理面镀一层厚度为1.5—2.5Ω/□(方块电阻)的铝层,薄膜非处理面采用低温热封聚丙烯原料,具有良好的热封性能、亮丽的光泽,对紫外线、水蒸气及氧气均有良好的阻隔性
EVOHEthylene Vinyl Alcohol Copolymer的英文缩写,指的是乙烯/乙烯醇共聚物。EVOH显著特点是对气体具有极好的阻隔性和极好加工性,另外,透明性、光泽性、机械强度、伸缩性、耐磨性、耐寒性和表面强度都非常优异
PPPolypropylene的英文缩写,指的是聚丙烯。系白色蜡状材料,外观透明而轻。化学式为(C3H6)n,在80℃以下能耐酸、碱、盐液及多种有机溶剂的腐蚀,能在高温和氧化作用下分解。聚丙烯广泛应用于服装、毛毯等纤维制品、医疗器械、汽车、自行车、零件、输送管道、化工容器等生产,也用于食品、药品包装
PEPolyethylene的英文缩写,指的是聚乙烯,是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聚乙烯无臭,无毒,手感似蜡,具有优良的耐低温性能(最低使用温度可达-100~-70°C),化学稳定性好,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蚀
PVAPolyvinyl Alcohol的英文缩写,即聚乙烯醇,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化学式为[C2H4O]n,外观是白色片状、絮状或粉末状固体,无味,PVA是重要的化工原料,用于制造聚乙烯醇缩醛、耐汽油管道和维尼纶、织物处理剂、乳化剂、纸张涂层、粘合剂、胶水等
OPSOriented Polystyrene Films的英文缩写,即定向聚苯乙烯薄膜,是一种符合环保要求的新型贴体包装材料,具有强度高,刚性大,形状稳定,且具有良好的光泽度和透明度
LLDPELinear Low Density Polyethylene的英文缩写,即线性低密度聚乙烯,具有较高的软化温度和熔融温度,有强度大、韧性好、刚性大、耐热、耐寒性好等优点,还具有良好的耐环境应力开裂性,耐冲击强度、耐撕裂强度等性能,并可耐酸、碱、有机溶剂等而广泛用于工业、农业、医药、卫生和日常生活用品等领域
树脂受热后有软化或熔融范围,软化时在外力作用下有流动倾向,常温下是固态、半固态,有时也可以是液态的有机聚合物。广义上的定义,可以作为塑料制品加工原料的任何高分子化合物都称为树脂
VOCs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的英文缩写,即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导致城市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的重要前体物,主要来源于煤化工、石油化工、燃料涂料制造、溶剂制造与使用等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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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NH3–N)以氨或铵离子形式存在的化合氮,即水中以游离氨(NH3)和铵离子(NH4+)形式存在的氮
ISO9001是ISO9000族标准所包括的一组质量管理体系核心标准之一
ISO22000是指2005 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ISO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ISO45001定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国际标准,旨在取代OHSAS18001等其他同类型的管理体系,致力于使组织实现预防伤害和疾病、提升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SGSSociete Generale de Surveillance S.A. 的英文缩写,创建于1878年,是世界上最大、资格最老的民间第三方从事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鉴定的跨国公司
SAPSystem Applications and Products的英文缩写,又称企业管理解决方案,为德国思爱普公司开发的产品,该产品能向全球各行业企业提供全面的企业级管理软件解决方案
OAOffice Automation的英文缩写,中文名是办公自动化,它是将计算机网络与现代化办公相结合的一种新型办公方式,它不仅可以实现办公事务的自动化处理,而且可以极大地提高个人或者群体办公事务的工作效率,为企业或部门机关的管理与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小试对精细化工产品生产的小型模拟试验,位于实验室试验步骤之后,是进行精细化工产品开发不可缺少的基本步骤,小试的具体内容包括原料的筛选、确定工艺流程和操作条件、毒性试验和质量分析等
中试产品正式投产前的试验,即中间阶段的试验,是产品在大规模量产前的较小规模试验。在实验室小规模生产工艺路线实现后,采用该工艺在模拟工业化生产的条件下所进行的工艺研究,以验证放大生产后原工艺的可行性,保证研发和生产时工艺的一致性

注:本招股说明书涉及到的数字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其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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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726133769J
证券简称宏裕包材证券代码837174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8年11月3日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11月3日
注册资本6,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佰涛
办公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桔乡大道1号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桔乡大道1号
控股股东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宜昌市国资委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日期2016年5月12日
证监会行业分类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
管理型行业分类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塑料制品业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安琪酵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安琪酵母直接持有本公司65.00%股权。安琪酵母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600298.SH)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271756344P
法定代表人熊涛
住所湖北省宜昌市城东大道168号
注册资本869,344,879.00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869,344,879.00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3月25日
上市日期2000年8月1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饮料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酒类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饲料添加剂生产;肥料生产;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检验检测服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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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工业酶制剂研发;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
总资产(万元)1,613,768.38
净资产(万元)889,756.08
净利润(万元)68,085.90

注:以上安琪酵母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安琪酵母于200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安琪酵母主营面包酵母、酵母抽提物、酿酒酵母、生物饲料添加剂、营养保健产品、食品原料等。投资领域还涉及生物肥料、酶制剂、制糖、塑料软包装、乳业等。经过多年的发展,酵母及深加工产品已广泛应用于烘焙与发酵面食、食品调味、酿造、人类营养健康、动植物、微生物营养等领域。自2010年公司成为安琪酵母控股子公司以来一直作为安琪酵母塑料软包装业务板块的经营主体,为安琪酵母供应各类塑料软包装产品。

(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安琪酵母直接持有本公司65.00%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安琪生物直接持有安琪酵母38.04%的股权,为安琪酵母的控股股东;宜昌市国资委直接持有安琪生物100%的股权,为安琪生物的控股股东;因此,宜昌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注:以上安琪酵母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安琪酵母于200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安琪酵母主营面包酵母、酵母抽提物、酿酒酵母、生物饲料添加剂、营养保健产品、食品原料等。投资领域还涉及生物肥料、酶制剂、制糖、塑料软包装、乳业等。经过多年的发展,酵母及深加工产品已广泛应用于烘焙与发酵面食、食品调味、酿造、人类营养健康、动植物、微生物营养等领域。自2010年公司成为安琪酵母控股子公司以来一直作为安琪酵母塑料软包装业务板块的经营主体,为安琪酵母供应各类塑料软包装产品。

(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安琪酵母直接持有本公司65.00%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安琪生物直接持有安琪酵母38.04%的股权,为安琪酵母的控股股东;宜昌市国资委直接持有安琪生物100%的股权,为安琪生物的控股股东;因此,宜昌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彩印复合包材产品、注塑产品及吹膜产品等包装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主要应用于食品、酵母、调味品、医药等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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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包装以及医用防护服的生产。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聚焦于包装行业,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凭借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以及优秀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与安琪酵母、盼盼食品、旺旺集团、涪陵榨菜、蒙牛集团、伊利股份、卫龙食品、十三香集团、稳健医疗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成为华中地区规模靠前的塑料包装材料生产企业。2017年公司被中国包装联合会评为“中国塑料包装30强企业”和“中国包装百强企业”,2018年、2019年荣膺中国轻工业塑料行业(塑料复合膜)年度十强企业称号,2020年被评为中国轻工业塑料行业(塑料复合膜)十强企业。经过多年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产品性能、技术路线日益成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54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入选工业和信息部第四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该名单已完成公示。

项目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月—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计(元)762,259,935.63741,231,532.85585,870,436.97466,019,664.86
股东权益合计(元)326,224,081.60319,616,335.91282,653,458.73227,649,550.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元)326,224,081.60319,616,335.91282,653,458.73227,649,550.6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7.2056.8851.7551.15
营业收入(元)336,931,353.17589,613,299.02521,295,197.68454,059,266.60
毛利率(%)14.4312.7621.3219.83
净利润(元)26,257,745.6936,962,877.1870,673,908.1347,013,611.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26,257,745.6936,962,877.1870,673,908.1347,013,611.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23,698,531.8527,277,283.0666,862,021.6644,603,057.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0912.2727.9922.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7.309.0626.4821.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40.621.180.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40.621.180.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47,283.8338,251,743.85128,284,325.0668,877,733.9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3.263.223.5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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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发行决策及审批情况

例(%)

(一)本次发行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2022年7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安琪酵母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子公司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关于宏裕包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议案。2022年7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安琪酵母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子公司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关于宏裕包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议案。2022年8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议案。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议案。综上所述,公司控股股东安琪酵母董事会、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决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决议。

(二)本次发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尚需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通过前述审核及获得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及获得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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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034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不超过2,339万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定价方式通过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后,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确定。
每股发行价格不低于11.07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询价结果等因素协商确定。
发行前市盈率(倍)
发行后市盈率(倍)
发行前市净率(倍)
发行后市净率(倍)
预测净利润(元)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5.35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8.09%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
发行方式通过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相关资格要求的询价对象,能够申请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和交易的合格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
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的交易限制和锁定安排按照《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关于交易限制和锁定安排相关规定办理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发行费用概算
承销方式及承销期余额包销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相关资格要求的询价对象,能够申请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和交易的合格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

七、 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 保荐人、承销商

1-1-17

机构全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日期1995年10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17814402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电话021-20262062
传真021-20262004
项目负责人李昶
签字保荐代表人赵炜华、秦成栋
项目组成员朱宏涛、李昶、谢璁、王烁、丁晨雨、胡欣、曾郅宇

(二) 律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军
注册日期1993年3月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20000F996627231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589号大武汉1911写字楼A座9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589号大武汉1911写字楼A座9楼
联系电话027-59625780
传真027-59625789
经办律师詹曼、梁成坤

(三) 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吴卫星
注册日期2012年3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484C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
联系电话+86(10)82330558
传真+86(10)82327668
经办会计师丁红远、李征平

(四) 资产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五) 股票登记机构

机构全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5层33
联系电话010-50939800
传真010-50939716

1-1-18

(六) 收款银行

户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账号7116810187000000121

(七)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八、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九、 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彩印复合包材产品、注塑产品和透气膜等包装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包装行业,通过自主研发方式和多年的技术积累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获得食品、日化、医药领域众多知名企业的认可,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及知名度。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始终专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业务创新,以保持在行业中独特的竞争优势。公司的创新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技术创新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成立至今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公司以技术为先导,通过加大研究开发力度,积累了雄厚的技术力量,形成了一定的技术优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授权专利共61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54项,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包括食药级高性能复合膜绿色生产关键技术、食品级高抗冲聚丙烯(PP)制品快速注塑成型关键技术及聚乙烯(PE)微孔透气膜吹塑成型生产关键技术。

公司获得的主要技术创新相关荣誉、证书如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彩印复合包材产品、注塑产品和透气膜等包装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包装行业,通过自主研发方式和多年的技术积累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获得食品、日化、医药领域众多知名企业的认可,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及知名度。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始终专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业务创新,以保持在行业中独特的竞争优势。公司的创新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技术创新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成立至今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公司以技术为先导,通过加大研究开发力度,积累了雄厚的技术力量,形成了一定的技术优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授权专利共61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54项,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包括食药级高性能复合膜绿色生产关键技术、食品级高抗冲聚丙烯(PP)制品快速注塑成型关键技术及聚乙烯(PE)微孔透气膜吹塑成型生产关键技术。 公司获得的主要技术创新相关荣誉、证书如下:
序号荣誉证书发证机构发证时间
1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示范企业(2018-2020)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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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年度全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示范企业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2019年1月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
3中国轻工业塑料行业(塑料复合膜)十强企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2019年6月
中国塑料加工业协会
42019年度工业技术改造先进单位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2020年2月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
5中国轻工业塑料行业(塑料复合膜)十强企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2020年6月
中国塑料加工业协会
62020海中辉UV杯第七届包装印刷作品大赛奖二等奖包装印刷作品大赛奖组委会2020年9月
7包装行业优秀奖中国包装联合会2020年12月
82020年度工业技改先进企业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2021年2月
9中国绿色软包装新材料研发中心(宜昌)中国包装联合会2021年2月
10中国轻工业塑料行业(塑料复合膜)十强企业中国塑料加工业协会2021年8月
112021中国印刷包装企业100强印刷经理人杂志2021年11月
122020年度塑料包装行业前25名企业中国包装联合会2021年11月
13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注1: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入选工业和信息部第四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该名单已完成公示。

在建立高效自主研发体系的同时,公司开展与三峡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的合作研发事宜,以加强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2)产品创新 发行人具备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凭借独立的工艺设计、成熟的制造工艺、多样化的加工能力,为客户进行定制化的开发。公司技术部实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研发管理模式,研发重心主要为现有产品生产工艺水平的提高、符合下游需求方向的新产品

1-1-20

十、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开发等。因塑料包装产品种类繁多,不同性能、品质的产品在终端应用上存在巨大差异,而且多数终端客户对定制化产品需求较高,故公司技术部基于客户设计要求、市场部调研反馈信息开展研发活动。通过市场导向的研发管理,使公司研发人员准确掌握市场信息,开展的研发项目更贴近市场需求。

(3)业务创新

随着塑料薄膜包装行业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涌现,其下游应用领域不断丰富。如随着锂电池产业的快速发展,锂电池软包装成为塑料薄膜包装需求的主要领域之一。公司与华中科技大学签署了合作开发协议,双方将在“锂离子电池聚烯烃基高性能隔膜设计及优化研究”领域进行共同开发。

与此同时,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功能性新材料项目”的实施,将助力公司实现在锂电池软包装领域的市场布局。

发行人本次发行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2.1.3 条之“(一)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发行人2020年度、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6,686.20万元、2,727.73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的标准,也符合“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的标准;发行人2020年度、2021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26.48%、

9.06%,符合“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的标准;结合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市场估值水平、股票交易价格合理估计,预计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总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因此,公司预计满足所选择的上市标准。

十一、 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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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募集资金运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在公司治理中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等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经公司2022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2,034万股(未考虑行使本次股票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不超过2,339万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305.00万股)。

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项目投资总金额高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若出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超过项目资金需求部分的情况,超出部分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使用。 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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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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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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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Hubei Hongyu New Packaging Materials Co.,Ltd.
证券代码837174
证券简称宏裕包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726133769J
注册资本6,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佰涛
成立日期1998年11月3日
办公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桔乡大道1号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桔乡大道1号
邮政编码443113
电话号码0717-7734709
传真号码0717-7734031
电子信箱ir@hybaocai.com
公司网址http://www.hybaocai.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部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蒋慧婷
投资者联系电话0717-7734709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塑料薄膜、多层复合包装膜袋、铝纸塑复合包装膜袋、真空镀膜、注塑制品、透气膜、个人卫生材料、医用卫生材料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其他印刷品印刷、销售;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彩印复合包材产品、吹膜产品及注塑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为下游行业客户提供塑料彩印复合膜、食品级注塑容器以及透气膜产品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彩印复合包材产品、吹膜产品及注塑产品等

二、 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基本情况

(一) 挂牌日期和目前所属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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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

2、所属层级

2022年6月14日,全国股转公司公布了《关于发布2022年第三次创新层进层决定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22]207号),自2022年6月15日起,宏裕包材进入全国股转系统创新层。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仍属于创新层挂牌公司。

自2016年5月12日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之日起至2021年2月10日,公司的主办券商为世纪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1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世纪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与中泰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全国股转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出具《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公司的主办券商变更为中泰证券。

经2022年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2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与中信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全国股转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出具《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公司的主办券商变更为中信证券。

(三) 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及其变动情况

自2016年5月12日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之日起至2021年2月10日,公司的主办券商为世纪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1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世纪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与中泰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全国股转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出具《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公司的主办券商变更为中泰证券。

经2022年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2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与中信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全国股转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出具《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公司的主办券商变更为中信证券。

发行人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均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发生变更。

(四) 股票交易方式及其变更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均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发生变更。

公司挂牌时交易方式为协议转让。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及其过渡期间有关事项的问答,公司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于2018年1月15日由协议转让方式自动变更为集合竞价交易方式。

1-1-30

(五) 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股票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一次发行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对象为4名在册股东,发行价格为10.35元/股,发行总数100万股,共募集资金1,035.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

2022年5月26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予以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2-00051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5月31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六)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一次发行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对象为4名在册股东,发行价格为10.35元/股,发行总数100万股,共募集资金1,035.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

2022年5月26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予以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2-00051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5月31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七) 报告期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为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权未发生变动。

(八) 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为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权未发生变动。

自2019年1月1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完成四次权益分派,简要情况如下:

1、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

2019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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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审议通过。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2022年5月18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30,000,000.00元于2022年5 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对应股东的资金账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四、 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1、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安琪酵母直接持有公司3,965.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5.00%。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安琪酵母直接持有公司3,965.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5.00%。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600298.SH)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271756344P
法定代表人熊涛
住所湖北省宜昌市城东大道168号
注册资本86,934.4879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86,934.4879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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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1998年3月25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饮料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酒类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饲料添加剂生产;肥料生产;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检验检测服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工业酶制剂研发;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审计)项目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
总资产(万元)1,344,564.75
净资产(万元)720,102.54
净利润(万元)132,148.44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项目2022年半年度/2022年6月30日
总资产(万元)1,613,768.38
净资产(万元)889,756.08
净利润(万元)68,085.90

2、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安琪酵母直接持有本公司65.00%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安琪生物直接持有安琪酵母38.04%的股权,为安琪酵母的控股股东;宜昌市国资委直接持有安琪生物100%的股权,为安琪生物的控股股东;因此,宜昌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二)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2、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安琪酵母直接持有本公司65.00%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安琪生物直接持有安琪酵母38.04%的股权,为安琪酵母的控股股东;宜昌市国资委直接持有安琪生物100%的股权,为安琪生物的控股股东;因此,宜昌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共计5名。除安琪酵母外,直接持有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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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太一股权投资基金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太一(宜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2月21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宜昌市夷陵区黄金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卢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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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及股权投资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公司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关联关系

(2)股权结构

太一股权投资基金股权结构如下:

卢遥与其母亲黄珍玲合计持有太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通过太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太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8%的股权。 (3)实际控制人情况 卢遥,中国国籍,居民身份证号码为420521198804******,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系太一股权投资基金的实际控制人。

(三) 发行人的股份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外,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1、安琪滨州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外,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1、安琪滨州
企业名称安琪酵母(滨州)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9年5月14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袁良举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滨州市滨城区滨北永莘路13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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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酶制剂研发;生物饲料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安琪酵母持股比例为100%

2、安琪赤峰

3、安琪崇左

2、安琪赤峰 3、安琪崇左
企业名称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3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13,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鹏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工四路1号
经营范围食品加工用酵母的生产与销售;肥料的生产与销售;生物有机肥的生产与销售;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微生物菌剂)、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专用肥料、有机水溶肥料、水溶性肥料等其它新型肥料的生产与销售;糖(白砂糖、绵白糖)的生产与销售;原包装农作物种子销售;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购销;预包装食品(不含乳制品)销售;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饲料原料(颗粒粕、废蜜)的生产与销售;饲料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农业开发(专项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生物科学技术研究;其他专用设备修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务院决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股权结构安琪酵母持股比例为100%
企业名称安琪酵母(崇左)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12月26日
注册资本1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肖明华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崇左市城市工业区渠珠大道2号

1-1-3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销售;肥料生产;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工业酶制剂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生物饲料研发;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安琪酵母持股比例为70%,东亚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

4、安琪德宏

5、安琪湖北自贸区
企业名称安琪酵母(湖北自贸区)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7月14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劲松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峡州大道488号宜昌综合保税区C4厂房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乳制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酒类经营;检验检测服务;代理记账;保税仓库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肥料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

1-1-38

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渔具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玩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税务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安琪酵母持股比例为100%

6、安琪柳州

8、安琪上海
企业名称安琪酵母(上海)有限公司

1-1-39

成立时间2014年7月16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劲松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法赛路310号1幢四层4026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豆及薯类、食品添加剂、饲料原料、畜牧渔业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合成材料、日用木制品、软木制品、包装材料及制品、日用品、家用电器、厨具卫浴及日用杂品、金属材料及制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的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从事酵母、生物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安琪酵母持股比例为100%

9、安琪睢县

10、安琪伊犁
企业名称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3月29日
注册资本9,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少华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重庆路4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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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食品加工用酵母、酵母浸出物、酵母抽提物、营养酵母(非活性酵母)的生产与销售;饲料添加剂(酵母硒、酿酒酵母)、单一饲料(酵母水解物、酿酒酵母细胞壁、食品酵母粉)的生产与销售;食品添加剂(氨水、富硒酵母)的生产与销售;场地租赁;【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经营期限:2018年10月30日至2023年10月29日)】;有机肥料的生产与销售;家用电器、厨房用品、包装材料、包装物、机械设备的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并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安琪酵母持股比例为100%

11、安琪宜昌

12、安琪电子商务
企业名称安琪电子商务(宜昌)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9月2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董宝印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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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渔具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包装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安琪酵母持股比例为100%

13、安琪香港

14、安琪俄罗斯
企业名称安琪酵母(俄罗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08月18日
注册资本2,813,000,000卢布
法定代表人覃建华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399850利佩茨克州丹科夫市列夫托尔斯泰大街36号第1办公室
经营范围酵母及其它烘焙粉成品生产;酵母衍生物(酵母提取物、酵母核酸、酵母细胞壁、酵母多糖)生产;生产不属于其它类别的食品;生产不属于其它类别的消费食品成品及其半成品;肥料和氮化合物生产;食品添加剂、面包改良剂和烘焙原料成品生产;养殖场用动物饲料成品及其组成成分的生产;饲料酵母和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酶制剂生产;米面工业产品生产;玉米油、面粉和淀粉生产;制糖;可可粉、巧克力和含糖糕点生产;调味品和香辛料生产;儿童食品和特种食品生产;酒曲生产;天然气内燃机机组生产电能;天然气内燃机机组维护活动;蒸汽、热水(热能)生

1-1-42

产、传输和分配;天然气内燃机机组生产蒸汽和热水;收集和净化水;基础建设和打地下水井;粮食、种子和动物饲料批发贸易;糖和含糖糕点批发贸易,包括巧克力;咖啡、茶、可可粉和调味品批发贸易;已加工蔬菜、土豆、水果和干果批发贸易;食品制成品批发贸易,包括儿童和特种食品、其它均质化食品贸易;糕点制品批发贸易;面粉和通心粉批发贸易;米粒批发贸易;钢铁和铁矿石批发贸易;肥料、农药和其它农业化学制剂批发贸易;电能、热能批发贸易(不含传输和分配);电话、电视商店和电脑网络零售贸易(电商,包括网络);汽车货物运输活动;货物运输加工;仓储;货物运输组织;自有不动产买卖;自有不动产出租;对外贸易;技术进出口贸易;与公司目标和俄罗斯现行法律不矛盾的其它任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安琪酵母持股比例为99%,安琪滨州持股比例为1%

15、安琪埃及

16、安琪纽特
企业名称安琪纽特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4月22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子忠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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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调味品生产;饮料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茶叶制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化妆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乳制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安琪酵母持股比例为99.90%,安琪滨州持股比例为0.10%

17、安琪融资租赁

19、可克达拉安琪
企业名称可克达拉安琪酵母有限公司

1-1-44

成立时间2019年8月26日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少华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新疆可克达拉市工业园城西区开元北路1999号
经营范围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加工用酵母、酵母浸出物、酵母抽提物、营养酵母(非活性酵母)的生产与销售;饲料添加剂(酵母硒、酿酒酵母)、单一饲料(酵母水解物、酿酒酵母细胞壁、食品酵母粉)的生产与销售;食品添加剂(氨水、富硒酵母)的生产与销售;蒸汽的生产与销售;场地租赁;零售:预包装食品;有机肥料的生产与销售;家用电器、厨房用品、包装材料、包装物、机械设备的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并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安琪伊犁持股比例为100%

20、福邦农业

21、安琪铁岭
企业名称安琪酵母(铁岭)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7月31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覃先武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北工业园区建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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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肥料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生物饲料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肥料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谷物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粮食收购,粮油仓储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酶制剂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安琪酵母持股比例为100.00%

22、安琪济宁

23、安琪酶制剂
企业名称安琪酶制剂(宜昌)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4月22日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杜支红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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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业酶制剂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食品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安琪酵母持股比例为100.00%

24、湖北纽宝

26、安吉斯特

1-1-47

企业名称墨西哥安吉斯特股份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3月4日
注册资本15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杭涛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208 S LASALLE STREET, STE.814
经营范围仓储、市场开发与销售、技术支持、生产、采购、展示等
股权结构安琪酵母持股比例为100.00%

27、安琪百味食品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宜昌市国资委下属一级子公司情况如下: 1、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7年9月18日
注册资本21,496万元
法定代表人熊涛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宜昌市城东大道168号

1-1-48

经营范围生化产品的研制、开发;生化设备加工及工程安装;生化自控仪表及电气微机工程安装调式;经营本公司及直属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及其直属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经营本公司及其直属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股权结构宜昌市国资委持股比例为100.00%

2、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3月13日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殷俊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9号

1-1-4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水力发电;港口经营;燃气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酒店管理;露营地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旅客票务代理;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供应链管理服务;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宜昌市国资委持股比例为100.00%

4、宜昌高新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1月20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锴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55号

1-1-5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许可项目: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金融资产管理服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创业空间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发布;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宜昌市国资委持股比例为100.00%

6、宜昌泰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五、 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二)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6,100.00万股,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2,034万股(不包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可能发行的股份),或不超过2,339万股(包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可能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若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339万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则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439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占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27.72%。序号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 (万股)股权比例(%)股份性质限售情况
1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3,965.0065.0000%国有法人股限售
2席大凤1,829.9829.9997%境内自然人股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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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宜昌夷陵城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90.633.1251%基金、理财产品无限售
4太一(宜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4.371.8749%境内非国有法人股无限售
5新余市昊颖工贸有限公司0.020.0003%境内非国有法人股无限售
合计6,100.00100.0000--

(三) 其他披露事项

六、 股权激励等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其他披露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尚未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其他股东签署的特殊投资约定等可能导致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

七、 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尚未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其他股东签署的特殊投资约定等可能导致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设立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八、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设立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1、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发行人现任董事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发行人现任董事情况如下:
姓名任职任职期限
陈佰涛董事长2022.2.25-2025.2.25
邹华蓉董事2022.2.25-2025.2.25
覃光新董事2022.6.21-2025.2.25
刘家明董事2022.2.25-202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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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志成独立董事2022.2.25-2025.2.25
郑春美独立董事2022.2.25-2025.2.25
闻碧静独立董事2022.4.18-2025.2.25

陈佰涛,男,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7月至2009年3月,在武汉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任财务部会计;2009年4月至2010年2月,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任审计;2010年3月至2010年8月,在安琪酵母任审计主管;2010年9月至2016年1月,在新疆农垦现代糖业有限公司历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在新疆农垦现代糖业有限公司任党总支委员、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1年6月,在新疆农垦现代糖业有限公司任党总支委员、董事长;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在发行人任党支部副书记;2021年6月至2022年1月,在发行人任党支部副书记、审计部部长;2022年1月至2022年2月,在发行人任党支部书记;2022年2月至今,在发行人任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邹华蓉,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4月至2015年1月,在宜昌市夷陵区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任稽查员;2015年4月至2015年8月,在宏裕塑业任采购员;2015年8月至2017年7月,在宏裕塑业、发行人任采购部长、监事;2017年7月至2019年12月,在发行人任副总经理(生产)助理、监事;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在发行人任质量总监、监事;2020年3月至2022年2月,在发行人任副总经理兼质量总监;2022年2月至今,在发行人任党支部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覃光新,男,197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年7月至2000年4月,在宜昌市旭光棉纺织厂任主管会计、工会委员;2000年4月至2002年4月,在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任财务总监;2002年4月至2005年3月,在中国三峡开发总公司三峡工程大酒店任高级资深主管;2005年4月至2012年10月,在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历任子公司项目负责人、副总经理、工会主席;2012年10月至2019年11月,在安琪酵母任财务部部长;2019年12月至2022年4月,在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任纪委副书记兼纪委办公室主任;2022年4月至今,在安琪酵母任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2022年6月至今,在发行人任董事。

刘家明,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年7月至2000年7月,在宜昌食用酵母基地哈尔滨办事处任业务员、办事处经理;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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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至2001年7月,在宜昌西陵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2001年8月至2009年3月,在安琪酵母历任济南办事处区域经理、武汉办事处经理、乌鲁木齐办事处经理;2009年3月至今,在宏裕塑业、发行人历任副总经理、董事。 纪志成,男,195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2年7月至1994年6月,在无锡轻工业大学信息与控制学院任助教、讲师;1994年7月至1996年2月,在无锡轻工业大学信息与控制学院任副教授;1996年3月至2000年12月,在无锡轻工业大学信息与控制学院任副教授、教授、副院长;2001年1月至2007年12月,在江南大学通信与控制学院任教授、院长;2008年1月至2009年5月,在江南大学任教授、校长助理、发展规划处处长;2009年5月至2019年6月,在江南大学任教授、副校长;2019年6月至今,在江南大学物联网工程学院任二级教授、主任;2021年1月至今,在发行人任独立董事。 郑春美,女,196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学位。1986年6月至今任教于武汉大学。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加拿大管理科学协会(ASAC)会员、湖北省PPP库专家、武汉市会计学会理事、湖北省会计学会理事,担任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4月至今,在发行人任独立董事。 闻碧静,女,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12月至1999年6月,在华联经济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助理、律师;1999年6月至2000年12月,在北京市汉龙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2000年12月至2005年4月,在北京市万思恒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2005年4月至今,在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2022年4月至今,在发行人任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监事会主席,发行人现任监事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任职期限
王东监事会主席2022.2.25-2025.2.25
李宗佐监事2022.2.25-2025.2.25
彭昌军职工代表监事2022.2.25-202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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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华蓉、刘家明简历参见本部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蒋慧婷,女,199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9年7月至2021年8月,在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部主管;2021年8月至2022年2月,在安琪酵母任证券部高级主管;2022年2月至今,在发行人任董事会秘书。 邓锐,男,198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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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及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对外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职务兼职单位担任职务兼职单位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陈佰涛董事长---
邹华蓉董事、总经理夷陵区鸦鹊岭镇华蓉农家乐经营者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
覃光新董事安琪酵母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公司控股股东
安琪香港法定代表人、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安琪(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安琪崇左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刘家明董事、副总经理---
纪志成独立董事江南大学物联网工程学院二级教授、江南大学无锡市智能制造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无关联关系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郑春美独立董事武汉大学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无关联关系
武汉中科瑞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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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碧静独立董事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独立董事担任合伙人的其他企业
王东监事会主席安琪酵母(柳州)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安琪酵母(湖北自贸区)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安琪酵母(上海)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安琪酵母(普洱)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安琪纽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安琪酵母(滨州)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安琪酵母(睢县)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安琪酵母(宜昌)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安琪融资租赁(湖北)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宜昌喜旺食品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可克达拉安琪酵母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安琪酶制剂(宜昌)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安琪酵母(济宁)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湖北安琪森瑞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湖北纽宝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湖北安琪邦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安琪酵母(铁岭)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安琪百味食品科技(湖北)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湖北微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参股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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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佐监事---
彭昌军职工监事、总经理助理、核心技术人员---
邓锐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郑毅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蒋慧婷董事会秘书---
何庆文核心技术人员---
倪军伟核心技术人员---
陈云华核心技术人员---

除上述兼职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兼职的情形。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组成与确定依据

本公司董监高薪酬水平依据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并综合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确定。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工资及奖金构成,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

