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时 间:2022年11月7日下午14∶30地 点:本公司研发中心大楼6楼百人会议室主持人:董事长吴福胜先生
※ 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总数
一、宣读《会议规则》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对《会议规则》进行表决(举手方式)
二、宣读《关于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的提名》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对《提名》进行表决(举手方式)
三、听取并审议《关于投资年产6万吨乙烯法特种聚乙烯醇树脂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
四、听取并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五、听取并审议《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六、听取并审议《关于补选毛献伟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并填写表决票、投票,律师和监票人负责监票、收集表决票和统计现场表决数据
八、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数据上传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九、接收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回传的最终统计结果
十、总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一、律师宣读关于本次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二、宣读本次大会决议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根据《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安徽皖维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规则。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下午14:30;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2022年11月2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本次会议共审议四项议案。①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②其余三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其中,议案3《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为关联表决事项,关联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议案4《关于补选毛献伟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为累积投票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3、参加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
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由律师和监票人共同计票、监票、统计表决数据。会议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的表决数据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将上传的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汇总,统计出最终表决结果,并回传公司。
5、本次会议设总监票人一名,由本公司监事担任;设监票人两名,由股东代表担任。总监票人和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监督和核查,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名。议案表决结果由总监票人当场宣布。
6、会议主持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的统计结果,宣布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三、要求和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不得无故退场。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如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举手示意,在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
3、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2022年11月7日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年产6万吨乙烯法特种聚乙烯醇树脂
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耕聚乙烯醇行业五十多年,拥有国内产能最大、技术先进的生产装置,在做大醋酸乙烯和聚乙烯醇产业规模的同时,积极延伸醋酸乙烯和聚乙烯醇产业链,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提高产品精细化率和附加值,向产业链高端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以醋酸乙烯和聚乙烯醇为主要原料的五大产业链,稳居国内聚乙烯醇行业龙头企业地位。公司本部聚乙烯醇生产线为上世纪七十年代建设的电石乙炔法生产装置,该生产线工艺落后、设备老旧、安全环保隐患多。“十三五”期间,为加快实施“腾笼换鸟、转型升级”发展战略,公司逐步对安徽本部化工集中区内设备陈旧、工艺落后、安全风险大、生产成本高的落后产能实施关闭、拆除,同时进行安全、环保提标改造。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拟对现有电石法聚乙烯醇生产装置进行升级改造。本次乙烯法特种聚乙烯醇树脂升级改造项目将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对现有的聚乙烯醇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用乙烯法代替电石乙炔法生产醋酸乙烯,以公司专有技术生产特种聚乙烯醇,全面提高聚乙烯醇生产线的技术装备、能效环保、本质安全、产品品质等水平,为聚乙烯醇下游新材料产业链提供高品质原料。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8万吨乙烯法醋酸乙烯、6万吨特种聚乙烯醇及9万吨醋酸甲酯的生产能力。
根据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万吨/年乙烯法特种聚乙烯醇树脂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总投资 130,259.4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16,097.42万元。项目建成达产达标后,预计年销售利润达 48,846.09 万元,税前内部收益率达到33.25%,税后内部收益率高达26.96%,投资回收期(税后)6.04年。
项目选址位于巢湖市凤凰山化工集中区皖维公司本部生产区域内,既方便公司的统一管理,又能与老装置有机结合在一起,充分利用现有厂区内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节省征地费用。该项目已在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109-340100-04-02-604590)。本议案所涉及的投资金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10%(含10%),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7日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2年9月,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实施完成,增加了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同时,公司规范了《公司章程》中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的表述内容。鉴于此,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修订前的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2589.4692万元。
修订后的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5924.9374万元。
2、修订前的第十二条 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坚持和落实党的建设和公司改革发展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公司党组织活动依照《党章》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办理。
修订后的第十二条 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坚持和落实党的建设和公司改革发展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公司党组织活动依照《党章》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办理。
3、修订前的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92589.469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修订后的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15924.9374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7日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金额的议案
各位股东: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成,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皕盛”)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自2022年9月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皖维皕盛与安徽皖维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巢湖皖维金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泉实业”)成为关联方,其业务往来变为本公司与金泉实业的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1-9月份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对第四季度关联业务量的初步测算,拟增加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其中增加公司向关联方金泉实业采购业务金额4,400万元,增加公司向关联方金泉实业销售业务金额9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 关联方名称 | 交易内容 | 2022年预计发生额(年初预计) | 2022年1-9月份实际发生数 | 2022年10-12月份预计增加金额 | 2022年预计金额合计(调整后) |
采购业务 | 金泉实业 | 乳液等原辅材料、三甘醇二异辛酸酯(皖维皕盛采购) | 600.00 | 2,897.76 | 2,102.24 | 5,000.00 |
采购业务合计 | 600.00 | 2,897.76 | 2,102.24 | 5,000.00 | ||
销售业务 | 金泉实业 | 销售水电汽、水泥、片石、VAC、PVA等 | 6,600.00 | 5,606.30 | 1,893.70 | 7,500.00 |
销售业务合计 | 6,600.00 | 5,606.30 | 1,893.70 | 7,500.00 |
注:
1、关联采购业务中,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皖维皕盛向关联方金泉实业采购
增塑剂“三甘醇二异辛酸酯”业务。预计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金泉实业累计发生关联采购5,000万元, 其中1至9月份已实际发生2,897.76万元,10至12月份预计发生2102.24万元。
2、关联销售业务中,关联方金泉实业由于自身生产规模扩大,业务量提升,增加了对公司水泥、片石、VAC等产品的采购量。预计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金泉实业累计发生关联销售7,500.00万元,其中1至9月份已实际发生5,606.30万元,10月至12月份预计发生1,893.7万元。
3、除增加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外,公司2022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保持不变。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1月7日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毛献伟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现为8人。经控股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集团)推荐,拟增补皖维集团总经理毛献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后附毛献伟先生简历)。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7日
毛献伟先生简历:
毛献伟先生,男,197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2000年7月至2001年7月在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金工车间实习;2001年7月至2006年6月任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科员;2006年6月至2008年6月在安徽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局(挂职)任副主任科员;2008年6月至2010年2月任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规划办副主任;2010年2月至2015年2月任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副部长、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2015年2月至2018年2月任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部长;2018年2月至2018年12月任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2018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党委委员、市场部部长;2020年7月至2021年2月任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党委委员、市场部部长、杭州合力叉车营销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合力叉车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2月至2021年8月任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杭州合力叉车营销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合力叉车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任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杭州合力叉车营销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合力叉车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任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集团(股份)战略发展与市场部总经理、杭州合力叉车营销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合力叉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合力工业车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2年9月起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