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根据2022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编制《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赞成
票;票;票。
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十二个制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研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办法》、《印章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共十二个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十二个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赞成
票;票;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