(2)报告期内,薪酬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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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邹华蓉因在二级市场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买入安琪酵母200股股票,而直接持有安琪酵母0.00002%股份,进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0.00002%股份;蒋慧婷因在二级市场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买入安琪酵母600股股票,而直接持有安琪酵母0.00007%股份,进而间接持有发行人0.00004%股份;马忠兰因在二级市场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买入安琪酵母20,600股股票,而直接持有安琪酵母0.00237%股份,进而间接持有发行人0.00154%股份。邹华蓉、蒋慧婷、马忠兰买卖安琪酵母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安琪酵母的公开信息及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不涉及内幕交易。除上述持股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没有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三) 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本公司职务对外投资企业名称出资额 (万元)比例 (%)
陈佰涛董事长宜昌裕华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000.36
邹华蓉董事、总经理夷陵区鸦鹊岭镇华蓉农家乐0.001100.00
覃光新董事宜昌裕宏投资发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5.000.55
刘家明董事、副总经理宜昌裕华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5.000.59
纪志成独立董事---
郑春美独立董事---
闻碧静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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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监事会主席宜昌裕宏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5.000.55
李宗佐监事---
彭昌军职工代表监事---
邓锐副总经理---
郑毅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蒋慧婷董事会秘书---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经营性投资,也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与本公司利益相冲突的情形。

(四) 其他披露事项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经营性投资,也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与本公司利益相冲突的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其他披露事项。

九、 重要承诺

(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其他披露事项。

承诺主体

承诺主体承诺开始日期承诺结束日期承诺类型承诺具体内容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2022年9月21日-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详见本节“九、重要承诺”之“(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控股股东/其他股东2022年9月21日-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详见本节“九、重要承诺”之“(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9月21日-关于公司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详见本节“九、重要承诺”之“(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3、关于公司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9月21日-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详见本节“九、重要承诺”之“(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4、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2022年9月21-关于《招股说明书》不详见本节“九、重要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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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诺”之“(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5、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9月21日-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本节“九、重要承诺”之“(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6、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控股股东2022年9月21日-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本节“九、重要承诺”之“(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7、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2022年9月21日-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详见本节“九、重要承诺”之“(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8、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2022年9月21日-关于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详见本节“九、重要承诺”之“(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9、关于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控股股东/其他股东2022年9月21日-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详见本节“九、重要承诺”之“(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10、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9月21日-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与承诺详见本节“九、重要承诺”之“(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11、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与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安琪酵母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裕包材或公司)审议其股票在北交所上市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宏裕包材股票在北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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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上市之日或宏裕包材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事项终止之日止,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公司于截至前述股权登记日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宏裕包材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提议由宏裕包材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自宏裕包材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宏裕包材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宏裕包材回购该等股份。

3、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宏裕包材股票若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宏裕包材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宏裕包材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本公司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并将严格遵守本公司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的承诺。

5、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宏裕包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公司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则所得的收入归宏裕包材所有。若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宏裕包材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宏裕包材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持股10%以上股东席大凤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裕包材或公司)审议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或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事项终止之日止,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人于截至前述股权登记日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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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若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本人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并将严格遵守本公司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的承诺。

5、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则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夷陵城发投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企业自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裕包材或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企业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并将严格遵守本企业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的承诺。

3、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企业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则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若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太一股权投资基金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企业自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裕包材或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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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企业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并将严格遵守本企业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的承诺。

3、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企业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则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若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安琪酵母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公司持续看好发行人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2、在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并通过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交易方式逐步减持。在锁定期届满后的三年内,本公司保证在减持后保持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

3、在锁定期届满后,若本公司拟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持有股份超过5%以上期间,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4、在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的价格将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本公司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5、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减持股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6、本公司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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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如果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将把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席大凤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的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2、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并通过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交易方式逐步减持。

3、在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拟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持有股份超过5%以上期间,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4、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将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5、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减持股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6、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将把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 (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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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

3、关于公司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

(1)发行人关于公司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拟通过如下措施努力提高公司的收入和盈利水平,以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

1、积极推进技术研发创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持续加强技术研发投入,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等方式推进技术创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公司主业,进一步加强彩印、注塑及透气膜等产品开发力度,改进产品性能,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

同时,公司将始终致力于研发与产品相结合,形成从研发中心到生产车间再回到研发中心的研发及科研成果转化模式,建立创新型中青年人才梯队,重点培养综合素质能力强的管理人才,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后劲。未来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的发展方式,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兼顾环保绿色标准,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强同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从产品类型、产品材质、生产工艺等多方面推进技术创新,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早日实现募投项目效益产出

如果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将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项目建设、安全环保等方面要求的前提下,加快完成募投项目建设,尽早实现募投项目效益产出,提高公司收入和盈利水平,提高投资者回报。

3、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合法合规使用。公司将通过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改善融资结构,提升盈利水平,进一步加快既有项目效益的释放,增厚未来收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填补股东即期回报下降的影响。

4、加大人才引进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及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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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公司将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不断改进优化人事管理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吸引行业人才,培养年轻人才,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为公司的发展和壮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制度保障。

5、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对分红政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公司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上述各项措施为公司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的保障措施及防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措施,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

公司将积极采取上述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同时承诺若上述措施未能得到有效履行,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

(2)控股股东安琪酵母关于公司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为保证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本公司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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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公司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公司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公司承诺全面、完整、及时督促公司履行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做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公开做出解释并道歉。”

(3)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人作为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证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如果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则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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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4、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发行人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本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措施,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本公司就稳定股价措施作出承诺如下:

公司承诺,在启动条件触发后,如公司未按照该预案中稳定股价方案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司董事会应向投资者说明公司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向股东大会提出替代方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对替代方案发表意见。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替代方案前,公司应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控股股东安琪酵母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措施,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就稳定股价措施作出承诺如下:

我公司如应按稳定股价具体方案要求增持公司股票,将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我公司未按具体方案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股票计划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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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我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我公司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我公司持有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在我公司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我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我公司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3)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措施,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本人就稳定股价措施作出承诺如下:

如应按稳定股价具体方案要求增持公司股票,本人将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如本人未按具体方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本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本人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从本人报酬中扣减相应金额。

本人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应向本人支付的报酬。”

5、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发行人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一、本公司《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公司将依法回购本次发行上市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 (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股份回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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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等)。回购价格不低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价格调整)与股票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期间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等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控股股东安琪酵母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一、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若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部门认定后,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依法督促发行人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价格调整)与股票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期间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的损失依据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或者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通过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合理确定。本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其他责任方按照投资者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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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若本公司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一、本人承诺《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若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的损失依据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或者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通过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合理确定。

三、若本人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6、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安琪酵母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公司作为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裕包材”)之控股股东,为支持宏裕包材分拆上市工作,有效减少和规范与宏裕包材之间的关联交易,兹作出如下承诺:

1. 本公司作为宏裕包材控股股东期间,将尽量减少和规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宏裕包材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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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履行合法程序,并依法签订协议。

2.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宏裕包材或宏裕包材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 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宏裕包材及宏裕包材其他股东有权要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规范相应的交易行为,并将已经从交易中获得的利益、收益以现金的方式补偿给宏裕包材;如因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宏裕包材经济损失,本公司将赔偿宏裕包材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4. 本承诺函自宏裕包材就其分拆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之日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在本公司作为宏裕包材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2)席大凤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人作为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裕包材’)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支持宏裕包材分拆上市工作,有效减少和规范与宏裕包材之间的关联交易,兹作出如下承诺:

1. 本人作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将尽量减少和规范本人控制的企业(如有)与宏裕包材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如有)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履行合法程序,并依法签订协议;

2. 本人将严格遵守宏裕包材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宏裕包材或宏裕包材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宏裕包材及宏裕包材其他股东有权要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规范相应的交易行为,并将已经从交易中获得的利益、收益以现金的方式补偿给宏裕包材;如因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宏裕包材经济损失,本人将赔偿宏裕包材因此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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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全部损失;

4. 本承诺函自宏裕包材就其分拆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之日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在本人作为宏裕包材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3)夷陵城发投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公司作为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裕包材’)之合计持有5%股份的股东,为支持宏裕包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工作,有效减少和规范与宏裕包材之间的关联交易,兹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作为宏裕包材合计持有5%股份的股东期间,不存在与宏裕包材之间的关联交易,对未来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履行合法程序,并依法签订协议;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宏裕包材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宏裕包材或宏裕包材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宏裕包材及宏裕包材其他股东有权要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规范相应的交易行为,并将已经从交易中获得的利益、收益以现金的方式补偿给宏裕包材;如因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宏裕包材经济损失,本公司将赔偿宏裕包材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4、本承诺自宏裕包材就其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之日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在本公司作为宏裕包材合计持有5%股份的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4)太一股权投资基金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公司作为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裕包材’)之合计持有5%股份的股东,为支持宏裕包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工作,有效减少和规范与宏裕包材之间的关联交易,兹作出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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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作为宏裕包材合计持有5%股份的股东期间,不存在与宏裕包材之间的关联交易,对未来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履行合法程序,并依法签订协议;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宏裕包材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宏裕包材或宏裕包材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宏裕包材及宏裕包材其他股东有权要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规范相应的交易行为,并将已经从交易中获得的利益、收益以现金的方式补偿给宏裕包材;如因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宏裕包材经济损失,本公司将赔偿宏裕包材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4、本承诺自宏裕包材就其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之日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在本公司作为宏裕包材合计持有5%股份的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5)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人作为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裕包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支持宏裕包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工作,有效减少和规范与宏裕包材之间的关联交易,兹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在作为宏裕包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尽量减少和规范本人控制的企业(如有)与宏裕包材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如有)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履行合法程序,并依法签订协议;

2、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如有)保证严格遵守宏裕包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本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承诺将不利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影响宏裕包材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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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尽职尽责地保持宏裕包材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人任职或控制的企业(如有)与宏裕包材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权利所及范围内,本人将促使本人任职或控制的企业(如有)与宏裕包材进行关联交易时将按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并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本人将促使本人任职或所控制的企业(如有)不通过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特殊的利益,不进行任何有损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4、为规范运作,在今后的日常管理中,本人承诺严格按照宏裕包材各项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约定,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同时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坚决杜绝本人及本人投资的其他公司(如有)占用发行人的资金;

5、本承诺自宏裕包材就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之日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本人作为宏裕包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本人保证本承诺函所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遗漏或隐瞒,本人愿意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安琪酵母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与承诺:

“鉴于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宏裕包材’)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作为宏裕包材直接控股股东,为避免与宏裕包材产生或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兹此作出如下承诺:

1.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宏裕包材现有业务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宏裕包材现有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公司与宏裕包材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2. 本公司作为宏裕包材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宏裕包材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宏裕包材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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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3. 本公司作为宏裕包材直接控股股东期间,若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了与宏裕包材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及时转让或终止,或促成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转让或终止该等业务。若宏裕包材提出受让请求,本公司将无条件按法定程序以公允价格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或促成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宏裕包材。

4. 本公司作为宏裕包材直接控股股东期间,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宏裕包材之间在业务上有可能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机会的,本公司将推荐给宏裕包材。

5. 本公司保证合法、合理的行使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宏裕包材正常经营的行为。

6. 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给宏裕包材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归宏裕包材所有。

7. 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即行生效,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被认定为宏裕包材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8、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

(1)发行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

“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公司将依法回购本次发行上市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等)。回购价格不低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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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价格调整)与股票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期间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2)控股股东安琪酵母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部门认定后,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依法督促发行人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价格调整)与股票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期间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关于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发行人关于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一、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并执行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及《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

二、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且本公司的内部规定和利润分配政策不符合该等规定的要求的,本公司将及时调整内部规定和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三、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2)控股股东安琪酵母关于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一、本公司将督促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严格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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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并执行届时有效的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发行人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发行人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如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且发行人的内部规定和利润分配政策不符合该等规定的要求的,本公司将督促发行人及时调整内部规定和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10、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1)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本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工作,本公司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要求作出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二、本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权属清晰,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本公司不存在影响和潜在影响公司股权结构的事项或特殊安排;

三、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形;

五、本公司不存在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六、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控股股东安琪酵母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工作,本公司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要求作出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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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二、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本公司不存在影响和潜在影响发行人股权结构的事项或特殊安排;

三、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五、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六、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3)席大凤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工作,本公司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要求作出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二、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本人不存在影响和潜在影响发行人股权结构的事项或特殊安排;

三、本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五、本人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六、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4)夷陵城发投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工作,本公司根据《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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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要求作出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二、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本公司不存在影响和潜在影响发行人股权结构的事项或特殊安排;

三、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五、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六、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5)太一股权投资基金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工作,本公司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要求作出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二、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本公司不存在影响和潜在影响发行人股权结构的事项或特殊安排;

三、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五、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六、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11、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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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与承诺

“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如本公司确已无法履行原承诺的,则本公司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如因本公司未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二、向公司股东和投资者提岀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

(2)控股股东安琪酵母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与承诺

“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一、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补救措施及改正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如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公司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在本公司依有权机关认定应当承担的赔偿金额限度内扣减本公司应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公司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三、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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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公开作出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并且经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本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此负有相关责任的,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的结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二、向发行人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与承诺

“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一、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补救措施及改正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在本人依有权机关认定应当承担的赔偿金额限度内扣减本人应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如有)、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

三、在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和/或监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及发行人公开作出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并且经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本人作为董事和/或监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对此负有相关责任的,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的结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二、向发行人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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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承诺开始日期承诺结束日期承诺类型承诺具体内容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5月12日-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见注1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其他股东2016年5月12日-关于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见注2

注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避免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利益,公司股东安琪酵母、席大凤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与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本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宏裕包材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自身未经营、亦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宏裕包材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宏裕包材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2、本公司/本人在持有宏裕包材的股份(在宏裕包材任职)期间,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宏裕包材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公司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宏裕包材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以避免与宏裕包材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3、本公司/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全体股东之权益作出,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宏裕包材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归宏裕包材所有。”

注2:关于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股东安琪酵母和席大凤出具了《关于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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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短时期内无法减少或消除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和《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与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公允进行。”

(三)其他披露事项

十、 其他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其他披露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应披露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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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一、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1、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彩印复合包材产品、注塑产品及吹膜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为下游食品和医疗等行业客户提供彩印复合膜产品、食品级注塑容器等塑料包装产品以及透气膜,产品主要应用于食品、酵母、调味品等产品的包装以及医用防护服的生产。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自主研发并形成聚合物材料加工与成型技术、材料共混改性技术、材料复合技术等多项核心专有技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取得61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54项。除自主研发外,公司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与华中科技大学、三峡大学等高校和研发机构建立了良好的研发合作关系。 公司凭借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以及优秀的产品质量和服务,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公司与安琪酵母、盼盼食品、旺旺集团、涪陵榨菜、蒙牛集团、伊利股份、卫龙食品、十三香集团、稳健医疗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经过多年发展,公司赢得了市场及行业的广泛认可,获得业内多项殊荣: 2018年,公司入选“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示范企业”名单;2019年和2021年公司连续被中国包装联合会评为“中国包装百强企业”,2020年被评为“中国塑料包装前25名企业”;2021年和2022年,公司均被选入《印刷经理人》杂志“中国印刷包装企业 100 强”名单。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入选工业和信息部第四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该名单已完成公示。 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聚焦于包装行业,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作为食品包装行业代表性企业,主要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应用分类主要客户产品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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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印复合包材产品酵母包装安琪酵母
功能包装蒙牛集团 伊利股份 涪陵榨菜 中顺洁柔 十三香集团
休闲食品包装盼盼食品 今麦郎 旺旺集团 爱尚食品 卫龙食品
注塑产品食品级塑料容器安琪酵母 成都圣恩
吹膜产品透气膜稳健医疗 山东恒鹏

(1)彩印复合包材产品

公司为食品行业不同细分领域客户提供定制化彩印复合包材,产品应用领域广泛,根据终端产品类型可分为酵母包装、功能包装、休闲食品包装和其他包装。公司生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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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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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的处理方式 (1)废水 公司员工产生的生活废水分别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废水通过专用收集池进行循环利用,并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公司目前使用的是低氮燃烧器天然气锅炉,并具备专门的回收器,如锅炉出现燃烧不充分的情况时将回收废气并再次充分燃烧,以达到废气排放标准。公司复合、印刷工段均设有专门的VOCs回收装置,对生产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回收。公司的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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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公司每年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葛洲坝集团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按月对公司氮氧化物废气排放进行检测,每年度对公司废水、固废进行定期检测,并出具环境监测报告。 根据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以及公司环保设施运行记录,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有效。

二、 行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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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器和包装材料的综合标准等专业领域(不含直接接触食品包装)的标准化工作。 食品直接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食品直接接触材料及制品术语、分类和质量管理控制技术等基础领域的标准化。 2、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国务院2005年12月发布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国家发改委2020年1月实施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塑料包装行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近年来,国家对本行业的鼓励政策和法律法规主要有:
法律法规实施时间颁布部门主要内容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6年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加强计量管理,配备与其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备,保证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在其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正确、清晰地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主席令第72号)2003年1月实施,于2012年修正并于2012年7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正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应当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企业应当对产品进行合理包装,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企业应当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资源消耗以及废物的产生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需要对生产和服务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9号)2015年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印刷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令第15号)2001年11月实施,分别于2015年8月和2017年12月修订新闻出版总署印刷业经营者资格的审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印刷业总量、结构、布局规划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等条件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6号)2001年7月26日施行,后分别于2016年1月、2017国务院国家实行印刷经营许可制度。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申请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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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以及2020年11月修订应当持营业执照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的,发给印刷经营许可证。企业申请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持营业执照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的,发给印刷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施行,2018年10月修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以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为指导原则,明确提出:“从事工艺、设备、产品及包装物设计,应当按照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的要求,优先选择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和设计方案,并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以及“设计产品包装物应当执行产品包装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10月施行,2018年12月修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在我国从事“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该法。根据该法规定: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指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20年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的风险程度,结合食品原料、生产工艺等因素,对食品生产实施分类许可。”

(2)行业相关的产业政策

(2)行业相关的产业政策
政策名称颁布时间颁布部门相关内容
《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管理办法》2008年7月财政部明确提出规范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管理,支持包装行业积极开发新产品和采用新技术,促进循环经济和绿色环保包装产业的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200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该通知重申商品过度包装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而且导致商品价格虚高,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助长奢侈腐败现象,不符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通知要求治理商品过度包装要从源头抓起。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和切身利益的商品,要在满足保护、保质、标识、装饰等基本功能的前提下,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从包装层数、包装用材、包装有效容积、包装成本比重、包装物的回收利用等方面,对商品包装进行规范,引导企业在包装设计和生产环节中减少资源消耗,降低废弃物产生,方便包装物回收再利用
《中国制造2025》2015年5月国务院指出要坚持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着力点,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效率,构建绿色制造体系,走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加大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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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力度,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积极推行低碳化、循环化和集约化,提高制造业资源利用效率;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努力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支持企业开发绿色产品,推行生态设计,显著提升产品节能环保低碳水平,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工信部关于加快我国包装产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进一步明确未来5至10年全国包装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采取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工作措施,加快形成转型升级的倒逼机制,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3月国务院倡导合理消费,力戒奢侈消费,制止奢靡之风。在生产、流通、仓储、消费各环节落实全面节约要求。管住公款消费,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推广城市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服务系统。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
《中国塑料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2016年4月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十三五”塑料加工业紧紧围绕“功能化、轻量化、生态化、微成型”的技术方向,重点突破原料、先进成型技术与工艺、装备三大发展瓶颈;要认真贯彻《中国制造2025》,紧紧围绕国家重点实施新兴战略产业,发挥塑料加工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的重要作用;要紧紧围绕“高端化”战略,加强以产学研为主的协同创新和联合攻关,突破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共性和核心技术
《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 2020年)》2016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发绿色产品。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遵循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原则,大力开展绿色设计示范试点,以点带面,加快开发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低耗、高可靠性、长寿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绿色产品。积极推进绿色产品第三方评价和认证,发布工业绿色产品目录,引导绿色生产,促进绿色消费。建立各方协作机制,开展典型产品评价试点,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
《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 2020年)》2016年8月工业与信息化部推动塑料制品工业向功能化、轻量化、生态化、微型化方向发展。大力发展超小型、超高精度、超高速、智能控制的塑料高端加工设备,加大对塑料加工设备精密化、智能化改造,加快高精度塑料检测设备及仪器研发及应用
《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2016年9月国务院 办公厅深化消费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水平,确保消费品质量安全,扩大有效需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夯实消费品工业发展根基,推动“中国制造”迈向中高端,有力推动“中国制造2025”顺利实施,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
《关于加快我国包装产业转型发展的指导 意见》2016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包装工业是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服务型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十三五”期间我国将进一步提升包装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由“包装大国”向“包装强国”的改变
《中国包装工2016年12月中国包装联包装工业作为服务型制造业,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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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发展规划(2016- 2020年)》合会展的重要支撑。随着我国制造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创新体系的日益完善,包装工业在服务国家战略、适应民生需求、建设制造强国、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2017年4月科学 技术部塑料轻量化与短流程加工及功能化技术,合成树脂高性能化及加工关键技术均被列入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升级方向之中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2018年1月国务院 办公厅制定实施电子商务绿色包装、减量包装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包装技术和材料.开展绿色包装试点示范,培育绿色发展典型企业,加强政策支持和宣传推广
《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 2020年)》2018年9月国务院 办公厅推动绿色流通发展,倡导流通环节减量包装、使用可降解包装。创建一批绿色商场,在继续做好绿色购物中心创建基础上,逐步向超市、专业店等业态延伸,引导流通企业增设绿色产品专区,扩大绿色产品销售,积极发挥绿色商场在促进绿色循环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19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 委员会将真空镀铝、喷镀氧化硅、聚乙烯醇(PVA)涂布型薄膜、功能性聚酯(PET)薄膜、定向聚苯乙烯(OPS)薄膜及纸塑基多层共挤或复合等新型包装材料等列为鼓励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 纲要》2021年3月国务院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建立健全线上线下融合、流向可控的资源回收体系。拓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覆盖范围。推进快递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
《塑料加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2021年7月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坚持“功能化、轻量化、精密化、生态化、智能化”技术进步方向;大力开发适用于不同行业、具备不同功能的薄膜等塑料制品;加快塑料加工业绿色生态化改造升级;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
《“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2022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推广应用生物可降解材料制品,重点在日用制品、农业地膜、包装材料、纺织材料等领域应用示范,推动降低生产成本和提升产品性能,积极开拓生物材料制品市场。促进竹缠绕复合材料技术发展,推动在城市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中示范应用

(3)包装行业标准

为规范行业操作,统一包装产品标准与规范,提高包装产品质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有关行业机构共同制定了包装行业国家标准,具体有:《出口商品包装通则》、《包装与包装废弃物》、《包装回收标志》、《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等。

(3)包装行业标准 为规范行业操作,统一包装产品标准与规范,提高包装产品质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有关行业机构共同制定了包装行业国家标准,具体有:《出口商品包装通则》、《包装与包装废弃物》、《包装回收标志》、《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等。
序号标准名称发布时间发布单位
1《出口商品包装通则》(GB/T 19142-2008)2008年国家质检总局、标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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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GB/T 4456-2008)2009年国家质检总局、标准委
3《包装与包装废弃物》(GB/T 16716.5-2010)2010年国家质检总局、标准委
4《包装回收标志》(GB/T 18455-2010)2010年国家质检总局、标准委
5《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生产企业要求》(CCAA 002-2014(CANA/CTS 0014-2014))2014年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6《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NY/T 658-2015)2015年农业部
7《柔性版水性油墨》(QB/T 2825-2006)2017年中国轻工业部
8《塑料软包装凹版印刷过程质量控制及检验方法》(GBT/T 36064-2018)2018年国家质检总局、标准委

3、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包装行业作为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适应民生需求、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推动全国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包装产业长期得到的国家政策鼓励和支持。2016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加快我国包装产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生产方式转变和供给结构优化等发展方向,明确加快发展先进包装,开发个性化、定制化、精细化、智能化的高端包装制品,同时提高企业生产的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相关政策有助于提高整体智能制造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的良性发展。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环境问题逐步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包装产业核心目标向绿色、轻量化发展。2021年起,国家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塑料加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等政策,强调传统产线应向绿色生产改革,以绿色包装、智能包装、可降解包装为产业技术创新目标,推进清洁生产。产业绿色化的趋势成为包装行业的新增市场,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三)所属行业发展情况及发展趋势

1、行业发展状况

(1)包装行业发展状况

根据《中国国家标准GB/T4122.1-1996》,包装指为在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贮运、促进销售,按一定技术方法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等的总体名称;也指为了达到上述目的而采用容器、材料和辅助物的过程中施加一定技术方法等的操作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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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细分行业来看,纸质包装及塑料包装占比最大。根据中国包装联合会公布的统计数据,2021年塑料薄膜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和为3,514.68亿元,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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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球塑料包装行业发展状况 随着世界经济、现代商业和物流产业的快速发展,塑料包装行业在全球发展持续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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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的薄膜材料有BOPP双向拉伸热定型聚丙烯、BOPET双轴取向热定型聚酯、聚乙烯聚丙烯类共挤塑包装材料等等。BOPP是层合软包装材料中被广泛使用的塑料薄膜材料,能够涂布的同时,还能够与其他树脂材料共挤塑,生产出具有热封合性的结构。BOPET具有良好的尺寸稳定性、耐热性及良好印刷适性。下表为部分常用塑料薄膜材料:
缩写名称中文名称
BOPP双向拉伸聚丙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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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PET双向拉伸聚酯
BOPA双向拉伸聚酰胺
CPP流延聚丙烯
PE聚乙烯(包含改性PE等等)
PE-HD高密度聚乙烯
PE-LD低密度聚乙烯
PE-LLD线性低密度聚乙烯
PE-MLLD茂金属线性低密度聚乙烯
VMCPP真空镀铝流延聚丙烯
VMPET真空镀铝聚酯

除了基础材料,不同的粘合剂也影响包装材料的生产。常见的软包装复合材料粘合剂为热固性粘合剂,包括聚氨酯和聚酯-聚氨酯。

2)软包装的复合

复合是将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物理化学性质的材料组合成为一种多功能材料,以使塑料材料具有更多特性,扩大材料的应用范围的过程。复合方式包括湿法、干法粘结复合、热熔复合、挤出贴面技术与共挤塑技术等。

湿法粘结复合与干法粘结复合是常见的复合方式。湿法粘结复合在不同层材料上加入液体粘合剂后直接进行复合,而干法粘结复合在涂布粘合剂后,加热蒸发粘合溶液后进行复合。热熔复合使用加热粘合剂或压力的方式复合多种薄膜材料。

挤出贴面技术是一种将热塑性材料挤出贴合到一个移动的基材上去的方式。共挤塑技术则是通过一个模组头同时将热塑材料挤出,将不同包装功能的塑料材料一次性制作成型,大大降低了包装成本。

2、行业技术门槛和技术壁垒

(1)国内行业技术标准

我国对食品塑料包装行业制定了相关标准,部分标准内容如下:

除了基础材料,不同的粘合剂也影响包装材料的生产。常见的软包装复合材料粘合剂为热固性粘合剂,包括聚氨酯和聚酯-聚氨酯。 2)软包装的复合 复合是将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物理化学性质的材料组合成为一种多功能材料,以使塑料材料具有更多特性,扩大材料的应用范围的过程。复合方式包括湿法、干法粘结复合、热熔复合、挤出贴面技术与共挤塑技术等。 湿法粘结复合与干法粘结复合是常见的复合方式。湿法粘结复合在不同层材料上加入液体粘合剂后直接进行复合,而干法粘结复合在涂布粘合剂后,加热蒸发粘合溶液后进行复合。热熔复合使用加热粘合剂或压力的方式复合多种薄膜材料。 挤出贴面技术是一种将热塑性材料挤出贴合到一个移动的基材上去的方式。共挤塑技术则是通过一个模组头同时将热塑材料挤出,将不同包装功能的塑料材料一次性制作成型,大大降低了包装成本。 2、行业技术门槛和技术壁垒 (1)国内行业技术标准 我国对食品塑料包装行业制定了相关标准,部分标准内容如下:
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
1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2GB/T 1037塑料薄膜和片材透水蒸气性试验方法 杯式法
3GB/T 1038塑料薄膜和薄片气体透过性试验方法 压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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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GB/T 1040.3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 第3部分:薄膜和薄片的试验条件
5GB/T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6GB/T 291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7GB/T 5009.60食品包装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8GB/T 5009.119复合食品包装袋中二氨基甲苯的测定
9GB/T 6672塑料薄膜和薄片厚度的测定机械测量法
10GB/T 6673塑料薄膜和薄片长度和宽度的测定
11GB/T 7707凹版装潢印刷品
12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13GB/T 8808软质复合塑料材料剥离试验方法
14GB/T 8809塑料薄膜抗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15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16GB/T 10006塑料薄膜和薄片摩擦系数测定方法
17GB 12904商品条码 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
18GB/T 14257商品条码符号位置
19GB/T 17497柔性版装潢印刷品
20GB/T 18348商品条码 条码符号印制质量的检验
21GB/T 19789包装材料 塑料薄膜和薄片氧气透过性试验 库仑计检测法
22QB/T 1130塑料直角撕裂性能试验方法
23QB/T 2358塑料薄膜包装袋热封强度测定方法

塑料包装行业标准较高,且需高度匹配客户标准,因此行业的差异化体现在材料选择及生产技术当中。

(2)技术壁垒

总体而言,目前塑料包装行业竞争激烈,市场较为分散,尚无绝对龙头出现,行业技术壁垒与下游客户的产品要求相关度高。

由于下游客户企业在设备、技术、工艺和产品种类等方面各不相同,对于塑料包装产品的适用性及质量稳定性要求较高。塑料包装行业内的企业需要经过长期的资金投入、设备选择与调试、技术积累、工艺探索与实践检验,才能满足下游客户的个性需求,也提高了该行业的技术壁垒。

3、行业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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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得以充分发挥,能够快速响应客户规模化、定制化的产品需求。 1)生产设备及生产线 公司拥有行业内较为先进的生产设备,包括BOBST公司凹版印刷机2台、干式复合机5台、纸塑复合机2台,德国W&H公司吹膜机1台、柔版印刷机1台、凹版印刷机2台,日本住友的挤出复合机1台,亦配备了印品缺陷在线检测系统、粘度自动控制仪、VOCs溶剂回收系统等专业辅助设备百余台套。此外,公司建有10万级洁净厂房,拥有塑料彩印生产线10条、多功能复合生产线13条、多层共挤塑料薄膜生产线5条、快速成型注塑生产线8条、各种专业制袋机30台套。 依托较为高端的生产设备及规模化生产线,公司具备为下游客户提供规模化定制产品及快速批量交货的能力,可承接高端产品的生产制造项目,具备复杂工艺的产能领先优势。
柔版印刷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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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共挤薄膜生产线
无溶剂复合生产线

2)智能化生产管理系统公司通过对生产管理系统的智能化、信息化改造赋能原有生产线,大幅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

(4)客户资源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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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产品品类、覆盖的下游客户拓展较快,营收规模持续较快增长,产能产量保持提升,相应地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离行业龙头还有一定差距,这些都对中高级管理、技术人员的数量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已通过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不断吸引、补充各类中高级专业人才,但可能仍然难以完全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 (六)同业可比公司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彩印复合包材、注塑产品及和吹膜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类别包括彩印复合包材、注塑包装和透气膜等。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7)》、《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塑料包装品所属行业为“塑料包装”。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A股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中主营业务包含塑料薄膜产品且应用于食品行业的主要有永新股份(002014.SZ)、上海艾录(301062.SZ)、天成科技(838451)和天鸿新材(832601),上述公司同属于塑料包装行业,产品下游市场与公司产品无显著差异,目标客户与公司趋同。经公司比对筛选,在公开信息可获取的范围内,将上述公司作为可比公司具有完整性及合理性。 1、经营情况及市场地位比较 公司与可比公司市场地位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主要产品市场地位
永新股份主要生产经营真空镀膜、多功能薄膜、彩印复合软包装材料、纸基复合包装材料、新型医药包装材料、塑料制品、精细化工产品等高新技术产品永新股份为国内领先的软包装产品及服务提供商,始终专注于塑料软包装行业,凭借技术积累、产品创新、产业链协同配套以及品牌等核心竞争优势,与客户端的龙头企业、品牌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不论从市场规模、创新能力还是综合实力上,永新股份都是国内行业中的领先者。
上海艾录工业用纸包装、复合塑料包装产品、注塑包装及其他、智能包装系统上海艾录下游市场涵盖化工行业、建材行业、食品行业、食品添加剂行业及医药行业等众多领域,并成功与各领域内龙头企业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天成科技食品工业包装膜、纸塑复合包装、食品液体彩色包装膜、热收缩套标标签天成科技已初步形成了食品用液体包装膜、食品用工业包装、生物基可降解包装制品等三大业务板块,多年来为伊利、蒙牛、君乐宝、韩国希杰、爱尔兰凯瑞、法国罗盖特等国内外知名乳业集团、大型食品企业提供配套生产的环保型包装材料。天成科技在食品用液体包装膜、食品用工业纸塑包装等高端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均位居全国前三。
天鸿新材高阻隔低静电抗皱热封型天鸿新材主要通过直销模式向下游食品、医药、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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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膜、BOPP、PVC热收缩烟膜、药品、食品包装膜、扭结(印刷)膜及彩色印刷包装烟、日化生产厂家等多个领域提供产品和服务。产品销往国内各地,同时产品出口欧洲,中东,东南亚及南美等地区。
发行人彩印复合包材产品、注塑产品、吹膜产品公司和安琪酵母、旺旺集团、亲亲集团、蒙牛集团、盼盼食品、卫龙食品、十三香集团、伊利股份等国内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2018年、2019年荣膺中国轻工业塑料行业(塑料复合膜)年度十强企业称号,2018年被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列为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示范企业(2018-2020)和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培育企业(2018-2020)。

关于宏裕包材与可比公司关键财务数据比较分析情况,具体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盈利情况分析”。

2、技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比较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实力对比情况如下:

关于宏裕包材与可比公司关键财务数据比较分析情况,具体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盈利情况分析”。 2、技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比较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实力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主要产品研发投入研发资源、核心技术及技术优势
永新股份主要生产经营真空镀膜、多功能薄膜、彩印复合软包装材料、纸基复合包装材料、新型医药包装材料、塑料制品、精细化工产品等高新技术产品2019年至2022年1-6月研发投入分别为10,119.10万元、11,277.25万元12,110.56万元和6,473.6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9%、4.12%、4.01%和4.22%。永新股份已建立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核心平台,并汇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绿色包装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火炬计划黄山软包装新材料特色产业基地、安徽省软包装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主要突出在塑料软包装生产工艺技术提升、环境保护、食品和包装安全、功能性包装薄膜应用、塑料应用基础性研究等行业共性难题及前沿性方面的研究攻关。永新股份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目前在包装材料的功能性、包装产品生产工艺等方面掌握了相对丰富的技术。
上海艾录工业用纸包装、复合塑料包装产品、注塑包装及其他、智能包装系统2019年至2022年1-6月研发投入分别为2,081.35万元、2,633.36万元3,800.11万元和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3%、3.40%和3.39%和3.72%。上海艾录配备有高水平的技术中心、防尘防静电试验室、中试车间、中试设备和成套的检测,科研设施完备。目前拥有迷宫式排气FFS卷膜技术、冷拉伸套膜制造技术、EVOH筒膜制造技术、复合片材产品制造技术等塑料包装业务相关的核心技术,能有效提高包装产品的防潮性、拉伸强度、阻隔性等性能。
天成科技食品工业包装膜、纸塑复合包装、食品液体彩色包装膜、热收缩套标标签2019年至2022年1-6月研发投入分别为538.82万元、535.49万元、740.09万元和373.9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9%、3.90%、4.42%和3.56%天成科技于2016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并于当年组建安徽省活性包装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天成科技于2017年获得省企业技术中心称号,拥有授权发明专利9个,实用新型专利17个。天成科技与上海海洋大学等高校进行产学研合作,拟在活性新材料包装上进行开发和产业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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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鸿新材高阻隔低静电抗皱热封型功能膜、BOPP、PVC热收缩烟膜、药品、食品包装膜、扭结(印刷)膜及彩色印刷包装2019至2022年1-6月研发投入分别为874.74万元、881.52万元、1,141.83万元和601.7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51%、8.38%、7.28%和7.63%。天鸿新材建有安徽省多功能薄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多功能薄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天鸿新材通过了IATF16949:2016、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及QS食品包装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条码印刷许可证。天鸿新材拥有先进的单向拉伸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配备有高精度检测仪器,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主要生产厚度为12-40微米,不同规格的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广泛应用于动力锂离子电池,储能锂离子电池及数码锂离子电池。
发行人彩印复合包材产品、注塑产品、吹膜产品2019年至2022年1-6月研发投入分别为1,551.39万元、1,826.60万元、1,898.48万元和1,097.9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2%、3.50%、3.22%和3.26%。发行人自成立以来通过自主研发、与高校和其他机构合作研发等方式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以及工艺改进,围绕高性能包装材料制备、高性能包装产品工艺革新改进等方向进行技术攻关,目前已掌握食药级高性能复合膜绿色生产关键技术、食品级高抗冲聚丙烯(PP)制品快速注塑成型关键技术、聚乙烯(PE)微孔透气膜吹塑成型生产关键技术三大关键技术,形成了复合袋在密封性、耐蒸煮性、高阻隔性等方面的技术优势。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彩印复合包材产品30,715.7291.76%54,799.7893.30%46,228.7289.06%42,889.5495.16%
其中:
酵母包装7,960.6923.78%15,743.2126.80%16,320.2531.44%13,887.1430.81%
功能包装12,988.5138.80%14,828.5125.25%12,511.5924.10%11,210.2024.87%
休闲食品包装9,401.5328.09%22,882.9038.96%16,058.9530.94%15,754.4634.96%
其他包装364.991.09%1,345.162.29%1,337.922.58%2,037.744.52%
注塑产品1,406.024.20%2,553.364.35%2,471.154.76%2,179.954.84%
吹膜产品1,352.804.04%1,380.352.35%3,209.596.18%--
合计33,474.54100.00%58,733.49100.00%51,909.46100.00%45,069.49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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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与销量 公司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在产能饱和的情况下,公司考虑与客户的合作关系、产品盈利能力等因素安排生产计划,主要产品产量变动的同时,其销量也同步变动,产销率维持在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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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能利用率情况 2019年至2022年1-6月,公司彩印复合包材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9.07%、86.71%、80.80%和84.49%;公司注塑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4.14%、92.51%、88.32%和97.94%;公司吹膜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6.00%、91.53%、90.81%和88.80%。 (2)产销率情况 公司生产采取“以销定产”模式,公司考虑客户采购订单量、产品盈利能力、双方合作关系等因素安排生产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彩印复合包材产品的产销率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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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3%、100.44%、99.50%和100.17%,产销率总体稳定;公司注塑产品的产销率分别为101.85%、96.19%、101.48和95.47%;公司吹膜产品包括透气膜和PE膜,其中PE膜加工为半成品后用于生产彩印复合包材产品,仅透气膜直接对外销售,2020年至2022年1-6月,产销率分别为23.22%、12.04%和21.73%。 3、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年份序号客户名称收入金额(万元)占收入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2022年1-6月1安琪集团9,411.8627.93
2蒙牛集团5,310.6015.76
3盼盼食品2,741.608.14
4伊利股份2,710.248.04
5今麦郎1,677.274.98
合计21,851.5864.85-
年份序号客户名称收入金额(万元)占收入比例(%)是否为关联方
2021 年度1安琪集团17,730.1930.07
2盼盼食品8,905.9015.10
3旺旺集团5,357.849.09
4蒙牛集团5,135.108.71
5卫龙集团2,985.135.06
合计40,114.1568.03-
年份序号客户名称收入金额(万元)占收入比例(%)是否为关联方
2020 年度1安琪集团18,615.2935.71
2盼盼食品6,001.1211.51
3旺旺集团5,595.7710.73
4蒙牛集团4,025.837.72
5涪陵榨菜3,699.157.10
合计37,937.1672.77-
年份序号客户名称收入金额(万元)占收入比例(%)是否为关联方
2019 年度1安琪集团16,769.6636.93
2盼盼食品6,674.3914.70
3旺旺集团5,482.3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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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蒙牛集团3,344.067.36
5涪陵榨菜3,301.117.27
合计35,571.5278.34-

注:1、同一控制下客户合并披露对其销售收入;

2、安琪集团指安琪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合计的销售额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8.34%、

72.77%、68.03%和64.85%,不存在向单一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除第一大客户安琪酵母为公司控股股东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其他前五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上述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2019年至2020年的前五大客户涪陵榨菜于2021年、2022年1-6月不再为前五大客户,主要原因系来自其他客户的收入增长较大,2021年涪陵榨菜为第六大客户,2022年1-6月为第七大客户。2021年,公司新增卫龙食品为前五大客户,主要原因系公司于报告期初新进入卫龙食品供应商体系,双方合作基础逐渐稳固,销售收入增加。2022年1-6月,公司新增伊利股份、今麦郎为前五大客户。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于伊利股份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115.17万元、1,642.18万元、2,339.64万元和2,710.24万元,销售收入逐年上涨,其于2022年1-6月成为前五大客户;公司于2021年通过今麦郎供应商考核,2021年8月起双方加大了商业往来力度,2022年1-6月,今麦郎进入公司前五大客户。

(二)发行人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基膜、塑料粒子、辅料和其他材料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同一控制下客户合并披露对其销售收入; 2、安琪集团指安琪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合计的销售额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8.34%、72.77%、68.03%和64.85%,不存在向单一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除第一大客户安琪酵母为公司控股股东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其他前五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上述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2019年至2020年的前五大客户涪陵榨菜于2021年、2022年1-6月不再为前五大客户,主要原因系来自其他客户的收入增长较大,2021年涪陵榨菜为第六大客户,2022年1-6月为第七大客户。2021年,公司新增卫龙食品为前五大客户,主要原因系公司于报告期初新进入卫龙食品供应商体系,双方合作基础逐渐稳固,销售收入增加。2022年1-6月,公司新增伊利股份、今麦郎为前五大客户。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于伊利股份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115.17万元、1,642.18万元、2,339.64万元和2,710.24万元,销售收入逐年上涨,其于2022年1-6月成为前五大客户;公司于2021年通过今麦郎供应商考核,2021年8月起双方加大了商业往来力度,2022年1-6月,今麦郎进入公司前五大客户。 (二)发行人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基膜、塑料粒子、辅料和其他材料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材料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基膜
CPP膜3,292.2413.87%7,463.0516.76%4,472.4712.97%4,714.0013.67%
BOPP膜3,182.3113.41%5,803.6213.03%4,152.9012.05%4,157.8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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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膜2,003.408.44%5,012.3711.26%3,336.359.68%2,841.048.24%
铝箔1,356.705.72%2,992.436.72%2,817.648.17%1,856.985.39%
PE膜804.193.39%1,098.692.47%1,468.464.26%1,589.974.61%
尼龙膜732.863.09%1,095.872.46%889.742.58%830.252.41%
珠光膜836.963.53%944.912.12%600.481.74%546.901.59%
KOPP膜182.250.77%755.231.70%460.631.34%499.731.45%
消光膜654.702.76%896.312.01%267.320.78%326.610.95%
镀铝膜82.860.35%154.970.35%150.800.44%333.590.97%
其他膜--11.550.03%104.590.30%81.250.24%
塑料粒子
聚乙烯4,540.2719.13%7,570.0717.00%5,994.2117.39%4,468.7012.96%
聚丙烯973.654.10%1,297.762.91%1,235.113.58%1,204.853.49%
辅料
油墨2,529.2510.66%4,118.499.25%2,901.208.41%2,660.287.63%
胶水1,322.321.44%2,999.546.74%2,937.888.52%2,460.397.14%
溶剂341.645.57%800.031.80%1,198.903.48%1,552.274.50%
其他
配件423.911.79%688.631.55%805.062.33%1,072.383.11%
包装物476.702.01%819.861.84%684.241.98%618.161.79%
合计23,736.21100.00%44,751.29100.00%34,477.98100.00%31,784.3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原材料采购占总采购金额比总体稳定,2021年采购金额较2020年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1)随着公司产品产量的增加,原材料采购数量相应增加;2)基膜及塑料粒子等原材料价格有所增长。

2、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情况

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单价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原材料采购占总采购金额比总体稳定,2021年采购金额较2020年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1)随着公司产品产量的增加,原材料采购数量相应增加;2)基膜及塑料粒子等原材料价格有所增长。 2、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情况 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单价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单价 (元/公斤)变动单价 (元/公斤)变动单价 (元/公斤)变动单价 (元/公斤)
基膜
CPP膜10.47-0.46%10.514.69%10.04-5.21%10.59
BOPP膜10.91-0.58%10.9715.12%9.53-2.26%9.75
PET膜9.31-15.68%11.049.21%10.10-6.43%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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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箔31.1121.51%25.6017.12%21.86-1.17%22.12
PE膜10.154.30%9.7215.47%8.42-8.19%9.18
尼龙膜22.071.69%21.7126.12%17.21-6.76%18.46
珠光膜11.49-1.98%11.7214.35%10.25-2.09%10.47
KOPP膜15.00-1.23%15.197.58%14.121.47%13.91
消光膜11.93-4.55%12.5015.74%10.800.61%10.73
镀铝膜19.87-5.11%20.94-4.39%21.90-6.84%23.51
其他膜--21.4131.64%16.2646.13%11.13
塑料粒子
聚乙烯10.099.27%9.2411.11%8.31-2.59%8.53
聚丙烯9.219.10%8.447.87%7.83-9.40%8.64
辅料
油墨19.442.80%18.913.05%18.35-1.34%18.60
胶水14.86-1.59%15.10-3.27%15.612.44%15.23
溶剂8.14-5.47%8.6139.79%6.16-0.87%6.21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单价存在一定波动。其中,基膜和塑料粒子作为石化行业下游产品,受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走高影响,2021年单位采购成本整体出现了大幅上涨;自2022年以来,原材料价格整体上已呈现逐步回落的趋势。

3、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的能源主要为电和天然气,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采购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新产线的投产,电的耗用量逐年增长,导致整体能源费用同比逐年上升。能源采购单价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波动。 4、主要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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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原材料的供应稳定性及供应质量,公司已与多家供应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的具体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年份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主要提供的产品是否为关联方
2022年1-6月1合肥鹏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532.8310.67%BOPP膜/PET膜/珠光膜/消光膜
2河南达新源新材料有限公司2,026.328.54%BOPP膜
3金发集团2,021.258.52%聚乙烯/聚丙烯
4武汉欣联创塑化有限公司1,787.367.53%聚乙烯/聚丙烯
5重庆宏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544.076.51%油墨
合计9,911.8241.77%--
2021 年度1河南达新源新材料有限公司3,830.748.60%BOPP膜
2合肥鹏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3,343.287.51%BOPP膜/PET膜/珠光膜/消光膜
3武汉欣联创塑化有限公司3,226.707.25%聚乙烯/聚丙烯
4河南浩达塑业股份有限公司2,638.415.93%CPP膜
5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2,434.155.47%铝箔
合计15,473.3034.75%--
2020 年度1武汉欣联创塑化有限公司2,301.676.68%聚乙烯
2河南达新源新材料有限公司2,229.136.47%BOPP膜
3合肥鹏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218.206.43%BOPP膜PET膜/珠光膜/消光膜
4金发集团2,103.656.10%聚乙烯/聚丙烯
5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1,646.164.77%BOPP膜/PET膜
合计10,498.8030.45%--
2019 年度1合肥鹏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170.286.83%BOPP膜/PET膜/珠光膜/消光膜
2武汉欣联创塑化有限公司1,913.336.02%聚乙烯
3河南达新源新材料有限公司1,800.945.67%BOPP膜
4金发集团1,800.365.66%聚乙烯/聚丙烯
5河南浩达塑业股份有限公司1,696.475.34%CPP膜
合计9,381.38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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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一控制下供应商合并披露对其采购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额占当年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9.52%、30.45%、34.75%和41.77%,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上述供应商中均未直接或间接持股。 (三)报告期对持续经营有重要影响的合同的基本情况 1、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履行或已履行完毕的年度销售金额超过3,000.00万元的重大销售框架协议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标的合同价款 (万元)合同有效期/签署日期
1安琪酵母复合袋/卷膜以订单为准2018.03.15-2019.12.31
塑料复合包装袋及塑料桶2020.03.26-2021.03.25
2021.03.17-2022.03.16
2022.03.20-2023.03.20
安琪赤峰以采购订单为准以订单为准2018.01.01-2019.04.25
塑料复合包装袋及塑料桶以订单为准2019.05.01-2021.12.31
2盼盼食品以另行签订的合同或订单为准以订单为准2019.01.01-2019.12.31
2020.01.01-2020.12.31
2021.01.01-2021.12.31
2022.01.01-2022.12.31
3涪陵榨菜包装袋(膜)以订单为准2017.06.28-2017.12.31;到期未续签,如有业务发生,合同继续有效
2019.12.20-2020.12.31;到期未续签,如有业务发生,合同继续有效
2020.12.20-2021.12.31;到期未续签,如有业务发生,合同继续有效
2022.01.01-2022.12.31;到期未续签,如有业务发生,合同继续有效
4蒙牛集团包装膜以订单为准2018.07.15-2019.12.31
2020.04.10-2021.04.09
2021.04.09-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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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旺旺集团以有效订单确认以订单为准长期有效
6卫龙食品包装袋(包装膜)以订单为准2018.05.28-2019.05.28
以订单为准2019.07.01-2020.06.30
以订单为准2020.07.01-2021.06.30
以订单为准2022.07.01-2023.06.30

2、原材料采购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履行或已履行完毕的年度采购金额在1,50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采购框架协议情况如下:

2、原材料采购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履行或已履行完毕的年度采购金额在1,50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采购框架协议情况如下:
序号供应商名称标的合同金额 (万元)合同期间/签订日期
1武汉欣联创塑化有限公司聚乙烯粒料以订单为准2018.05.01签订,长期有效
另行签订采购订单以订单为准2019.04.15-2020.04.14
以订单为准2020.05.08-2021.05.07
以订单为准2021.03.15-2022.03.14
以订单为准2022.03.15-2023.03.14
2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PET聚酯膜、BOPP膜以订单为准2018.05.17-2019.05.16
另行签订采购订单以订单为准2019.04.15-2020.04.14
以订单为准2020.04.15-2021.04.14
以订单为准2021.04.15-2022.04.14
以订单为准2022.02.25-2023.03.30
3武汉金发科技有限公司聚乙烯粒料以订单为准2018.05.01-2019.04.30
另行签订采购订单以订单为准2019.04.15-2020.04.14
以订单为准2020.03.15-2021.03.14
以订单为准2021.03.15-2022.03.14
以订单为准2022.03.15-2023.03.14
4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另行签订采购订单以订单为准2019.04.15-2020.04.14
以订单为准2020.04.15-2021.04.14
以订单为准2021.04.15-2022.04.14
以订单为准2022.04.20-2023.04.19
5合肥鹏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PET聚酯膜、BOPP膜以订单为准2019.01.01-2019.12.31
另行签订采购订单以订单为准2020.04.15-2021.04.14
以订单为准2021.04.15-2022.04.14
以订单为准2022.04.15-2023.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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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河南浩达塑业股份有限公司流延CPP膜以订单为准2019.01.01-2019.12.31
另行签订采购订单以订单为准2020.04.15-2021.04.14
以订单为准2021.04.15-2022.04.14
7河南达新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另行签订采购订单以订单为准2019.01.01-2019.12.31
以订单为准2020.01.02-2021.01.01
以订单为准2021.01.01-2022.04.14
以订单为准2022.04.15-2023.05.14
8浙江长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另行签订采购订单以订单为准2019.04.15-2020.04.14
以订单为准2020.04.15-2021.04.14
以订单为准2021.01.01-2022.04.14
以订单为准2022.04.15-2023.04.14
9重庆宏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签订采购订单以订单为准2019.04.15-2020.04.14
以订单为准2020.04.15-2021.04.14
以订单为准2021.04.15-2022.04.14
以订单为准2022.04.15-2023.04.14
10上海迪爱生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另行签订采购订单以订单为准2019.04.15-2020.04.14
以订单为准2020.04.15-2021.04.14
以订单为准2021.04.15-2022.04.14
以订单为准2022.04.15-2023.04.14

3、设备采购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500.00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3、设备采购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500.00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供应商名称标的合同金额(万元)签署日期
1WINDMOELLER & HOELSCHER KG凹版印刷机HELIOSTAR II A166.00(欧元)2019.07.11
凹版印刷机HELIOSTAR II A158.50(欧元)2019.07.11
FILMEX II流延膜生产线245.00(欧元)2020.10.15
FILMEX II流延膜生产线245.00(欧元)2020.10.15
VAREX II 5 层共挤吹膜线288.00(欧元)2020.10.15
2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化仓储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1,193.002019.06.06
3BOBST ITALIA,SPABOBST纸塑复合机66.50(欧元)2019.07.10
BOBST纸塑复合机66.50(欧元)2019.07.10
4Bobst Manchester LtdBOBST真空镀膜机206.00(欧元)2020.10.16
5三信贸易株式会社住重挤出复合机设备采购22,580.00(日元)2019.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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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正在履行中的其他重大合同如下: (1)建设施工合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1,000.00万元以上的建设施工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供应商签订日期合同金额(万元)合同标的合同工期
1湖北国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8.11.253,866.58工厂技改项目3#厂房180天
2苏州市金净净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2020.01.041,170.00洁净厂房及空调 净化厂房净化工程120天、车间净化工程待设备到位后30天
3友焜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0.12.012,079.82项目土建4#厂房、仓库、卫生间施工总承包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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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键资源要素

(一)发行人产品所使用的核心技术

发行人凭借多年深耕于食品包装行业的积累,依靠自主研发创新,在彩印复合包材产品、注塑产品和吹膜产品的制造工艺和制备方式方面,形成了独有的技术优势。发行人产品中所使用的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1、酵母包装技术

公司生产的酵母包装所需具备高阻隔性能、抽真空成型性、VFFS自动包装适应性等核心性能。公司掌握的酵母包装技术包括多层共挤改性技术、多材质材料复合技术、膜材料表面改性技术等,已针对酵母产品形成了成熟的成套工艺及商业化效益,并得到了省部级科技进步认可。

公司针对酵母包装产品开发的PET/AL/PET/PE四层结构包材,采用“铝箔Al柔性高速精密涂布”,有效解决了与食品直接接触包装材料溶剂残留问题。公司通过运用“高活性鲜酵母保鲜包装膜”、“高活性干酵母保鲜包装袋”及“一种高活性半干酵母复合包装膜”等专利技术,使得包装产品有极佳的阻隔特性和良好的生物相容性,以及优秀的理化性能指标,将活性干酵母保质期由原来12个月提升至24个月,有效扩大了酵母产品的货架期与销售半径。

公司酵母产品相关的研发成果已形成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具体情况如下:

2、功能包装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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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休闲食品包装技术 休闲食品包装技术主要包括凹版里印技术、网纹辊复合技术、模具设计与制袋技术等。主要应用于休闲食品、粮油包装等食品行业。 在饼干包装领域,为防止在保质期内出现防潮吸湿现象,公司采用以聚丙烯为基材的复合膜技术,满足材料的高透明性与阻湿特性,同时适应于高速立式VFFS自动包装机。 在冷饮包装领域,为适应低温包装及冷链存储,公司采用聚合物改性技术,降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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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吹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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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成新率=账面价值/原值。 1、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3项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产权证号权利人坐落用途建筑面积(m2)是否抵押
1鄂(2020)夷陵区不动产权第0018932号宏裕包材夷陵区鸦鹊岭镇桔乡大道1号工业33,069.69
2鄂(2020)夷陵区不动产权第0018934号宏裕包材夷陵区鸦鹊岭镇桔乡大道33号工业14,0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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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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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6项商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商标权人商标注册证号核定使用商品种类有效期限
1宏裕包材第20226660号第40类2017.10.14至2027.10.13
2宏裕包材第20250186号第40类2017.10.21至2027.10.20
3宏裕包材第20250194号第16类2017.07.28至2027.07.27
4宏裕包材第20226547号第16类2017.07.28至2027.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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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宏裕包材第11045932号第16类2013.10.14至2023.10.13
6宏裕包材第11046190号第40类2013.10.21至2023.10.20

3、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54项,具体情况如下:

3、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54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申请日专利权期限
1发明专利一种机组式凹版印刷机喷墨供墨装置ZL201010257499.62010.08.192030.08.19
2发明专利耐蒸煮塑料铝箔复合袋及其制备方法ZL201110173479.52011.06.222031.06.22
3发明专利色标式自动定位检品装置及检测方法ZL201210379238.02012.10.092032.10.09
4发明专利一种耐低温食品桶注塑专用料及其制备方法ZL201210548951.32012.12.182032.12.18
5发明专利一种活性干酵母自动包装用易剥离复合膜及其制备方法ZL201410545085.12014.10.152034.10.15
6发明专利一种流延聚丙烯膜ZL201510529093.12015.08.262035.08.26
7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可变二维码与验证码铝箔易揭杯盖包装的制备方法ZL201811482811.42018.12.052038.12.05
8实用新型一种双层印刷的复合包装膜ZL201320448758.22013.07.262023.07.26
9实用新型一种热收缩性复合包装膜ZL201320586645.92013.09.232023.09.23
10实用新型一种能自动脱模的注塑模具ZL201320788769.52013.12.052023.12.05
11实用新型缓冲螺栓ZL201420239536.42014.05.122024.05.12
12实用新型高活性干酵母保鲜包装袋ZL201420239485.52014.05.122024.05.12
13实用新型一种适合蒸煮杀菌工艺的高阻隔透明复合包装膜ZL201420588050.12014.10.132024.10.13
14实用新型一种活性干酵母自动包装用易剥离复合膜ZL201420596002.72014.10.152024.10.15
15实用新型高活性鲜酵母保鲜包装膜ZL201420640723.32014.10.312024.10.31
16实用新型用于制袋机的热封辊轮组件ZL201420640646.12014.10.312024.10.31
17实用新型一种带管嘴的冰淇淋冷冻包装袋ZL201420723513.02014.11.272024.11.27
18实用新型一种高活性半干酵母复合包装膜ZL201420766827.92014.12.092024.12.09
19实用新型一种专用于凹版印刷机的上版小车ZL201420791711.02014.12.16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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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实用新型制袋热封组件ZL201520358796.82015.05.292025.05.29
21实用新型多口味食品包装袋ZL201520560680.22015.07.302025.07.30
22实用新型一种耐蒸煮消光复合包装膜ZL201520676243.72015.09.022025.09.02
23实用新型用于制袋机的切刀辊轮组件ZL201520676222.52015.09.022025.09.02
24实用新型一种高阻隔镀铝尼龙复合包装膜ZL201520676061.X2015.09.022025.09.02
25实用新型一种适合饮料自动灌装的方底自立袋ZL201520869868.52015.11.042025.11.04
26实用新型方底自立袋ZL201520868652.72015.11.042025.11.04
27实用新型一种实现油墨回流缓冲的凹版印刷机供墨装置ZL201521006278.62015.12.082025.12.08
28实用新型圆角包装袋切角装置ZL201521016801.32015.12.092025.12.09
29实用新型软包装圆盘式自动切角机ZL201620091530.62016.01.292026.01.29
30实用新型一种用于鲜酵母的纸塑复合包装ZL201621222539.22016.11.142026.11.14
31实用新型一种低成本酱菜镀铝包装复合膜ZL201621221810.02016.11.142026.11.14
32实用新型透明蒸煮级复合包装膜ZL201621266725.62016.11.242026.11.24
33实用新型具有局部哑光效果的复合包装膜ZL201621265908.62016.11.242026.11.24
34实用新型一种烘焙类食品专用高阻隔充气包装膜ZL201621328702.32016.12.062026.12.06
35实用新型一种输液袋ZL201621463597.42016.12.292026.12.29
36实用新型高阻隔充气膨化食品包装膜ZL201721207693.72017.09.202027.09.20
37实用新型油墨自动搅拌装置ZL201721230524.52017.09.252027.09.25
38实用新型塑料袋滚切装置ZL201721245369.42017.09.272027.09.27
39实用新型镭射膜快速印刷剥离装置ZL201721299078.32017.10.102027.10.10
40实用新型纠偏装置ZL201721298618.62017.10.102027.10.10
41实用新型制袋机自动收集打包装置ZL201721343226.72017.10.182027.10.18
42实用新型压管机组合模ZL201721343220.X2017.10.182027.10.18
43实用新型可回流的调味品管嘴自立袋ZL201721341962.92017.10.182027.10.18
44实用新型一种逆向复合上胶装置ZL201721369107.92017.10.232027.10.23
45实用新型一种经济型榨菜复合包装膜ZL201721392817.32017.10.252027.10.25
46实用新型多重防伪复合包装膜ZL201721592460.32017.11.242027.11.24
47实用新型环保宠物食品复合包装膜ZL201821138664.42018.07.182028.07.18
48实用新型用于方便面调味酱料的包装袋ZL201821855376.02018.11.122028.11.12
49实用新型多边封口包装袋ZL201821874701.82018.11.142028.11.14
50实用新型具有镀铝开窗效果的印刷膜ZL201821873750.X2018.11.142028.11.14
51实用新型高阻隔槟榔复合包装膜ZL201822146942.72018.12.202028.12.20
52实用新型冷饮包装的防伪标签ZL201920878692.82019.06.12202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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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实用新型拉链式盖膜食品包装盒ZL201921585536.92019.09.232029.09.23
54实用新型水溶性宠物食品包装袋ZL201921835074.12019.10.292029.10.29
55实用新型镀氧化硅薄膜ZL201921990338.02019.11.182029.11.18
56实用新型环保管嘴自立袋ZL202021179844.42020.06.232030.06.23
57实用新型耐高温铝箔封口膜ZL202021240959.X2020.06.302030.06.30
58实用新型水溶性肥料复合包装袋ZL202021485262.92020.07.242030.07.24
59实用新型一种便携式环保面包袋ZL202021858429.12020.08.312030.08.31
60实用新型一种防盗食品级注塑桶ZL202120024210.X2021.01.062031.01.06
61实用新型双拉链烫封装置ZL202122350016.32021.09.272031.09.27

4、域名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域名权2项,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域名权均用于公司网站,可为公司发展情况、产品信息等方面进行宣传,不存在权利提前终止的情形。 (四)经营资质
序号证书名称编号发证机关主要内容有效期
1排污许可证91420500726133769J001U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塑料薄膜制造2020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19日
2排污许可证91420500726133769J002Q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薄膜制造2020年11月11日至2023年11月10日
3ISO 9001:2015管理体系认证注册证书0506078Intertek Certification Limited复合食品包装膜、袋的生产2019年11月25日至2024年7月9日
4ISO 45001:2018管理体系认证注册证书05131205013Intertek Certification Limited复合食品包装膜、袋的生产2021年7月10日至2024年10月28日
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221E33453R1M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食品包装用塑料桶(PP)、食品包装用复合包装膜、袋、食品包装用非复合包装膜、袋的生产及相关管理活动2021年9月12日至2024年10月14日
6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2FSMS1700235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食品包装用塑料桶(PP)、食品包装用复合包装膜、袋、食2020年9月9日至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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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包装用非复合包装膜、袋的生产及相关管理活动
7BRC食品包装材料A级认证证书CN19/21033SGS食品饮料包装用复合膜、袋的生产(凹版印刷、干式复合或无溶剂复合、分切、制袋和压管)2022年8月19日至2023年8月22日
8印刷经营许可证印证字BZ4205063369号宜昌市夷陵区新闻出版局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2020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15日
9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鄂XK16-204-00063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2020年8月17日至2025年8月30日
10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1042002737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2021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5日
11辐射安全许可证鄂环辐证[E0300]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使用V类放射源2020年7月17日至2025年5月17日
1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4719654/从事对外贸易经营者服务长期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420596304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长期

(五)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权。

(六)员工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如下:

1、员工专业结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员工专业结构情况如下:
专业结构人数(人)占员工总数比例(%)
管理人员81.53
行政人员295.56
生产人员44785.63
销售人员214.02
技术人员1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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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40.77
合计522100.00

2、员工受教育程度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员工受教育程度情况如下:

邓锐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3、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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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倪军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7月至2018年4月期间担任安琪酵母设备部设备主管;2018年4月至今担任宏裕包材设备部长,2022年2月起兼任总经理助理。 陈云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3月至2006年12月期间,担任广东金明塑胶有限公司销售部调试员;2007年1月至2009年12月期间,担任山东盛泰集团华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部技术总监;2010年1月至2018年9月期间,担任湖北凯龙集团生产部技术总监;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生产二部部长。 彭昌军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2、监事会成员”。 何庆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22年3月加入公司,现任技术部研发工程师。 (2)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对外投资情况及兼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对外投资情况及兼职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及“(三)对外投资情况”。 (3)核心技术人员涉及的知识产权纠纷或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制定了《研发系统技术保密管理制度》,且与核心技术人员均签订了保密协议,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纠纷,或违反与第三方的竞业限制或保密协议的情况。 (4)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变动情况核心技术人员构成变动原因
2019年1月-邹家武、邓锐、倪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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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新增陈云华、彭昌军为核心技术人员;邹家武退出核心技术人员邓锐、倪军伟、陈云华、彭昌军公司日常研发需要,新增核心技术人员;邹家武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核心技术人员
2022年3月新增何庆文为核心技术人员邓锐、倪军伟、彭昌军、陈云华、何庆文公司日常研发需要,新增核心技术人员

5、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

公司目前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技术储备以主营业务产品的设计、制造及产品成型为主要研究方向,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情况,选择有市场前景、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的研究开发项目进行自主开发,公司“锂离子电池聚烯烃基高性能隔膜设计及优化研究”项目入选2022年度湖北省重点研发计划。

下列研发项目及新产品具有较强的创新性,研发成果将对公司技术水平、生产效率等方面带来提升,有利于公司开拓市场,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5、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 公司目前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技术储备以主营业务产品的设计、制造及产品成型为主要研究方向,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情况,选择有市场前景、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的研究开发项目进行自主开发,公司“锂离子电池聚烯烃基高性能隔膜设计及优化研究”项目入选2022年度湖北省重点研发计划。 下列研发项目及新产品具有较强的创新性,研发成果将对公司技术水平、生产效率等方面带来提升,有利于公司开拓市场,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编号项目名称主要研发内容项目主要 成员所处阶段和进展 情况
1新型防水透气膜开发及在婴幼儿护理产品上的应用利用有机-无机共混改性技术,研究材料配方及致孔机理,探索“吹塑成型+在线纵向MDO拉伸工艺”,开发12-20gsm高性能聚乙烯PE微孔透气膜产品,取代传统流延透气膜产品。邓锐、陈云华中试阶段,项目防水透气膜产品初步达到阻隔性要求,现着手调整产品柔软度配方测试。
2高速柔版印刷技术新工艺开发及在软包装的应用利用德国W&H公司高速柔印机,结合高清激光制版(≥133LPi)技术,以聚合物薄膜为印刷基材探索柔版里印最佳工艺,拓展适用范围,软包装生产过程中实现“柔版环保印刷”替代“传统凹版印刷”。邓锐、彭昌军

中试阶段,已形成柔版印刷工艺,逐步实验提高印刷效率,研究生产效率降低因提速带来的质量隐患问题。

3有机废气高效净化回收与循化利用工艺技术研究与应用在引进国际先进的溶剂回收核心装备的基础上,通过对关键部件的优化与创新,实现溶剂分离相关技术与自动化系统的提升,实现了混合型有机废气高效净化回收与循环利用。邓锐、倪军伟试运行,已完成对回收溶剂纯度工艺的优化。
4食品巴氏杀菌工艺专用注塑密封桶开发与应用通过对食品级聚丙烯PP材料配方优化改性,研究了共聚聚丙烯PP材料注塑成型密封结构设计,耐热性及耐冲击强度,探索适合巴氏杀菌条件下的食品级密封桶快速成型注塑工艺,开发出用于高端食品密封杀菌保存的包装桶产品。邓锐、倪军伟小试阶段,已初步确定耐热注塑材料共混配方,调整桶体薄弱处在高温下的耐受性。
5挤出复合工艺在高阻隔食品包装材料中的开发与应用针对塑料彩印软包装生产过程中传统干式复合工艺存在的有机溶剂残留问题,本项目采用低密度聚乙烯LDPE树脂熔融挤出复合技术,即采用高温300℃熔融聚乙烯替代胶黏剂把不同薄膜材料复合,实现生产过程的无溶邓锐、倪军伟小试阶段,研讨提高挤出复合产品的剥离强度方案,将挤出工艺应用于部分产品,实验替换干式复合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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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化,满足食品级包装材料食品安全性能。
6医疗防护用抗静电聚乙烯微孔透气膜材料开发与应用拟采用三层共挤吹塑成型工艺制备聚乙烯PE微孔透气膜材料,通过高分子型抗静电剂共混改性技术,结合三层结构层间配方设计,多辊纵向拉伸MDO工艺探索,研制医疗防护服用25-28gsm微孔透气膜材料,解决防疫期间长期困扰医护人员“薄膜透气量与静电积累”的问题。邓锐、陈云华小试阶段,正研究透气聚乙烯薄膜透气率和防水性能平衡点和生产配方。
7耐高温易揭功能杯盖复合膜的研制结合客户与市场需求,针对诸如含乳酸菌等活性成份饮料在现代化高速流水化灌装工艺,采用电子轴凹版铝箔表印技术,材料复合与高温熟化技术,研制耐高温易揭功能杯盖专用复合膜,满足食品级高密度聚乙烯HDPE热合功能及高温喷淋杀菌工艺。邓锐、彭昌军小试阶段,初步确定耐高温杯盖薄膜材料生产工艺,现研究解决热封封口强度问题。
8耐冷冻新型冷饮食品包装材料开发与应用为解决聚丙烯材料在低温环境(-10℃)的热封与耐寒性较差的问题,采用共混改性技术,在一定加工条件下制备具有优良低温热封性能和耐低温性能的聚丙烯薄膜,解决冷冻食品包装复合膜材料关键性问题。邓锐、倪军伟小试阶段,已通过流延法生产出具有低温热封功能的聚丙烯薄膜,但热封温度仍有下降的空间,正调整原始配方。
9改性流延聚丙烯薄膜成型技术开发及可回收化研究采用α-烯烃C8茂金属聚乙烯改性流延聚丙烯材料,解决材料相容性与增韧改性问题,实现三层共挤流延成型高速生产工艺探索与优化,同时针对边料系统进行智能化改造升级,实现在线造粒回收循环利用功能。邓锐、何庆文小试阶段
10高阻隔镀铝改性流延聚丙烯薄膜工艺的开发在20-30μm厚度改性流延聚丙烯薄膜基材表面,采用真空镀铝工艺,考察等离子预处理技术、收卷张力、氧气浓度、冷却温度、铝丝速度等参数指标影响因素,开发高阻隔镀铝氧化铝AlOx新型复合材料应用于食品包装。邓锐、何庆文小试阶段
11新型环保粮油类食品包装开发与模具设计以双向同步拉伸尼龙BOPA薄膜为核心基材,通过在BOPA/PE二层结构材质基础上,开展包装结构设计,结合特殊的热封模具设计,实现环保软提环替代传统PP硬质材料,研制新型环保包装材料,应用于粮油类食品包装,满足客户对环保要求。邓锐、彭昌军小试阶段
12高透明高耐压充气膨化食品专用包装膜材料研制在流延成型的基础上,采用三元共聚聚丙烯、丙烯基弹性体与均聚聚丙烯共混改性研究,开发烘焙食品专用高功能薄膜材料,重点研究材料气密性,透明性,起封温度,热封强度等核心指标影响因素,满足耐压≥0.5MPa,邓锐、何庆文小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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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180包/min的高速枕式包装(HFFS)应用。
13新型环保卫生用品包装材料的开发与应用在吹塑成型工艺中,采用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改性传统低密度聚乙烯LDPE材料,重点研究聚乙烯单一材质基材特性包含聚酯类油墨表印附着力,材料摩擦系数,透明性与雾度,热封强度等性能指标,探索最佳工艺参数,应用于洁柔、维达等新型卫材包装领域。邓锐、陈云华小试阶段
14高阻隔密封保香型复合包材在调味品包装的应用针对包装材料对调味品保香保色特性需求,结合市场客户立式全自动化VFFS包装要求,达到水蒸气阻隔性能WVTR≤2,氧气阻隔性能OTR≤2,以及抗静电特性,在三层结构材质设计基础上,研制BOPP/AlOxPET/CPP复合膜包装材料邓锐、彭昌军小试阶段
15环保无溶剂复合工艺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为了彻底解决有机溶剂对包装材料残留与迁移问题,以7μm铝箔为涂布基材,在双组份无溶剂聚氨酯胶黏剂体系下,研究多辊精密涂布、收放卷张力、固化时间、初级芳香胺以及与聚酯类油墨相容性,探索最佳工艺参数,建立各影响因子对性能指标的影响,服务应用于高端食品包装邓锐、陈云华小试阶段

6、项目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合作研发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外部科研机构合作研发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合作方签署时间合作内容知识产权归属合作 成果技术保密措施
1三峡大学2020年3月新型环保全聚烯烃功能性积层包装膜材料的研发与应用双方共有研发中约定了保密条款,双方共同保守合作项目及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2华中科技大学2022年7月锂离子电池聚烯烃基高性能双方共有立项阶段约定了保密条款,双方共同保守合作项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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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述合作研发,公司有效利用外部科研机构及人员的资源,提升了公司的研发能力,对公司产品技术升级有较大促进作用。

五、 境外经营情况

六、 业务活动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境外生产经营情况,无境外资产。2019年至2022年1-6月,公司境外销售金额分别为2,668.77万元、2,957.63 万元、2,882.16万元和2,026.54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分别为5.92%、5.70%、4.91%和6.05%。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主管机关处罚的情况。

七、 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主管机关处罚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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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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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特别表决权

及监督的有效性,促进了发行人公司治理的完善。

(七)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公司自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相继制订并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

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独立董事之间权责明确,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治理规范性文件规范运行,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权责明确。

根据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三、 内部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大信就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2]第2-01435号《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22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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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违法违规情况

五、 资金占用及资产转移等情况

2020年1月9日,发行人收到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下发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因存在未按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及将危废(废油墨桶、废胶水桶)提供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利用,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截至本招股书明书签署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2021年4月1日,夷陵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已就公司整改情况出具了《关于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情况。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已出具《无违规证明》,证明宏裕包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13日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环保管理方面的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在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管辖范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也未受到过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处分。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形成的关联方资金归集和关联方内部贷款情况,具体情况参见本部分之“七、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之“(三)偶发性关联交易”之“3、关联方资金归集”。

除上述与关联方资金归集的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不存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转移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六、 同业竞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形成的关联方资金归集和关联方内部贷款情况,具体情况参见本部分之“七、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之“(三)偶发性关联交易”之“3、关联方资金归集”。

除上述与关联方资金归集的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不存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转移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彩印复合包装、注塑产品、吹膜等包装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控股股东为安琪酵母,主要从事酵母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宜昌市国资委,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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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

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安琪酵母及宜昌市国资委的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四、(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作关于规范或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情况

为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安琪酵母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九、

(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一)关联方情况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序号关联方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2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
3可克达拉安琪酵母有限公司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4安琪酵母(崇左)有限公司安琪酵母持股70%
5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全资子公司
6安琪酵母(滨州)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全资子公司
7安琪酵母(睢县)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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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安琪酵母(柳州)有限公司安琪酵母持股84.80%
9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安琪酵母持股90.38%
10安琪酵母(埃及)有限公司安琪酵母持股99%,安琪酵母(滨州)有限公司持股1%
11安琪酵母(香港)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全资子公司
12安琪酵母(上海)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全资子公司
13安琪电子商务(宜昌) 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全资子公司
14安琪酵母(俄罗斯)有限公司安琪酵母持股99%,安琪酵母(滨州)有限公司持股1%
15安琪融资租赁(湖北)有限公司安琪酵母持股66.67%,安琪酵母(香港)有限公司持股33.33%
16安琪酵母(普洱)有限公司安琪酵母持股94%
17安琪酵母(宜昌)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全资子公司
18安琪酵母(湖北自贸区)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全资子公司
19安琪纽特股份有限公司安琪酵母持股99.90%,安琪酵母(滨州)有限公司持股0.10%
20安琪酵母(济宁)有限公司安琪酵母持股60.00%
21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全资子公司
22伊犁福邦新农业有限公司安琪伊犁全资子公司
23安琪酵母(新加坡)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全资子公司
24安琪酶制剂(宜昌)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全资子公司
25安琪(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全资子公司
26湖北纽宝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安琪纽特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0%
27安琪酵母(铁岭)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全资子公司
28墨西哥安吉斯特股份公司安琪酵母全资子公司
29安琪百味食品科技(湖北)有限公司安琪酵母持股60.00%
30宜昌安琪生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安琪集团全资子公司
31安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琪集团全资子公司
32宜昌茶业集团有限公司安琪集团全资子公司
33西藏安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琪集团全资子公司
34湖北安琪萧氏茶业有限公司安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65.00%
35湖北安琪采花茶品科技有限公司安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60.00%
36宜昌喜旺食品有限公司2019-2021年安琪酵母控制,2022年4月为安琪集团控制的企业
37西藏安琪珠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藏安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9%
38宜昌西陵酒业有限公司银海经营部安琪集团全资二级子公司,宜昌安琪物贸有限公司持股9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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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集团持股0.37%,已于2004年11月24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39宜昌妙香园豆制品有限公司安琪集团持股80%,已于2004年11月24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40宜昌安琪物贸有限公司安琪集团全资子公司,已于2004年11月24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3、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5、发行人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关联方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熊涛安琪酵母董事、董事长
2肖明华安琪酵母董事、总经理
3王悉山安琪酵母董事、副总经理
4涂娟安琪酵母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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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莫德曼安琪酵母独立董事
6程池安琪酵母独立董事
7蒋春黔安琪酵母独立董事
8刘信光安琪酵母独立董事
9孙燕萍安琪酵母独立董事
10李林安琪酵母监事会主席
11李啸安琪酵母职工监事
12覃先武安琪酵母总工程师
13吴朝晖安琪酵母副总经理
14郑念安琪酵母董事、副总经理
15周琳安琪酵母董事
16蔡华安琪酵母监事
17杨子忠安琪酵母副总经理
18刘劲松安琪酵母副总经理
19杜支红安琪酵母副总经理
20覃光新安琪酵母财务负责人
21高路安琪酵母董事会秘书

6、除上述关联方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6、除上述关联方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序号关联方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纪志成担任独立董事
2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纪志成担任独立董事
3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纪志成担任独立董事
4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郑春美担任独立董事
5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郑春美担任独立董事
6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郑春美担任独立董事
7武汉中科瑞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郑春美担任外部董事
8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郑春美担任外部董事
9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发行人独立董事闻碧静担任合伙人
10太一汇(宜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太一股权投资基金的实际控制人卢遥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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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太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太一股权投资基金的实际控制人卢遥控制的企业
12太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太一股权投资基金的实际控制人卢遥控制的企业
13太一汇(北京)传媒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太一股权投资基金的实际控制人卢遥控制的企业
14湖北东土太一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太一股权投资基金的实际控制人卢遥控制的企业
15当阳市路畅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太一股权投资基金的实际控制人卢遥担任董事的企业
16湖北太一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太一股权投资基金的实际控制人卢遥控制的企业
17湖北宝上电缆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太一股权投资基金的实际控制人卢遥担任董事的企业
18成都中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太一股权投资基金的实际控制人卢遥担任董事的企业
19湖北榕浩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太一股权投资基金的实际控制人卢遥控制的企业
20湖北六幺孵化器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太一股权投资基金的实际控制人卢遥控制的企业
21宜昌太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以上股东太一股权投资基金的实际控制人卢遥控制的企业
22湖北沮漳城市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太一股权投资基金的实际控制人卢遥控制的企业
23宜昌顺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太一股权投资基金的实际控制人卢遥担任董事的企业
24湖北省当阳市关公酒业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太一股权投资基金的实际控制人卢遥担任董事的企业
25湖北远固新型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太一股权投资基金的实际控制人卢遥担任董事的企业
26宜昌高新智慧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以上股东太一股权投资基金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股1.00%的企业
27宜昌伍家岗新动能产融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以上股东太一股权投资基金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股1.33%的企业
28当阳市同创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5%以上股东太一股权投资基金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股1.00%的企业
29夷陵区鸦鹊岭镇华蓉农家乐发行人董事、总经理邹华蓉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

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序号关联方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五峰五亩地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董事长陈佰涛的父亲陈海山出资比例为50%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母亲杨年菊出资比例为40%
2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银毫茶叶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佰涛配偶的兄弟姐妹刘彬持股98.4867%并担任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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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配偶的父亲刘万学持股1.5133%并担任监事
3五峰银毫茶叶专业合作社董事长陈佰涛配偶的兄弟姐妹刘彬出资比例为75.2163%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伍家支公司董事、总经理邹华蓉之妹夫曾强任副总经理
5杭州农副产品物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纪志成兄弟纪志明担任首席战略官
6宜昌裕华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长陈佰涛持股0.3559%,董事、副总经理刘家明持股0.5931%,原董事长李知洪持股1.7794%,原董事梅海金持股1.7794%,原董事宋宏全持股1.4235%
7宜昌裕宏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覃光新持股0.5543%,监事会主席王东持股0.5543%
8北京市德津律师事务所发行人独立董事闻碧静的配偶张云飞任主任、合伙人
9临海市振华花木场发行人独立董事闻碧静的父亲闻建华任投资者,兄弟闻光勇任经理的个人独资企业

8、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方

8、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新疆农垦现代糖业有限公司2019-2021年9月安琪酵母(伊犁)的联营企业,2021年9月-12月安琪集团的联营企业
2北京贝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安琪酵母控制的企业
3湖北日升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安琪酵母的股东
4武汉海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日升控制的企业
5上海峰焙贸易有限公司湖北日升控制的企业
6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郑春美曾担任独立董事,已于2022年9月离任
7当阳市路畅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太一股权投资基金的实际控制人卢遥担任董事的企业,卢遥已于2022年3月离任
8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春美曾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已于2020年6月离任
9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春美曾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21年11月离任
10武汉千道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春美曾任执行董事的企业,已于2022年1月离任
11湖北裕东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董事长石如金持股7.5%,原董事梅海金持股7.5%,原董事长李知洪持股7.5%的企业
12湖北腾云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原董事长石如金子女的配偶张乐持股60%并任法定代表人
13宜昌森迪教育信息咨询服务公司原董事长石如金子女配偶张乐之姐颜继维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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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49%
14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独立董事张英曾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22年6月离任
15智慧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独立董事张英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16大和证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原独立董事张英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17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原独立董事张英曾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21年7月离任
18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原独立董事张英曾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已于2022年2月离任
19湖北三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原独立董事鲁再平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20襄阳国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原独立董事鲁再平担任董事的企业
21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独立董事鲁再平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22武汉楚航测控科技有限公司原独立董事鲁再平曾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21年7月离任
23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原独立董事鲁再平曾担任总经理的企业,已于2022年2月离任
24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独立董事鲁再平曾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22年5月离任
25石如金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安琪酵母副总经理
26梅海金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安琪酵母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27邹家武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8鲁再平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9鲁丹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0席玉林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1张英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2姚鹃报告期内安琪酵母董事
33宋宏全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安琪酵母监事
34周帮俊报告期内安琪酵母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35李德军报告期内安琪酵母独立董事
36夏成才报告期内安琪酵母独立董事
37沈致和报告期内安琪酵母独立董事
38俞学锋报告期内安琪酵母董事
39李知洪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安琪酵母董事
40姜颖报告期内安琪酵母独立董事
41蒋骁报告期内安琪酵母独立董事
42刘颖斐报告期内安琪酵母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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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安琪酵母及其关联方销售塑料彩印复合膜(袋)及注塑包装等产品的情况,报告期各期关联销售情况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2年 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3,669.445,605.275,486.185,456.32
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1,310.233,657.623,709.073,048.95
安琪酵母(崇左)有限公司934.741,752.412,274.711,97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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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酵母(埃及)有限公司991.401,135.98832.62876.84
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854.052,252.822,181.151,973.24
安琪酵母(俄罗斯)有限公司617.401,230.381,638.05950.27
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442.901,434.781,978.452,003.57
安琪酵母(济宁)有限公司246.2489.55--
安琪酵母(柳州)有限公司238.10372.43406.84349.56
安琪酵母(睢县)有限公司49.1589.3217.4749.88
安琪酵母(滨州)有限公司18.9535.6031.3548.76
宜昌喜旺食品有限公司13.3825.8624.9729.68
湖北纽宝食品科技有限公司9.48---
安琪纽特股份有限公司8.2430.1521.44-
安琪电子商务(宜昌)有限公司6.5811.5212.994.93
武汉宝力臣食品有限公司3.6814.14--
安琪酵母(湖北自贸区)有限公司1.576.50--
新疆农垦现代糖业有限公司-16.1118.1544.87
关联销售总额9,415.5417,760.4418,633.4416,814.53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7.94%30.12%35.74%37.03%

报告期内,公司向安琪酵母及其关联方销售的塑料彩印复合膜(袋)及注塑包装等产品的价格公允,向安琪酵母及其关联方采购保健品及面膜等产品的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

2、关联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安琪融资租赁(湖北)有限公司之间存在租赁设备的情形,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3、支付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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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方资金归集及关联方内部贷款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形成的关联方资金归集和关联方内部贷款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安琪酵母基于加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和资金风险的目的,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企业账户统一纳入跨银行现金管理平台进行集中管理,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度2019年度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内部贷款48,904.4746,914.97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内部还款55,744.0741,79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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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利息支出22.0045.86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利息资本化183.95162.80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利息收入0.770.38

公司报告期内存在的资金归集情况系安琪酵母为提高集团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考虑对控股子公司实施资金集中管理。2020年12月发行人对内部借款及利息进行了偿还,并对资金归集行为进行了解除。自上述资金归集及内部贷款事项完成清理和规范之日起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归集和内部贷款的情况。

公司已制定《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规定:“公司严格防止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并持续建立防止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检查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公司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四)关联方往来款情况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存在的资金归集情况系安琪酵母为提高集团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考虑对控股子公司实施资金集中管理。2020年12月发行人对内部借款及利息进行了偿还,并对资金归集行为进行了解除。自上述资金归集及内部贷款事项完成清理和规范之日起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归集和内部贷款的情况。 公司已制定《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规定:“公司严格防止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并持续建立防止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检查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公司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四)关联方往来款情况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安琪酵母(埃及)有限公司1,162.7358.14647.6632.38
应收账款安琪酵母(俄罗斯)有限公司123.526.18272.7613.64
应收账款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13.410.67
应收账款安琪酵母(雎县)有限公司--5.080.25
应收账款安琪纽特股份有限公司2.450.120.630.03
应收账款安琪酵母(湖北自贸区)有限公司--3.260.16
应收账款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69.893.49192.969.65
应收账款新疆农垦现代糖业有限公司--0.420.02
应收账款安琪酵母(济宁)有限公司--7.430.37
应收账款安琪酵母(崇左)有限公司17.920.90--
应收账款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91.044.55--
应收账款安琪酵母(柳州)有限公司9.300.46--
应收账款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16.710.84--
应收账款武汉宝力臣食品有限公司--0.7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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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493.5574.681,144.3657.22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安琪酵母(埃及)有限公司301.4315.07703.0135.50
应收账款安琪酵母(俄罗斯)有限公司694.7734.74723.8736.56
应收账款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509.4425.73
应收账款新疆农垦现代糖业有限公司--36.051.82
应收账款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56.412.82--
应收账款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8.880.44--
应收账款安琪酵母(雎县)有限公司1.010.05--
应收账款安琪酵母(崇左)有限公司5.980.30--
应收账款安琪酵母(柳州)有限公司6.070.30--
应收账款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27.751.39--
应收账款宜昌喜旺食品有限公司1.640.08--
应收账款安琪纽特股份有限公司1.690.08--
合计1,105.6455.281,972.3699.60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关联交易 2021年2月,宏裕包材与中信银行宜昌分行签订《国内信用证融资主协议》(合同编号:【2021鄂银国内证字第0021】号),约定以福费廷业务方式进行融资,金额上限为2亿元,担保人为信用证开证行。 2021年2月23日,基于发行人与安琪酵母的贸易背景,经安琪酵母申请,中信银行审查后为安琪酵母开具了期限为1年、金额为5,000万元国内远期信用证,受益人为供货方宏裕包材。 2021年2月23日,根据前述宏裕包材与中信银行《国内信用证融资主协议》,宏裕包材将上述信用证向中信银行办理了福费廷业务。 2021年9月14日,宏裕包材归还了中信银行的资金,该笔福费廷业务至此全部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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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其他事项

易的公开、公平、公正。此外,公司建立健全了规范的独立董事制度,有利于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公司的独立董事将在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积极保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九、(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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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一)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4,916,648.4281,842,360.3444,223,375.978,443,097.4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4,700,000.002,012,201.8945,535.18344,420.24
应收账款107,948,828.3892,465,108.5676,213,220.1579,852,462.31
应收款项融资2,321,839.72
预付款项4,128,781.126,443,436.706,806,579.982,123,698.8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630,457.672,287,014.903,604,490.433,373,235.74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25,906,008.01119,152,626.5478,923,121.1466,845,229.02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533,997.882,758,240.953,931,532.16
流动资产合计299,230,723.60307,058,586.53212,574,563.80164,913,675.7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316,103,283.25330,946,420.00262,321,302.21153,350,572.10
在建工程92,893,730.5838,079,497.4472,773,487.8997,448,831.77
生产性生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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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2,703,783.543,004,203.94--
无形资产26,307,647.6226,625,437.4827,768,665.9628,954,327.5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770,758.211,756,441.56943,630.12650,970.61
递延所得税资产1,998,446.001,737,950.552,366,333.591,731,339.14
其他非流动资产21,251,562.8332,022,995.357,122,453.4018,969,947.99
非流动资产合计463,029,212.03434,172,946.32373,295,873.17301,105,989.12
资产总计762,259,935.63741,231,532.85585,870,436.97466,019,664.8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47,597,930.25130,104,791.7390,048,416.67-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56,036,581.67102,463,533.5875,652,813.4365,387,975.72
应付账款115,668,260.62106,694,325.84103,319,500.6277,422,584.50
预收款项---62,609.20
合同负债994,178.7344,386.48283,434.0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6,339,382.048,916,070.8711,139,886.588,538,229.96
应交税费4,768,002.952,557,700.458,609,285.706,248,698.80
其他应付款1,573,137.671,235,914.98733,109.2170,540,179.3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09,933.72486,833.27443,724.38404,432.78
其他流动负债8,229,243.241,186,108.1782,381.60344,420.24
流动负债合计341,716,650.89353,689,665.37290,312,552.21228,949,130.54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86,500,486.2460,399,938.88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2,394,466.932,655,342.74--
长期应付款--3,142,176.013,585,900.3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5,424,249.974,870,249.959,762,250.025,835,083.33
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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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94,319,203.1467,925,531.5712,904,426.039,420,983.72
负债合计436,035,854.03421,615,196.94303,216,978.24238,370,114.2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61,000,000.0060,000,000.0060,000,000.003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64,243,370.5554,893,370.5554,893,370.5582,563,370.5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8,272,296.5428,272,296.5424,576,008.8217,508,618.0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72,708,414.51176,450,668.82143,184,079.3697,577,562.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326,224,081.60319,616,335.91282,653,458.73227,649,550.6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762,259,935.63741,231,532.85585,870,436.97466,019,664.86

法定代表人:陈佰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毅

(二) 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36,931,353.17589,613,299.02521,295,197.68454,059,266.60
其中:营业收入336,931,353.17589,613,299.02521,295,197.68454,059,266.6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309,821,289.95559,468,390.45447,269,657.12402,757,651.21
其中:营业成本288,307,051.71514,359,477.78410,162,420.60364,041,635.1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897,001.552,042,646.461,585,203.071,575,826.35
销售费用3,058,392.437,407,338.176,541,397.7214,677,443.06
管理费用5,049,435.3512,360,046.379,352,751.606,062,189.79
研发费用10,979,069.6818,984,809.6418,265,962.1515,513,855.63
财务费用1,530,339.234,314,072.031,361,921.98886,701.27

1-1-186

其中:利息费用2,482,951.995,066,096.11926,683.03846,849.93
利息收入389,269.63550,334.1322,298.7514,320.54
加:其他收益793,988.121,471,450.371,811,044.97840,816.6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01,641.48-594,480.7989,313.90-826,080.9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91,195.87-859,123.17-489,226.59-152,174.1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6,711,213.9930,162,754.9875,436,672.8451,164,177.02
加:营业外收入2,294,242.149,969,388.632,811,943.522,110,129.22
减:营业外支出77,390.4546,022.39595,354.17115,000.0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8,928,065.6840,086,121.2277,653,262.1953,159,306.24
减:所得税费用2,670,319.993,123,244.046,979,354.066,145,694.5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6,257,745.6936,962,877.1870,673,908.1347,013,611.74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6,257,745.6936,962,877.1870,673,908.1347,013,611.7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1-1-187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6,257,745.6936,962,877.1870,673,908.1347,013,611.7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40.621.180.78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40.621.180.78

法定代表人:陈佰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毅

(三) 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59,773,446.73640,544,511.99589,734,411.18509,472,371.6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1-1-188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5,100,598.241,586,352.684,422,815.671,771,638.1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038,236.5713,160,431.329,391,380.494,695,349.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9,912,281.54655,291,295.99603,548,607.34515,939,359.5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22,812,142.07523,363,089.58402,624,348.23363,151,625.3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2,527,206.9257,631,764.8543,048,426.3740,309,044.00
支付的各项税费5,053,900.6712,212,662.7912,045,631.9211,673,571.4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666,315.7123,832,034.9217,545,875.7631,927,384.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71,059,565.37617,039,552.14475,264,282.28447,061,625.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47,283.8338,251,743.85128,284,325.0668,877,733.9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1-1-189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9,122,376.4991,110,451.1391,517,670.5098,022,386.01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122,376.4991,110,451.1391,517,670.5098,022,386.0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122,376.49-91,110,451.13-91,517,670.50-98,022,386.0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35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06,080,000.00190,330,000.009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0,000.002,330,000.0051,231,209.8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6,430,000.00240,330,000.0092,330,000.0051,231,209.8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0,000,000.009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2,494,978.215,343,698.3418,878,266.3615,846,849.9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94,687.5053,143,200.0072,820,185.22864,2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3,089,665.71148,486,898.3491,698,451.5816,711,049.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340,334.2991,843,101.66631,548.4234,520,159.8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614.11-53,410.01-239,924.48121,897.4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6,925,711.9238,930,984.3737,158,278.505,497,405.2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1,842,360.3442,911,375.975,753,097.47255,692.2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4,916,648.4281,842,360.3442,911,375.975,753,097.47

法定代表人:陈佰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毅

1-1-190

(四) 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6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0,000,000.0054,893,370.5528,272,296.54176,450,668.82319,616,335.9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0,000,000.0054,893,370.5528,272,296.54176,450,668.82319,616,335.9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000,000.009,350,000.00-3,742,254.316,607,745.69
(一)综合收益总额26,257,745.6926,257,745.6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000,000.009,350,000.0010,350,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1,000,000.009,350,000.0010,35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30,000,000.00-30,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0,000,000.00-30,00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1-191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61,000,000.0064,243,370.5528,272,296.54172,708,414.51326,224,081.60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0,000,000.0054,893,370.5524,576,008.82143,184,079.36282,653,458.7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0,000,000.0054,893,370.5524,576,008.82143,184,079.36282,653,458.7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696,287.7233,266,589.4636,962,877.18
(一)综合收益总额36,962,877.1836,962,877.1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1-1-192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3,696,287.72-3,696,287.72
1.提取盈余公积3,696,287.72-3,696,287.7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60,000,000.0054,893,370.5528,272,296.54176,450,668.82319,616,335.91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1-1-193

一、上年期末余额30,000,000.0082,563,370.5517,508,618.0197,577,562.04227,649,550.6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0,000,000.0082,563,370.5517,508,618.0197,577,562.04227,649,550.6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0,000,000.00-27,670,000.007,067,390.8145,606,517.3255,003,908.13
(一)综合收益总额70,673,908.1370,673,908.1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330,000.002,330,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2,330,000.002,330,000.00
(三)利润分配7,067,390.81-25,067,390.81-18,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7,067,390.81-7,067,390.8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8,000,000.00-18,00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30,000,000.00-30,000,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30,000,000.00-30,000,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1-194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60,000,000.0054,893,370.5524,576,008.82143,184,079.36282,653,458.73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0,000,000.0082,563,370.5513,077,782.9272,700,046.25198,341,199.72
加:会计政策变更-270,526.08-2,434,734.78-2,705,260.86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0,000,000.0082,563,370.5512,807,256.8470,265,311.47195,635,938.8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701,361.1727,312,250.5732,013,611.74
(一)综合收益总额47,013,611.7447,013,611.7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4,701,361.17-19,701,361.17-15,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4,701,361.17-4,701,361.1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5,000,000.00-15,000,000.00

1-1-195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30,000,000.0082,563,370.5517,508,618.0197,577,562.04227,649,550.60

法定代表人:陈佰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毅

1-1-196

二、 审计意见

2022年1月—6月是否审计 √是 □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大信审字[2022]第2-01485号
审计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
审计报告日期2022年9月20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丁红远、李征平
2021年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大信审字[2022]第2-00227号
审计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
审计报告日期2022年3月25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伍志超、李征平
2020年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大信审字[2021]第2-00477号
审计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
审计报告日期2021年3月23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伍志超、丁红远
2019年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大信审字[2020]第2-00217号
审计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
审计报告日期2020年3月28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伍志超、丁红远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1-197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事项。不适用。

四、 会计政策、估计

(一)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1-1-198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1-199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1-200

1-1-201

1-1-202

公司与可比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比例及确定依据

2)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与可比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比例及确定依据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之“(一)应收款项”之“5、应收款项总体分析”。

11.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可比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比例及确定依据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之“(一)应收款项”之“5、应收款项总体分析”。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1-203

②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3)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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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押金、保证金、往来款、代垫款项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其他款项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关联方公司款项对于组合1,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组合2,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该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组合3,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未发生信用减值,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小节之“11、应收票据”之“(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公司与可比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坏账计提)比例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小节之“11、应收票据”之“(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之“(一)应收款项”之“5、应收款项总体分析”。

13. 应收款项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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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小节之“11、应收票据”之“(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小节之“11、应收票据”之“(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小节之“11、应收票据”之“(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发行人按合同价或近期售价作为预计售价计算存货可变现净值,具体如下:

1)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售价(依据合同价或近期售价)-为实现该销售预计的费用和税金;

2)超期原材料(3年以上)的可变现净值=以废品计算的预计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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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存货的盘存制度

3)为实现销售预计的费用和税金=(该报告期销售费用、运输费用和税金÷主营业务收入)×估计售价。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低值易耗品-版辊采用五五摊销法,其他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低值易耗品-版辊采用五五摊销法,其他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

对于不包含或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

合同资产发生减值损失,按应减记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分录。

17.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

对于不包含或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

合同资产发生减值损失,按应减记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分录。

本公司的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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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9. 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 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2.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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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4. 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2) 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类别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12-3532.77-8.08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3-2533.88-32.3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8-1039.70-12.13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2-5319.40-48.50

注:其他设备包含电子设备。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未执行新租赁准则)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5.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26. 借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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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27.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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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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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在变化等。

类别

类别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年)残值率(%)
土地使用权直线摊销法36-500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软件直线摊销法2-50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研发活动未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相关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公司研发费用的归集和计量、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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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2.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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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④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⑤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财务费用。该周期性利率是指公司所采用的折现率或修订后的折现率。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对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或者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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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当实质租赁付款额、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1)2020年1月1日之前适用

1)销售商品公司销售的商品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金额确认销售商品收入:①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为:国内销售公司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订单发货,公司在取得客户签收回单凭据时确认收入;国外销售公司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订单发货,完成清关手续,取得海关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后确认收入。2)提供劳务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本公司根据实际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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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3)让渡资产使用权本公司在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2)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于客户取得相关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1)销售商品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不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三个条件,所以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在到货验收完成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具体原则:国内销售,公司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订单发货,在取得客户签收回单凭据时确认收入;国外销售,公司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订单发货,完成清关手续,取得海关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后确认收入。

(1)政府补助类型及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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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金额,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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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2021年1月1日前适用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2)2021年1月1日起适用

1)租入资产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分别确认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计入当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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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所得税

√适用 □不适用

2)出租资产的会计处理

①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②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本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入账价值中。

(1)主要税种及税率

注: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2)重要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规定,公司分别在2018年和2021年被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842001229、GR202142002737),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企业所得税按15%税率计提并缴纳。

1-1-219

43. 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44.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事项判断标准主要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考虑。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事项金额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事项金额占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综合判断,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和估计的重要领域包括金融工具减值、应收款项坏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相关领域会计政策详见本节“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11、应收票据”“15、存货”、“24、固定资产”、“29、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38、收入、成本”相关内容。

45.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综合判断,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和估计的重要领域包括金融工具减值、应收款项坏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相关领域会计政策详见本节“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11、应收票据”“15、存货”、“24、固定资产”、“29、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38、收入、成本”相关内容。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1)财政部2017年7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本节之“四、会

1-1-220

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之“38、 收入、成本 ”。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同时,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对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更多披露,例如重要合同或业务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和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包括履约义务通常的履行时间、重要的支付条款、公司承诺转让的商品的性质(包括说明公司是否作为代理人)、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等类似义务、质量保证的类型及相关义务等。 本公司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进行复核以评估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产品销售取得的收入,收入来源于与客户签订的核定价格的商品销售合同,收入仍于向客户交付时点确认。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除财务报表列报以外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在新租赁准则下,本公司具体会计政策参见本节之“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41、租赁”。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影响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2019年12月31日影响金额2020年1月1日

1-1-221

负债:
预收款项62,609.20-62,609.20-
合同负债-55,406.3755,406.37
其他流动负债344,420.247,202.83351,623.07

(2)执行修订后租赁准则的影响

单位:元

五、 分部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六、 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93,988.127,483,450.372,267,982.97890,816.67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1-1-222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216,851.693,911,366.242,216,589.351,945,129.2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计3,010,839.8111,394,816.614,484,572.322,835,945.89
减:所得税影响数451,625.971,709,222.49672,685.85425,391.8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2,559,213.849,685,594.123,811,886.472,410,554.0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2,559,213.849,685,594.123,811,886.472,410,554.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57,745.6936,962,877.1870,673,908.1347,013,611.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98,531.8527,277,283.0666,862,021.6644,603,057.7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9.75%26.20%5.39%5.13%

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1-1-223

七、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持续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项目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月—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计(元)762,259,935.63741,231,532.85585,870,436.97466,019,664.86
股东权益合计(元)326,224,081.60319,616,335.91282,653,458.73227,649,550.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元)326,224,081.60319,616,335.91282,653,458.73227,649,550.60
每股净资产(元/股)5.355.334.717.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股)5.355.334.717.59
资产负债率(合并)(%)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7.2056.8851.7551.15
营业收入(元)336,931,353.17589,613,299.02521,295,197.68454,059,266.60
毛利率(%)14.4312.7621.3219.83
净利润(元)26,257,745.6936,962,877.1870,673,908.1347,013,611.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26,257,745.6936,962,877.1870,673,908.1347,013,611.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23,698,531.8527,277,283.0666,862,021.6644,603,057.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23,698,531.8527,277,283.0666,862,021.6644,603,057.7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元)48,939,951.0077,326,663.7799,635,170.3470,499,636.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09%12.2727.9922.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7.309.0626.4821.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40.621.180.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40.621.180.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47,283.8338,251,743.85128,284,325.0668,877,733.9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020.642.142.3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263.223.503.42
应收账款周转率3.196.636.335.77
存货周转率2.335.155.586.06
流动比率0.880.870.730.72
速动比率0.500.510.440.42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及变动简要分析:

1-1-224

1-1-225

八、 盈利预测

□适用 √不适用

1-1-226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经营核心因素

1-1-227

1-1-228

二、 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

(一) 应收款项

1.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月公司毛利率从2021年的12.76%增长至14.43%。此外,随着销售量的增加,现有固定资产折旧分摊至单位产品的成本将持续减少,预计后续公司毛利率将会稳步回升。

3、期间费用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3,714.02万元、3,552.20万元、4,306.63万元和2,061.7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8.18%、6.81%、7.30%、6.12%。公司期间费用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增长引起的规模效应所致。在期间费用保持相对稳定的情形下,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稳步增长,期间费用率逐年下降。

上述相关指标表明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预计在未来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公司仍将具备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

项目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14,700,000.002,012,201.8945,535.18344,420.24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14,700,000.002,012,201.8945,535.18344,420.24

(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21,721,522.568,100,000.00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21,721,522.568,100,000.00

1-1-229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3,321,570.001,180,337.93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3,321,570.001,180,337.93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1,097,460.2945,535.18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1,097,460.2945,535.18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1,878,888.95344,420.24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1,878,888.95344,420.24

(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2022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14,700,000.00100.00%0.000.00%14,700,000.00
合计14,700,000.00100.00%0.000.00%14,700,000.00

单位:元

类别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2,012,201.89100.00%0.000.00%2,012,201.89
合计2,012,201.89100.00%0.000.00%2,012,201.89

1-1-230

单位:元

类别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45,535.18100.00%0.000.00%45,535.18
合计45,535.18100.00%0.000.00%45,535.18

单位:元

类别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344,420.24100.00%0.000.00%344,420.24
合计344,420.24100.00%0.000.00%344,420.24

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6) 报告期内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报告期内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31

2.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收票据-2,321,839.72--
合计-2,321,839.72--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账龄分类披露

单位:元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为信用风险等级较高银行承兑的票据。

账龄

账龄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1年以内113,625,955.9797,287,426.4380,224,442.2783,954,217.80
1至2年4,426.5044,638.00--
2至3年---80,444.00
3至4年---119,203.75
4至5年---105,634.00
5年以上105,334.00105,334.00105,334.00-
合计113,735,716.4797,437,398.4380,329,776.2784,259,499.55

注1:公司2019年末账龄为2-3年的应收账款为福娃集团有限公司80,444.00元货款;账龄为3-4年的应收账款为湖北小胡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06,838.35元货款、湖北土老憨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365.40元货款。以上应收账款已于2020年5月4日、2020年8月14日经管理层确认无法收回后由内部审批核销;

注2:公司2019年末账龄为4-5年的应收账款,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账龄为5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为黄石市咪力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5,334.00元货款,黄石市咪力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无法支付货款,就此事项公司已提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胜诉,相关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1-1-232

类别2022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13,735,716.47100.00%5,786,888.095.09%107,948,828.38
其中:应收非关联方公司款项98,800,186.5486.87%5,040,111.595.10%93,760,074.95
应收关联方公司款项14,935,529.9313.13%746,776.505.00%14,188,753.43
合计113,735,716.47100.00%5,786,888.095.09%107,948,828.38

单位:元

类别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97,437,398.43100.00%4,972,289.875.10%92,465,108.56
其中:应收非关联方公司款项85,993,790.3288.26%4,400,109.465.12%81,593,680.86
应收关联方公司款项11,443,608.1111.74%572,180.415.00%10,871,427.70
合计97,437,398.43100.00%4,972,289.875.10%92,465,108.56

单位:元

类别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80,329,776.27100.00%4,116,556.125.12%76,213,220.15
其中:应收非关联方公司款项69,273,381.3686.24%3,563,736.375.14%65,709,644.99
应收关联方公司款项11,056,394.9113.76%552,819.755.00%10,503,575.16
合计80,329,776.27100.00%4,116,556.125.12%76,213,220.15

单位:元

类别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1-233

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84,259,499.55100.00%4,407,037.245.23%79,852,462.31
其中:应收非关联方公司款项64,535,870.4776.59%3,410,993.975.29%61,124,876.50
应收关联方公司款项19,723,629.0823.41%996,043.275.05%18,727,585.81
合计84,259,499.55100.00%4,407,037.245.23%79,852,462.31

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2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应收非关联方公司款项
其中:1年以内98,690,426.044,934,521.305.00%
1至2年4,426.50256.295.79%
5年以上105,334.00105,334.00100.00%
应收关联方公司款项
其中:1年以内14,935,529.93746,776.505.00%
合计113,735,716.475,786,888.095.09%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应收非关联方公司款项
其中:1年以内85,843,818.324,292,190.925.00%
1至2年44,638.002,584.545.79%
5年以上105,334.00105,334.00100.00%
应收关联方公司款项
其中:1年以内11,443,608.11572,180.415.00%
合计97,437,398.434,972,289.875.10%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应收非关联方公司款项
其中:1年以内69,168,047.363,458,402.375.00%
5年以上105,334.00105,334.00100.00%
应收关联方公司款项
其中:1年以内11,056,394.91552,819.755.00%
合计80,329,776.274,116,556.125.12%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19年12月31日

1-1-234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应收非关联方公司款项
其中:1年以内64,230,588.723,243,644.735.05%
2至3年80,444.0016,024.4419.92%
3至4年119,203.7545,690.8038.33%
4至5年105,634.00105,634.00100.00%
应收关联方公司款项
其中:1年以内19,723,629.08996,043.275.05%
合计84,259,499.554,407,037.245.23%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3)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确定组合。

类别

类别2021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2年6月30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972,289.87814,598.22--5,786,888.09
其中:应收非关联方公司款项4,400,109.46640,002.13--5,040,111.59
应收关联方公司款项572,180.41174,596.09--746,776.50
合计4,972,289.87814,598.22--5,786,888.09

单位:元

类别2020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1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116,556.12855,733.75--4,972,289.87
其中:应收非关联方公司款项3,563,736.37836,373.09--4,400,109.46
应收关联方公司款项552,819.7519,360.66--572,180.41
合计4,116,556.12855,733.75--4,972,289.87

单位:元

类别2019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0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407,037.24-220,047.77150,000.00220,433.354,116,556.12

1-1-235

其中:应收非关联方公司款项3,410,993.97223,175.75150,000.00220,433.353,563,736.37
应收关联方公司款项996,043.27-443,223.52--552,819.75
合计4,407,037.24-220,047.77150,000.00220,433.354,116,556.12

单位:元

类别2018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19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953,162.40459,396.24-5,521.404,407,037.24
其中:应收非关联方公司款项3,477,810.88-61,295.51-5,521.403,410,993.97
应收关联方公司款项475,351.52520,691.75--996,043.27
合计3,953,162.40459,396.24-5,521.404,407,037.24

其中报告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武汉市金麦绿色食品有限公司--150,000.00-诉讼
合计--150,000.00--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项目

项目核销金额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220,433.355,521.40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核销时间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福娃集团有2020年5货款80,444.00无法收回管理层内部

1-1-236

限公司月31日审批核销
湖北小胡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8月14日货款127,623.95无法收回管理层内部审批核销
合计--208,067.95---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无。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2022年6月30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伊利集团22,828,863.9620.07%1,164,572.92
蒙牛集团20,642,693.9418.15%1,053,049.44
安琪集团14,935,529.9313.13%746,776.50
今麦郎8,554,745.107.52%436,404.74
涪陵榨菜8,203,336.067.21%418,478.25
合计75,165,168.9966.09%3,819,281.85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盼盼食品19,884,676.7320.41%1,017,454.33
今麦郎13,473,421.3013.83%689,404.76
安琪集团11,432,043.8711.73%571,602.20
蒙牛集团7,213,473.317.40%369,097.26
旺旺集团6,452,640.906.62%330,167.17
合计58,456,256.1259.99%2,977,725.71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0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盼盼食品14,207,334.6117.69%730,889.62
旺旺集团12,612,732.0315.70%648,856.04
安琪集团11,056,394.9113.76%552,819.75
涪陵榨菜10,641,290.7313.25%547,436.17
蒙牛集团4,902,713.336.10%252,217.77
合计53,420,465.6166.50%2,732,219.35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19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坏账准备

1-1-237

合计数的比例(%)
旺旺集团21,134,573.9925.08%1,117,051.71
安琪集团19,363,164.9422.98%977,839.83
盼盼食品18,126,755.9921.51%958,075.79
涪陵榨菜5,731,316.196.80%302,924.32
口味王集团3,475,930.174.13%183,717.62
合计67,831,741.2880.50%3,539,609.28

其他说明:

(6) 报告期各期末信用期内外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80.50%、66.50%、59.99%和66.09%,公司前五大客户均为行业知名企业,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偿付公司款项的重大风险。

项目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信用期内应收账款108,657,241.3395.5391,179,727.5493.5870,128,983.1787.3076,525,273.2290.82
信用期外应收账款5,078,475.144.476,257,670.896.4210,200,793.1012.707,734,226.339.18
应收账款余额合计113,735,716.47100.0097,437,398.43100.0080,329,776.27100.0084,259,499.55100.00

(7)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113,735,716.47-97,437,398.43-80,329,776.27-84,259,499.55-
期后6个月回款金额38,246,173.0333.63%93,758,916.7296.22%68,623,233.8985.43%69,952,494.4983.02%
截至2022年9月20日回款金额111,407,845.3497.95%97,307,874.3899.87%80,224,442.2799.87%84,154,165.5599.87%

注:公司2019年、2020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尚未回款款项为黄石市咪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105,634.00元货款,主要系双方终止业务合作且对方公司拖欠货款,发行人已进行风险评估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1年期后尚未回款款项主要为广西南方黑芝麻食品有限公司367,458.27元,发行人已进行风险评估并对账款进行投保。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1-238

(9)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1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 其他披露事项:

参见本节之“二、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之“(一)应收款项”之“5、应收款项总体分析”。无。

5. 应收款项总体分析

无。

(1)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985.25万元、7,621.32万元、9,246.51万元和10,794.88万元,占各期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8.42%、35.85%、30.11%和

36.08%,是公司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有所增长,主要系:①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增长;②2022年上半年,公司应收账款前两名为伊利股份与蒙牛集团,公司与其货款结算政策分别为货到票到后95/90天电汇付款,与其他公司相比账期较长,导致上半年应收账款增加。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较好,报告期各期末1年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99.64%、99.87%、99.85%和99.90%。

(2)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1)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985.25万元、7,621.32万元、9,246.51万元和10,794.88万元,占各期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8.42%、35.85%、30.11%和36.08%,是公司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有所增长,主要系:①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增长;②2022年上半年,公司应收账款前两名为伊利股份与蒙牛集团,公司与其货款结算政策分别为货到票到后95/90天电汇付款,与其他公司相比账期较长,导致上半年应收账款增加。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较好,报告期各期末1年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99.64%、99.87%、99.85%和99.90%。 (2)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301062.SZ上海艾录2.394.823.753.73
002014.SZ永新股份2.695.475.365.38
838451.NQ天成科技2.656.477.216.51

1-1-239

832601.NQ天鸿新材1.764.003.274.13
平均数2.375.194.904.94
发行人3.196.636.335.77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77、6.33、6.63和3.19,与行业平均值相比较高,主要系公司对客户的平均信用期较短,回款速度较快所致。

(3)公司与可比公司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及信用损失确定依据

1)2022年6月30日公司与可比公司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

2)公司与可比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依据 上海艾录: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永新股份: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天成科技:当单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天鸿新材: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宏裕包材: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

1-1-240

(二) 存货

1.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项目

项目2022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76,263,052.48409,087.9075,853,964.58
在产品2,166,595.59-2,166,595.59
库存商品13,381,847.95597,438.0112,784,409.94
备品备件2,194,941.51-2,194,941.51
包装物818,056.67-818,056.67
低值易耗品11,348,194.76-11,348,194.76
自制半成品11,912,263.81-11,912,263.81
发出商品9,027,322.46199,741.318,827,581.15
合计127,112,275.231,206,267.22125,906,008.01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74,259,604.77361,612.6873,897,992.09
在产品2,474,070.24-2,474,070.24
库存商品11,537,945.41345,244.1611,192,701.25
备品备件1,467,593.94-1,467,593.94
包装物835,705.00-835,705.00
低值易耗品9,853,492.11-9,853,492.11
自制半成品11,046,384.78-11,046,384.78
发出商品8,521,964.69137,277.568,384,687.13
合计119,996,760.94844,134.40119,152,626.54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46,955,726.97402,021.2846,553,705.69
在产品1,569,070.77-1,569,070.77
库存商品6,843,053.89312,993.766,530,060.13
备品备件1,275,939.28-1,275,939.28

1-1-241

包装物601,973.96-601,973.96
低值易耗品6,264,870.29-6,264,870.29
自制半成品8,775,183.37-8,775,183.37
发出商品7,442,687.7090,370.057,352,317.65
合计79,728,506.23805,385.0978,923,121.14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40,146,520.96135,686.9240,010,834.04
在产品1,311,143.91-1,311,143.91
库存商品6,350,788.64282,947.376,067,841.27
备品备件701,898.46701,898.46
包装物527,908.76-527,908.76
低值易耗品5,459,541.28-5,459,541.28
自制半成品6,390,683.68-6,390,683.68
发出商品6,405,093.0929,715.476,375,377.62
合计67,293,578.78448,349.7666,845,229.02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2年6月30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361,612.6848,503.24-1,028.02-409,087.90
库存商品345,244.16280,228.88-28,035.03-597,438.01
发出商品137,277.5662,463.75---199,741.31
合计844,134.40391,195.87-29,063.05-1,206,267.22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1年12月31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402,021.28271,893.24-312,301.84-361,612.68
库存商品312,993.76449,952.37-417,701.97-345,244.16
发出商品90,370.05137,277.56-90,370.05-137,277.56
合计805,385.09859,123.17-820,373.86-844,134.40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0年12月31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135,686.92266,334.36---402,021.28
库存商品282,947.37132,522.18-102,475.79-312,993.76
发出商品29,715.4790,370.05-29,715.47-90,370.05
合计448,349.76489,226.59-132,191.26-805,385.09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19年12

1-1-242

月31日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月31日
原材料81,677.1166,210.86-12,201.05-135,686.92
库存商品283,740.9756,247.79-57,041.39-282,947.37
发出商品94,833.2429,715.47-94,833.24-29,715.47
合计460,251.32152,174.12-164,075.68-448,349.76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说明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尚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已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6)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发行人按合同价或近期售价作为预计售价计算存货可变现净值,具体如下:

1)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售价(依据合同价或近期售价)-为实现该销售预计的费用和税金;

2)超期原材料(3年以上)的可变现净值=以废品计算的预计售价;

3)为实现销售预计的费用和税金=(该报告期销售费用、运输费用和税金÷主营业务收入)×估计售价。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备品备件、包装物、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和自制半成品,其中原材料包含在途物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6,684.52万元、7,892.31万元、11,915.26万元、12,590.6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53%、37.13%、38.80%、42.08%,是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整体较为稳定。

2.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备品备件、包装物、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和自制半成品,其中原材料包含在途物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6,684.52万元、7,892.31万元、11,915.26万元、12,590.6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53%、37.13%、38.80%、42.08%,是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整体较为稳定。

无。

1-1-243

3. 存货总体分析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占比(%)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46,553,705.6958.9940,010,834.0459.86
在产品1,569,070.771.991,311,143.911.96
库存商品6,530,060.138.276,067,841.279.08
备品备件1,275,939.281.62701,898.461.05
包装物601,973.960.76527,908.760.79
低值易耗品6,264,870.297.945,459,541.288.17
自制半成品8,775,183.3711.126,390,683.689.56
发出商品7,352,317.659.326,375,377.629.54
合计78,923,121.14100.0066,845,229.02100.00

1-1-244

(2)原材料具体分析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聚乙烯、CPP、BOPP等。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价值分别为4,001.08万元、4,655.37万元、7,389.80万元、7,585.40万元,占期末存货账面价值比例分别为59.86%、58.99%、62.02%、60.25%。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从而导致存货中原材料占比较高;2021年,原材料价格显著上升,公司为控制材料成本在2021年末进行了一定的备货,从而导致2021年末原材料占比进一步提升。 (3)库存商品分析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为满足交货的及时性,公司将预留部分库存商品满足订单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库存商品规模相对稳定。 (4)自制半成品分析 发行人主要客户均系布局全国的集团性质大公司,发行人需向主要客户位于全国各地不同地区的子公司供货,因此发行人生产产品的种类、规格较为齐全,为满足订单交期,发行人会根据订单需求对各产品组织生产半成品,缩短销售订单货物交付时间。公司维持一定量的半成品库存,具有合理性。 (5)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分析 1)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减值测试的具体方法如下:
证券代码公司计提跌价准备的方法
301062.SZ上海艾录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002014.SZ永新股份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838451.NQ天成科技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832601.NQ天鸿新材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发行人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减值测试的具体方法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明显差异。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1-1-245

证券代码公司存货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301062.SZ上海艾录45,325.93689.291.52
002014.SZ永新股份38,682.131,601.934.14
838451.NQ天成科技4,270.810.000.00
832601.NQ天鸿新材3,196.070.000.00
平均值22,868.74572.812.50
发行人12,711.23120.630.95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2019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公司存货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301062.SZ上海艾录15,619.381,181.697.57
002014.SZ永新股份28,162.961,512.265.37
838451.NQ天成科技3,179.020.000.00
832601.NQ天鸿新材1,215.510.000.00

1-1-246

平均值12,044.22673.495.59
发行人6,729.3644.830.6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算,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44.83万元、80.54万元、84.41万元和120.63万元,公司存货状况良好,不存在大额跌价情形。与可比公司相比,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率分别为0.67%、

1.01%、0.70%和0.95%,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系:

①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原材料、在产品能够及时投入生产,产成品能够及时实现销售,存货库龄主要在1年以内,库龄1年以上且无法继续生产或销售而呆滞的存货占比较低;

②发行人主要原材料聚乙烯、BOPP、CPP等化学特性稳定、易保存,发行人的产品报告期内较为稳定,主要原材料能够保持持续消耗;同时,发行人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产品的更新对原材料的使用、在产品的后续生产和销售以及库存商品的销售影响较小;

③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库存商品在手订单覆盖率较高,未出现主要库存商品期后无法实现销售的情况;

④同行业公司中,上海艾录、永新股份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高,主要原因为上海艾录主要营业收入来源为纸袋及纸制品,相关原材料及存货结构与塑料包装品不同;永新股份库存商品存货占比较高,跌价准备计提较大。

(6)存货周转率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算,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44.83万元、80.54万元、84.41万元和120.63万元,公司存货状况良好,不存在大额跌价情形。 与可比公司相比,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率分别为0.67%、1.01%、0.70%和0.95%,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系: ①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原材料、在产品能够及时投入生产,产成品能够及时实现销售,存货库龄主要在1年以内,库龄1年以上且无法继续生产或销售而呆滞的存货占比较低; ②发行人主要原材料聚乙烯、BOPP、CPP等化学特性稳定、易保存,发行人的产品报告期内较为稳定,主要原材料能够保持持续消耗;同时,发行人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产品的更新对原材料的使用、在产品的后续生产和销售以及库存商品的销售影响较小; ③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库存商品在手订单覆盖率较高,未出现主要库存商品期后无法实现销售的情况; ④同行业公司中,上海艾录、永新股份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高,主要原因为上海艾录主要营业收入来源为纸袋及纸制品,相关原材料及存货结构与塑料包装品不同;永新股份库存商品存货占比较高,跌价准备计提较大。 (6)存货周转率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2年 6月30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301062.SZ上海艾录1.042.872.872.85
002014.SZ永新股份3.297.747.666.63
838451.NQ天成科技2.023.433.293.46
832601.NQ天鸿新材2.426.445.556.54
平均值2.195.124.844.87

1-1-247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6月末,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06、5.58、5.15和2.3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平均值相比无明显差异,具有合理性。

(三) 金融资产、财务性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四)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1. 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316,103,283.25330,946,420.00262,321,302.21153,350,572.10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316,103,283.25330,946,420.00262,321,302.21153,350,572.10

(2)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2年6月30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25,564,125.49316,078,956.243,531,881.264,020,485.79449,195,448.78
2.本期增加金额-937,610.63247,787.6184,813.701,270,211.94
(1)购置-937,610.63247,787.6184,813.701,270,211.94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125,564,125.49317,016,566.873,779,668.874,105,299.49450,465,660.7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20,380,073.5093,441,580.121,886,896.382,540,478.78118,249,028.78
2.本期增加金额1,851,309.9713,962,409.11147,495.08152,134.5316,113,348.69
(1)计提1,851,309.9713,962,409.11147,495.08152,134.5316,113,348.69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22,231,383.47107,403,989.232,034,391.462,692,613.31134,362,377.4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1-248

1.期末账面价值103,332,742.02209,612,577.641,745,277.411,412,686.18316,103,283.25
2.期初账面价值105,184,051.99222,637,376.121,644,984.881,480,007.01330,946,420.00

单位:元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05,711,455.72236,019,799.133,169,421.103,219,418.31348,120,094.26
2.本期增加金额20,347,651.2480,324,446.41362,460.16801,067.48101,835,625.29
(1)购置-4,711,596.14362,460.16801,067.485,875,123.78
(2)在建工程转入20,347,651.2475,612,850.27--95,960,501.51
3.本期减少金额494,981.47265,289.30--760,270.77
(1)处置或报废-146,978.67--146,978.67
(2)竣工决算原值调整494,981.47118,310.63--613,292.10
4.期末余额125,564,125.49316,078,956.243,531,881.264,020,485.79449,195,448.78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6,846,656.6768,789,135.051,594,398.292,173,646.7889,403,836.79
2.本期增加金额3,533,416.8324,755,735.49292,498.09366,832.0028,948,482.41
(1)计提3,533,416.8324,755,735.49292,498.09366,832.0028,948,482.41
3.本期减少金额-103,290.42--103,290.42
(1)处置或报废-103,290.42--103,290.42
4.期末余额20,380,073.5093,441,580.121,886,896.382,540,478.78118,249,028.7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05,184,051.99222,637,376.121,644,984.881,480,007.01330,946,420.00
2.期初账面价值88,864,799.05170,835,708.821,575,022.811,045,771.53262,321,302.21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72,859,764.08147,093,326.802,670,226.412,502,086.08225,125,403.37
2.本期增加金额33,284,713.6294,033,619.05499,194.69717,332.23128,534,859.59
(1)购置5,404,593.53499,194.69717,332.236,621,120.45
(2)在建工程转入33,284,713.6288,629,025.52--121,913,739.14
3.本期减少金额433,021.98---433,021.98
(1)处置或报废25,839.64---25,839.64
(2)竣工决算原值调整407,182.34---407,182.34
4.期末余额105,711,455.72241,126,945.853,169,421.103,219,418.31353,227,240.98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4,316,377.3554,219,745.911,338,021.891,900,686.1271,774,831.27
2.本期增加金额2,533,830.1116,071,491.12256,376.40272,960.6619,134,658.29
(1)计提2,533,830.1116,071,491.12256,376.40272,960.6619,134,658.29

1-1-249

3.本期减少金额3,550.79---3,550.79
(1)处置或报废3,550.793,550.79
4.期末余额16,846,656.6770,291,237.031,594,398.292,173,646.7890,905,938.7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88,864,799.05170,835,708.821,575,022.811,045,771.53262,321,302.21
2.期初账面价值58,543,386.7392,873,580.891,332,204.52601,399.96153,350,572.10

单位:元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72,859,764.08143,643,956.102,517,129.062,495,253.07221,516,102.31
2.本期增加金额-3,449,370.70153,097.356,833.013,609,301.06
(1)购置-949,370.69153,097.356,833.011,109,301.05
(2)在建工程转入-2,500,000.01--2,500,000.01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72,859,764.08147,093,326.802,670,226.412,502,086.08225,125,403.3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2,049,029.1842,297,424.291,091,720.091,646,332.7657,084,506.32
2.本期增加金额2,267,348.1711,922,321.62246,301.80254,353.3614,690,324.95
(1)计提2,267,348.1711,922,321.62246,301.80254,353.3614,690,324.95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14,316,377.3554,219,745.911,338,021.891,900,686.1271,774,831.2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58,543,386.7392,873,580.891,332,204.52601,399.96153,350,572.10
2.期初账面价值60,810,734.90101,346,531.811,425,408.97848,920.31164,431,595.99

注1: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公司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2021年1月1日固定资产原值金额5,107,146.72元,累计折旧金额1,502,101.98元。注2: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值12,061,286.91元。

(3)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250

(4)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未执行新租赁准则)

□适用 √不适用

(5)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8)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在建工程92,893,730.5838,079,497.4472,773,487.8997,448,831.77
工程物资----
合计92,893,730.5838,079,497.4472,773,487.8997,448,831.77

1-1-251

(2)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2年6月30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年产3万吨健康产品包装材料智能工厂项目22,427,592.15-22,427,592.15
年产2.3万吨功能性包装新材料项目70,466,138.43-70,466,138.43
合计92,893,730.58-92,893,730.58

单位:元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年产3万吨健康产品包装材料智能工厂项目190,020.58-190,020.58
年产2.3万吨功能性包装新材料项目37,889,476.86-37,889,476.86
合计38,079,497.44-38,079,497.44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年产3万吨健康产品包装材料智能工厂项目72,773,487.89-72,773,487.89
合计72,773,487.89-72,773,487.89

单位:元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年产3万吨健康产品包装材料智能工厂项目97,448,831.77-97,448,831.77
合计97,448,831.77-97,448,831.77

其他说明:

(3)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报告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1-252

2022年1月—6月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年产3万吨健康产品包装材料智能工厂项目36,400.56190,020.5822,237,571.57--22,427,592.1567.02%67.024,219,634.14443,254.91-金融机构贷款
年产2.3万吨功能性包装新材料项目16,403.3937,889,476.8632,576,661.57--70,466,138.4342.96%42.961,175,555.35931,539.55-金融机构贷款
合计-38,079,497.4454,814,233.14--92,893,730.58--5,395,189.491,374,794.46--

注:2022年1-3月,公司贷款利率为4.00%,2022年4-6月,公司贷款利率为3.85%。

单位:元

2021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年产3万吨健康产品包装材料智能工厂项目36,400.5672,773,487.8923,377,034.2095,960,501.51-190,020.5860.91%60.913,776,379.23104,290.104.00%金融机构贷款
年产2.3万吨功能性包装新材料项目16,403.39-37,889,476.86--37,889,476.8623.10%23.10244,015.80244,015.804.00%金融机构贷款
合计-72,773,487.8961,266,511.0695,960,501.51-38,079,497.44--4,020,395.03348,305.90--

单位:元

2020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年产3万吨健康产品包装材料智能工厂项目36,400.5697,448,831.7797,238,395.26121,913,739.14-72,773,487.8954.49%54.493,672,089.131,839,535.46-其他来源
合计-97,448,831.7797,238,395.26121,913,739.14-72,773,487.89--3,672,089.131,839,535.46--

注:2020年1-2月,公司贷款利率为4.35%,2020年3-12月,公司贷款利率为3.15%。

单位:元

2019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1-1-253

(%)
年产3万吨健康产品包装材料智能工厂项目21,800.00738,933.7999,209,897.992,500,000.01-97,448,831.7746.38%46.381,832,553.671,627,955.474.35%其他来源
合计-738,933.7999,209,897.992,500,000.01-97,448,831.77--1,832,553.671,627,955.47--

其他说明:

(4) 报告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在建工程项目预算数单位为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91%、12.42%、5.14%、

12.19%。2019年,公司在建工程占总资产比例较高,主要系公司业务处于稳定扩张期,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为匹配公司的业绩需求,公司新建产线扩张产能所致。

3.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91%、12.42%、5.14%、

12.19%。2019年,公司在建工程占总资产比例较高,主要系公司业务处于稳定扩张期,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为匹配公司的业绩需求,公司新建产线扩张产能所致。无。

4.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总体分析

无。

(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构成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5,335.06万元、26,232.13万元、33,094.64万元、31,610.33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构成情况明细如下:

1-1-254

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充分、合理。 3)固定资产减值分析

1-1-255

(五) 无形资产、开发支出

1. 无形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无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9,744.88万元、7,277.35万元、3,807.95万元和9,289.3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0.91%、12.42%、5.14%和12.19%。公司于每年年末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未发现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故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022年6月30日

2022年6月30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3,462,162.842,546,691.0836,008,853.92
2.本期增加金额-23,362.8323,362.83
(1)购置-23,362.8323,362.83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33,462,162.842,570,053.9136,032,216.75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6,836,725.362,546,691.089,383,416.44
2.本期增加金额338,232.342,920.35341,152.69
(1)计提338,232.342,920.35341,152.69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7,174,957.702,549,611.439,724,569.1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1-1-256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6,287,205.1420,442.4826,307,647.62
2.期初账面价值26,625,437.48-26,625,437.48

单位:元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3,462,162.842,546,691.0836,008,853.92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33,462,162.842,546,691.0836,008,853.92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6,160,260.682,079,927.288,240,187.96
2.本期增加金额676,464.68466,763.801,143,228.48
(1)计提676,464.68466,763.801,143,228.48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6,836,725.362,546,691.089,383,416.4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6,625,437.48-26,625,437.48
2.期初账面价值27,301,902.16466,763.8027,768,665.96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3,462,162.842,546,691.0836,008,853.92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33,462,162.842,546,691.0836,008,853.92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5,483,796.001,570,730.417,054,526.41

1-1-257

2.本期增加金额676,464.68509,196.871,185,661.55
(1)计提676,464.68509,196.871,185,661.55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6,160,260.682,079,927.288,240,187.9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7,301,902.16466,763.8027,768,665.96
2.期初账面价值27,978,366.84975,960.6728,954,327.51

单位:元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3,462,162.842,546,691.0836,008,853.92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33,462,162.842,546,691.0836,008,853.92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4,807,331.321,061,533.535,868,864.85
2.本期增加金额676,464.68509,196.881,185,661.56
(1)计提676,464.68509,196.881,185,661.56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5,483,796.001,570,730.417,054,526.4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7,978,366.84975,960.6728,954,327.51
2.期初账面价值28,654,831.521,485,157.5530,139,989.07

其他说明:

1-1-258

(2) 报告期末尚未办妥产权证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895.43万元、2,776.87万元、2,662.54万元、2,630.76万元,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

2.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895.43万元、2,776.87万元、2,662.54万元、2,630.76万元,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无。

4. 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总体分析

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895.43万元、2,776.87万元、2,662.54万元、2,630.7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21%、4.74%、3.59%、3.45%,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占总资产比例逐年下降,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同时无形资产逐年摊销所致。

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报告期各期末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797.84万元、2,730.19万元、2,662.54万元和2,628.72万元,占无形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6.63%、98.32%、100.00%和99.92%。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状态良好,未发生减值迹象,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开发支出资本化的情形。

(六) 商誉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债项

1. 短期借款

1-1-259

√适用 □不适用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147,478,138.58
应付利息119,791.67
合计147,597,930.25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130,000,000.00
应付利息104,791.73
合计130,104,791.73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保证借款30,000,000.00
信用借款60,000,000.00
应付利息48,416.67
合计90,048,416.67

短期借款分类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公司2020年12月31日保证借款余额30,000,000.00元,为2020年2月28日,宏裕包材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安琪酵母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由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0.00万元、9,004.84万元、13,010.48万元、14,759.79万元。公司短期借款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1-1-260

2.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负债(已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
预收货款994,178.73
合计994,178.73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预收货款44,386.48
合计44,386.48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预收货款283,434.02
合计283,434.02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5. 长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1-261

项目2022年6月30日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86,500,486.24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合计86,500,486.24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信用借款60,399,938.88
合计60,399,938.88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6.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6,039.99万元和8,650.05万元,主要用于年产3万吨健康产品包装材料智能工厂项目、年产2.3万吨功能性包装新材料项目在建工程建设。

项目

项目2022年6月30日
短期应付债券-
应付退货款-
待转销项税129,243.24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8,100,000.00
合计8,229,243.24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待转销项税5,770.24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1,180,337.93
合计1,186,108.17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1-1-262

待转销项税36,846.42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45,535.18
合计82,381.60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待转销项税-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344,420.24
合计344,420.24

(2)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8.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9. 主要债项、期末偿债能力总体分析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金额为34.44万元、8.24万元、118.61万元、822.92万元,占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为0.15%、0.03%、0.34%、2.41%,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2022年6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金额为822.92万元,其中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金额为810.00万元,为由承兑信用等级较低银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将其背书转让之后不能终止确认,计入其他流动负债。

(1)偿债能力分析

1)短期借款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0.00万元、9,004.84万元、13,010.48万元、14,759.79万元。公司短期借款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1-1-263

2021年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贷款主体贷款银行贷款利率借款起始日约定还款日期末本币金额(元)
宏裕包材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营业部3.05%2020/2/282021/2/27-
宏裕包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伍家支行3.45%2020/12/282021/12/27-
宏裕包材招商银行宜昌分行营业部3.40%2021/2/102022/2/920,018,888.92
宏裕包材中国进出口银行3.85%2021/3/312022/3/3020,023,527.79
宏裕包材中信银行宜昌分行3.40%2021/2/252022/2/24
宏裕包材中国进出口银行3.85%2021/9/152022/3/3130,035,291.69
宏裕包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伍家支行3.25%2021/12/272022/12/2660,027,083.33
合计130,104,791.73

1-1-264

注: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72、0.73、0.87和0.88,速动比率分别为0.42、0.44、0.51和0.50,公司资金流动性逐渐加强。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1.82、28.41、8.34、8.14,利息保障倍数较高,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2)合同负债 2019年末合同负债余额为0.00万元;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6月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28.34万元、4.44万元、99.42万元,主要系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将预收货款调整至合同负债科目进行核算。 (3)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析 2019年末、2020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均为0.00万元;2021年末、2022年6月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6,039.99万元和8,650.05万元,主要用于年产3万吨健康产品包装材料智能工厂项目与年产2.3万吨功能性包装新材料项目在建工程建设。 2)长期借款情况

1-1-265

3)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1-1-266

注1:产权比率= 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 注2:权益乘数=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 (4)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金额为34.44万元、8.24万元、118.61万元、822.92万元,主要为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八) 股东权益

1. 股本

单位:元

2021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2022年6月30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60,000,0001,000,000---1,000,00061,000,000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2021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60,000,000-----60,000,000

单位:元

2019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2020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30,000,000--30,000,000-30,000,00060,000,000

单位:元

2018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2019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30,000,000-----30,00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67

2. 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将其持有公司的5%股权转让给宜昌夷陵城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太一(宜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转让完成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持股比例为65%,席大凤对公司持股比例为29.9997%,新余市昊颖工贸有限公司对公司持股比例为0.0003%,宜昌夷陵城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对公司持股比例为3.1250%,太一(宜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持股比例为1.8750%。2020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配预案》议案,决定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0.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2020年12月3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60,000,000元,于2020年12月11日完成转增股本。本次增资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2月15日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2-00084号)。

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2022年5月24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对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1185 号)。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席大凤、宜昌夷陵城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太一(宜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61,000,000.00元。本次增资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5月26日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2-00051号)。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6月30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54,893,370.559,350,000.00-64,243,370.55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54,893,370.559,350,000.00-64,243,370.55

1-1-268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54,893,370.55--54,893,370.55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54,893,370.55--54,893,370.55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82,563,370.552,330,000.0030,000,000.0054,893,370.55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82,563,370.552,330,000.0030,000,000.0054,893,370.55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9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82,563,370.55--82,563,370.55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82,563,370.55--82,563,370.55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2020年资本公积变动

1)资本公积增加主要系公司历史沿革中,实物资产出资存在未办理产权转移、未验资等瑕疵情形,公司股东席大凤用现金233.00万元缴入公司,对实物资产出资进行规范,并对资本金进行补充,公司计入资本公积科目进行会计处理;2)资本公积减少系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申请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减少资本公积人民币30,000,000.00元。

(2)2022年资本公积变动

资本公积增加主要系2022年公司定向发行股票1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35元/股,其中增加股本1,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9,350,000.00元。无。

4. 库存股

1-1-269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7.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6月30日
法定盈余公积28,272,296.54--28,272,296.54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28,272,296.54--28,272,296.54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24,576,008.823,696,287.72-28,272,296.54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24,576,008.823,696,287.72-28,272,296.54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17,508,618.017,067,390.81-24,576,008.82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17,508,618.017,067,390.81-24,576,008.82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9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12,807,256.844,701,361.17-17,508,618.01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12,807,256.844,701,361.17-17,508,618.01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8. 未分配利润

1-1-270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76,450,668.82143,184,079.3697,577,562.0472,700,046.25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2,434,734.78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76,450,668.82143,184,079.3697,577,562.0470,265,311.47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257,745.6936,962,877.1870,673,908.1347,013,611.74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696,287.727,067,390.814,701,361.17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30,000,000.00-18,000,000.0015,000,000.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172,708,414.51176,450,668.82143,184,079.3697,577,562.04

注:上表所列示的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会计差错更正后的数据。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2019年期初未分配利润2,434,734.78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9. 其他披露事项

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2019年期初未分配利润2,434,734.78元。无。

10. 股东权益总体分析

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金额分别为22,764.96万元、28,265.35万元、31,961.63万元、32,622.41万元。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实现了较好的盈利,致使留存收益逐年增加,同时公司在2022年完成了股权融资。

(九) 其他资产负债科目分析

1. 货币资金

1-1-271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44,916,648.4281,842,360.3442,911,375.975,753,097.47
其他货币资金--1,312,000.002,690,000.00
合计44,916,648.4281,842,360.3444,223,375.978,443,097.47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 预付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844.31万元、4,422.34万元、8,184.24万元、4,491.6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1%、7.55%、11.04%、5.89%。公司2021年末货币资金金额及占比增加较多,主要原因为2021年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上涨,公司为控制原材料成本在年底增加了原材料的备货规模,相应地需要准备更多的资金。

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为信用证保证金。2019-2020年,公司购买国外机器设备开立信用证需支付货款的10%作为保证金,2021年起开立信用证无需支付保证金。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相对较好,能够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开展。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账龄

账龄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3,346,516.9781.055,586,455.5786.706,306,579.9892.651,620,548.8076.31
1至2年782,264.1518.95856,981.1313.30----
2至3年--------
3年以----500,000.007.35503,150.0023.69

1-1-272

合计4,128,781.12100.006,443,436.70100.006,806,579.98100.002,123,698.80100.00

截至2022年6月30日,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债权单位债务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结算原因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1,677,358.491年以内:1,300,000.00;1-2年:377,358.49IPO费用,项目尚未结束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1,584,905.661年以内:1,180,000.00;1-2年:404,905.66IPO费用,项目尚未结束
合计3,262,264.15
1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报告期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2年6月30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1,677,358.4940.63%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1,584,905.6638.3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营业部171,640.164.16%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149,433.273.62%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夷陵营业部123,540.002.99%
合计3,706,877.5889.79%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宜昌市海关1,995,002.8830.96%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1,648,301.8925.58%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1,277,358.4919.82%
宜昌夷陵中燃燃气有限公司838,797.5113.02%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212,264.143.29%
合计5,971,724.9192.67%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0年12月31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200,000.0032.32%
宜昌夷陵中燃燃气有限公司941,113.9113.83%

1-1-273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800,000.0011.75%
浙江绍兴华东包装有限公司764,330.6811.23%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560,000.008.23%
合计5,265,444.5977.36%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19年12月31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758,300.0435.71%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市夷陵区供电公司500,000.0023.54%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191,037.739.00%
优尼孚斯包装设计(上海)有限公司171,500.008.08%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夷陵石油分公司135,188.996.37%
合计1,756,026.7682.70%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212.37万元、680.66万元、644.34万元、

412.88万元,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给中介机构的IPO服务费用及预付采购款。

3.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630,457.672,287,014.903,604,490.433,373,235.74
合计1,630,457.672,287,014.903,604,490.433,373,235.74

(1)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2022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1-274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925,021.99100.00%294,564.3215.30%1,630,457.67
合计1,925,021.99100.00%294,564.3215.30%1,630,457.67

单位:元

类别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2,594,535.96100.00%307,521.0611.85%2,287,014.90
合计2,594,535.96100.00%307,521.0611.85%2,287,014.90

单位:元

类别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4,173,264.45100.00%568,774.0213.63%3,604,490.43
合计4,173,264.45100.00%568,774.0213.63%3,604,490.43

单位:元

类别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3,811,275.89100.00%438,040.1511.49%3,373,235.74
合计3,811,275.89100.00%438,040.1511.49%3,373,235.74

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1月1日余额307,521.06--307,521.06

1-1-275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12,956.74---12,956.74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2年6月30日余额294,564.32--294,564.32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568,774.02--568,774.02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568,774.02--568,774.02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261,252.96---261,252.96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1年12月31日余额307,521.06--307,521.06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438,040.15--438,040.15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438,040.15--438,040.15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1-1-276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130,733.87--130,733.87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0年12月31日余额568,774.02--568,774.02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19年1月1日余额71,355.47--71,355.47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71,355.47--71,355.47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366,684.68--366,684.68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19年12月31日余额438,040.15--438,040.15

对报告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1-1-277

□适用 √不适用

(3)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款项性质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保证金及押金1,866,160.002,490,000.004,130,000.003,785,000.00
备用金-59,000.00--
往来款----
其他58,861.9945,535.9643,264.4526,275.89
减:坏账准备294,564.32307,521.06568,774.02438,040.15
合计1,630,457.672,287,014.903,604,490.433,373,235.74

2) 按账龄披露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账龄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1年以内995,021.991,664,535.962,693,264.453,201,275.89
1至2年400,000.00600,000.00870,000.00200,000.00
2至3年200,000.00120,000.00200,000.00200,000.00
3至4年120,000.00-200,000.00160,000.00
4至5年200,000.00200,000.00160,000.0050,000.00
5年以上10,000.0010,000.0050,000.00-
减:坏账准备294,564.32307,521.06568,774.02438,040.15
合计1,630,457.672,287,014.903,604,490.433,373,235.74

3) 报告期内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2年6月30日
款项性质2022年6月30日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400,000.001-2年20.78%66,360.00
湖南口味王集保证金300,000.001年以内15.58%18,060.00

1-1-278

团有限责任公司
华润五丰米业(中国)有限公司保证金250,000.001年以内12.99%15,050.00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200,000.004-5年10.39%69,840.00
颐海(上海)食品有限公司保证金200,000.002-3年10.39%46,560.00
合计-1,350,000.00-70.13%215,870.00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
款项性质2021年12月31日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福建省晋江福源食品有限公司保证金500,000.001年以内19.27%30,100.00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400,000.001-2年15.42%66,360.00
湖南口味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300,000.001年以内11.56%18,060.00
华润五丰米业(中国)有限公司保证金250,000.001年以内9.64%15,050.00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200,000.004-5年7.71%69,840.00
合计-1,650,000.00-63.60%199,410.00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0年12月31日
款项性质2020年12月31日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2,650,000.001至3年63.50%257,000.00
福建省晋江福源食品有限公司保证金500,000.001至2年11.98%81,450.00
湖南口味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300,000.001至2年、4年以上7.19%99,245.00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200,000.003至4年4.79%44,440.00
颐海(上海)食品有限公司保证金200,000.001年以内4.79%18,320.00

1-1-279

合计-3,850,000.00-92.25%500,455.00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19年12月31日
款项性质2019年12月31日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2,350,000.002年以内61.66%215,645.00
福建省晋江福源食品有限公司保证金500,000.001年以内13.12%43,950.00
湖南口味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300,000.001年以内、3至5年7.87%84,245.00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200,000.002至3年5.25%26,660.00
郑州蜀海实业有限公司保证金150,000.001年以内3.94%13,185.00
合计-3,500,000.00-91.84%383,685.00

5) 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5)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37.32万元、360.45万元、228.70万元、163.05万元。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保证金,公司无应收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关联方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变化主要系保证金的变动所致。

种类

种类2022年6月30日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56,036,581.67
合计56,036,581.67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1-1-280

单位:元

种类2021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102,463,533.58
合计102,463,533.58

单位:元

种类2020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75,652,813.43
合计75,652,813.43

单位:元

种类2019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65,387,975.72
合计65,387,975.72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6. 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金额分别为6,538.80万元、7,565.28万元、10,246.35万元、5,603.66万元,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系公司与部分供应商的结算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所致,随着采购规模的增加,应付票据的规模同步增长。2021年,由于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为控制原材料成本在年底增加了原材料的备货规模,导致应付票据金额同比大幅增加。2022年1-6月,公司通过承兑汇票方式结算的货款减少,期末应付票据金额随之下降。

项目

项目2022年6月30日
原材料款93,473,518.17
其他22,194,742.45
合计115,668,260.62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原材料款85,609,747.22

1-1-281

其他21,084,578.62
合计106,694,325.84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原材料款85,221,206.13
其他18,098,294.49
合计103,319,500.62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原材料款49,359,497.13
其他28,063,087.37
合计77,422,584.50

(2) 按收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2年6月30日
应付账款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性质
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9,411,418.658.14%原材料款
重庆宏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576,759.117.41%原材料款
武汉欣联创塑化有限公司7,344,795.006.35%原材料款
金发集团7,323,365.006.33%原材料款
潮州市景程薄膜科技有限公司5,081,303.004.39%原材料款
合计37,737,640.7632.63%-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性质
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6,962,569.986.53原材料款
重庆宏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275,637.094.94原材料款
武汉欣联创塑化有限公司4,486,898.754.21原材料款
上海迪爱生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4,243,577.153.98原材料款
潮州市景程薄膜科技有限公司4,036,951.573.78原材料款
合计25,005,634.5423.44-

1-1-282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0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性质
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公司8,286,740.708.02原材料款
湖北聚胜隆包装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233,968.586.03原材料款
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5,179,812.845.01原材料款
武汉欣联创塑化有限公司4,063,498.753.93原材料款
浙江长宇新材料有限公司3,943,504.413.82原材料款
合计27,707,525.2826.82-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19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性质
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3,530,287.494.56原材料款
WINDMOELLER & HOELSCHER KG3,242,332.314.19设备款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764,132.863.57原材料款
金发集团2,760,462.503.57原材料款
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公司2,630,190.523.40原材料款
合计14,927,405.6819.28-

(3)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苏州市金净净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957,490.84工程款项质保金
湖北国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86,306.84工程款项质保金
合计1,443,797.68-

(4)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83

7. 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
1年以内(含1年)-
1年以上-
合计-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41,927.14
1年以上20,682.06
合计62,609.20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4)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8. 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公司预收款项均为货款。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的货款作为合同负债列报,对于2019年12月31日前的预收货款,仍在预收款项中列报,不进行追溯调整。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6月30日
1、短期薪酬8,916,070.8728,067,348.5630,644,037.396,339,382.04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320,572.602,320,572.60-
3、辞退福利-47,408.0047,408.00-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8,916,070.8730,435,329.1633,012,017.996,339,382.04

单位:元

1-1-284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11,139,886.5851,370,331.9453,594,147.658,916,070.87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984,617.203,984,617.20-
3、辞退福利-53,000.0053,000.00-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11,139,886.5855,407,949.1457,631,764.858,916,070.87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8,538,229.9644,942,348.0442,340,691.4211,139,886.58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707,734.95707,734.95-
3、辞退福利----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8,538,229.9645,650,082.9943,048,426.3711,139,886.58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9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7,792,633.1138,394,752.0337,649,155.188,538,229.96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659,888.822,659,888.82-
3、辞退福利----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7,792,633.1141,054,640.8540,309,044.008,538,229.96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6月30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8,752,860.6425,122,505.3127,691,952.616,183,413.34
2、职工福利费-653,273.57653,273.57-
3、社会保险费-985,497.68985,497.68-
其中:医疗保险费-837,920.80837,920.80-
工伤保险费-99,652.0899,652.08-
生育保险费-47,924.8047,924.80-
4、住房公积金-1,186,072.001,186,072.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63,210.23120,000.00127,241.53155,968.70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8,916,070.8728,067,348.5630,644,037.396,339,382.04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0,964,174.4746,484,400.7448,695,714.578,752,860.64
2、职工福利费-1,175,584.901,175,584.90-

1-1-285

3、社会保险费-1,747,932.301,747,932.30-
其中:医疗保险费-1,485,462.401,485,462.40-
工伤保险费-177,777.50177,777.50-
生育保险费-84,692.4084,692.40-
4、住房公积金-1,722,414.001,722,414.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75,712.11240,000.00252,501.88163,210.23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11,139,886.5851,370,331.9453,594,147.658,916,070.87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8,355,590.5741,225,254.8738,616,670.9710,964,174.47
2、职工福利费-1,089,384.761,089,384.76-
3、社会保险费-1,278,004.411,278,004.41-
其中:医疗保险费-1,182,507.601,182,507.60-
工伤保险费-12,412.7312,412.73-
生育保险费-83,084.0883,084.08-
4、住房公积金-1,109,704.001,109,704.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82,639.39240,000.00246,927.28175,712.11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8,538,229.9644,942,348.0442,340,691.4211,139,886.58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9年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7,478,736.3835,578,228.9134,701,374.728,355,590.57
2、职工福利费-117,126.63117,126.63-
3、社会保险费-1,518,061.111,518,061.11-
其中:医疗保险费-1,310,300.541,310,300.54-
工伤保险费-132,242.27132,242.27-
生育保险费-75,518.3075,518.30-
4、住房公积金-983,250.00983,250.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13,896.73198,085.38329,342.72182,639.39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7,792,633.1138,394,752.0337,649,155.188,538,229.96

(3) 设定提存计划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6月30日
1、基本养老保险-1,671,488.001,671,488.00-

1-1-286

2、失业保险费-73,127.6073,127.60-
3、企业年金缴费-575,957.00575,957.00-
合计-2,320,572.602,320,572.60-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2,870,515.202,870,515.20-
2、失业保险费-125,706.00125,706.00-
3、企业年金缴费-988,396.00988,396.00-
合计-3,984,617.203,984,617.20-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236,465.58236,465.58-
2、失业保险费-10,288.3710,288.37-
3、企业年金缴费-460,981.00460,981.00-
合计-707,734.95707,734.95-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9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2,554,163.202,554,163.20-
2、失业保险费-105,725.62105,725.62-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2,659,888.822,659,888.82-

(4)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9. 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853.82万元、1,113.99万元、891.61万元、633.94万元,2020年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2020年业绩较好,当年计提奖金金额较高所致。项目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1,573,137.671,235,914.98733,109.2170,540,179.34
合计1,573,137.671,235,914.98733,109.2170,540,179.34

(1)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1-1-287

(2)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往来款---68,395,985.22
保证金1,074,000.00896,500.00609,000.001,746,000.00
其他499,137.67339,414.98124,109.21398,194.12
合计1,573,137.671,235,914.98733,109.2170,540,179.34

2) 其他应付款账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内939,828.0759.74%699,914.9856.63%518,109.2170.6769,836,981.3499.00%
1-2年247,309.6015.72%321,000.0025.97%215,000.0029.33703,198.001.00%
2-3年221,000.0014.05%215,000.0017.40%----
3年以上165,000.0010.49%------
合计1,573,137.67100.00%1,235,914.98100.00%733,109.21100.0070,540,179.34100.00%

3)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2年6月30日
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上港集团长江物流湖北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应付运保费251,448.001年内金额251,448.00元15.98%
宜昌市西部通物流有限公司非关联方质保金100,000.001年内金额50,000.00元,2-3年金额50,000.006.36%

1-1-288

宜昌金通物流有限公司非关联方质保金100,000.001年内金额100,000.00元6.36%
宜昌金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非关联方质保金100,000.001年内金额50,000.00元,2-3年以上金额50,000.00元6.36%
宜都市顺捷物流有限公司非关联方质保金100,000.001-2年金额50,000.00元,2-3年金额20,000.00元,3年以上金额30,000.00元6.36%
合计--651,448.00-41.41%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
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上港集团长江物流湖北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应付运保费329,259.601年内金额329,259.60元26.64%
宜昌市西部通物流有限公司非关联方质保金100,000.001年内金额50,000.00元,1到2年金额50,000.00元8.09%
宜昌金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非关联方质保金100,000.001年内金额50,000.00元,1到2年金额50,000.00元8.09%
宜都市顺捷物流有限公司非关联方质保金100,000.001年内金额50,000.00元,1到2年金额20,000.00元,2到3年金额30,000.00元8.09%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履约保证金100,000.002到3年金额100,000.00元8.09%
合计--729,259.60-59.01%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2020年12月31日

1-1-289

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押金100,000.001到2年金额100,000.00元13.64%
上港集团长江物流湖北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应付运保费114,159.001年内金额114,159.00元15.57%
宜昌市泰源运输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押金50,000.001到2年金额50,000.00元6.82%
宜都市顺捷物流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押金50,000.001到2年金额30,000.00元,1年内金额20,000.00元6.82%
宜昌金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押金50,000.001年内金额50,000.00元6.82%
合计--364,159.00-49.67%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2019年12月31日
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安琪内部关联方客户关联方往来款68,395,985.221年内金额68,395,985.22元96.96%
湖北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押金500,000.001到2年金额500,000.00元0.71%
湖北明波智能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押金500,000.001年内金额500,000.00元0.71%
宜昌诚兴建筑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押金200,000.001到2年金额200,000.00元0.28%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押金100,000.001年内金额100,000.00元0.14%
合计--69,695,985.22-98.80%

(4)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90

10.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元

方内部贷款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安琪酵母基于加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和资金风险的目的,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企业账户统一纳入跨银行现金管理平台进行集中管理。2020年12月,公司对内部借款及利息进行了偿还,并对资金归集行为进行了解除。自上述资金归集及内部贷款事项完成清理和规范之日起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归集和内部贷款的情况。项目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预收账款-货款994,178.7344,386.48283,434.02-
合计994,178.7344,386.48283,434.02-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6月末,公司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28.34万元、4.44万元和99.42万元,为预收货款。

项目

项目2022年6月30日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合计-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长期应付款3,142,176.01
合计3,142,176.01

1-1-291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长期应付款3,585,900.39
合计3,585,900.39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
--
合计-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应付融资租赁款3,142,176.01
合计3,142,176.01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应付融资租赁款3,585,900.39
合计3,585,900.39

(2)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2. 递延收益

1-1-292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政府补助5,424,249.974,870,249.959,762,250.025,835,083.33
合计5,424,249.974,870,249.959,762,250.025,835,083.33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补助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2022年6月30日与资产/收益相关是否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1.2万吨塑印材料及CPP项目补助250,000.00--125,000.00--125,000.00与资产相关
3万吨包装新材料能力补助1,649,166.67--125,000.00--1,524,166.67与资产相关
包装材料智能化工厂改造项目补助474,833.33--38,500.00--436,333.33与资产相关
年产3万吨健康产品包装材料智能工程工厂技改项目2,496,249.95--157,499.98--2,338,749.97与资产相关
年产2.3万吨功能性包装新材料项目技改资金-1,000,000.00----1,000,000.00与资产相关
合计4,870,249.951,000,000.00-445,999.98--5,424,249.97--

单位:元

补助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2021年12月31日与资产/收益相关是否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

1-1-293

府补助
1.2万吨塑印材料及CPP项目补助500,000.00--250,000.00--250,000.00与资产相关
3万吨包装新材料能力补助1,899,166.67--250,000.00--1,649,166.67与资产相关
包装材料智能化工厂改造项目补助551,833.33--77,000.00--474,833.33与资产相关
年产3万吨健康产品包装材料智能工程工厂技改项目6,811,250.02--315,000.07-4,000,000.002,496,249.95与资产相关
合计9,762,250.02--892,000.07-4,000,000.004,870,249.95--

单位:元

补助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2020年12月31日与资产/收益相关是否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1.2万吨塑印材料及CPP项目补助750,000.00--250,000.00--500,000.00与资产相关
3万吨包装新材料能力补助2,149,166.67--250,000.00--1,899,166.67与资产相关
包装材料智能化工厂改造项目补助628,833.33--77,000.00--551,833.33与资产相关
年产3万吨健康产品包装材料智能工程工厂技改项目2,307,083.334,800,000.00-295,833.31--6,811,250.02与资产相关
合计5,835,083.334,800,000.00-872,833.31--9,762,250.02--

1-1-294

单位:元

补助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2019年12月31日与资产/收益相关是否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1.2万吨塑印材料及CPP项目补助1,000,000.00--250,000.00--750,000.00与资产相关
3万吨包装新材料能力补助2,399,166.67--250,000.00--2,149,166.67与资产相关
包装材料智能化工厂改造项目补助705,833.33--77,000.00--628,833.33与资产相关
年产3万吨产品包装材料智能工程工厂技改项目-2,350,000.00-42,916.67--2,307,083.33与资产相关
合计4,105,000.002,350,000.00-619,916.67--5,835,083.3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3.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1-295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7,287,719.631,093,157.946,123,945.33918,591.80
递延收益5,424,249.97813,637.504,870,249.95730,537.49
未确认融资费用611,003.7191,650.56592,141.7388,821.26
合计13,322,973.311,998,446.0011,586,337.011,737,950.55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5,490,715.23823,607.295,293,427.15794,014.07
递延收益9,762,250.021,464,337.505,835,083.33875,262.50
未确认融资费用522,592.0078,388.80413,750.4662,062.57
合计15,775,557.252,366,333.5911,542,260.941,731,339.14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各期末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6)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4.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173.13万元、236.63万元、173.80万元和199.84万元。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递延收益、资产减值准备、未确认融资费用引起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产生。

项目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待抵扣进项税额-533,997.882,758,240.953,931,532.16
合计-533,997.882,758,240.953,931,532.16

1-1-296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393.15万元、275.82万元和53.40万元,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

项目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设备款21,251,562.83-21,251,562.8332,022,995.35-32,022,995.35
合计21,251,562.83-21,251,562.8332,022,995.35-32,022,995.35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设备款7,122,453.40-7,122,453.4018,969,947.99-18,969,947.99
合计7,122,453.40-7,122,453.4018,969,947.99-18,969,947.99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6.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1,896.99万元、712.25万元、3,202.30万元和2,125.16万元,主要为预付设备款。2019年末与2021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大,主要系公司当年为扩大生产经营,购置设备预付设备款。无。

17. 其他资产负债科目总体分析

无。

(1)租赁负债

单位:元

(1)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1-1-297

租赁付款额4,104,950.004,537,050.00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1,200,549.351,394,873.99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509,933.72486,833.27
合计2,394,466.932,655,342.74

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公司租赁负债余额分别为265.53万元和239.45万元,主要为从安琪融资租赁租赁设备产生的租赁负债。

(2)应交税费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624.87万元、860.93万元、255.77万元、476.80万元,主要为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三、 盈利情况分析

(一) 营业收入分析

1. 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334,745,394.0099.35%587,334,898.4199.61%519,094,629.4799.58%450,694,836.5099.26%

1-1-298

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2,185,959.170.65%2,278,400.610.39%2,200,568.210.42%3,364,430.100.74%
合计336,931,353.17100.00%589,613,299.02100.00%521,295,197.68100.00%454,059,266.60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 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或服务分类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彩印复合包材产品、注塑产品和吹膜产品的销售,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均超过99%,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吸管嘴、管盖等配套产品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336.44万元、220.06万元、227.84万元、218.6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0.74%、0.42%、0.39%和0.65%,金额及占比均较小。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彩印复合包材产品307,157,199.7891.76%547,997,833.8293.30%462,287,186.1789.06%428,895,386.4595.16%
注塑产品14,060,169.834.20%25,533,566.424.35%24,711,517.764.76%21,799,450.054.84%
吹膜产品13,528,024.394.04%13,803,498.172.35%32,095,925.546.18%--
合计334,745,394.00100.00%587,334,898.41100.00%519,094,629.47100.00%450,694,836.50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99

3. 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类

单位:元

42,889.54万元、46,228.72万元、54,799.78万元、30,715.7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为

95.16%、89.06%、93.30%和91.76%。公司彩印复合包材产品主要用于食品、酵母、调味料等产品的包装,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维护市场、加大产品及工艺研发投入,公司的产品凭借其高性能、稳定的质量以及具有竞争力的价格进一步得到市场的认可。2020年至2022年1-6月,公司彩印复合包材产品的销售同比增长率分别为7.79%、18.54%和

16.61%。2020年彩印复合包材产品收入占比下降,主要系公司于2020年开始生产和销售吹膜产品,销售总规模增长幅度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注塑产品实现销售收入2,179.95万元、2,471.15万元、2,553.36万元和1,406.02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4%、4.76%、4.35%和4.20%。注塑产品主要是用于食品、调味品、添加剂等包装的食品级塑料桶、塑料罐,报告期内,注塑产品主要客户包括安琪酵母及其埃及、柳州、崇左、伊犁子公司等客户,销售收入相对比较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吹膜产品实现销售收入0万元、3,209.59万元、1,380.35万元和1,352.80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6.18%、2.35%、4.04%。吹膜产品主要为透气膜产品的销售收入,透气膜主要应用于医用防护服、尿不湿、纸尿裤等个人卫生和医疗防护等领域。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东北5,200,788.301.55%15,127,518.402.58%9,549,030.121.84%12,206,675.672.71%
华北36,613,561.4010.94%71,823,253.3912.23%46,590,192.448.98%40,007,247.168.88%
华东77,351,472.5923.11%107,838,811.2618.36%79,129,297.6115.24%68,681,795.0515.24%
华南50,073,114.7814.96%83,584,566.1414.23%78,316,727.0315.09%78,213,988.3517.35%
华中103,437,296.9730.90%186,920,179.5831.83%171,834,616.8433.10%131,392,850.1029.15%
西北8,886,894.162.65%20,923,180.003.56%24,769,461.714.77%25,156,282.695.58%
西南32,916,845.329.83%72,295,833.4012.31%79,328,978.7315.28%68,348,264.6115.17%
国外20,265,420.486.05%28,821,556.244.91%29,576,324.995.70%26,687,732.885.92%
合计334,745,394.00100.00%587,334,898.41100.00%519,094,629.47100.00%450,694,836.50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00

4. 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5. 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类总体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内销收入分别为42,400.71万元、48,951.83万元、55,851.33万元和31,448.00万元,占比分别为94.08%、94.30%、95.09%和93.95%。外销收入分别为2,668.77万元、2,957.63万元、2,882.16万元和2,026.54万元,占比分别为5.92%和5.70%、4.91%和6.05%。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内销收入为主。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内销收入主要集中在华中和华东区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外销收入主要集中于欧洲、非洲。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155,788,450.8946.54%140,318,291.5523.89%82,333,128.1415.86%90,678,580.8920.12%
第二季度178,956,943.1153.46%144,776,383.5224.65%154,538,481.4729.77%118,886,829.3626.38%
第三季度--134,903,911.8722.97%141,698,960.2727.30%92,971,312.5620.63%
第四季度--167,336,311.4628.49%140,524,059.5927.07%148,158,113.7032.87%
合计334,745,394.00100.00%587,334,898.41100.00%519,094,629.47100.00%450,694,836.50100.00%

注:季度数据未经审计。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01

6. 主营业务收入按下游领域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况相对均衡,第四季度因为临近春节,属于下游食品行业的销售旺季,因此第四季度公司销售收入相比前三季度有明显增长。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低,主要原因为:2020年年初爆发新冠疫情,受物流运输限制以及各行各业停工停产的影响,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产品销售收入明显下降,第二和第三季度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以及各行各业复工复产,下游客户为响应国家保民生的号召,增加了对公司产品的采购以补充第一季度的库存消耗和增加市场供应,同时也是为保证有足够的库存储备应对2020年底疫情的不确定性,下游客户在2020年第二和第三季度的订货量相对于以往年度明显增加,因此公司在2020年第二和第三季度产品销售处于全年高峰期,第二和第三季度的销售占比也相应存在增长较为明显的情形。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吹膜产品13,528,024.394.04%13,803,498.172.35%32,095,925.546.18%--
注塑产品14,060,169.834.20%25,533,566.424.35%24,711,517.764.76%21,799,450.054.84%
彩印复合包材产品307,157,199.7891.76%547,997,833.8293.30%462,287,186.1789.06%428,895,386.4595.16%
其中:酵母包装79,606,938.1823.78%157,432,149.4726.80%163,202,487.9731.44%138,871,384.3430.81%
功能包装(含调味品)129,885,115.4538.80%148,285,095.0925.25%125,115,940.7724.10%112,102,037.0724.87%
休闲食品包装94,015,269.4028.09%228,829,006.9238.96%160,589,535.6030.94%157,544,603.6134.96%
其他包装3,649,876.761.09%13,451,582.332.29%13,379,221.832.58%20,377,361.444.52%
合计334,745,394.00100.00%587,334,898.41100.00%519,094,629.47100.00%450,694,836.50100.00%

1-1-302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7. 前五名客户情况

单位:元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应用的下游领域为酵母包装、功能包装(含调味品)以及休闲食品包装,报告期各期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0.64%、86.48%、91.01%和

90.67%。

2022年1月—6月

2022年1月—6月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安琪集团94,118,594.1327.93%
2蒙牛集团53,106,042.6615.76%
3盼盼食品27,416,013.248.14%
4伊利股份27,102,402.998.04%
5今麦郎16,772,709.444.98%
合计218,515,762.4664.85%-
2021年度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安琪集团177,301,866.3730.07%
2盼盼食品89,058,961.1015.10%
3旺旺集团53,578,390.319.09%
4蒙牛集团51,350,960.118.71%
5卫龙食品29,851,338.845.06%
合计401,141,516.7368.03%-
2020年度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安琪集团186,152,908.1135.71%
2盼盼食品60,011,178.6111.51%
3旺旺集团55,957,698.8110.73%
4蒙牛集团40,258,257.337.72%
5涪陵榨菜36,991,534.277.10%
合计379,371,577.1372.77%-
2019年度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安琪集团167,696,600.5036.93%
2盼盼食品66,743,876.1414.70%
3旺旺集团54,822,992.6012.07%
4蒙牛集团33,440,607.697.36%
5涪陵榨菜33,011,120.767.27%
合计355,715,197.6978.34%-

1-1-30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8. 其他披露事项

注:相关主体已按照合并口径披露。

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2019年至2022年1-6月累计金额占当期销售总额比例分别为78.34%、72.77%、68.03%和64.85%,占比逐年降低,主要系公司不断开发新客户所致。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的比例超过当期营业收入5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除安琪酵母为公司关联方外,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与上述主要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占有权益。无。

9. 营业收入总体分析

无。

(1)营业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5,405.93万元、52,129.52万元、58,961.33万元、33,693.14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

(2)其他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336.44万元、220.06万元、227.84万元和

218.60万元。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材料销售收入。

(二) 营业成本分析

1. 成本归集、分配、结转方法

(1)营业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5,405.93万元、52,129.52万元、58,961.33万元、33,693.14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

(2)其他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336.44万元、220.06万元、227.84万元和

218.60万元。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材料销售收入。

(1)成本归集

公司的成本归集对象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1)直接材料: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2)直接人工:直接从事产品的生产人员工资等人工费用;

1-1-304

2. 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元

3)制造费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支出,包括燃料动力、折旧等。

(2)成本分配

1)直接材料的归集和分配:各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按生产通知单列示的产品所需的直接材料、半成品领用并投入生产。月末根据产品实际领用的材料进行归集,材料计价方式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2)直接人工的归集和分配:按各生产车间直接生产人员的薪酬进行归集。月末,按产品产量在不同产品间进行分配;3)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月末,对于辅助车间所发生的制造费用,根据权责发生制进行归集,分配到各生产车间;对于生产车间所发生的直接制造费用,按产品产量在不同产品间进行分配;

(3)成本结转

1)产品销售时,对库存商品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将销售商品的成本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

2)公司对于发生在产品风险报酬或控制权转移前所实际发生的运费,将其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列示在营业成本科目。此外,公司少量产品因生产周期相对较长,期末存在较少的在产品,其成本按标准成本结转至在制品科目。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286,365,570.8799.33%512,820,418.6799.70%408,451,831.7699.58%361,328,863.9299.25%
其他业务成本1,941,480.840.67%1,539,059.110.30%1,710,588.840.42%2,712,771.190.75%

1-1-305

合计288,307,051.71100.00%514,359,477.78100.00%410,162,420.60100.00%364,041,635.11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36,404.16万元、41,016.24万元、51,435.95万元、28,830.71万元。公司的营业成本以主营业务成本为主,占公司营业成本的99%以上。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218,270,479.4276.22%385,656,155.2875.20%312,149,024.2076.42%287,010,239.4879.43%
直接人工17,106,242.565.97%31,133,079.266.07%25,118,620.076.15%22,444,094.796.21%
制造费用35,228,843.1212.31%68,218,624.7413.30%47,724,453.0411.68%40,087,580.0411.09%
包装物4,339,786.341.52%7,003,072.031.37%6,139,296.501.50%6,217,045.111.72%
燃料动力5,916,732.192.07%9,784,756.241.91%7,202,928.771.76%5,569,904.511.54%
运费5,503,487.251.92%11,024,731.112.15%10,117,509.172.48%--
合计286,365,570.87100.00%512,820,418.67100.00%408,451,831.76100.00%361,328,863.92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06

4. 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或服务分类

单位:元

主营业务成本中制造费用占比分别为11.09%、11.68%、13.30%和12.31%。2020年度开始,公司将与合同履约成本相关的运输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中核算。2020年至2022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运输费占比分别为2.48%、2.15%和1.92%。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彩印复合包材产品265,122,118.0592.58%483,605,102.5794.30%372,409,694.8291.18%346,008,907.8595.76%
注塑产品10,681,679.053.73%19,204,661.083.74%16,871,609.084.13%15,319,956.074.24%
吹膜产品10,561,773.773.69%10,010,655.021.95%19,170,527.864.69%--
合计286,365,570.87100.00%512,820,418.67100.00%408,451,831.76100.00%361,328,863.92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5. 主营业务成本按地区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彩印复合包材产品和注塑产品是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公司彩印复合包材产品和注塑产品的主营业务成本合计占同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00%、95.31%、98.04%和96.31%。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的主营业务成本变动与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基本一致。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东北4,340,835.641.52%14,818,367.402.89%8,927,920.852.19%10,818,223.492.99%
华北31,370,144.3410.95%61,684,095.3912.03%34,937,167.578.55%31,233,989.528.64%
华东66,589,951.5123.25%96,953,387.6818.91%67,002,184.4916.40%59,404,666.3016.44%
华南44,026,149.9315.37%74,374,290.3014.50%64,358,585.0415.76%64,439,304.5717.83%
华中89,059,000.2931.10%161,400,644.7631.47%128,294,396.2031.41%103,103,988.6228.53%
西北7,602,440.742.65%18,315,382.723.57%19,731,376.354.83%19,013,645.455.26%
西南27,878,411.129.74%62,762,009.9812.24%64,256,531.2515.73%53,658,486.6514.85%
国外15,498,637.295.41%22,512,240.434.39%20,943,670.015.13%19,656,559.325.44%

1-1-307

合计286,365,570.87100.00%512,820,418.66100.00%408,451,831.76100.00%361,328,863.92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6. 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内销成本分别为34,167.23万元、 38,750.82万元、49,030.82万元和27,086.70万元,占比分别为94.56%、94.87%、95.61%和94.59%。外销成本分别为1,965.66万元、2,094.37万元、2,251.22万元和1,549.86万元,占比分别为5.44%、5.13%、4.39%和5.41%。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以内销成本为主,与主营业务收入分布一致。

2022年1月—6月

2022年1月—6月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合肥鹏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5,328,303.1210.67%
2河南达新源新材料有限公司20,263,217.438.54%
3金发集团20,212,490.048.52%
4武汉欣联创塑化有限公司17,873,566.377.53%
5重庆宏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5,440,670.376.51%
合计99,118,247.3341.77%-
2021年度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河南达新源新材料有限公司38,307,446.828.60%
2合肥鹏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33,432,833.497.51%
3武汉欣联创塑化有限公司32,267,036.507.25%
4河南浩达塑业股份有限公司26,384,118.225.93%
5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24,341,539.455.47%
合计154,732,974.4834.76%-
2020年度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武汉欣联创塑化有限公司23,016,654.426.68%
2河南达新源新材料有限公司22,291,318.376.47%
3合肥鹏飞包装材料有限公22,181,974.926.43%

1-1-308

4金发集团21,036,461.286.10%
5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6,461,620.344.77%
合计104,988,029.3330.45-
2019年度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合肥鹏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1,702,751.156.83%
2武汉欣联创塑化有限公司19,133,348.456.02%
3河南达新源新材料有限公司18,009,393.465.67%
4金发集团18,003,631.425.66%
5河南浩达塑业股份有限公司16,964,725.045.34%
合计93,813,849.5129.52%-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7. 其他披露事项

注:相关主体已按照合并口径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当期采购总额的50%的情况,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的重大依赖。

上述供应商均不属于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无。

8. 营业成本总体分析

无。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36,404.16万元、41,016.24万元、51,435.95万元和28,830.71万元。公司的营业成本以主营业务成本为主,占公司营业成本的99%以上,整体呈增长趋势。其中,2021年度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25.40%,主要系2021年销售规模增大及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所致。

(三) 毛利率分析

1-1-309

1. 毛利按产品或服务分类构成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48,379,823.1399.50%74,514,479.7499.02%110,642,797.7199.56%89,365,972.5899.28%
其中:
彩印复合包材产品42,035,081.7386.45%64,392,731.2585.57%89,877,491.3580.87%82,886,478.6092.08%
注塑产品3,378,490.786.95%6,328,905.348.41%7,839,908.687.05%6,479,493.987.20%
吹膜产品2,966,250.626.10%3,792,843.155.04%12,925,397.6811.63%--
其他业务毛利244,478.330.50%739,341.500.98%489,979.370.44%651,658.910.72%
合计48,624,301.46100.00%75,253,821.24100.00%111,132,777.08100.00%90,017,631.49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 主营业务按产品或服务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彩印复合包材产品的毛利额分别为8,288.65万元、8,987.75万元、6,439.27万元和4,203.51万元,彩印复合包材产品毛利占总毛利的比例均在80.00%以上,是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
彩印复合包材产品13.68%91.76%11.75%93.30%19.44%89.06%19.33%95.16%
注塑产品24.03%4.20%24.79%4.35%31.73%4.76%29.72%4.84%
吹膜产品21.94%4.04%27.48%2.35%40.27%6.18%--
主营业务毛利率14.45%100.00%12.69%100.00%21.31%100.00%19.83%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10

3. 主营业务按销售区域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利率分别为29.72%、31.73%、24.79%和24.03%; 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吹膜产品毛利率分别为40.27%、27.48%和21.93%。

2021年,公司各主要产品的毛利率较2020年明显下降,主要系:①2021年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单位产品的材料成本增加;②新建的产线转固,导致当年度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分摊至单位产品的折旧费用增加所致。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
东北16.54%1.55%2.04%2.58%6.50%1.84%11.37%2.71%
华北14.32%10.94%14.12%12.23%25.01%8.98%21.93%8.88%
华东13.91%23.11%10.09%18.36%15.33%15.24%13.51%15.24%
华南12.08%14.96%11.02%14.23%17.82%15.09%17.61%17.35%
华中13.90%30.90%13.65%31.83%25.34%33.10%21.53%29.15%
西北14.45%2.65%12.46%3.56%20.34%4.77%24.42%5.58%
西南15.31%9.83%13.19%12.31%19.00%15.28%21.49%15.17%
国外23.52%6.05%21.89%4.91%29.19%5.70%26.35%5.92%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 主营业务按照销售模式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主营业务按照下游领域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外销收入毛利率为26.35%、29.19%、21.89%和

23.52%,内销收入毛利率为19.42%、20.84%、12.21%和13.87%,外销收入毛利率高于内销收入毛利率,主要为产品结构差异所致。公司境外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为销售至安琪俄罗斯与安琪埃及的酵母包装产品,毛利率较高。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
吹膜产品21.94%4.04%27.48%2.35%40.27%6.18%--

1-1-311

注塑产品24.03%4.20%24.79%4.35%31.73%4.76%29.72%4.84%
酵母包装21.83%23.78%19.46%26.80%26.47%31.44%25.38%30.81%
功能包装(含调味品)15.98%38.80%13.87%25.25%22.41%24.10%22.20%24.87%
休闲食品包装3.81%28.09%4.91%38.96%10.31%30.94%12.48%34.96%
其他包装8.65%1.09%14.52%2.29%15.60%2.58%15.15%4.52%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6. 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主要应用的下游领域为酵母包装、功能包装及休闲食品包装,其中酵母包装、功能包装的毛利率较高,休闲食品包装的毛利率较低。2021年至2022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按下游领域分类的各领域毛利率呈现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原材料成本上升导致。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上海艾录32.19%37.20%44.39%45.80%
永新股份19.90%20.75%23.81%23.92%
天成科技22.01%20.16%22.37%22.50%
天鸿新材12.03%11.09%20.26%19.67%
平均数(%)21.53%22.30%27.71%27.97%
发行人(%)14.43%12.76%21.32%19.83%

注:为使数据可比,永新股份选取其彩印复合包装材料及塑料软包装薄膜产品的毛利率;上海艾录选择塑料包装品的毛利率;天成科技选择食品复合包装膜袋产品的毛利率。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12

7. 其他披露事项

包装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96%、30.94%、38.96%和28.09%,相对较多的休闲零食包装销售导致彩印复合包材产品整体的销售毛利率不高。

而可比公司中永新股份产品下游领域除了食品外还涉及日化、医药等领域,上海艾录塑料包装产品目前主要用于食品、日化等领域。日化、医药等领域竞争形态与酵母、休闲类食品领域存在一定的差异;

2)经营模式不同。永新股份能够自产油墨和BOPP薄膜、CPP薄膜、PE薄膜和PET薄膜等部分塑料薄膜材料,上海艾录复合塑料包装产品由面层、PS层和EVOH层构成,2018年上海艾录已具备EVOH层材料的生产能力,2019年也开始自产PS层材料。向上游原材料进行业务布局影响到各公司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和控制生产成本的能力,进而影响到产品的毛利率。

公司目前能够自产部分PE膜材料。2020年6月之前主要通过4台国产吹膜机进行PE膜材料的生产;2020年6月引进德国进口吹膜机;2021年5月购置2台W&H凹版印刷机,逐步提升PE膜材料的自产率。未来随着公司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具备功能PP薄膜、通用型镀铝薄膜及镀氧化铝薄膜材料的自产能力,进一步减少薄膜材料的外购成本,增强公司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和控制生产成本的能力,逐步缩小与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差距。无。

8. 毛利率总体分析

无。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9.83%、21.32%、12.76%和14.43%,综合毛利率水平低于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在2019年、2020年度相对较高,2021年和2022年1-6月相对较低,主要原因系2021年起公司主营业务所需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公司部分在建工程转固导致相应折旧和摊销增加所致。

(四) 主要费用情况分析

单位:元

1-1-313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
销售费用3,058,392.430.91%7,407,338.171.26%6,541,397.721.25%14,677,443.063.23%
管理费用5,049,435.351.50%12,360,046.372.10%9,352,751.601.79%6,062,189.791.34%
研发费用10,979,069.683.26%18,984,809.643.22%18,265,962.153.50%15,513,855.633.42%
财务费用1,530,339.230.45%4,314,072.030.73%1,361,921.980.26%886,701.270.20%
合计20,617,236.696.12%43,066,266.217.30%35,522,033.456.81%37,140,189.758.18%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 销售费用分析

(1) 销售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元

公司的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3,714.02万元、3,552.20万元、4,306.63万元和2,061.7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18%、6.81%、7.30%、6.12%,费用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收入增长引起的规模效应所致。

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办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构成,影响销售费用的主要因素为销售人员数量及薪资水平、公司业务规模及发展规划等。

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由管理人员薪酬、折旧与摊销、办公差旅费、咨询费等构成,影响管理费用的主要因素为管理人员数量及薪酬水平、公司业务规模及发展规划等。

公司的研发费用主要由人员薪酬、折旧摊销、材料费等构成,影响研发费用的主要因素为材料费、研发人员数量及薪酬水平、公司业务规模及发展规划等。

公司的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费用,影响公司财务费用的主要因素为各期贷款规模、贷款利率等。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1-314

职工薪酬2,160,934.4970.66%4,960,066.7266.96%4,598,522.7970.30%3,546,214.1124.16%
运输费用------9,261,954.9163.10%
办公差旅费353,143.7311.55%792,349.3610.70%800,290.8912.23%677,600.154.62%
业务招待费119,227.373.89%307,361.784.15%322,858.434.94%332,315.872.26%
其他费用425,086.8413.90%1,347,560.3118.19%819,725.6112.53%859,358.025.85%
合计3,058,392.43100.00%7,407,338.17100.00%6,541,397.72100.00%14,677,443.06100.00%

(2) 销售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公司名称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上海艾录2.21%1.88%4.87%4.97%
永新股份1.63%1.81%2.32%4.41%
天成科技0.57%0.81%1.27%3.27%
天鸿新材0.90%1.20%5.38%3.99%
平均数(%)1.33%1.43%3.46%4.16%
发行人(%)0.91%1.26%1.25%3.23%
原因、匹配性分析注: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于招股说明书、公司年报、Wind等公开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1)报告期内公司下游客户相对集中且稳定,有利于控制销售费用,因此公司销售费用中办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费用相对较低;2)公司地处宜昌市夷陵区,当地工资水平较低;而可比公司上海艾录主要经营地位于上海,永新股份主要经营地包括黄山市、广州市、石家庄市,地区工资水平存在差异,公司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低于永新股份与上海艾录;3)发行人出口业务占比低于永新股份和上海艾录,因此报关费、国外运输费等出口费用相对较少;4)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外开展广告业务,因此未产生广告宣传费等费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15

2. 管理费用分析

(1) 管理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元

万元和216.09万元,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24.16%、70.30%、66.96%和70.66%。2019年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的占比较低,主要原因系2019年公司把与合同履约成本相关的运输费用计入销售费用,2019年运输费用占销售费用比重达63.10%。公司自2020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与合同履约成本相关的运输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中核算,职工薪酬占销售费用比重相应升高。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逐年增加,与公司营业收入变化相匹配,系公司加大新客户开发力度所致。2)运输费2020年度,公司将与合同履约成本相关的运输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中核算。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3,283,758.5165.03%6,109,468.2749.43%4,143,600.7744.30%3,421,620.2256.44%
折旧摊销费630,490.4512.49%1,328,248.4510.75%1,384,223.4914.80%1,386,238.8122.87%
办公差旅费267,566.645.30%584,169.964.73%493,901.425.28%448,045.367.39%
中介咨询费520,658.3910.31%3,409,151.9927.58%508,546.835.44%293,944.914.85%
防疫费用409.000.01%32,475.470.26%1,972,602.6721.09%
其他费用346,552.366.86%896,532.237.25%849,876.429.09%512,340.498.45%
合计5,049,435.35100.00%12,360,046.37100.00%9,352,751.60100.00%6,062,189.79100.00%

(2) 管理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上海艾录7.54%7.06%7.57%7.66%
永新股份8.40%4.78%4.94%3.72%
天成科技8.09%5.89%5.75%7.01%
天鸿新材12.01%4.59%5.36%6.66%
平均数(%)9.01%5.58%5.91%6.26%
发行人(%)1.50%2.10%1.79%1.34%
原因、匹配性分析注: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于招股说明书、公司年报、Wind 等公开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1)公司目前仅有一个经营主体,业务主要集中在塑料包装,管理结构较为扁平,管理

1-1-316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人员相对较少;2)受地区工资水平差异影响,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低于永新股份和上海艾录;3)2020年至2022年1-6月,永新股份存在金额较大的股份支付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606.22万元、935.28万元、1,236.00万元和504.9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4%、1.79%、2.10%和1.50%。2019年至2021年,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管理费用、管理费用率也持续增长。其中2020年管理费用中的其他费用金额较大,主要为防疫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中的咨询费金额较大,主要系确认前次申报IPO的中介费用所致。

1)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分别为342.16万元、414.36万元、610.95万元和328.38万元,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56.44%、44.30%、49.43%和65.03%。

公司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逐年增加,与公司扩大经营,营收规模逐年增加相匹配。

2)折旧摊销费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中的折旧摊销分别为138.62万元、138.42万元、132.82万元和63.05万元,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22.87%、14.80%、10.75%和12.49%。

公司管理费用中的折旧摊销费主要为办公楼折旧摊销费用。

3. 研发费用分析

(1) 研发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606.22万元、935.28万元、1,236.00万元和504.9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4%、1.79%、2.10%和1.50%。2019年至2021年,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管理费用、管理费用率也持续增长。其中2020年管理费用中的其他费用金额较大,主要为防疫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中的咨询费金额较大,主要系确认前次申报IPO的中介费用所致。

1)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分别为342.16万元、414.36万元、610.95万元和328.38万元,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56.44%、44.30%、49.43%和65.03%。

公司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逐年增加,与公司扩大经营,营收规模逐年增加相匹配。

2)折旧摊销费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中的折旧摊销分别为138.62万元、138.42万元、132.82万元和63.05万元,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22.87%、14.80%、10.75%和12.49%。

公司管理费用中的折旧摊销费主要为办公楼折旧摊销费用。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人员薪酬1,885,367.6417.17%2,946,807.1915.52%3,664,585.0220.06%2,772,690.6217.87%
折旧摊销费105,175.430.96%211,729.931.12%291,159.291.59%264,241.071.70%
材料费8,711,314.5879.34%15,677,197.6782.58%13,900,018.7976.10%12,293,816.4479.24%
其他277,212.032.52%149,074.850.79%410,199.052.25%183,107.501.18%
合计10,979,069.68100.00%18,984,809.64100.00%18,265,962.15100.00%15,513,855.63100.00%

1-1-317

(2) 研发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上海艾录3.72%3.39%3.40%3.23%
永新股份4.22%4.01%4.12%3.89%
天成科技3.56%4.42%3.90%4.89%
天鸿新材7.63%7.28%8.38%9.51%
平均数(%)4.78%4.78%4.95%5.38%
发行人(%)3.26%3.22%3.50%3.42%
原因、匹配性分析注: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于招股说明书、公司年报、Wind等公开数据。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率波动较小,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天成科技与天鸿新材的研发费用率,主要原因系:1)公司产品类别较为集中,主要为彩印复合包装品,而天成科技主营业务产品包括纸塑复合袋、液体包装膜、食品复合包装膜袋等,产线较多,从而导致研发费用投入较多;2)天鸿新材主要产品包括PVC压延膜、塑料软包装薄膜、彩印复合包装材料等,产线较多,且其营收规模较小,从而导致研发费用率较高。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 财务费用分析

(1) 财务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551.39万元、1,826.60万元、1,898.48万元和1,097.9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42%、3.50%、3.22%和3.26%。公司研发费用的主要构成为材料费、人员薪酬等。2021年,公司研发费用率较2019年、2020年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所致;2022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率较2021年上升,主要系公司为拓展市场、开发新客户,加大研发投入用于开发新产品、技术升级所致。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息费用2,482,951.995,066,096.11926,683.03846,849.93
减:利息资本化----
减:利息收入389,269.63550,334.1322,298.7514,320.54
汇兑损益-618,491.70-351,979.85262,102.59-45,498.65
银行手续费55,148.57150,289.90195,435.1199,670.53
其他----
合计1,530,339.234,314,072.031,361,921.98886,701.27

1-1-318

(2) 财务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上海艾录1.01%1.31%1.78%1.40%
永新股份-0.47%-0.15%0.18%0.02%
天成科技2.40%3.03%2.62%2.80%
天鸿新材1.20%1.28%1.84%1.78%
平均数(%)1.04%1.37%1.61%1.50%
发行人(%)0.45%0.73%0.26%0.20%
原因、匹配性分析注: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于招股说明书、公司年报、Wind 等公开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较低,原因系公司业务经营较为稳健,借款较少,利息费用较少。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5.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分别为88.67万元、136.19万元、431.41万元和153.03万元。公司财务费用2021年度较2020年度升幅较大,主要原因系银行贷款增加导致利息费用增加所致。无。

6. 主要费用情况总体分析

无。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1,467.74万元、654.14万元和740.73万元和305.84万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3.23%、1.25%、1.26%和0.91%。

2020年度销售费用较2019年度减少813.60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将与合同履约成本相关的运输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中核算。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606.22万元、935.28万元、1,236.00万元和504.9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4%、1.79%、2.10%和1.50%。2019-2021年,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管理费用、管理费用率也持续增长。其中2020年管理费用

1-1-319

(五) 利润情况分析

1. 利润变动情况

单位:元

中的其他费用金额较大,主要为防疫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中的咨询费金额较大,主要为IPO中介费用。2022年相关支出减少,管理费用率下降。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551.39万元、1,826.60万元、1,898.48万元和1,097.9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42%、3.50%、3.22%和3.26%。公司研发费用的主要构成为材料费、人员薪酬等,研发费用率各期末较为稳定。其中2021年、2022年1-6月,研发费用率较2019年、2020年有所下降,主要系收入快速增长所致。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分别为88.67万元、136.19万元、431.41万元和153.03万元。公司财务费用2021年度较2020年度升幅较大,主要原因系银行贷款增加导致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
营业利润26,711,213.997.93%30,162,754.985.1275,436,672.8414.4751,164,177.0211.27
营业外收入2,294,242.140.68%9,969,388.631.692,811,943.520.542,110,129.220.46
营业外支出77,390.450.0246,022.390.01595,354.170.11115,000.000.03
利润总额28,928,065.688.5940,086,121.226.8077,653,262.1914.9053,159,306.2411.71
所得税费用2,670,319.990.793,123,244.040.536,979,354.061.346,145,694.501.35
净利润26,257,745.697.7936,962,877.186.2770,673,908.1313.5647,013,611.7410.35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320

(1) 营业外收入明细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6,012,000.00-50,000.00
盘盈利得----
废旧物资收入2,151,894.233,754,022.131,966,821.091,642,781.38
其他142,347.91203,366.50845,122.43417,347.84
合计2,294,242.149,969,388.632,811,943.522,110,129.22

(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补助项目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是否特殊补贴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奖励款宜昌市夷陵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财政拨款---50,000.00与收益相关
区级宏裕包材上市奖励夷陵区金融办-财政拨款-1,900,000.00--与收益相关
省级宏裕包材上市奖励夷陵区财政厅-财政拨款-2,000,000.00--与收益相关
2021年宜昌市财政局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奖励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财政拨款-1,500,000.00--与收益相关
黄标车提前淘汰款宜昌市夷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财政拨款-12,000.00--与收益相关
2020年企业资本市场建设奖励奖宜昌市财政局-财政拨款-600,000.00--与收益相关

1-1-321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211.01万元、281.19万元、996.94万元和229.42万元,主要系由废旧物料销售收入、政府补助构成。2021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较2020年度增长715.74万元,主要系公司收到601.20万元政府补助所致,当年度政府补助主要包括区级上市奖励、省级上市奖励、2021年宜昌市财政局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奖励、2020年企业资本市场建设奖励奖金等。

3. 营业外支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211.01万元、281.19万元、996.94万元和229.42万元,主要系由废旧物料销售收入、政府补助构成。2021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较2020年度增长715.74万元,主要系公司收到601.20万元政府补助所致,当年度政府补助主要包括区级上市奖励、省级上市奖励、2021年宜昌市财政局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奖励、2020年企业资本市场建设奖励奖金等。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对外捐赠--250,000.00-
非流动资产损坏报废损失-43,688.25339,908.90-
其他77,390.452,334.145,445.27115,000.00
合计77,390.4546,022.39595,354.17115,0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 所得税费用情况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11.50万元、59.54万元、4.60万元和7.74万元。公司营业外支出的主要构成为对外捐赠和非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其中2020年非流动资产损毁报废损失金额较大,主要系溶剂回收滤芯报废所致。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2,930,815.442,494,861.007,614,348.516,547,258.82
递延所得税费用-260,495.45628,383.04-634,994.45-401,564.32
合计2,670,319.993,123,244.046,979,354.066,145,694.50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1-1-322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润总额28,928,065.6840,086,121.2277,653,262.1953,159,306.24
按适用税率15%计算的所得税费用4,339,209.856,012,918.1811,647,989.337,973,895.94
部分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1,875.28-49,077.64--
税收优惠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纳税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7,214.5670,274.9438,225.4945,736.06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成本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1,684,229.14-2,910,871.44-2,192,060.98-1,873,937.50
专用设备抵免的影响-2,514,799.78
所得税费用2,670,319.993,123,244.046,979,354.066,145,694.50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5. 其他披露事项

无。无。

6. 利润变动情况分析

无。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5,116.42万元、7,543.67万元、3,016.28万元、2,671.12万元,公司净利润分别为4,701.36万元、7,067.39万元、3,696.29万元和2,625.77万元。2021年,公司营业利润与净利润与2020年相比呈现下滑的趋势,主要原因系2021年原材料价格上涨,新建产线转固折旧金额增加导致制造费用上升引起营业成本上升所致。自2022年以来,公司加大新客户的开发力度,与洁柔、维达、盐津铺子、益海嘉里、中粮等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2022年1-6月营业收入稳步增长;与此同时,原材料采购价格已基本稳定,预计后续将逐渐回落,且随着销售规模的提升分摊至单位产

1-1-323

(六) 研发投入分析

1. 研发投入构成明细情况

单位:元

品的折旧金额减少,因此2022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利润2,671.12万元,净利润2,625.77万元,与2021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提升。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人员薪酬1,885,367.642,946,807.193,664,585.022,772,690.62
折旧摊销费105,175.43211,729.93291,159.29264,241.07
材料费8,711,314.5815,677,197.6713,900,018.7912,293,816.44
其他277,212.03149,074.85410,199.05183,107.50
合计10,979,069.6818,984,809.6418,265,962.1515,513,855.6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26%3.22%3.50%3.42%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551.39万元、1,826.60万元、1,898.48万元和1,097.9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42%、3.50%、3.22%和3.26%。公司研发费用的主要构成为材料费、人员薪酬等,研发费用率各期末较为稳定。其中2021年、2022年1-6月,研发费用率较2019年、2020年有所下降,主要系收入快速增长所致。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情况

无。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投入按照主要研发项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投入按照主要研发项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年度项目名称金额
2022年 1-6月新型防水透气膜开发及在婴幼儿护理产品上的应用781,359.68
高速柔版印刷技术新工艺开发及在软包装的应用625,300.91
有机废气高效净化回收与循化利用工艺技术研究与应用698,427.73
食品巴氏杀菌工艺专用注塑密封桶开发与应用681,890.78
挤出复合工艺在高阻隔食品包装材料中的开发与应用642,001.59
医疗防护用抗静电聚乙烯微孔透气膜材料开发与应用857,827.65
耐高温易揭功能杯盖复合膜的研制853,784.57
耐冷冻新型冷饮食品包装材料开发与应用843,777.28

1-1-324

改性流延聚丙烯薄膜成型技术开发及可回收化研究624,859.54
高阻隔镀铝改性流延聚丙烯薄膜工艺的开发660,612.09
新型环保粮油类食品包装开发与模具设计768,024.18
高透明高耐压充气膨化食品专营包装卷膜研制718,279.95
新型环保卫生用品包装材料的开发与应用700,912.47
高阻隔密封保香型复合包材在调味品包装的应用734,833.02
环保无溶剂复合工艺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787,178.24
合计10,979,069.68

单位:元

单位:元
年度项目名称金额
2020年食品软包装动态二维码防伪技术的开发与应用1,486,368.28
新型方底自立袋的功能化研究与开发1,442,109.52
高阻隔耐压镀铝充气包装材料在自动包装机上的应用1,454,836.00
新型多层共挤聚乙烯材料的改性技术与研究1,337,019.60
食品级注塑桶防盗功能设计与工艺开发1,423,133.29
高阻隔耐温型熟食独立包装工艺研究与控制1,275,275.09
新型酱菜铝塑复合包装的低成本化开发1,457,866.03

1-1-325

功能性充气包装复合膜材料研究与应用1,570,419.51
新型烫金防伪工艺在食品级包装新材料中的应用1,275,728.31
新型防水透气膜开发及在婴幼儿护理产品上的应用1,457,819.13
高速柔版印刷技术新工艺开发及在软包装中的应用1,266,223.76
健康饮品专用耐高温封口膜新材料研制与应用1,460,160.05
有机废气高效净化回收与循环利用工艺技术研究与应用1,359,003.58
合计18,265,962.15

单位:元

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上海艾录3.72%3.39%3.40%3.23%
永新股份4.22%4.01%4.12%3.89%
天成科技3.56%4.42%3.90%4.89%
天鸿新材7.63%7.28%8.38%9.51%
平均数(%)4.78%4.78%4.95%5.38%
发行人(%)3.26%3.22%3.50%3.42%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于招股说明书、公司年报、Wind 等公开数据。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26

4.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率波动较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上海艾录较为接近。无。

5. 研发投入总体分析

无。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551.39万元、1,826.60万元、1,898.48万元和1,097.9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42%、3.50%、3.22%和3.26%。公司研发费用的主要构成为材料费、人员薪酬等,研发费用率各期末较为稳定。其中2021年、2022年1-6月,研发费用率较2019年、2020年有所下降,主要系收入快速增长所致。

(七) 其他影响损益的科目分析

1.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551.39万元、1,826.60万元、1,898.48万元和1,097.9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42%、3.50%、3.22%和3.26%。公司研发费用的主要构成为材料费、人员薪酬等,研发费用率各期末较为稳定。其中2021年、2022年1-6月,研发费用率较2019年、2020年有所下降,主要系收入快速增长所致。产生其他收益的

来源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递延收益摊销445,999.98892,000.07872,833.31619,916.67
进出口相关补贴168,814.3493,200.0083,700.0080,800.00
稳岗补贴161,596.08-226,165.0092,100.00
费用补贴17,577.72486,250.30628,346.6648,000.00
合计793,988.121,471,450.371,811,044.97840,816.67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 信用减值损失

1-1-327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814,598.22-855,733.75220,047.77-459,396.24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12,956.74261,252.96-130,733.87-366,684.68
合计-801,641.48-594,480.7989,313.90-826,080.92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5.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391,195.87-859,123.17-489,226.59-152,174.12
合计-391,195.87-859,123.17-489,226.59-152,174.12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6.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披露事项

无。无。

8. 其他影响损益的科目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四、 现金流量分析

(一)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1-1-328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59,773,446.73640,544,511.99589,734,411.18509,472,371.62
收到的税费返还5,100,598.241,586,352.684,422,815.671,771,638.1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038,236.5713,160,431.329,391,380.494,695,349.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9,912,281.54655,291,295.99603,548,607.34515,939,359.5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22,812,142.07523,363,089.58402,624,348.23363,151,625.3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2,527,206.9257,631,764.8543,048,426.3740,309,044.00
支付的各项税费5,053,900.6712,212,662.7912,045,631.9211,673,571.4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666,315.7123,832,034.9217,545,875.7631,927,384.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71,059,565.37617,039,552.14475,264,282.28447,061,625.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47,283.8338,251,743.85128,284,325.0668,877,733.91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政府补助1,347,988.146,591,450.306,195,149.662,620,900.00
利息收入389,269.63550,334.1322,298.7514,320.54
保证金及其他1,149,084.572,264,624.761,207,110.99417,347.84
废料收入2,151,894.233,754,022.131,966,821.091,642,781.38
合计5,038,236.5713,160,431.329,391,380.494,695,349.76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329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付现费用10,533,776.6919,679,410.8817,094,995.3824,761,462.52
退回政府补助-4,000,000.00--
手续费支出55,148.57150,289.90195,435.1199,670.53
保证金及其他77,390.452,334.14255,445.277,066,251.84
合计10,666,315.7123,832,034.9217,545,875.7631,927,384.89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与净利润的匹配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金额分别为3,192.74万元、1,754.59万元、2,383.20万元和1,066.63万元,主要为付现费用、保证金及其他等。2019年度的保证金及其他支出金额较大,主要系客户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净利润26,257,745.6936,962,877.1870,673,908.1347,013,611.74
加:资产减值准备391,195.87859,123.17489,226.59152,174.12
信用减值损失801,641.48594,480.79-89,313.90826,080.9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旧、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16,113,348.6928,948,482.4119,134,658.2914,690,324.95
使用权资产折旧300,420.40600,840.80
无形资产摊销341,152.691,143,228.481,185,661.551,185,661.5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774,011.551,481,894.75734,905.28617,494.0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3,688.25339,908.9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2,482,951.995,066,096.111,383,621.03846,849.9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60,495.45628,383.04-634,994.45-401,564.32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115,514.29-40,268,254.71-12,434,927.45-14,398,664.6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3,849,300.05-19,454,256.827,560,731.00-18,567,992.13

1-1-33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7,384,442.4021,645,160.4039,940,940.0936,913,757.79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47,283.8338,251,743.85128,284,325.0668,877,733.91

5. 其他披露事项

6.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无。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经营性现金流动情况与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相符。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2.20%、113.13%、108.64%和106.78%,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略高于营业收入,主要系营业收入为不含税金额,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含税金额。2021年、2022年1-6月,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比2019年、2020年有所下降,主要系账期较长的客户(例如蒙牛集团、伊利股份)销售金额增加,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下降。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变化基本匹配。

1-1-331

报告期各期,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9.76%、98.16%、101.75%和111.97%,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变化相匹配。2022年1-6月,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营业成本比例较高,主要系公司当期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采购金额增加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匹配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46.51%、181.52%、103.49%和-4.37%。2022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为负,主要系:1)账期较长的客户(例如蒙牛集团、伊利股份)销售金额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相对减少;2)公司当期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采购金额增加,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相应增加。以上两点导致2022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下降。

(二)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49,122,376.4991,110,451.1391,517,670.5098,022,386.01

1-1-332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122,376.4991,110,451.1391,517,670.5098,022,386.0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122,376.49-91,110,451.13-91,517,670.50-98,022,386.01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披露事项

无。无。

5.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无。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802.24万元、-9,151.77万元、-9,111.05万元和-4,912.24万元。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流,主要系公司年产3万吨健康产品包装材料智能工厂项目与年产2.3万吨功能性包装新材料项目开工建设增加投入所致。

(三)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802.24万元、-9,151.77万元、-9,111.05万元和-4,912.24万元。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流,主要系公司年产3万吨健康产品包装材料智能工厂项目与年产2.3万吨功能性包装新材料项目开工建设增加投入所致。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35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06,080,000.00190,330,000.009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1-33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0,000.002,330,000.0051,231,209.8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6,430,000.00240,330,000.0092,330,000.0051,231,209.8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0,000,000.009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2,494,978.215,343,698.3418,878,266.3615,846,849.9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94,687.5053,143,200.0072,820,185.22864,2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3,089,665.71148,486,898.3491,698,451.5816,711,049.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340,334.2991,843,101.66631,548.4234,520,159.87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补充资本金--2,330,000.00-
内部关联方往来款---51,231,209.80
国内信用证融资款-50,000,000.00--
合计-50,000,000.002,330,000.0051,231,209.8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国内信用证融资50,000,000.00元为2021年2月22日收到母公司安琪酵母开出的国内信用证,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了《国内信用证融资主协议》(合同编号:【2021鄂银国内证字第0021】号)。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融资租赁费432,100.00864,200.00864,200.00864,200.00
内部关联方往来款--68,395,985.22-
IPO中介机构咨询费-2,279,000.003,560,000.00-
国内信用证融资款-50,000,000.00--
股权融资费用162,587.50---
合计594,687.5053,143,200.0072,820,185.22864,2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34

4. 其他披露事项

无。无。

5.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无。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452.02万元、63.15万元、9,184.31万元和1,334.03万元。2020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低,主要系公司解除集团资金归集行为对内部借款及利息进行了偿还所致;2021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大,主要系:1)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导致短期借款增加;2)年产3万吨健康产品包装材料智能工厂项目与年产2.3万吨功能性包装新材料项目在建工程的支出。

五、 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452.02万元、63.15万元、9,184.31万元和1,334.03万元。2020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低,主要系公司解除集团资金归集行为对内部借款及利息进行了偿还所致;2021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大,主要系:1)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导致短期借款增加;2)年产3万吨健康产品包装材料智能工厂项目与年产2.3万吨功能性包装新材料项目在建工程的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分别为9,802.24万元、9,151.77万元、9,111.05万元和4,912.24万元,主要为年产3万吨健康产品包装材料智能工厂项目与年产2.3万吨功能性包装新材料项目在建工程的支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支出,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六、 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分别为9,802.24万元、9,151.77万元、9,111.05万元和4,912.24万元,主要为年产3万吨健康产品包装材料智能工厂项目与年产2.3万吨功能性包装新材料项目在建工程的支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支出,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税种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13%、6%13%、6%13%、6%16%、13%、6%、3%
消费税-----
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流转税额5%5%5%5%

1-1-335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15%15%1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情况及说明:

(二)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无。

1、增值税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规定,公司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优惠。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公司享受增值税存量留抵税额退还优惠。

2、企业所得税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规定,公司分别在2018年和2021年被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842001229、GR202142002737),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企业所得税按15%税率计提并缴纳。

3、房产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号),公司申请2020年一季度房产税减免。

4、土地使用税

1-1-336

(三) 其他披露事项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号),公司申请2020年一季度土地使用税减免。

(2)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减负降本政策(2019年)的通知》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制造业企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现行税额标准的80%调整执行;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按调整后税额标准的50%执行,最低不低于法定税额标准。公司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享受相关优惠。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制造业?新技术企业城镇?地使?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鄂财税发〔2021〕8号)规定,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湖北省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最低不低于法定税额标准。公司享受该优惠政策。无。

七、 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

(一) 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基本情况

单位:元

无。期间/时点

期间/时点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原政策下的账面价值新政策下的账面价值影响金额
2020年1月1日新收入准则发布不适用预收款项62,609.20--62,609.20
2020年1月1日新收入准则发布不适用合同负债-55,406.3755,406.37
2020年1月1日新收入准则发布不适用其他流动负债344,420.24351,623.077,202.83
2021年1月1日修订后租赁准则发不适用固定资产262,321,302.21258,716,257.47-3,605,044.74

1-1-337

2021年1月1日修订后租赁准则发布不适用使用权资产-3,605,044.743,605,044.74
2021年1月1日修订后租赁准则发布不适用租赁负债-3,142,176.013,142,176.01
2021年1月1日修订后租赁准则发布不适用长期应付款3,142,176.01--3,142,176.01

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38

2.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3)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七、(一)、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执行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2017年7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影响如下:

单位:元

(2)执行修订后租赁准则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

1-1-339

(二) 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三) 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期间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批准程序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累积影响数
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收入跨期调整、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调整、盈余公积计提调整、应收票据调整、长期应付款重分类、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分类2022年9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应收票据344,420.24
应收账款9,778,409.26
其他应收款14,583.93
存货-10,517,985.55
递延所得税资产590,539.35
预收款项-199,733.90
应交税费1,614,160.51
其他应付款154,91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04,432.78
其他流动负债34,442,024
长期应付款-404,432.78
盈余公积2,508,618.01
未分配利润-4,212,407.63
营业收入5,744,533.04
营业成本4,533,432.35
税金及附加52,317.74
财务费用15,518.61
信用减值损失-477,949.19

1-1-340

资产减值损失271,801.10
所得税费用140,567.4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3,523.7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169,317.6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3,216.5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627,955.47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21,897.49
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276,623.51
应收账款11,021,147.95
存货-9,129,200.79
递延所得税资产58,776.91
合同负债-482,513.74
应交税费1,605,374.31
其他应付款48,324.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43,724.38
其他流动负债-339,350.30
长期应付款-443,724.38
盈余公积84,226.62
未分配利润758,039.67
营业收入-2,011,008.28
营业成本-1,200,570.38
税金及附加-25,439.26
财务费用36,525.54
信用减值损失127,026.59
资产减值损失188,214.38
所得税费用-75,942.4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56,938.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17,013.5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39,924.48
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3,013,204.82
存货-2,434,403.45
递延所得税资产6,608.79
合同负债-4,247.79
应交税费353,528.77
其他应付款68,600.00
其他流动负债-552.21
盈余公积16,808.13
未分配利润151,273.26
营业收入-8,024,962.76

1-1-341

营业成本-6,580,266.22
税金及附加-99,677.01
财务费用-15,859.02
信用减值损失421,470.69
资产减值损失114,531.12
所得税费用-118,973.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94,031.1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36,120.8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30,151.99

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42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5)长期应付款未进行重分类

2019年和2020年对长期应付款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金额未进行重分类,对长期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进行更正。

(6)现金流量表项目分类错误

2021年现金流量表中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三个项目金额错误,对相关项目进行更正;2020年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三个项目金额有误,对相关项目进行更正;2019年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或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四个项目金额有误,对相关项目进行更正。

为更准确反映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如实反映相关会计科目列报、准确地反映各期间成本费用、费用情况,经本公司2022年9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对2019年、2020年以及2021年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和2021年度2021年年度
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740,646,122.69585,410.16741,231,532.850.08%
负债合计421,197,868.17417,328.77421,615,196.940.10%
未分配利润176,299,395.56151,273.26176,450,668.820.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19,448,254.52168,081.39319,616,335.910.05%
少数股东权益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319,448,254.52168,081.39319,616,335.910.05%
营业收入597,638,261.78-8,024,962.76589,613,299.02-1.34%
净利润37,637,062.08-674,184.9036,962,877.18-1.79%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637,062.08-674,184.9036,962,877.18-1.79%
少数股东损益0.00-0.00-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和2020年度
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584,196,336.411,674,100.56585,870,436.970.29%
负债合计302,385,143.97831,834.27303,216,978.240.28%
未分配利润142,426,039.69758,039.67143,184,079.360.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81,811,192.44842,266.29282,653,458.7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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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合计281,811,192.44842,266.29282,653,458.730.30%
营业收入523,306,205.96-2,011,008.28521,295,197.68-0.38%
净利润71,104,248.86-430,340.7370,673,908.13-0.6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1,104,248.86-430,340.7370,673,908.13-0.61%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和2019年度
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465,809,697.63209,967.23466,019,664.860.05%
负债合计236,456,357.411,913,756.85238,370,114.260.81%
未分配利润101,789,969.67-4,212,407.6397,577,562.04-4.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29,353,340.22-1,703,789.62227,649,550.60-0.74%
所有者权益合计229,353,340.22-1,703,789.62227,649,550.60-0.74%
营业收入448,314,733.565,744,533.04454,059,266.601.28%
净利润46,217,062.93796,548.8147,013,611.741.7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217,062.93796,548.8147,013,611.741.72%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八、 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大期后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 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滚存利润披露

√适用 □不适用

1-1-344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 募集资金概况

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项目投资总金额高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若出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超过项目资金需求部分的情况,超出部分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使用。 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专户储存安排

1-1-345

二、 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及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并在规定时间内就募集资金账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存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有效利用。

(三)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巩固和完善公司行业领先地位,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相关项目实施后不新增同业竞争,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一)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健康产品包装材料智能工厂二期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公司“年产3万吨健康产品包装材料智能工厂项目”的二期工程,一期工程彩印复合包材15,000吨生产线于2020年底逐步开始正式运行投产。本项目建设是在一期项目建成的基础上,通过在已经建成的3#号厂房预留场地内继续引入国内外先进印刷机、复合机及相关配套设备,优化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进一步扩大健康产品包装材料产能,二期项目将继续新增1.5万吨健康产品包装材料生产能力,与一期项目共同形成年产3万吨健康产品包装材料智能工厂,以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有利于突破公司产能瓶颈,提高生产能力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国民消费不断升级,下游市场对塑料软包装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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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备案及环评情况 项目已于2022年8月19日完成项目备案,取得《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号为2101-420506-04-01-367181;于2022年9月15日取得了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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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也明确指出“真空镀铝、喷镀氧化硅、聚乙烯醇(PVA)涂布型薄膜、功能性聚酯(PET)薄膜、定向聚苯乙烯(OPS)薄膜及纸塑基多层共挤或复合等新型包装材料”为国家鼓励类产品。 本项目的实施积极响应塑料包装行业向“功能化、轻量化、精密化、生态化、智能化”方向进行转型升级,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导向及产业规划。 (2)良好的品牌形象和稳定的客户基础为产能消化提供有力保障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并获得“中国塑料包装30强企业”、“中国包装百强企业”、“中国轻工业塑料行业(塑料复合膜)十强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公司凭借良好的品牌形象和稳定的产品质量,长期为安琪酵母、旺旺集团、盼盼食品、亲亲集团、卫龙食品、十三香集团、伊利股份、蒙牛集团、涪陵榨菜等知名客户提供高质量、高可靠性的包装产品,并与之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本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有力的保障。 (3)公司丰富的技术储备为项目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聚丙烯流延薄膜(CPP)是通过熔体流延骤冷生产的一种无拉伸、非定向的平挤薄膜,可分为单层流延和多层共挤流延两种方式,基于流延成型的功能薄膜多层共挤技术具备技术成熟度与可靠性。公司采用三层共挤流延成型工艺,结合特殊配方与层间设计,通过与现有供应商的业务合作与新品开发,已掌握部分CPP生产经验,其中烘焙食品耐压CPP已在云贵高原中试通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知识产权61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54项。此外,经过多年来的持续发展,公司在工艺方面也积累了一定的技术经验,并获得了相应的技术及产品专利。公司成熟的技术创新体系和丰富的技术储备为本项目的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12,849.25万元,主要投资内容包括利用公司现有厂区预留用地新建生产车间约4,500.00平方米,进口流延机、进口镀铝机、涂布机、分切机等智能生产设备,项目建设基本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等。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投资占比
1建筑工程585.0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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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购置及安装10,700.0083.27%
3基本预备费564.254.39%
4铺底流动资金1,000.007.78%
合计12,849.25100.00%

5、项目实施规划

(1)项目建设主体及用地情况

该项目由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项目建设用地位于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桔乡大道1号,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土地,拟使用公司现有厂区预留用地新建生产车间约4,500.00平方米。

(2)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包括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生产线建设、人员培训等,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6、项目备案及环评情况 项目已于2022年8月19日完成项目备案,取得《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号为2208-420506-04-02-744687;于2022年9月15日取得了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夷环审[2022]47号)。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2年,第3年开始部分投产,第5年实现达产。预计项目完成达产当年项目营业收入24,000.00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6.35%,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为7.05年,项目总体预期经济效益良好,财务风险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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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投资金额投资占比
1土建工程1,254.5424.25%
2设备购置及安装2,358.0045.59%
3研发耗材430.008.31%
4人员薪资1,130.0021.85%
合计5,172.54100.00%

5、项目实施规划

(1)项目建设主体及用地情况

该项目由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项目建设用地位于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青宜综合产业园内预留区,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本项目拟新建研发中心大楼,建筑面积3,479.98平方米。同时公司拟在现有研发中心的基础上,加大研发投入,添置研发中心所需的各类硬件设备及软件等,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为公司技术创新提供软硬件支持和实验保障。

(2)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周期为36个月,包括土建工程、装修、设备购置及安装、人员招聘等,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6、项目备案及环评情况 项目已于2022年8月19日完成项目备案,取得《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号为2101-420506-04-01-828683;于2022年9月15日取得了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夷环审[2022]48号)。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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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历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生产能力、资金实力,进而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进行过一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1、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2022年5月5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公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股,每股价格10.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50,000.00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快速、持续、稳健的发展。2022年5月24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1185号)。2022年5月25日,认购对象将认购资金缴款至公司指定账户。该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5月26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2-00051号”《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2022年5月31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含本金及利息)为1,035.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1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进行过一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1、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2022年5月5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公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股,每股价格10.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50,000.00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快速、持续、稳健的发展。2022年5月24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1185号)。2022年5月25日,认购对象将认购资金缴款至公司指定账户。该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5月26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2-00051号”《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2022年5月31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含本金及利息)为1,035.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1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1,035.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0.14
二、募集资金累计支出总额1,035.00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支付供应商货款)1,035.00
三、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0.14

1-1-361

3、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该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与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相符,无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四、 其他事项

1-1-362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尚未盈利企业

二、 对外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 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行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处于盈利状态,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 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

1-1-363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1-1-364

1-1-365

1-1-366

1-1-367

1-1-368

1-1-369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一、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1-370

二、 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1-1-371

三、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1-1-372

四、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1-1-373

1-1-374

1-1-375

五、 发行人律师声明

1-1-376

六、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1-1-377

七、 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适用 √不适用

1-1-378

八、 其他声明

□适用 √不适用

1-1-379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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